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老龄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市司法局20年老龄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市司法局作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之一,对老龄工作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年初,在制定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时就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照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与时俱进,扎扎实实抓好涉老法制教育及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以“六五”普法为总揽,深入开展涉老法制宣传教育。1、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氛围。我局每年都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普法宣传计划,利用
2、老年大学、社区老年活动室、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种法制宣传阵地,加强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的职能作用,利用3月全国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9”助残日、“九九重阳节”、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法律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月23日,市司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业、马坑社区居委会联合在马坑社区开展“金秋时节、喜迎重阳”系列活动。在活动现场,市司法局设置法律宣传咨询台,发放物权法、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老年人法律援助读本及有关老年人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单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
3、0余人次,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引导老年人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提高老年人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马坑社区居委会在现场为社区70岁以上老年人分发重阳节礼品。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居民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越来越贴近老年人,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了。二、我局始终坚持把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三方面着手积极推动我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2、把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动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一)坚持老年人法律援助的“三优”制度:一是接待优先。凡属老年人来中心咨询,接待人员优先解答咨询;二是条件优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条件予以放宽,范围适当扩大,特别是涉及老年人的侵权案件,
4、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三是服务优质。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对老年人要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微笑相迎,热情相送;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施全程跟踪监控,提高办案质量。(二)对待城市“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户”老年人和城乡低保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和指派的方式,同时,对于行动不便和残疾的老年人,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协助老年人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三)积极承办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待老年人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0余件。今年一起长达6余年
5、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终于尘埃落定,受援老人杨某终于获赔29万余元,91岁的杨某某一审、二审、发回重审过程中经市法援中心的几次全力援助,终于拿到了属于她的侵权赔偿款。一年来,全市法援共接待老年人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0余件,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0件。3、制定“帮扶结对”方案,为受援助的老年人继续提供法律帮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帮扶结对”和“法律援助献爱心”慰问送温暖活动,在“重阳节” 前夕,市法援中心回访了91岁高龄的杨依妹、杨茂春等部分受援助的老年人,为老人送去慰问品及节日的问候,并继续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活动,做好特
6、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三、明年工作打算1、明年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我们将把涉老普法宣传作为中期检查的一个重点,进一步推动全市涉老普法宣传的力度;2、注重涉老法制宣传内容的多样性和形式的新颖性,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的同时,更要突破思维,多渠道、多角度展开对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涉老法律知识的宣传,形成更好的宣传效果;3、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把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系统工程”,在现有法律援助资有限与老年人对法律援助需要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把法律援助工作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延伸,加强与充实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面向基层,面向广大老百姓,面向全社会广大老年人。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人都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以满足老人群体的法律需要,达到便利老年人的效果。市司法局20年12月12日4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