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环境保护局(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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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环验201562号 安吉县环保局关于浙江圣氏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天然植物提取物(含竹叶黄酮)及罐装天 然植物饮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阶 段性竣工验收意见 浙江圣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天然植物提取物(含竹叶黄酮)及罐装天 然植物饮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的申 请及其它相关材料等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规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环保设施(先行)竣工验 收监测报告、“三同时”监察意见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 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吉开发区(递铺镇)康山工业园,主要 建设内容为天然植物提取

2、物(含竹叶黄酮)及罐装天然植物饮 - 1 - 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13年12月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由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4年1月15日安 吉县环境保护局对该环评进行了批复,审批文号为安环建20 145号,批复建设规模为年产800吨天然植物提取物(含竹叶 黄酮)及3亿罐天然植物饮料。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 工程建设产能为765.5吨天然植物提取物(含竹叶黄酮)及3亿 罐天然植物饮料,目前已完成,为本次验收内容。二期工程为 EOB-S01(13t/a)、EOB-S02(21t/a),暂未实施。 二、安吉县环境监察大队关于该项目“三同时”监察报告( 安环监察递20

3、15041号)、浙江环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出具 的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及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验收 监测报告(浙环监业字(2015)第114号)表明: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理后直接纳管,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 安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管。厂区建有雨水、污 水、清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总排口污水浓度符 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一期工程)无乙醇和 正丁醇等工艺废气;粉尘经旋风+布袋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GB16297-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4、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园区暂未实 现集中供气,暂时采用一台4t/h生物质锅炉供热,锅炉废气采 用水膜除尘处理后35m烟囱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烟 尘浓度、黑度符合GB13271- - 2 - 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时段,二类区”标 准。污水站水解酸化池、好/兼氧池加盖,恶臭经收集后经一 级碱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硫化 氢以及氨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类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活垃圾

5、委托当地环卫 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原料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废旧回收公司回收 ;水提废渣以及滤渣、污水站污泥、胶囊填充废品统一收集后 卫生填埋处理。 (五)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安吉县环 境监察大队备案。已设置一座800m3的事故应急池。 (六)本项目一期含水提取3#车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 三、综合以上事实,并经公示无异议,我局认为你公司已 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要求,基本符 合验收条件,原则上同意你公司天然植物提取物(含竹叶黄酮 )及罐装天然植物饮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阶段 性验收。 四、下一步,项目方应加强管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

6、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加强环境风 险防范,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完善运行 - 3 - 台帐记录,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加强操作工素质培训,实施长 效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转。 (二)进一步加强固废管理,分质妥善处理,二期工程实 施时,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仓库及处置危废,并做好台帐记录 。 (三)建设项目达到环评文件确定的规模,生产负荷达到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向我局申请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四)项目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产项目必须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请及时进行排污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 安吉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8日 - 4 - - 5 - 抄送:递铺街道办事处,环境监察大队。 安吉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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