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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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信息系统建设意见 特征码 ViOqoLKYNTdxmepHiRoj *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建设自 20*年 启动以来,二期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有 26 个省级部门陆续向 系统提供数据,130 多万条信息进入系统数据库,网站点击率 达 103 万人次,全天候无偿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信用系 统的建设和开通在引导企业诚信、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 境、建设诚信*诸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系统建设仍面 临数据覆盖面小、质量不高、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直接影 响系统数据的可靠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影响系统作用的有效 发挥。 为推进我省信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系统作用

2、,引 导企业走诚信经营的良性发展道路,改善投资环境,打造“信 用*” ,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 步加强信用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第 2 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依法采集、向全社会提供准确、全面、及时、权威的企业 信用数据,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少风险、防范商业欺诈, 激励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推进信用系统建设, 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经济管理方式转变的 重要体现,是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打造“信 用*”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用系统建设工作,20*年决定由 省工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

3、参加,共同建设我省企业信用数 据管理中心和网络平台,20*年省政府颁布了*省行政机关 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195 号) ,建 立了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工商局设立 了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简称省信用管理办公室) ,同时 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系统 建设工作,认真执行*省行政机关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 管理办法 (省政府第 195 号令) ,加强信用系统建设。 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拟订我省信用系统建设规划, 根据省政府第 195 号令制定信用系统管理、维护相关制度,对 信用系统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联席

4、会议各 第 3 页 成员单位(参加信用系统建设的各省级部门)认识,要认真执 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履行省政府第 195 号令规定的职责,落 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把信用系统建设摆 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 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及 时与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沟通,协商解决系统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及时” 和“维护企业合法权利,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向 信用系统平台提供数据和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时 效性负责;形成“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分工协作、有序联动, 提交数据、

5、准确及时,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工作机制。 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是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具 体负责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管理,组织实施 信用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披露。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积 极主动加强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及时掌握动 态,通报情况,帮助各单位解决系统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督促 各单位落实省政府、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并就系统建设、管理中 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和建议。 二、突出重点,狠下功夫,限时破解难题 第 4 页 (一)扩充数据数量,提高数据覆盖率。企业信用信息数 据整合集中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按纵向归口集中,横向比对、 交换、整合的原则由各部门自下

6、而上逐级归集整合数据并按统 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及时、准确地向省信用系统数据交换平台 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参加信用系统一、二 期建设的部门,对属本部门所掌握的应提交但还未提交的企业 信用信息数据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清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整合集中,于 10 月 30 日前完成数据的全面整合集中和提交入 库工作。特别是数据源在国家部委局机关以及未实现省、市 (州) 、县数据大集中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力争按时完成。 对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拟订数 据入库时间表,送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提出 意见报省政府。 (二)严格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和可利用

7、率。数据标 准不统一,直接影响数据质量和可利用率。企业信用信息须包 含与企业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企业名称、企业登记注册号和企 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所含企业名称不完整、不规范或缺少上 述要素的,信息提供部门要在 10 月 30 日前进行补充完善。相 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服务;省质监局要尽快将“组织机构代 码”提交到信用系统资源中心数据库。 第 5 页 (三)及时准确上传数据,确保数据按时更新。各部门要 加强对提交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要根据对企业的 行政许可审批、实施监管职能等所发生的变化及动态数据予以 适时更新。其中企业基础信息、组织机构代码等应及时更新, 其他信用信息具备条件的也应及时

8、更新;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 根据不同情况,按年、季、月更新,应在每月 25 日前提交上月 更新数据。确有困难的,须提出数据项的具体更新时间安排及 理由送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备案。 (四)加强数据采集设备管理,保证信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用系统数据采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 专人负责保管维护。要保证数据采集前置机等相关设备正常接 入电子政务外网,保证设备 24 小时正常运行和与*省企业信用 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中心的网络畅通。 三、加强基础建设,确保信用系统持久运行,功能发挥 (一)加强制度建设。随着系统建设两期工程的结束,数 据的更新、系统的维护越来越成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省信

9、用 管理办公室要及时研究拟定“数据提交制度和纪律” 、 “数据采 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经联席会议审定后实 施;要建立系统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工作通报制度。省政府将不 第 6 页 定期对系统建设和管理中的阶段性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和工作通 报,适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省信用管理办公室 要主动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督办室做好信用系统建设有关工 作。 (二)制定*省企业信用信息目录 。省信用管理办公室 要牵头协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企业生产 经营活动需要、政府监管需要和法制原则,加紧拟订*省企 业信用信息目录 ,形成我省企业信用征信数据指标体系,为信 用系统数据全面、完整和规范提供保障。 (三)完善信用信息技术标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 究制订符合我省实际并能与国家、兄弟省区市对接的企业信用 征信技术标准,为下一步实现国家、部门、地区之间数据资源 的广泛应用、交换共享奠定基础。 (四)适时启动第三期建设工程。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在 总结一、二期建设工作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即着手拟订 三期建设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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