精编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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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 GB5031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19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1-2007,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7.0.9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2、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oo 七年四月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 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 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 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 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 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 标准规定

3、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 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 号,邮编: 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宜张晓微孙兰李雪

4、佩张文才陈琪成彦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朱立彤刘侃陈汉民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与缩略词(5) 3 系统设计 (7) 3.1 系统构成 (7) 3.2 系统分级与组成(9) 3.3 缆线长度划分(1 1) 3.4 系统应用 ( 1 2) 3.5 屏蔽布线系统(1 3) 3.6 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1 3) 3.7 工业级布线系统(1 4) 4 系统配置设计(1 5) 4.1 工作区 (1 5) 4.2 配线子系统 (1 5) 4.3 干线子系统 (1 7) 4.4 建筑群子系统(1 8) 4.5 设备间 (1 8) 4.6 进线间 (1

5、8) 4.7 管理 (1 8) 5 系统指标 (20) 6 安装工艺要求(31) 6.1 工作区 (3 1) 6.2 电信间 (31) 6.3 设备间 (3 2) 6.4 进线间 (3 3) 6.5 缆线布放 (3 4) 7 电气防护及接地(3 6) 8 防火 (3 9) 本规范用词说明(4 0) 附:条文说明(41) 1 总则 1.0.1 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 图像及多媒体 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 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

6、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 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 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综合布线系统应与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 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信息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 1.0.5 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通信配套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满足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业务 的需求。 1.0.6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 定型产品。 1.0.7 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

7、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布线 cabling 能够支持信息电子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 2.1.2 建筑群子系统campus subsystem由配线设备、 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电缆或光缆、设备缆线、跳线等组成 的系统。 2.1.3 电信间 telecommunications room 放置电信设备、 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专用空间。 2.1.4 工作区 work area 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2.1.5 信道 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信

8、道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 2.1.6 链路 link 一个 CP 链路或是一个永久链路。 2.1.7 永久链路permanent link 信息点与楼层配线设备之间的传输线路。它不包括工作区缆线和连接楼层配 线设备的设备缆线、跳线,但可以包括一个CP 链路。 2.1.8 集合点 (CP)consolidation point 楼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2.1.9 CP 链路 cp link 楼层配线设备与集合点(CP)之间,包括各端的连接器件在内的永久性的链路。 2.1.10 建筑群配线设备campus distributor 终接建筑群

9、主干缆线的配线设备。 2.1.11 建筑物配线设备building distributor为建筑物主干缆线或建筑群主干缆线终接的配线设备。 2.1.12 楼层配线设备floor distributor 终接水平电缆j 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子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 2.1.13 建筑物入口设施building entrance facility提供符合相关规范机械与电气特性的连接器件,使得外部网 络电缆和光缆引入建筑物内。 2.1.14 连接器件connecting hardware 用于连接电缆线对和光纤的一个器件或-组器件。 2.1.15 光纤适配器optical fibre connector

10、 将两对或 -对光纤连接器件进行连接的器件。 2.1.16 建筑群主于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campus backbone cable 用于在建筑群内连接建筑群配线架与建筑 物配线架的电缆、光缆。 2.1.17 建筑物主干缆线building backbone cable 连接建筑物配线设备至楼层配线设备及建筑物内楼层配线设 备之间相连接的缆线。建筑物主干缆线可为主干电缆和主干光缆。 2.1.18 水平缆线horizontal cable 楼层配线设备到信息点之间的连接缆线。 2.1.19 永久水平缆线fixed herizontal cable 楼层配线设备到CP 的连接缆线, 如果链路中不存

11、在CP 点,为直 接连至信息点的连接缆线。 2.1.20 CP 缆线 cp cable 连接集合点 (CP)至工作区信息点的缆线。 2.1.21 信息点 (TO)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2.1.22 设备电缆、设备光缆equipment cable 通信设备连接到配线设备的电缆、光缆。 2.1.23 跳线 jumper 不带连接器件或带连接器件的电缆线对与带连接器件的光纤,用于配线设备之间进行连 接。 2.1.24 缆线 (包括电缆、光缆 )cable 在一个总的护套里,由一个或多个同-类型的缆线线对组成,并可包括一 个总的屏蔽物。

12、 2.1.25 光缆 optical cable 由单芯或多芯光纤构成的缆线。 2.1.26 电缆、光缆单元cable unit 型号和类别相同的电缆线对或光纤的组合。电缆线对可有屏蔽物。 2.1.27 线对 pair 一个平衡传输线路的两个导体,一般指一个对绞线对。 2.1.28 平衡电缆balanced cable 由一个或多个金属导体线对组成的对称电缆。 2.1.29 屏蔽平衡电缆screened balanced cable带有总屏蔽和或每线对均有屏蔽物的平衡电缆。 2.1.30 非屏蔽平衡电缆unscreened balanced cable不带有任何屏蔽物的平衡电缆。 2.1.31

13、 接插软线patch calld-端或两端带有连接器件的软电缆或软光缆。 2.1.32 多用户信息插座muiti user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在某 -地点,若干信息插座模块的组合。 2.1.33 交接 (交叉连接 )crossconnect 配线设备和信息通信设备之间采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上的连接器件相连 的-种连接方式。 2.1.34 互连 interconnect 不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使用连接器件把-端的电缆、光缆与另-端的电缆、光缆直接 相连的 -种连接方式。 2.2 符号与缩略词 英文缩写英文名称中文名称或解释 ACR Attenuation to cro

14、sstalk ratio 衰减串音比 BD Building distributor 建筑物配线设备 CD Campus Distributor 建筑群配线设备 CP Consolidation point 集合点 dB dB 电信传输单元:分贝 d.c. Direct current 直流 EIA Electronic Industries Association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ELFEXT Equal level far end crosstalk attenuation(10ss) 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 FD Floor distributor 楼层配线设备 FEXT Far end

15、crosstalk attenuation(10ss) 远端串音衰减(损耗 ) 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 IEEE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 美国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学会 IL Insertion 10SS 插入损耗 IP Internet Protocol 因特网协议 ISDN 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 综合业务数字网 IS0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

16、r Standardization 国际标准化组织 LCL Longitudinal to differential conversion lOSS 纵向对差分转换损耗 0F Optical fibre 光纤 PSNEXT Power sum NEXT attenuation(10ss) 近端串音功率和 PSACR Power sum ACR ACR 功率和 PS ELFEXT Power sum ELFEXT attenuation(10ss) ELFEXT 衰减功率和 RL Return 1oss 回波损耗 SC Subscriber connector(optical fibre con

17、nector) 用户连接器 (光纤连接器 ) SFF Small form factor connector 小型连接器 TCL Transverse conversion lOSS 横向转换损耗 TE Terminal equipment 终端设备 TIA 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美国电信工业协会 UL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安全标准 Vr.m.s Vroot.mean.square 电压有效值 3 系统设计 3.1 系统构成 3.1.1 综合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语音、数

18、据、图像、多媒体业务等信息的传递。 3.1.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宜按下列七个部分进行设计: 1 工作区: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TE)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子系统的信息 插座模块 (TO) 延伸到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组成。 2 配线子系统: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 的配线电缆 和光缆、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 3 干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干线电缆和光缆,安装在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 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4 建筑群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多个建筑物之间的主干电缆和光缆、

19、建筑群配线设备(CD) 及设备 缆线和跳线组成。 5 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幢建筑物的适当地点进行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场地。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 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电话交换机、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入口设施也可与配线设备安装在- 起。 6 进线间:进线间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并可作为入口设施和建筑群配线设备的安装 场地。 7 管理:管理应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定的模式 进行标识和记录。 3.1.3 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综合布线系统基本构成应符合图3.1.3-1 要求。 注:配线子系统中可以设置集合点

20、(CP 点),也可不设置集合点。 2 综合布线子系统构成应符合图3.1.32 要求。 注: 1 图中的虚线表示BD 与 BD 之间, FD 与 FD 之间可以设置主于缆线。 2 建筑物 FD 可以经过主干缆线直接连至CD,TO 也可以经过水平缆线直接连至BD。 3 综合布线系统入口设施及引入缆线构成应符合图3.1.3-3 的要求。 注:对设置了设备间的建筑物,设备间所在楼层的FD 可以和设备中的BD CD 及人口设施安装在同一场 地。 3.2 系统分级与组成 3.2.1 综合布线铜缆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3.2.1 的要求。 表 3.2.1 铜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系统分级支持带宽 (

21、Hz) 支持应用器件 电缆连接硬件 A 100K B 1M C 16M 3 类3 类 D 100M 55e 类55e 类 E 250M 6 类6 类 F 600M 7 类7 类 注: 3 类、 55e 类(超 5 类)、6 类、 7 类布线系统应能支持向下兼容的应用。 3.2.2 光纤信道分为OF-300、OF-500 和 OF-2000 三个等级,各等级光纤信道应支持的应用长度不应小于 300m、500m 及 2000m。 3.2.3 综合布线系统信道应由最长90m 水平缆线、最长10m 的跳线和设备缆线及最多4 个连接器件组成, 永久链路则由90m 水平缆线及3 个连接器件组成。连接方式如

22、图3.2.3 所示。 3.2.4 光纤信道构成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至楼层电信间的光纤配线设备应经光纤跳线连接构成(图 3.2.4-1)。 2 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在楼层电信间应经端接(熔接或机械连接)构成 (图 3.2.4-2)。 3 水平光缆经过电信间直接连至大楼设备间光配线设备构成(图 3.2.43)。 注: FD 安装于电信间,只作为光缆路径的场合。 3.2.5 当工作区用户终端设备或某区域网络设备需直接与公用数据网进行互通时,宜将光缆从工作区直接布 放至电信入口设施的光配线设备。 3.3 缆线长度划分 3.3.1 综合布线系统水平缆线与建筑物主干缆线及建筑群主干缆

23、线之和所构成信道的总长度不应大于 2000m。 3.3.2 建筑物或建筑群配线设备之间(FD 与 BD、FD 与 CD、BD 与 BD、 BD 与 CD 之间 )组成的信道出现4 个连接器件时,主干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3.3.3 配线子系统各缆线长度应符合图3.3.3 的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线子系统信道的最大长度不应大于100m。 2 工作区设备缆线、电信间配线设备的跳线和设备缆线之和不应大于10m,当大于 10m 时,水平缆线长度 (90m)应适当减少。 3 楼层配线设备(FD) 跳线、设备缆线及工作区设备缆线各自的长度不应大于5m。 3.4 系统应用 3.4.1 同-布线

24、信道及链路的缆线和连接器件应保持系统等级与阻抗的一致性。 3.4.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产品类别及链路、信道等级确定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功能、应用网络、 业务终端 类型、业务的需求及发展、性能价格、现场安装条件等因素,应符合表3.4.2 要求。 表 3.4.2 布线系统等级与类别的选用 业务 种类 配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 等级类别等级类别等级类别 语音DE 5e6 C 3(大对数 ) C 3(室外大对数 ) 数据DEF 5e6 7 D EF 5e 67(4 对) 光 纤 ( 多 模 或单模 ) 62.5um 多模 50um 多 模 25mm 其他芯数和主干光缆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0 倍

25、4 对非屏蔽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4 倍 4 对屏蔽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8 倍 大对数主干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 倍 室外光缆、电缆不小于缆线外径的10 倍 注:当缆线采用电缆桥架布放时,桥架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00mm。 6.5.6 缆线布放在管与线槽内的管径与截面利用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缆线做不同的选择。管内穿放大对数 电缆或 4 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soG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 50。 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光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 30G。布放缆线在线槽内的截面利用率应为 30 50。 7 电气防护及接地 7.0.1 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

26、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 射频应用设备等电器设备之间 应保持必要的间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7.0.11 的规定。 表 7.0.1-1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类别与综合布线接近状况最小间距 (mm) 380V 电力电缆 2kV A 与缆线平行敷设130 有-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70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10 380V 电力电缆 25kV A 与缆线平行敷设300 有-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150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80 380V 电力电缆 5kV A 与缆线平行敷设600 有-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30

27、0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150 注:当380V 电力电缆 )TIA EIA 568 A 标准中对于D 级布线系统,支持应用的器件为5 类, 但在 TIA EIA 568 B.2-1 中仅提出5e 类(超 5 类)与 6 类的布线系统, 并确定 6 类布线支持带宽为250MHz 。 在 TIA EIA 568 B.2 10 标准中又规定了6A 类 (增强 6 类 )布线系统支持的传输带宽为500MHz 。目前, 3 类与 5 类的布线系统只应用于语音主干布线的大对数电缆及相关配线设备。 3.2.3 F 级的永久链路仅包括90m 水平缆线和2 个连接器件 (不包括 CP 连接器件 )。

28、3.3 缆线长度划分 本节按照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 IEC 11801 2002-09 5.7 与 7.2 条款与 TIA EIA 568 B.1 标准的规定, 列出了综合布线系统主干缆线及水平缆线等的长度限值。但是综合布线系统在网络的应用中,可选择不同 类型的电缆和光缆,因此,在相应的网络中所能支持的传输距离是不相同的。在IEEE 802.3 an 标准中,综 合布线系统6 类布线系统在10G 以太网中所支持的长度应不大于55m,但 6A 类和 7 类布线系统支持长度 仍可达到100m。为了更好地执行本规范,现将相关标准对于布线系统在网络中的应用情况,在表1、表 2 中分别列出光纤在100

29、M、1G、 10G 以太网中支持的传输距离,仅供设计者参考。 表 1100M、 1G 以太网中光纤的应用传输距离 光纤类型应用网络光纤直径 (um) 波长 (nm) 带宽 (MHz) 应用距离 (m) 多模100BASE FX 2000 1000BASB SX 62.5 850 160 220 1000BASE LX 200 275 500 550 1000BASE-SX 50 850 400 500 500 550 1000BASE-LX 1300 400 550 500 550 单模1000BASE-LX 75,450 选用绝缘铜导线的截面(mm2) 616 1650 7.0.6 对于屏蔽

30、布线系统的接地做法,一般在配线设备(FD、 BD、CD)的安装机柜 (机架 )内设有接地端子, 接地端子与屏蔽模块的屏蔽罩相连通,机柜(机架 )接地端子则经过接地导体连至大楼等电位接地体。为了 保证全程屏蔽效果,终端设备的屏蔽金属罩可通过相应的方式与TN S 系统的 PE 线接地,但不属于综合 布线系统接地的设计范围。 8 防火 8 0.2 对于防火缆线的应用分级,北美、欧NKIN 际的相应标准中主要以缆线受火的燃烧程度及着火以后, 火焰在缆线上蔓延的距离、燃烧的时间、热量与烟雾的释放、释放气体的毒性等指标,并通过实验室模拟 缆线燃烧的现场状况实测取得。表11表 13 分别列出缆线防火等级与测

31、试标准,仅供参考。 表 11 通信缆线国际测试标准 IEC 标准 (自高向低排列 ) 测试标准缆线分级 IEC 60332 3C- IEC 60332 1 注:参考现行IEC 标准。 表 12 通信电缆欧洲测试标准及分级表 欧盟标准 (草案 )(自高向低排列) 测试标准缆线分级 prEN 50399-2-2 和 EN 50265-2-1 B1 prEN 50399-2-1 和 EN 50265 2-1 B2 C D EN 50265-2-1 E 注:欧盟 EU CPD 草案。 表 13 通信缆线北美测试标准及分级表 测试标准NEC 标准 (自高向低排列 ) 电缆分级光缆分级 UL910(NFP

32、A262) CMP(阻燃级 ) OFNP 或 OFCP ULl666 CMR( 主干级 ) OFNR 或 0FCR ULl581 CM、CMG( 通用级 ) OFN(G) 或 0FC(G) VW-1 CMX( 住宅级 ) 注:参考现行NEC 2002 版。 对欧洲、美洲、国际的缆线测试标准进行同等比较以后,建筑物的缆线在不同的场合与安装敷设方式时, 建议选用符合相应防火等级的缆线,并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列出: 1 在通风空间内(如吊顶内及高架地板下等)采用敞开方式敷设缆线时,可选用CMP 级(光缆为OFNP 或 OFCP)或 B1 级。 2 在缆线竖井内的主干缆线采用敞开的方式敷设时,可选用CMR 级(光缆为 OFNR 或 OFCR) 或 B2、C 级。 3 在使用密封的金属管槽做防火保护的敷设条件下,缆线可选用CM 级(光缆为 OFN 或 OFC)或 D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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