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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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特征码 eoNMpEPMtXZgIeoWxzTO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xx 地处太湖流域下游,属长江、太湖水系。境内河湖密布,水 系发达,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域内主要引排河道有 22 条, 其中:流域性河道有 2 条;区域性河道有 6 条;市级河道有 14 条,此外还有 81 条镇级河道,468 条村级河道,4971 条生产河 和许多上浜河、天落潭分布各地。水面积较大(200 亩以上) 的湖荡有 13 个。境内主要河道分布特征基本上是以城区为中心, 向四方放射扩展,河道分布南密北疏,河道比降小,水流平缓,

2、 迂迴荡漾。太湖洪水、苏州、无锡、江阴为市境上游,长江为 市境下游,市境历来为洪水走廊。水是发展之基,水是富民之 源,水环境保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事关率先基本实现现 代化总目标。然而,当前我市水环境形势还相当严峻,局部地 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水环境风险日益突出, 存在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的水环境隐患,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 发展。为切实加大我市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 2 页 方案和苏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

3、,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江苏 时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 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坚持 水陆统筹、城乡统筹,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举、精准发力、 持续用力,对江河湖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 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强化责任落 实,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污,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 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实现环境 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 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绿水青山”新 xx

4、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 202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 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 障水平不断提升,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 203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 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 2020 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 优于类)达到 70%(其中,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第 3 页 90%,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60%,苏州市级考核断面 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69.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比例总体高于 98%。地下水

5、水质保持稳定。丧失使用功能 (劣于类)的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到 2030 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7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到 100%。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围绕水质改善目标,严格执行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 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 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结合“去 产能”要求和村级工业用地整合优化等工作,认真摸排相关行 业低质低效、相对落后的产能并加大淘汰化解力度,优化产能 结构,提升产业的整体层次,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 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

6、,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 能。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 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 计划(20XX-20XX) 的通知”要求。组织落实xx 市阳澄湖保 护区及上游控制区淘汰落后产能及产业结构调整计划方案 (20XX-20XX) ,并分年度实施。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 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之外的新建、扩建项目。 (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各镇人民政府 第 4 页 (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 不再列出)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 小型化工、塑料、印染

7、、电镀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 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XX 年底前全面取缔到位。 (市经信委牵 头,市环保局、发改委等参与) (二)严格环境准入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要求, 严格落实各区域、流域的环境准入政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实行严格的等量或减量置换。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 业准入门槛。全市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 目,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污染化工项目。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 改委、经信委、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加快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市水利(水务)局牵 头,市环保局参与) ,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市环保局 牵头,市水利

8、(水务)局参与) 。到 2020 年,完成市水资源、 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 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市水利 (水务)局、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参与) (三)优化产业布局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太湖重要保护区等涉水生态红线 第 5 页 区域保护,加快构建长江水生态廊道(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 委、水利(水务)局、农委等参与)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 确保在城市规划区内保留足够的水域面积(市规划局、水利 (水务)局负责)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占用水域 等效替代制度,确

9、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市水利(水务)局负责) 。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 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保证生物栖 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空间。 (市国土资源局牵 头,市农委、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规模。把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 城乡规划蓝线作为产业规划布局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建设项 目严格依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评估结果布局。沿江地区发 展具有先发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产业集群、产业基地 的空间和产业关联配置,采用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建立区域产 业关联循环体系。 (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 保局

10、、水利(水务)局、规划局等参与) 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XX 年,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现 有化工、印染、钢铁、原料药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企业改造 退出方案和清单。到 2020 年,全面完成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 造退出任务。 (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土地储 备中心、规划局、环保局等参与)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第 6 页 巩固化工、电镀等行业多轮整治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化工、电 镀行业综合整治。按照“调高调优调轻调绿”思路,以企业循 环化、清洁化改造为抓手,深入推进传统重点行业转型升级。 20XX 年制定化工、原料药加工、印染、电镀、农药、制革、农 副食品加工等“十大”重

11、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清洁生产 企业清单和清洁化工艺改造项目清单,全面推进清洁化改造。 20XX 年底前,清洁化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 染整工艺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 造。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发改委等参与) (五)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 开展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 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 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 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 ,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 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工业集 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开展工

12、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全面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不达接管要求的一律限期治理, 所有园区及企业均建成自动监测预警系统。20XX 年底前,工业 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区内重点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全部 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工业污泥集 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对工业集聚区 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废物属性不 第 7 页 明的,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经 信委、商务局等参与) (六)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超年 限商用船舶、渔业船舶年度淘汰清单,按期完成淘汰工作

13、。 2021 年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标准,其他船舶于 2020 年 底前全面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航行于我市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接或安装压 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船舶修造和拆解行为,严格船舶修造 和拆解行业准入,建立船舶修造和拆解行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机 制,船舶修造和拆解单位按要求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禁止 冲滩拆解。 (市交通运输局、海事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场监管 局、港口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开展沿江、内河港口、码头、装 卸站、船舶修造厂废水治理与废弃物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调查, 编制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港口、码头、装卸站

14、 建设配套的污水存储、垃圾接收暂存设施,并接收靠泊船舶生 产经营中产生的船舶污染物。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垃圾转运服 务体系,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 事故应急能力。港口、码头接收的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要 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港口、码头、装卸站的 经营人应配置事故应急设备和器材,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 第 8 页 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可通过联防机制,实现污染防治设 施、设备和器材的统一调配使用,由相关码头(装卸站)自身 或委托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联防机制和具体方案进行评估,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污染防治要求。全市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设 施 20XX 年底前达到

15、建设要求,沿江、内河港口码头分别于 20XX、2020 年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任务。 (市交通运输 局、港口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环保局、经信委、海事 局等参与) 二、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 20XX 年修编全市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到 2018 年, 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8%,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到 92%。到 2020 年,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8.5 %,建 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3%,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 力达 4 万立方米/日。新建的城镇

16、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地表 水 IV 类标准设计建设,有条件的在末端增加人工湿地,进一步 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完善全市城 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 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 改委、环保局、规划局等参与) (八)全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第 9 页 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 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 改造,全面开展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排查,制定管 网改造计划,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收集 改造,难以进行改造的,应采取截流、

17、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 镇新区必须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推进初期雨水的收 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 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网许可管理,规范排水行为。到 2020 年,建成区生活污水基本 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新增污水管网长度 150 公里以上。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九)大力加强污泥处理处置 遵循“区域统筹、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减量化、稳定化、 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强源头减量,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开展城 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量、泥质、运输和

18、处理处置现状排查, 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编制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与改造计划。20XX 年,建成全市污泥焚烧干化项目,2018 年, 全市水处理污泥实现全量焚烧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 到 100%。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 ,污泥运输工具安装 GPS,强化污泥转运监管。(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 经信委、环保局、农委等参与) 第 10 页 (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积极申报 20XX 年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XX 年完成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的调整 修编审批工作,建立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储备库。按照系统治理、 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

19、设原则,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现城市排水防涝 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构建 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 到 40%以上。既有建成区要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淹 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到 2020 年, 全市建成区 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 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减。 (海绵城市建 设试点城市申报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水利(水务) 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参与;后续其他阶段由市水利(水务) 局牵头,市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财

20、政局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十一)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优化养殖业布局。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科学 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 以充足的消纳土地将处理后的畜禽废弃物就近还田利用。强化 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根据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 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划定禁养限养区,报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 第 11 页 并对社会公开。全面开展养殖业调查,摸清家底,明确规模化 养殖场清单,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小区) 、养殖专 业户清单,20XX 年底前全部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市农 委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委参与) 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21、非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 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 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污收集、贮存、 处理与利用体系,提升工厂化堆肥处理规模,推广高效液态有 机肥生产技术,鼓励开展屠宰废水等农产品加工业废水无害化 处理和循环利用。新建养殖场应采取生物、工程、农业等措施 利用畜禽粪污,自 20XX 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 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 20XX 年、2020 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 60%、90%。 (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十二)加强生态渔业建设 调整渔业产业结构。积极推

22、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 等,有序推进重点湖泊退渔还湖、退渔还湿工程, 20XX 年底 前,完成阳澄湖区域内 1500 亩水面、75 只围网的压缩整治任 务。 (市农委牵头,市规划局、水利(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 参与) 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 冰鲜杂鱼饲料使用。鼓励采用生态养殖技术和水产养殖病害防 第 12 页 治技术,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推广低毒、低残留药物的使用, 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20XX 年年底前,制定本地区百亩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方案,推广养 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至 2020 年完成 4.7 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 任

23、务,湖泊、池塘生态化养殖面积比例分别达 90%和 70%,有效 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 (市农委负责) 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养护。严格控制捕捞船网及马力总量, 逐步减少渔民、渔船数量,降低捕捞强度,严厉打击“绝户网” 。 (市农委负责) (十三)控制种植业污染 20XX 年年底前,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在制定高标 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总体规划时,应进一步明确 环境保护要求,并在实施建设中加以落实。全面推广农业清洁 生产,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 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从源头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 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

24、技 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加大有机肥产业发展的支持 力度,鼓励使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逐步增加农田有机肥使 用量。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 用补助试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 药减量工程,推广精准施药及减量控害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 加快制定地方农膜使用标准,制定农膜使用和回收的优惠政策, 第 13 页 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敏感区域和大 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 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 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 2019 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 方施肥技术

25、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 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 (市农委牵头, 市发改委、经信委、供销合作总社、环保局、水利(水务)局、 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统筹规划、集散结合、自主实施、政府帮扶、以奖促治原 则,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以村为单元, 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 工程,分类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试点工作,至 20XX 年,完成 24 个村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至 2018 年,全市(组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 250 个,规划

26、保留村环境整治率达到 60%;至 2020 年,全市 (组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 400 个,规划保留村环境整治 率达到 100%(市农办、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水利(水务) 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统筹城乡、区域生 活污水治理,根据已编制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 选择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 对集中处理以及分散处理等治理模式(市水利(水务)局负责) 。 第 14 页 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大 力开展水美乡村建设(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农办、农委、 环保局等参与) 。到 2020 年,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实

27、现全 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 95%,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率达到 85%,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 100%。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 (十五)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市、镇二级行政区域 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布局水资源 论证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重大建 设项目布局,应当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 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 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 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用水指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8、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到 2020 年,全市用水总量力 争控制在 13.26 亿立方米以内。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 改委、经信委、农委、规划局、住建局等参与) (十六)提高用水效率 建立健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 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至各板块、行业,将完成情况纳入地方人民 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 第 15 页 配置。到 2020 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 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 (市水利(水 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

29、水技术、工艺、设备、 产品目录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 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鼓励电力、钢铁、 纺织印染、石化、化工、制革、食品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 度处理回用。到 2020 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 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90%。 (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牵头,市 经信委、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实施阶梯水价,超计划加价收费,加大重点户 监督力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 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 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 器具。对使用超过 50 年和

30、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到 20XX 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9.5%以内;到 2020 年,全市控制在 9%以内。规划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 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加强节水型城市长效 管理。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市场监管 局、住建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 灌溉技术,示范推广通滴灌机械设备,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 第 16 页 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 2020 年,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 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 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

31、数达到 0.7。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农委等参与) (十七)加强再生水利用 20XX 年底前,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规划,完善再 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开展建筑 中水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扶持中水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企业,探 索建立建筑中水应用管理制度。到 2020 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 厂尾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15%。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 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 许可。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住建局、绿委办、城管局等参与) 。 (十

32、八)科学保护水资源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 核定河湖水域纳污能力。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 环保局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水量调度管理。制定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 方案,采取区域联合调度、引排结合、生态补水等措施,发挥 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 第 17 页 参与) 五、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十九)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健全总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全市污染物统计 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 入调查统计范围。抓紧把总氮、

33、总磷、重金属等对水环境质量 有突出影响的污染物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 性指标体系,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编制我市望虞河总氮总 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 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按照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目标,结 合水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兼顾技术经济水平, 统筹确定控制单元内排污单位的总量控制额度。 (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利(水务)局、农委等参与)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在完成国控、省控及市控重点污染源排 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的基础上,其它污染源于 20XX 年底前完成。 加强许可证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确定 排污

34、许可证台帐管理体系,建立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强化证后监管,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排污许可证有关事项。禁止 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20XX 年底前制定排污权有偿 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方案,在满足周边水域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的前提下,实施排污权交易。对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排污单 位不允许作为受让方与本辖区范围以外的排污单位进行交易。 第 18 页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参与) (二十)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理。贯彻落实全省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 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的环境风险评估 和布局指导意见。全面调查长江干流沿岸区域工业企业、工业 集聚区等基本

35、状况,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和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污染源为重点,建 立重点风险源清单,逐步开展重点风险源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 20XX 年底前,完成编制对水源地、环保敏感目标构成危胁的风 险源转移、搬迁年度计划方案,2020 年,完成全部高风险企业 或仓储设施的转移、搬迁任务。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安 监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公布的优先 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 并逐步淘汰替代。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落 实重点环境管理类的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执 行水陆危

36、险废物运输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向水体倾倒、抛 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交通运输 局、安监局、公安局、海事局等参与)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XX 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 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 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 第 19 页 替代等措施。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卫生计生委、农委等 参与)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 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 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市环保局牵头,市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

37、水务)局、农委、卫生计生委、 安监局等参与) (二十一)实行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面和严格的环境污染责任赔偿 制度,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须排除危害,对直接 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 给予赔偿,为环境修复提供资金保障,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 机关立案查处(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 (水务)局、农委等参与) 。建立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环保局、水利(水务)局、 海事局等参与) (二十二)推行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 按省环保厅统一部署,配合省厅推行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 试点工

38、作,逐步建立全市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的管理体系。 (市 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农委、旅游局等参 与) 六、加强环保执法监督 第 20 页 (二十三)加大执法力度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全面实现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 排污状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超总 量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 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停 业、关闭。自 20XX 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红牌”企业名单, 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抽查,结 果向社会发布。 (市环保局负责) 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建立行

39、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联动机制,健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常设联 络员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积极 支持、配合法院环境案件审判工作。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问 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挂牌督办严重污染环境或造成重大社 会影响的违法案件。 (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等参与) 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 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司法介入等手段,严厉打击 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 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20XX 年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建 设项目的排查和清理整改工作。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 渗

40、坑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 第 21 页 施,水上倾倒危险废物,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水上活动(包 括船舶排放、水上装卸作业等)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 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 机构,应予以追责。 (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水利(水务) 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二十四)加强水环境监测预警 贯彻实施江苏省行政单元全类型水环境监测点位体系及评估考 核办法。优化全市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城市水体等 监测网络,提升水环境监

41、测网络的整体功能。健全自动监测系 统,实现流域重点断面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加强水环境中有毒 有害物质、持久性污染物、水生生物等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加大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能力投入,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二十五)强化废水污染源监测监控 完善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国控、省控废水污染源全部纳 入监控平台,实现县、省辖市、省监控中心数据双向传输及交 换。积极推广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技术研究应用,重点园区、 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逐步安装含特征污染物的自动监测监控系 统,达到实时监控、及时预警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 进、出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水量,

42、并联网至其主管部门、环保 监控平台。探索形成取排水联合自动监测体系。 (市环保局牵头, 第 22 页 市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二十六)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渔政执法等专业技术培训,加强乡 镇(街道)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配备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人员。 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设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完善网格化 监管运行体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监管网格的作用。推进环 保执法权下放工作,提高镇域环境监管能力。推进环境监察机 构标准化建设,监察机构装备达标率应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比例 要求逐年提高。加快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牵头,市编 办、法制办、人社局、农委等参与) 七、强化科技支撑

43、作用 (二十七)加强水环境管理应用研究 强化科技对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重点支持水生态环境功能分 区管理及监测、跨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水环境损害评估、水 资源水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 处置技术、排污许可证管理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研究。探索开展 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技术、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污染对人 体健康影响等应用基础研究。完善水环境科技领域的国内外交 流合作机制,鼓励市内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建立 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引进急需的环境管理及污染治理关键技 术,联合开展相关技术研发。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 委、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农委、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44、 第 23 页 (二十八)强化水处理技术研发应用 跟踪国内外水处理技术发展动态,围绕水处理关键技术需求,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研发饮用 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工业高盐废水脱盐及盐泥处 置、地下水污染修复、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 本高标准处理等关键应用技术。加强水处理技术创新共享平台 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 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 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市 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

45、(水务)局、 农委、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二十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的规定,规范环保 产业市场。完善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 办法和技术标准。扶持我市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形成一 批水处理技术装备产业化基地,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 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 (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市科技 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 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 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 第 24 页 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制

46、定环境治理第三方服务的管理办法, 明确资格准入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理顺各方职责,以 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强化融资及服务功能,建 立健全第三方治理服务新机制。支持鼓励互联网技术与环保服 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环保电商等新业态。 (市发改委牵头, 市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委、环保局、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八、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三十)理顺资源环境价格 积极推行差别水价。尽快出台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政策。 20XX 年起,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 年底前,全面实 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引导全社会 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

47、、水利(水务) 局等参与) 严格执行差别化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 作用,按照建立的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体系,对地表水水资源 费、地下水水资源费实施差别化征收政策。对易于造成水资源 浪费的行业执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形成倒逼高水耗产能退出的 机制。 (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费政策。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收费标 准要满足支付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成本及合理 收益的需要。鼓励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污水 第 25 页 处理收费政策。严格依法开征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 (市发 改委、水利(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等参与

48、) 完善排污收费政策。贯彻落实江苏省排污费征收管理具体规定, 分阶段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征收政策。20XX-20XX 年和 2018 年分别将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 (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 不低于每污染当量 4.2 元和 5.6 元。并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 和排放量根据考核标准实行差别化征收。20XX 年起,所有国家 重点监控企业均按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核定排污费。 (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等参与) 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 政策,对本市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 进口

49、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依法免征关税。 (市国税局、地税 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海关、市场监管局、环 保局等参与) (三十一)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 奖代补” 、 “以奖促治” 。逐步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财政投入 力度,统筹有关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畜 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河道整治、水生态修复、 应急清污、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和工作。对环 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经费、环境执法工作经费分级予以必要 第 26 页 保障。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水利(水 务)局、农委等参与)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 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 (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 水利(水务)局、银监办等参与) (三十二)完善激励机制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 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 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 (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 牵头,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等参与)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重点加大对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 护、清洁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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