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财务制度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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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会计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会计核算进行规范,制定 本制度。 2 总则 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授权具体负责会计核算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实际 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 计报告。 3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3.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3.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3.4 资本、基金的增减; 3.5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3.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3.7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4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

2、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5 会计凭证的填制规范 5.1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5.1.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 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 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5.1.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发票章、财务章);从 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 办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 单位公章(发票章、财务章) 。 5.1.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 始凭证必须

3、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收款证明。 5.1.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 式几联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 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1.5发生销货退回的, 除填制退货发票外, 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要求退款的, 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5.1.6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 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 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

4、的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5.2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 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发票章、财务章)。 5.3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的审 核,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5.4 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 5.4.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 经济业务摘要; 会 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签名或 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 5.4.2记帐凭证应连续编号, 可以根据一张、 多张或者汇总原始凭证进行编制;除结 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

5、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5.4.3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 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 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填 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号凭证”字样。如果科目不错,金额 有误,可以用红字或者蓝字填制补充更正凭证。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误,应当用 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 5.5对机制记帐凭证,要认真审核。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 核人员、记帐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6 各独立核算单位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门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6.1 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

6、序,折叠整齐, 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号码,由装 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 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相关信息,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6.2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 其他单位需要使用原始凭证的,须经财务副总裁同意后, 复 制原始凭证,收取相关复印费,然后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在专设簿记上签名或者 盖章。 6.3 从单位获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 明原来凭证的相关信息,经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副总裁同意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有些外来原始凭证如火车票等无法取得证明,由当事人写出详

7、细情况,经财务负 责人和财务副总裁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7 记帐和结帐 7.1 凭证记帐应遵循与凭证审核分工,审核无误后方可记帐。 7.2 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有收付款业务的,应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和库存 现金。 7.3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帐工作,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 7.4 每月期末应提、应摊费用及相关转帐完成后,应当结帐。 8 会计报表 8.1 、次月八日前应当完成当期月报的编制工作,年报必须在年后十五日内完成。 会计报表的产生应遵循由财务软件自动产生的原则,会计报表生成后不得随意篡 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年度会计报表应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签证。 8.2 根据会计法规定,对

8、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总经理)和财 务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以示负责。相关部门报表的报送由各独立核 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并按期报送。 9 本制度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司、事 业部遵照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附加说明: 本制度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制度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门 发票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明确发票种类、用途,规范发票的开具、红冲、购买、保管等规定。 1.2 适用于杭州AA机电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事业部发票的报销和

9、开具。 2 总则 2.1 为保证公司经营有序开展,对公司发票的领购、定印、使用、保管、缴销等进 行规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票管理。 3 名词解释 3.1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 的收付款凭证。 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也是税收控管和税 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4 发票的种类和各联作用 4.1 发票分为二类,一类为货物销售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另一类为 统一收款收据,用于向对方收取非经营性款项。普通发票又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 的货物销售发票及经税务机关批准冠单位名称的定印货物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包括手工发票及电

10、脑发票两种。 4.2 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 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公司除 收款收据为三联外,其他发票规定为五联,即在基本联次的基础上增加第四联作为 提货联,仓库物资部门据此发货,第五联作为出门联,门卫据此查验物资放行。 5 发票的购领、定印和缴销 5.1 购票采用验旧购新方式进行,即发票的领购与缴销同时发生,各独立核算单位 财务部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对缴销发票进行审查、汇总,在限购范围内提出购 领发票的数量、种类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完成发票的领购、缴销。 5.2 为方便管理、减少购领手续及提高公司知名度,

11、普通发票一般采用定印方式, 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向税务机关提出定印申请,经市发票管理机关批准后 由指定的印刷厂承印。 6 发票的开具、红冲和销售折让 6.1公司在发生经营业务并确认营业收入时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开具 货物销售发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 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 专用章(印模采用国家标准,盖用红印泥)。电脑开具的发票存根应按号码顺序装 订成册进行保管。 6.2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 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 “作废” 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

12、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 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6.3 退货或折让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时,应将原发 票及抵扣联退回,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据此将原发票作废(记帐联未记帐的情 况下) ,或者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退回发票联、抵扣联与开具的红字 发票联及抵扣联一起附在存根联后,红字记帐联作冲减当期收入处理(原记帐联已 入帐的情况下),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已作帐务 处理使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 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据此开具红字专 用发票,并冲减当期收入。 6.4

13、发票在当地行政区范围内开具,不得跨区使用。 6.5 为防止张冠李戴现象发生,填开购货单位时,应填写全称; 发票日期必须填开 当天的日子;发票内容应填开齐全,不得遗漏;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且字体清楚; 大写数字一律采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不能用简写;除计算机开票外, 应用圆珠笔和双面复写纸复写,不能用铅笔、水笔和单面复写纸。 6.6 购货单位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应出具年检过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开票 员方能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填开,购货单位全称、税号、 地址、电话、开户行、帐号应齐全,不得遗漏,销货单位税务信息用条形章的, 必须用纯蓝印泥清晰盖上,如电脑开票销货单位的信息

14、也应填写齐全;单价不含 税,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金额与税率相乘必须与税额一致;增值税发票开具不 得涂改并应保持清洁;其他要求与普通发票相同。 6.7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有:向消费者提供应税项目;提供增值税免税 项目;提供货物用于非应税、福利、个人消费等项目;向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 项目;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应税项目;其他增值税条例上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 税发票的项目。 6.8 对购货发票的管理, 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除了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 查外,还需对发票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杜绝以收据代发票等情况的发生。另外, 对购货需抵扣增值税的进项发票,按照增值税法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可以抵扣并

15、进 行相关帐务处理。 7 发票的保管 7.1 所有销货发票均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公司应为发票保管创造 条件。领购、定印的发票要设立专柜进行保管,确保发票安全,做到防盗、防潮、 防火、防霉变、防蛀;作废发票除加盖“作废”戳记外,全部联次应妥善保管, 粘贴在发票存根上;发票统一更换造成大批作废的,应报税务机关收缴并销毁; 存根作为财务档案的一部分,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 归档,分期、分别发票种类设立专柜进行保管,在五年内不得私自销毁。 7.2 发票开具后, 公司审计部门要求利用发票存根的,应向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 门发票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发票存根只能用于数据利

16、用,不得复制、转借或用 作其他用途,并对发票存根的安全负责,由此造成的遗失,由审计部门承担全部 责任;其他单位或部门、个人要求提供发票复印件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并经各独 立核算单位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同意方可提供复印件。 8 本制度若与财税机关规定有冲突的,以财税机关规定为准。 9 本制度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司、事 业部和总部各职能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原有的发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加说明: 本规定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规定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门 资金审批授权管

17、理制度 1 目的 为有效控制审批风险,提高审批效率,对资金审批进行相应授权,制订本制度。 2 总则 2.1 坚持“量入为出、合理支配、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各独立核算单位支配、 使用资金。 .2 总部对各独立核算单位有资金调度权。总部对各公司、事业部有资金调度需 要的,可提前十天通知相关独立核算单位,各独立核算单位应确保。 2.3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 3 资金审批授权 3. 投资性支出(指购买其他公司股权、国债等)无论金额大小、期限长短,一 律由董事会审批,或授权董事长办理。 3. 对外捐赠性支出和罚款类支出,无论其金额大小、性质如何,一律由总裁审 批。

18、3.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讨论决定,并 下发相关部门部门执行。 3. 对外拆借资金 (指其他公司向我司借款) 、对外归还借款, 无论理由、金额大小、 期限长短,一律由总裁审批。为方便公司融资利用配套单位资源的,财务副总裁可 经常务副总裁审批调度资金用于支持配套单位,并把相关要求书面下发给各公司、 事业部财务,各公司、事业部财务在正常付款时负责把临时调度的资金收回。 3. 公司原则上禁止发生除公伤外其他福利性支出(指对个人的补助、医疗费等 支出)。公伤医疗费总额5000 元以下由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医务室审核,总经理 审批即可;费用总额在5000 元以上的,由总裁

19、审批。 3. 备用金审批授权 公司禁止个人因私借款。 个人申领出差备用金的,在伍仟元额度和二个月借期内由副总裁级以上管理者担 保、财务负责人核准后,出纳办理付款。凡前期有备用金未归还的,均须清偿后 再行办理申领手续,但如交通事故原因等特殊情况产生借款未能清偿继续要求借 款并经由总裁审批的除外。 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负有催收、清欠备用金的义务。除董事会特批可予保留 的借款外,其他备用金要求在每年年底前清欠完毕。 3. 物资用款审批授权 单笔或者当月累计支付某一单位物资用款超过100万元的,附加财务副总裁审批。 预付款须在付款审批单上注明“预付款”字样,同时说明预付款原因,附加财务 副总裁审批,

20、预付款金额超过50 万元的,须经董事长批准。 除审批预付款原因外,不得出现因物资串换、转帐过头、对已清帐单位实施索赔 等造成供应商帐面倒挂现象。 3. 日常经营性支出,由各公司、事业部总经理或常务副总裁分别履行审批。对 有规律性的费用支出,逐步纳入费用预算,按预算执行。 3. 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项目费用支出,组织部门申 请,常务副总裁审批。 3.10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具体办法,费用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常务副总裁审批。 3.11 经营费支出按关于经营费审批授权的通知办理。 4 授权原则 4.1 上述权限可实行授权,即上级可授权下级履行职责,但应有授权

21、书, 因授权产 生的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4.2 无论金额大小、期限长短,公司严禁出现代垫、代付性质支出。如果情况特殊 且确有必要,一律由财务副总核准,常务副总审批。 4.3 各公司财务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严禁现金座支现象产生。 4.4 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结”原则,即如果前期账款存在纠纷、不够清晰,后 期款项停止支付,直至理清为止。 4.5 原经董事长审批的相关授权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 请于本制度下发之日起一 周内,由各财务负责人把相关规定上报财务副总裁,由财务副总裁审核并就是否 继续执行报董事长审批。 5 本制度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

22、司、事 业部和总部职能部门遵照执行,原资金审批授权规定同时废止。 此页无正文 附加说明: 本制度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制度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门 经营费审批授权规定 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公司、事业部经营费的审批授权如下: 一、控制指标 经营费按各公司、事业部当年不含税销售额(损益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依据计算控制指标,其中: 、年销售额在1500 万元(含)以下的,按销售额的4作为控制指标。 、年销售额在15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销售额的2+3 万元作为控制指标。 、年销售

23、额在5000 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1+8万元作为控制指标。 、考虑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的特殊性,由被授权人申请经总裁办公会议平 衡后,对销售额偏低且经营费开支额度确有需要的,可单独授权。 二、审批权 、月度经营费原则上由各公司、事业部总经理自行控制,各财务部门每月初 出具上月各公司、事业部经营费用报销情况报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对本 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所有报批餐饮发票须附酒菜等的清单。 、其他娱乐费用开支及总经理本人发生的费用,由总裁审批。 、当月经营费必须在次月之前完成报销,不允许挂帐消费 (总裁授权除外) , 不受理除员工外的其他报销行为。 三、奖惩规定 经营费实行月度控

24、制,年终清算。年度清算在会计年度结束(或者承包期结 束)时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完成。 、经营费用超过月度额度指标的,必须由相关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对上月 报销的所有经营费用重新向总裁说明理由并追加审批。否则超支部分由总经理个 人承担,在年薪中扣除。 、年终清算后出现超支的,纳入承包实现利润的减项进行考核,亦即费用 在利润实现前已作扣除前提下再扣除一次。 、财务管理中心在审计核定各独立核算单位业务招待费用时,对各独立核 算单位内部承包部门发生业务招待费按承包部门发生的所有费用总额的20% 计算 纳入。 4、清算后出现节约的,由总裁根据总经理意见提出嘉奖决定。对节约部分的 奖励按按以下方式操作

25、:直接奖励给经营者、视作利润考核、奖励给干部、作为 先进职工旅游费支出等。 四、本授权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 司、事业部和总部各职能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原经营费审批授权同时废止。 本授权经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可作相应修改或收回授权。 附加说明: 本规定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规定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门 特殊业务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规定及业务流程需要,在确保现金收支安全的前提下,对 特殊业务现金收支管理进行规范,制订本制度。 2 工资性支出

26、发放管理 逐步推行员工工资性支出银行代发业务,各公司、事业部应予支持并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实施。 工资性支出包括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半年奖、年终奖、现金福利、承 包费等。 各行政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代发工资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其他准备工作。 各行政部门负责对工资性支出的考核、计算,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批后 交由财务部办理委托银行代发。 出纳在提供支付明细资料给银行的同时把代发款项划拨给银行。 行政部门、审批人及出纳应对要求保密的支付给予保密,不当行为导致泄密的应 承担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予调离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次代发业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期后发生的包括银行卡年

27、费等在内的 与代发业务相关的开支均由持卡人承担。 3 银行卡业务管理 各公司、事业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要求,杜绝与现金管理条例 相悖的银行卡业务,确属业务需要通过银行卡结算的,须经总部财务副总裁批准 并纳入网上银行接受监控。 经总部批准并纳入网上银行监控的银行卡,可由公司对需要通过银行卡结算的单 位发函,明确规定可以通过银行卡结算的业务种类(如必须是货款)、银行卡号、 持卡人姓名、结算时效(如零六年内打卡有效)等信息,发函部门应把发函范围 打印成汇总文档交由总经理签名后报财务副总备案。 经批准办理结算的银行卡由各公司、事业部指定并经由总部批准的人员保管。对 打入银行卡内的货款,原则

28、上只须向银行基本帐户办理转帐划拨,不允许从卡内 提现。 对业务上不需要开票并纳入财务结算的银行设卡及卡内资金,开卡人姓名由总部 指定,密码由总经理掌握,银行卡由总部指定专人保管。需要动用卡内资金的, 须经总经理审批,一次性或者累计金额超过壹万元的,必须报总裁备案。 所有备案的银行卡资金进出业务应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部门每月须对所有 银行卡业务资金来源及去向出具审计结论并报财务副总备案。 4 货款回笼与支付管理 货款回笼原则上采用银行汇票、支票等非现金结算方式。 经批准可以通过银行卡业务结算的货款回笼业务,按照公司向各经销商发函要求 由各经销商直接在当地把款项打入银行卡,不允许把现金交给公司

29、的业务人员。 若因特殊情况由经办人带回现金到公司的,必须在经办人到公司所在城市12 小时 内交到公司财务部,并详细说明带现金的情况(比如在某公司出具的现金收条等 信息) 。超过 12 小时未交财务的, 视同挪用公款并按所带货款的20% 进行处罚; 超 过 24 小时未交财务的,查到后按挪用公款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业务人员不得私自向经销单位借款,各经销单位也不得把款项借支给业务人员, 若因现金借支导致的风险与本单位无关。 货款支付一律通过转帐结算。各财务部应对照发票和合同准确支付各项货款,杜 绝张冠李戴按经办人或者审批人要求随意支付,出纳应严格把关,会计对出纳的 支付有复核义务,确认复核无误的,

30、才能加盖法定代表人章。 通过物资串换方式回笼或者支付货款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并经财务副总核准同意 后方可办理。 5 销售俑金和业务费管理 5.1 销售折让和业务返利原则上不得采用现金方式。 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销售俑金(现金)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事前审批。由经办部门提出报告(报告内容要体现支付俑金的依据、方式、 时间及收款人或者单位等内容),经总经理或副总裁级以上领导核准和总裁审批后 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2)结算规定。按审计流程由审计室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审计结论经总经 理审批后实施。 (3)俑金兑现。销售俑金须由副总裁级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授权书须送财务备 案,授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31、负责兑现。 5.2 公司杜绝配套单位给予我方的现金行为。相关业务返利政策及确需收受的配套单 位现金返利等的都直接交纳财务并登记来由。其他收受对方现金的,必须在到达工 作地 24 小时内上缴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否则按收受金额2 倍以上进行处罚。情 节严重(收受金额在5000 元以上的)的除追偿损失外可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3 接受对方单位实物礼品的应及时向总裁申报,超过 500 元的原则上应上缴, 上 缴的物品由工会组织拍卖,拍卖所得用于职工福利;不如实申报被公司查到的, 按收受礼品公允价值3-5 倍进行处罚。 6 非公司主营业务收支管理 各项废料收入应纳入帐务管理。 各项三包收入应纳入帐

32、务管理。 各项索赔收入应纳入帐务管理。 各项赞助收入应纳入帐务管理。 各项试装费、图纸费等应纳入帐务管理。 其他公司非主营业务收入应纳入帐务管理。 以上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总经理的审批,有关帐务处理及使用情况应由各单位每季 报财务副总裁进行审核。 7 对违反本制度要求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和追偿造成的损失外,可对相应的责任 人按违纪金额5%-50% 的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经总裁审批追加处罚额度。 8 本制度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司、事 业部和总部各职能部门遵照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附加说明: 本制度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制度归口部门:财务管理

33、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门 出纳收支及稽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防范因出纳收支出现的管理漏洞,规范公司出纳收支行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 损失,同时使稽核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制定本制度。 2 出纳收支分类 2.1 现金收入 主要有:企业现金回笼货款、废料收入、租金收入、配件销售收入、罚没收入、 职工医药费收入、员工用车费用收入、员工承担的工作服费用、收回备用金、交 回不能发放的职工工资、奖金等。 2.2 现金支出 主要有:工资奖金支出、差旅经营费报销支出、结算起点1000 元以下的采购性支 出、驾驶员公里路桥费报销支出、其他零星报销支出。 3

34、 出纳备用周转金额定 一个办公室内不管有多少独立核算单位,若只有一个出纳负责收支,额定备用金 周转数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周转数不够用,由出纳当天到银行提款予解决。 4 印鉴分管 出纳只保留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保管,因被 授权人原因产生的损失由授权人承担。 5 出纳收款依据 出纳凭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具名编号收据及各公司向财税局领购和定印的发 票收款,收取款项须出具收据。 6 收据和发票的开具 销货发票由开票员负责填开;收回备用金的收据由出纳负责填开;医药费收据由 医务室负责填开;收取废纸板、配件销售、废钢、废铁收入及小额零星(包括罚 没收入)款项收据由财务负责人指

35、定专人填开(上述票据统一由票管员通过验旧 领新方式向财务管理中心办理领用和缴还手续,财务管理中心应做好票据领用登 记工作)。 7 值班、加班期间款项的收取 考虑值班、加班期间款项收取有一定难度,除上门用户产品销货款可由值班人员 收取后当天交存银行外,其他款项原则上不收。值班、加班人员应在次日上班九 时前就款项收据及相关信息向出纳办理移交。 8 发票和收据销号 财务管理中心应做好日常公司内部收据的收支存管理,对内部收据每月到各公司 进行检查并做好消号工作,对销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汇报财务副总裁。 9 出纳结帐 出纳应当每天结帐并把款项交存银行,结帐期间停止款项收支,库存现金不得超 过壹万元。

36、10 稽查和监控 相关部门每月填报货款收入(转帐结算除外) 、废料收入、 配件收入、 医药费收入、 用车费用收入到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由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底前召集相关人员核对, 产生结论,确保无遗漏。 11 本制度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各公司、事 业部和总部职能部门遵照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附加说明: 本制度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制度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门 银行借记卡结算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对借记卡的使用、保管、结算等进行了规范。 1.

37、2 适用于与借记卡使用、保管、结算、审计相关的公司和职能部门。 2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借记卡管理和监控,确保卡内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3 职责 3.1 借记卡开立、注销及款项划转到基本结算户等工作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 负责。 3.2借记卡定期审计以对交易清单上列明的收支去向确认工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 责。 3.3 打入借记卡内的款项由各销售部填列收款单进行确认。 3.4 对借记卡转入的款项及孳生的利息等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处理,其 中利息收入作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处理。 4 货款结算原则上必须通过公司基本结算户转帐结算,特殊情况需要以借记卡进 行货款结算的,操作流程如下: 4.1

38、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上报申请,明确开立借记卡的原因、使用范围报财 务副总裁审批(原已开设的借记卡,须在本制度下发后一周内由各财务部门上报 财务副总裁办理相关补批手续); 4.2 财务副总裁对上报提出的申请批复,同意后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备案;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批准设立申请,负责到银行办理借记卡并把借记 卡卡号、持卡人姓名等信息报备财务管理中心; 4.4 财务管理中心按照批准设立的借记卡相关信息,向特定客户发出允许用卡结算 通知; 4.5 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注销借记卡的,由申请部门提出并经财务管理中心审计后报 财务副总裁审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办理销卡手续。 5

39、 其他规定 5.1 若须在借记卡列支其他费用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财务副总裁签署意见、财务 管理中心登记后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按审批意见办理。 5.2 借记卡经批准设立和公示后,由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安排专人保管,保管 人和持卡人应分开,保管人应每月末到银行打印借记卡交易清单。 5.3 打入借记卡内的款项由各销售部门填“收款确认单”, “收款确认单” 应明确打 入借记卡内资金的时间和客户名称,经各财务部门确认后转账划入银行基本结算 户进行账户处理。 6 本办法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司、事 业部和总部各职能部门遵照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0、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办法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门 各公司、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聘(离)任流程 1 目的 为适应 AA企业财务垂直管理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有效监管,上佳服务”的宗 旨,特对子公司、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聘(离)任制订流程如下: 2 权限 公司、事业部财务负责人由各总经理提名,财务管理中心审核,董事长聘任或者 解聘并决定薪酬。 3 聘任程序 公司、事业部总经理提名财务管理中心、总裁办考察、评价董事会讨论 后由董事长签发聘任文件 4 解聘程序及离职规定 按 AA公司聘任、离任、离职管理办法

41、执行。 本流程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司、事业部遵 照执行,原流程同时废止。 附: 1、各公司、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聘任表 2、离任(职)调动审计(移交)表 附加说明: 本流程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流程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 各公司、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聘任表 提 名 人 填 写 提名岗位被提名人工作地 工 作 要 求 总 裁 办 填 写 被 提 名 人 基 本 情 况 性别年龄学历专业 培训及资历: 工作经验及特长: 奖惩记录: 财 务 管 理 中 心 填 写 专业能力评价:

42、 人职匹配度1、比较胜任 2 、一般 3 、尚需要努力 签 名 总 裁 室 审 批 1、同意录用 2、暂不录用 签名: 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考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经公司财务办公会议和总裁办公会议讨论, 制定本办法。 2 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考评表 被考评人: 考评项目工作内容扣分原则满分 财务管理中心评价 意见(附检查记录) 财务副总 考核评定 帐务处 理准 确、及 时性 按会计制度进 行帐务处理,做 到当天事当天 毕。 1、发现会计科目、摘要使用错误、银行存款、债权、债务不能实时反映 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发现帐帐、帐表、帐实不符的扣3-5 分;

43、 3、发现当月财务档案未能在次月12 日前整理完毕的扣3 分; 4、上述考核最低分为0 分。 15 费 用 的 统 计 、 编报 出纳日报;费用 月报; 分品种成 本季报。 1、出纳日报未能每天编报的(要求在次日9时前完成,遇节假日在当日 下班前完成),每少报一次扣1分; 2、费用月报未能每月编报的(月后5号前) ,每少报一次扣 2分; 3、分品种成本季报未能按季编报的 (季后 8号前) ,每少报一次扣考核月 相应分值 5 分。 4、上述考核最低分为0分。 15 财务分 析 包括资产性质 分析、现金流量 分析、成本费用 分析、盈利能力 分析等 1、当月财务分析未能在次月12 日前完成并上报的扣

44、10 分; 2、分析项目未能按工作内容要求进行的,每缺一项扣3 分; 3、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分析资料的,按分析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创新奖 1 分、 优奖2分、良不扣分、及格扣2分、不及格不得分。 4、上述考核最低分为0分。 15 内 、 外 报 表 编 报 包括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年 报) 、国地税申 报表。 1、要求在次月10 号前提供经总经理签名的财务报告并附带电子文档上 报,每延迟一天扣1 分; 2、国、地税申报表须在申报前报财务副总核准,因未核准擅自申报,每次扣 3分;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纳税申报的,扣1 分; 4、上述考核最低分为0 分。 15 其他考 核项 财务

45、制度、总部 财务指令执行 情况。 1、总部每月12日左右召集财务办公会议,无故缺席的每次扣 5分; 2、总部每月针对性地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每发现一项违纪的, 扣 3-5 分; 3、总部每月由总裁或财务副总下达工作指令,未能按指令要求执行的, 每项扣 3-5 分; 4、上述考核最低分为0 分。 40 否决项 1、当月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 2、连续 3 月考核分在 80 分以下的; 3、发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在 10万元以上的; 4、未能执行总部工作指令造成资金运行困难的; 5、以上情况一旦发生,可由财务副总提出并经董事会讨论后罢免财务负责人。 合计100 总裁阅签:

46、3 相关报表的编报要求 出纳日报、费用月报、分品种成本季报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财务报告 及分析资料须同时报送经总经理签名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总部财务管理 中心、财务副总、常务副总、总裁。 财务管理中心应编制相关表式给各财务负责人,事业部成本报表以运管中心要求 填报并按此要求进行考核。 4 具体考评办法 每月 3 日前由财务管理中心依据相关财务检查、报表收缴、分析水平、总部指令 执行情况等, 在考评表内填报相关评价意见,5 日前由财务副总完成考核评定后送 总裁阅签, 7 日前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和所在公司。此表经财务管理中心和财 务副总裁考核、评定后,作为各公司对财务人员薪酬发放的依据。 5 本办法自 2006 年 2 月 25 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公司、 事业部遵照执行。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办法归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本文起草人:沈军飞 本文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公司、事业部、总部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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