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民法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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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课程名称 民 法 学 所属专业大类名称 法 律 大 类 所属专业类名称 法 律 实 务 类 所属专业名称(专业课程填写) 课程负责人 所属学校 福 建 警 察 学 院 推荐单位 福 建 警 察 学 院 申报日期 2010年3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二一年三月填 写 要 求一、 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二、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三、 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其他说明”栏中注明。四、 除课程负责人外,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填写14名主讲教师的详细信息。五、 本表栏

2、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请在“其他说明”栏中注明。1课程负责人情况1-1基本信息姓 名何炜炜性别女出生年月1970、4最终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电 话13178111917学 位法学硕士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传 真所在院系法律系E-通信地址(邮编)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350007教学与技术专长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1、1991、71995、8 重庆市园林管理局法制处干部,助理政工师。2、1995、82004、4 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法律教研室教师,历任助教、讲师,主要担任民法学的教学。3、20

3、04、4至今 福建警察学院(原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教师,历任讲师、副教授,主要承担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课程的教学。2005年11月起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4、2007、32007、7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法制科,基层锻炼。1-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1、民法学课程,专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3-4,2002级

4、-2006级治安管理、战术、刑事侦查等专业,学生总数约400人。2、民法学课程,本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4,2007级刑事技术专业,学生总数约100人。3、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专科必修专业课,周学时4,2005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80人。4、商法学课程,专科必修专业课,周学时3,2000级-2003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250人。5、承担山东网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福建函授班等民法学、商法学的教学任务,次课时7-21,学员总数约400人。二、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1、参加公安部公安高校系列教材民法(大专)教程编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2、参加教材民法学编写,群

5、众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3、参加教辅商法宝典编写,2010年2月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1、论文法学教学中的教与学,发表于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教育研究论文集第7集,主办: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独著,1998年8月。四、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1、负责的民法学2008年获福建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2、2007年,参与的商法学获省级精品课程3、2004-2005年度教学考核为优4、2008年,获福建警察学院第一届课堂教学优质奖5、2008-2009年度教学考核为优1-3技术服务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

6、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一、参加的科研课题1、负责福建省教育厅经济犯罪与民事责任界限法律问题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现正在进行中。2、参加公安部合会及其刑事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课题,公科研2003164号,排名第二,2006年已经通过结题。 3、参加福建省社科网络犯罪法律问题研究课题,2003E032,排名第三,2008年已经通过结题。4、参加福建省教育厅公安民警权益法律保护机制研究,2006年JB06189,排名第二,20

7、09年已经通过结题。5、参加福建省社科刑事涉案财物追缴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2007B2046,排名第二,现正在结题中。二、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1、论文论第三人侵害配偶权,发表于海峡两岸法学论坛,2009年8月号,主办:海峡两岸法学论坛,独著,2009年8月。2、论文论警察行政受益权的法律保护,发表于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主办单位:福建警察学院,独著,2008年12月。3、论文继承回复请求权研究,发表于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主办单位:福建警察学院,独著,2009年4月。4、论文生命权视角下的安乐死,发表于海峡两岸法学论坛,2006年8月号,主办:海峡两岸法学论坛,独

8、著,2006年8月。5、论文合会的法律定位,发表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主办单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独著,2005年6月。 2. 主讲教师情况2-1基本信息姓 名胡宝珍性 别女出生年月1965、11最终学历大学本科专业技术职务教授电 话83532707学 位法学学士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传 真所在单位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E-mailH通信地址(邮编)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350007教学与技术专长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1、1985、9 至今 福建警察学院(原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教师,历

9、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主要承担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的教学。2000年3月起至今任法律系主任、党支部书记。2、1988、82004、5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3、1993、91994、2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治安科,基层锻炼,干部。4、1996、31997、2 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挂职锻炼,副局长。5、2009、22009、7 福建省福州市安泰派出所锻炼。5、2000、10 至今 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6、2002、8 至今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7、2001、7 2006、7 福建省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2-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

10、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1、民法学课程,专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4-6节,2004级-2008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580人。2、商法学课程,专科必修专业课,周学时3,2003级-2005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150人。3、知识产权法课程,专科必修专业课,周学时2, 2005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100人。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专科必修专

11、业课,周学时2,2004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100人。5、承担山东网络大学福建函授班等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任务,32课时,学员总数约200人。二、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1、担任公安高校系列教材民法教程(大专)主编,2005年1月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担任公安高校系列教材民法学(本科)副主编,2005年3月 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3、担任人民警察法学培训教程主编,2002年第6月群众出版社4、担任民法学主编,2006年10月群众出版社5、担任民法通则律师信箱主编,2001年1月福建人民出版社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1、论文公安院校的民商法教学研究,发表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

12、办: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独著,2006年第6期。2、论文加强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刍议,发表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办: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著,2002年第2期。3、论文法学教学改革与展望,发表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办: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独著,2000年第1期。四、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1、负责的商法学获2007年省级精品课程2、参加的民法学2008年获福建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3、20022003、2004-2005年度教学年度考核为优秀4、2000年、2004年、2005年获福建省公安厅“优秀教师”5、2003年获学校“优秀教师”2-3技术服务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

13、(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1、主持福建省社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群体性事件法律对策研究课题,2005.42006.12,2006年已结题。2、主持福建省社科农村合作基金会法律问题研究课题,2002.-2003,2003年已结题。3、主持福建省社科刑事涉案财物追缴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2007B2046,现正在进行中。4、参加福建省社科

14、拘留转逮捕证明要求课题,2001.-2002,第二名,2003年已结题。5、主持福建省教育厅公安民警权益法律保护机制研究,2006年JB06189,已结题。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1、调研报告刑事涉案财物追缴的法律问题调研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第一作者。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0年第2期全文转载2、论文和谐社会构建与群体性事件法律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发表,第一作者3、论文民商法在公安执法中的地位研究政法学刊,2006年第5期发表,独撰4、论文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与法治云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发表,独撰5、

15、论文婚生子女之否认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中国法学2001年增刊,发表,独撰三、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1、论文拘留转为逮捕证明要求质疑获2001年度省法学会优秀法学论文二等奖 排名第二2、论文法学教学改革与展望2001年获学校第三届科研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3、论文婚生子女之否认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04年获学校第四届科研成果优秀论文一等奖2. 主讲教师情况2-1基本信息姓 名修艳玲性 别女出生年月1972、11最终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电 话83532794学 位法学硕士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传 真所在单位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E-通信地址(邮编)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350007教

16、学与技术专长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1994、7至今 福建警察学院(原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教师,历任助教、讲师。主要承担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课程的教学。2-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1、民法学课程,本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4,2007级

17、治安专业、2008级法学专业,学生总数约200人。2、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专科必修专业课,周学时2,2006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100人。3、承担山东网络大学民法的教学任务,次课时7-21,学员总数约400人。二、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1、参加教材民法学编写,2006年10月群众出版社出版。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1、论文浅谈公安高校法律课教学方法的改进,发表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办:福建省公安专科学校,独著,2003年增刊。四、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1、参加的民法学2008年获福建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2-3技术服务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

18、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1、参加福建省教育厅公安民警权益法律保护机制研究,2006年JB06189。2、参加福建省社科刑事涉案财物追缴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2007B2046。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文论警察名誉权的民法保护,发表于福建警察学院学报,主办:福建警察学院,独著,2008年7月。2、论文论赃物的善意取得,发表

19、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主办: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独著,2007年12月。3、论文论婚姻的契约性,发表于福建教育学院学报,主办:福建教育学院,独著,2007年1月。4、论文人工生殖的父亲身份研究,发表于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办:江苏警官学院,合著第二作者,2006年6月。 5、论文论结婚的意思表示瑕疵,发表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办:福建省公安专科学校,独著,2005年6月2. 主讲教师情况2-1基本信息姓 名徐斌性 别男出生年月1969、11最终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讲师电 话83532794学 位法学硕士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传 真所在单位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E-mai

20、lSole_通信地址(邮编)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350007教学与技术专长民法学、商法学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2003、7-至今 福建警察学院(原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教师,历任助教、讲师,主要承担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等课程的教学。2-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1、民

21、法学课程,专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3-4,2002级-2003级治安管理、战术、刑事侦查等专业,学生总数约400人。 2、商法学课程,专科必修专业课,周学时3-4,2002级-2003级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总数约300人。3、知识产权法课程,专科选修公共课,周学时2-4,2002级-2005级治安管理,学生总数约300人。4、承担山东网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福建函授班等商法、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任务,次课时7-21,学员总数约400人。二、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1、参加教材民法学编写,2006年10月群众出版社出版。 三、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 1、参加的民法学2008年获福建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2、

22、2005-2006年度教学考核为优,2006年10月3、2009-2010年度教学考核为优,2010年2月2-3技术服务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1、参加福建省教育厅公安民警权益法律保护机制研究,2006年JB06189, 现正在进行中。2、参加福建省社科刑事涉案财物追缴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2007B

23、2046,现正在进行中。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文票据质押基本问题探讨,发表于海峡两岸法学论坛,2006年8月号,主办:海峡两岸法学论坛,独著,2006年8月。2、论文论公司为股东或个人债务担保的效力,发表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5期,主办单位: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第一作者。3、论文论银行存款的性质,发表于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主办单位:,甘肃政法学院,独著。4、论文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发表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6期,主办单位: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第一作者。5、论文亲权制度立法原则研究,发表于福建法学2005

24、年第4期,主办单位:福建省法学会,独著。2. 主讲教师情况2-1基本信息姓 名蔡劼性 别男出生年月1974、10最终学历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助教电 话83532794学 位法学硕士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传 真所在单位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E-通信地址(邮编)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350007教学与技术专长民法学、商法学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1、1997、82006、4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三级检察员)2、2006、4至今 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助教,主要承担民法学、商法学等课程的教学。2-2教学情况近五年来

25、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1、民法学课程,专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3-4,2004级-2006级治安管理、边防、经济侦查等专业,学生总数约140人2、经济法学课程,专科选修公共课,周学时2,2007级侦查、战术、文秘等专业,学生数约140人3、商法学课程,专科选修公共课,周学时3,2004级-2005级经济犯罪侦查、公共管理等专业,学生数

26、约80人。4、商法学课程,本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4,2007级治安管理公安法制方向专业,学生数约80人5、刑事诉讼法课程,专科必修专业基础课,周学时3,2005级交通管理专业,学生数约80人2-3技术服务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一、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1、参加福建省社科刑事涉案财物追缴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2007B20

27、46,现正在进行中。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文论我国公司董事会激励、保护制度的完善,发表于海峡两岸法学论坛,2006年8月号,主办:海峡两岸法学论坛,独著。2、论文对物权法区分所有建筑物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的若干思考,发表于海峡科学2008年11月号,主办: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独著。3、论文浅析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发表于海峡科学2008年12月号,主办: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独著。三、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1、参加的民法学2008年获福建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3.教学队伍情况3-1人员构成(含兼职教师)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专业领域在课程教学中

28、承担的任务兼职教师在行业企业中所任职务1何炜炜女1970.4副教授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实训指导2胡宝珍女1965.11教授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主讲教师实训指导3修艳玲女1972.11副教授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主讲教师实训指导4徐斌男1969.11讲师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民法学、商法学主讲教师实训指导5蔡劼男1974.10助教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民法学、商法学主讲教师实训指导6陈颖女1979.9讲师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民法学、法理学专职教师实训指导7吴山男1969.9讲师

29、刑法学兼职教师刑侦大队长8郑海燕女1977.2讲师经济法兼职教师经侦总队科长3-2教学队伍整体结构“双师”结构,专兼教师比例,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及职业资格结构“双师”结构,专兼教师比例,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及职业资格结构一、“双师”结构本教学队伍拥有的六名专职教师全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有的教师曾长期从事律师职业,具有丰富的民事法律实践经验。有的教师曾经担任检察官,对于经济犯罪领域中的民事法律问题也十分专业。两名兼职教师是公安一线工作中的骨干,且均为法学硕士,既具备专业知识,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二、专兼教师比例本教学队伍八名教师均担任过民法学的教学任务,具有良好的专

30、业基础和专业素质。其中六名为专职民法学老师,两名为兼职教师。专兼职教师比例为3:1。三、教学队伍的学缘结构本教学队伍拥有的八名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有七名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八名教师中六名教师的专业研究方向为民商法,一名为经济法,一名为刑法。此学缘结构也为不同学术风格的相互碰撞与融合提供了便利条件。四、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 年龄人数30岁以下30-35岁36-40岁40-45岁总数1人2人3人2人百分比1252537.525在年龄结构上,本教师队伍均为中青年教师,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总数的近40%,经验丰富的中年教师超过

31、教师队伍的60%,形成了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五、教学队伍的职称及职业资格结构(一)职称方面:六名专职教师中,教授一名,副教授两名,讲师两名,助教一名。两名兼职教师被聘为我校讲师。人数 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总数1241百分比125255012.5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形成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二)职业资格结构:本教学队伍六名专职教师全部具备教师资格,并且全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两名兼职教师是专业侦察员。3-3教学改革与技术服务/培训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主持或参与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果、效益一、教

32、学改革(一)教学内容上在我国,民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学学科,其地位不言而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理论体系和内容也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近十年来,民法领域中,先后颁布了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并且,通过司法解释,对民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都进行了修改。一方面,老师主动学习新的法律知识,掌握最新民事法律理论,同时指派任课老师通过下基层锻炼、带学生实习以及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公安工作一线,掌握最新的民法在公安工作中的经验及教训。另一方面,通过集体备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对于涉及到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知识作重点讲授。(二)教学方法上法学是一门理论课程,课堂讲授作为最主要的教学方法之一,

33、在各法律院校是一项传统,但是法学同时也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增加了案例教学法、情境模拟教学法,并开设教学录像课,法庭旁听等实践教学环节,并进行了一次民商法综合模拟法庭实训,力求使学生在实践环节方面得到最大程度的训练。(三)考核方法上采用多种考核方法。既有传统的闭卷考试,也有大量案例分析题的开卷考试,还有考核实践动手能力的模拟法庭。主要是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应用的能力。平时多采取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撰写小论文等方法。二、技术服务1、发表了教学研究论文6篇。2、主编教材4部。3、完成了省级课题三项,部级课题一项,正在进行的厅级课题两项。本课程注重通过教研活动展开教学研究,

34、包括集体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学习新的法律、司法解释,集体备课,集体听课并及时评议、反馈。通过教学研究,使教师的素质得到增强,不但提高了教师的理论研究水平,也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通过多项教学改革的尝试,使学生学习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得到提升。3-4师资培养近五年师资培养情况(包括职教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教学能力、职业能力培养等)本课程注重对教师的培养。1、 引进青年教师,并对青年教师进行全程跟踪式的教学培养。2002年和2004年引进民商法专业硕士2名作为本课程的教师,在教学方面,每一学期都坚持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进行教研室集体听课、评议。2、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获取学术研究的

35、前沿信息,加强与同行的交流。本课程六名专职教师连续五年每年都参加海峡两岸法学论坛(该论坛主要内容为民商法学)。3、加强校际合作和交流,2003年-2004年,胡宝珍老师前往北京大学作了一年的访问学者。4、选送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师资培训,分别前往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进行学习、交流。5、有计划地组织青年教师到基层锻炼、带队实习,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2007年3月7月,何炜炜老师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锻炼,2008年3月7月,胡宝珍老师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安泰派出所锻炼,积累了实践经验,丰富了知识结构。4课程设置4-1课程性质与作用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

36、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民法被誉为万法之法,其原理和法律规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具有高度的抽象性,然而,民法又是最贴近生活常态的法律。自我国恢复法学教育以来,这门课程就开始在高等教学中开设,并逐渐受到重视,是法律科学体系的重要基础科学,是法学专业必修的学科基础课程,也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开列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我校的办学定位是为公安基层培养应用型的专业人才,目前我校设有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学、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警察指挥与战术等等专业。本课程是治安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是公安学、刑事侦查、交通管理、国内安全

37、与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侦查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是其他专业如刑事科学技术、警察指挥与战术的选修课程。4-2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法作为调整商品经济的法学学科,其作用发挥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公安工作中也是如此。民法对于公安工作的执法理念、执法依据、派出所工作、交通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保护等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基础必修课,民法学在我校一直受到重视。由于民法学内容博大精深,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针对特定的教学对象授课,内容上一定要有所取舍。我们在进行大量的调研以及长期的教学实践经验积累的前提下,把民法学课程的内容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民法总论、人身

38、权、物权、债权以及民事责任。进而形成以民法学为主干,以婚姻家庭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等课程为支撑的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课程体系。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民法知识,能够用民事法律制度解决民事纠纷,处理公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5教学内容5-1 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与适用性在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与刑事侦查活动中,治安管理中涉及大量民事纠纷,交通管理处理原则是以民法为基础,网络安全、信息通讯管理工作中需要了解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刑事侦查活动也应以区分民事违法与刑事犯罪为前提,经济犯罪侦查更需要掌握一般民事、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之间的界限。并且,所有公安工作中都必须注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不论是治安管理、交通

39、管理,还是网络安全、信息通讯,甚至于刑事侦查,民法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民法学内容上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总论部分讲授民法理论的一般的普遍性原理,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诉讼时效等内容;分论部分则包括三个部分即人身权、物权和债权等民事权利及其相关理论和制度,通过对这些基本知识的教学,使学生对民法的体系和范围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和把握,并对民法总则涉及的各项制度有全面的掌握。这样,总分论结合,学生所学的知识基本能够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通过学习,也能使学生民法思维能力得以培养和提高,能以民法的眼光看待事物,进而具备运用民法理论分析

40、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5-2 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我校民法学的授课对象包括全校学生,在民法的教学过程中,我们注重增加与公安工作实践的结合,使学生会用民法的思维和视角对待民事纠纷。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我们在内容上进行了不同的组织与安排。治安管理专业不但需要掌握牢固的民法知识并加以运用,而且需要一定的法学理论,因此民法学总课时为56课时,内容包括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和民事责任。公安学、刑事侦查、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与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侦查等专业的民法学总课时为48课时,内容也包括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和民事责任,要求学生掌握我国的相关民事法律规定,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区分判断并处理

41、民事纠纷,不需要掌握相关的制度背景、法理依据等。对于其他专业的选修课,设置32课时,内容仅包括民法总论和民事责任。5-3 教学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一、本课程知识模块理论体系1、民法总论部分: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18课时。2、人身权部分:包括人身权概述、人格权、身份权;6课时。3、物权法部分:包括物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12课时。4、债法部分:包括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的民事责任;12课时。5、综合实训:8课时。二、学时安排表知识模块顺序理论实训小计第一部分 民法总论12618第二部分 人身权426第三部分 物权法8412第四部

42、分 债法8412综合实训8三、本课程的重点与难点民法是商品经济的基本法,也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因此,民法的相关原理、制度十分重要,因而这门学科中的重点也很多。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法律制度。本课程的难点主要有:民事法律行为、物权法律制度。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性强,比较抽象;而物权法刚开始实施,面临着大量新的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充实。我们将通过大量教学内容的更新来解决这个问题,辅助以案例教学、讨论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掌握。四、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采取理论与学习交替进行和综合实训相结合的方式。理论与学习交替

43、进行主要是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安排法庭旁听、案例讨论以及情景教学等实训环节。综合实训主要是采取模拟法庭、实习等方式。6教学方法与手段6-1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创新一、教学模式设计民法的适用性极强,加强课程内外的互动,强化实践性教学内容,让学生感受到活的法律、身边的法律的意义。为我国公安工作的“执法为民”的理念提供思想基础和专业知识。我们在教学活动中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在教学模式上注重学与用的关系。在课堂教学中教学手段多样化,典型案例都来源于实践,多从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公报、本课程授课老师到公安一线锻炼、调研中收集等渠道获取。同时,我们利用学生放假见习等实践环节,布置课题并进行考核,让学生们在生活中、工作中时时刻刻注意民法的相关问题,并要求学生能够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加以解决。 二、创新在各方面始终围绕加强“学”更不放松“用”这一核心,采取多方位的举措。(一)教学方法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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