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J11藏铁路公司违法豪华改装公务用车的情况说明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根据审计取证单指出川藏铁路公司违法豪华改装公务用车的有关问题,现针对问题说明如下:一、关于“划拨车辆状态为良好”2021年5月10日,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川藏公司公务用车调剂工作的统一安排,川藏公司共接收各单位调剂车辆19部,其中接收成都局集团公司调剂丰田中巴客车(川A6695Q)1辆。车辆交接后,经核查该车辆为2013年6月购置,核定载人数23人,车辆使用已达8年,将于2023年6月报废,运行过程中存在异响,车身漆面局部开裂,车厢内地板、座椅、顶蓬等内饰存在一定程度磨损。考虑公司本部仅此一辆中巴车,该车将作为公司10人以上业务保
2、障车辆,用于各级专家组到川藏铁路(成都地区及成都-康定巴塘区间)的检查调研。为了保证车辆长途运行安全,兼顾高海拔地区长途乘车的舒适性,缓解各位专家的乘车疲劳和高原反应,经研究决定对该车辆进行局部改造。在确认公司定点维修单位不具备中型客车改造资质后,对成都地区同类车型改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采取询价谈判确定维修改造单位的建议。在完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启动该车维修翻新改造,于2021年11月3日完成改造交付使用。二、关于“川藏公司列支2L32万元用于车辆豪华座椅等内饰翻新”改造前通过市场调查,同类型汽车内饰“布质、亚麻座椅”约为4000元/座,“皮+人造革座椅”约为5500元/座,“真皮座椅”
3、约为15000元/座,经比选“皮+人造革座椅”更经久耐用,性价比更高,决定改造时采用“皮+人造革座椅”。2021年6月7日,公司邀请成都墨象、成都百饰之星、四川匠心三家公司进行谈判。经综合比选成都百饰之星满足资质要求且报价最低而中标。结合前期调查和三家公司报价看,所谓“豪华、顶级”等名称只是维修公司为招揽客户,彰显公司实力,作为公司营销策略而采用的一贯销售方式。川藏公司在谈判时考虑的是维修企业在行业中的实力和市场信誉,并未刻意关注商品的名称。经过查证,中标单位百饰之星用来完成翻新改造所采购的座椅、地板等商品来源在其供货目录中均为普通名称,并无“豪华、顶级”等字眼,其材质和报价在市场中也属同类型
4、通用产品,不存在豪华和高档配置的特征。车辆增加的AV系统、办公桌、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是为了满足专家们在调研途中观看有关川藏铁路工程建设宣传资料,兼顾临时办公的需要。改造项目均以满足基本功能,实用为主,不存在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行为。三、关于“翻新后车辆座位由原有的23座变更为17座,与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23人不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取证单所列举的问题,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4号令,2012年9月12日颁布)第十条规定的6种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包括减少座椅等车内装饰行为;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目前我国车管管理现状,在不改变车辆机构尺寸的情况下,减少内部座位是可以的,但行驶证车辆核定载人数不予变更;与此同时车辆更换座椅、增加AV系统、办公桌、饮水机等设备属于车内装饰改造行为,不需要办理变更。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取证单反应问题不属实,定性不准确,请求将“川藏铁路公司违法豪华改装公务用车”不作为审计问题。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