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对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审计取证单(推广使用大型机械情况)的说明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审计组:11月1日,铁四院(湖北)监理CZSCJL-U标收到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审计组审计取证单(推广使用大型机械情况)(以下简称审计取证单)。针对审计取证单,铁四院(湖北)监理CZSCJL-Il标组织进行了核查。一、总体说明本审计取证单,部分属实,部分不属实,定性不准确,详细说明如下。二、具体情况说明:(一)审计组提出问题1审计组提出:“一是检查机械操作人员资格发现,凿岩台车10人,持证10人;多功能钻机3人,其中持证2人;湿喷机械手14人,持证14人;拱架安装机4人,持证4人,锚杆台车1人,持证1人,共计
2、31本证书,其中8张证书属于中铁一局颁发,11张证书属于川藏公司培训颁发,无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同时监理单位未对作业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做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和措施J情况说明:情况属实。国家无强制规定要求凿岩台车、多功能钻机、湿喷台车、拱架安装机、锚杆台车操作手取得相关部门认证证书,施工单位采用导师带徒形式对机械操作手进行培养,监理项目部已履行设备进场报验审核手续。且设备生产厂家对操作手岗前技能培训,施工单位也对进场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二)审计组提出问题2审计组提出:“二是检查监理日志和专项通报发现,仅记录当日到场设备,无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的台班记录和相关检查痕迹,不能反映大型机械使用效率J情况说明:情况部分属实,部分不属实,定性“不能反映大型机械使用效率”不准确。经查阅监理规范等文件,无相关规定要求监理单位需对台班记录和使用效率情况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