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公司各开发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管理流程,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基本原则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合同双方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2.2、 书面合同原则:设计、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等合同必须签署正式书面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金额在1万元以下、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和材料设备,以及工程类合同书中已界定清楚的变更签证项目,可另行办理。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书应在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政府性工程、应急抢险工程可根据特殊情况处理。2.4、 界定清晰原则:工程合
2、同应清晰地界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等现象。3、合同订立管理3.1、 标准示范合同3.1.1、 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原则上应用标准合同文本。3.1.2、 标准合同文本内容尽量采用行业通用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专用条款应根据实际进行合同条款补充。如合同对方有政府、行业的强制性规定,可按合同对方标准合同执行,但应通过专用条款等方式对合同进行适当的补充。3.1.3、 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的内容:1)、合同价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
3、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2)、计价依据:工程合同应将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合同管理的附属文件。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包干形式(承包范围)、定额标准、取费方法;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取方法等等。3)、工程变更签证:合同中应规定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认定依据、结算核价执行。4)、工程款支付: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o5)、竣工结算:项目竣工后,由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公司内审后,报区审计局委托的审价机构进
4、行造价审核。项目取得结算审计报告后,依据审计报告进行结算。6)、保修协议:应按规定,与承包单位签署“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3.2、 合同起草、谈判:根据公司职能部门的分工,工程合同由业务主办部门负责合同起草、谈判,合同中涉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的条款应事先征求工程管理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3.3、 合同审批流程:由主办部门负责填写合同审批表,上报分管副总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合同签字。4、合同履行管理1.1、 合同的交底:在合同签订之后,工程合同应由公司业务主办部门将合同副本分送公司财务部、工程部、总师办、预决算。100万元以上的大额合同,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工程合同交接表,对
5、合同进行交底,重点说明本合同的工程范围界定、总分包关系、相关合同衔接、可能产生合同纠纷事项等内容,以便相关岗位人员协调、配合和执行。1.2、 合同款支付:按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1.3、 合同变更管理1、 3.1、合同订立后,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工程变更按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执行。4、 3.2、确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业务主办部门与合同对方初商一致后,经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再按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流程办理。1.4、 合同结算4、 4.1、当工程项目完工并且通过验收,达到工程结算条件,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协助施工单位收集整理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5、 4.
6、2、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履约过程中承包商存在违约情况等,主管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整改完毕或在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做出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6、 4.3、公司预决算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造价审核。特别要审核好奖罚条款的执行、承包方承诺让利、各项费用的计取或扣除(如水电费、扣款项目、保修金等)、承包单位多报领的甲供材料、变更签证未如实实施的部分等。7、 4.4、公司预决算在完成内审后,按要求做好审计项目的资料上报工作。5、合同档案管理5.1、 设计、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等合同一般一式捌份,工程管理相关人员和监理单位应备有合同文本等资料的复印件。5.2、 合同文件原件(包括合同文本、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审批表等)应由各部门专人妥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应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