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工程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探头一般外判维修保养,物业管理公司需做好各项记录,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保养工作。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功能,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每季度应检杳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下列功能,并应填写季度登记表。1.烟感、温感等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后,应每隔2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影响关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2.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信号灯指示。2.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2.3 试
2、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2.4每季度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2.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设备的功能:2.5.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2.5.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5.3水喷雾火系统;2.5.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2.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电梯迫降试验)每年三次。2.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三方通话)。2.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2.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2.10开启消防泵、喷淋泵试运转,检查声音、震动、电流、电压和压力等情况。3. 0每年一次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检查;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所有灭火机,按不同类型做好灭火机更换或灭火液体重新灌装等工作。4. 0相关文件4.1 消防水泵例行检查记录表4.2消防恒压系统巡检表4.3消防水泵半年保养记录表4.4消防系统设备维修申请单4.5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