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飞双教育培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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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台双飞教育培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本校制定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及学籍档案管理由 学校教务处负责。 二、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报名登记表、注册登记表、 上课 缺课登记表、 成绩考核登记表、缺课情况及原因记载、退学情 况记载、结业情况记载等内容。 三、新学生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包括 报名专业、 报名时间、 学生的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及学校应告 知学生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登记表由学生本人用蓝、黑色 墨水笔认真填写并签名,学生为未成年人者,应由家长代填并 签名确认或者学生填写后由家长签

2、名确认。 四、学校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新生开课一周内由教务 处管理人员依据学生报名登记表按教学班进行入学注册。内容 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 庭住址、 联系电话等。 分学期连续学习的,新学期开学应重新 注册。 五、学校建立学生上课缺课登记制度。按教学班建立学生 名册,由班主任页负责登记学生的上课、病假、事假。旷课等 情况。学员下明原因连续缺课2 次以上的, 班主任应同学生或 学生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情况, 并记入班主任工作日志,必要 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 六、学生在学期内要求退学,应由学生本人, 学生是未成 年人的应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退学申请,由学校依照教育

3、行政 部门有关规定处理。班主任要将退学情况记人工作日志,教务 处要捋退学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并取消该学生注册。 七、学校建立学生成绩考核登记制度,由班主任按时登记 学生各科考核或考试成绩表,交教务处保存。 八、学生学期结束时进行考核或者试作为结业成绩,结业 成绩由教务处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需要发给结业证书的还应将 结业成绩由教务处记入结业证书。 三台双飞教育培训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一)双飞教育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 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 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 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 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

4、和其他活动中耗 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晶、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 800 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 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硅筑物,专用设备,一 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 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 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 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 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

5、,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 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 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 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 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 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 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 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 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

6、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 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 要按制度要求, 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并办理领用、 借用登记手续。 不经主管同意, 未办理登记手续, 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 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 )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 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 损坏 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 )认真贯彻治安、 消防管理规定, 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三台双飞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依据 中华人

7、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 本学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制定教学计划和 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教学计划按专业制定,教学大纲按课程制定。内容包 括学制、课程设置、使用的教材、总课时数、周课时数、实验 和实习内容及课时数等,教学计划和大纲由教务处制定,也可 以委托教师、专家拟定由教务处审定。 三、学校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保证开出教学 计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完成规定的课时 数。 四、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用、编写 教材及辅导材料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 学校

8、选用的教材及辅导材料要选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 准出版印刷的教材及辅导材料。 六、 学校自行编写教材及辅导材料要成立由学科专家任主 编的编审组织,以保证教材及辅导材料的质量。 七、学校聘任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 和有关行政法规规 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教师队伍力求相对稳定。 八、聘任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下少于10 课时的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为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九、 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 条件,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 选派外出培训为辅, 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 50 课时,并须由教务处记入培训档案。 十、学校对教师的

9、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应包括思想政 治、职业道德、教学能力、课时完成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方 面。考核应注意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教务处应有教师考核记 录。 十一、学校要加强教学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经常组织检 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十二、学校的招生简章、 招生广告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 原则,坚决不作虚假夸张的宣传,并要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 案。 十三、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依法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 公示,学生退学退费依照省市教育部门规定处理。 十四、学校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内容包括学生姓名、 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 话等。新学期开学应重新注册。 十五

10、、学校建立学生成绩档案,按期登记学生各科考核或 考试成绩,并将结业成绩记入结业证书。 十六、 学校欢迎学生、 家长、 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学 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和采纳。 三台双飞教育培训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一)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 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 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实行统一领导, 集中管理, 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四)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初

11、,财会人员根据学校年度工作 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做好季度、月份的 实际用款计划。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 严格按照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并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 行,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票据的购买、 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校制定的有关财务 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从严掌握。 在保证教学工作正 常开展的前提下,精打细算, 减少下必要的开支,坚持勤俭办 学。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认真审核,及时记帐; 发现问题要及 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

12、七)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 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负责制 作财务会计报告, 经财务主管及校长同意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依法进行审计。 (八)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 福利费、 酬金、 教学费、 办公费、 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 支付。计划外及临时性开支,100 元以内的由财务主管批准支 付;100 元以上至 1000 元以内的,由财务主管请示学校主管 领导批准支付:1000 元以上的,由学校理事会研究同意后, 经校长批准方准支付。 (九)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 度和有关手续。 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

13、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 拒绝报销。 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 捋被追究责 任。 (十)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 劳务偿还的债务。 指应缴税金和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的款项及 银行贷款等。 财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 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十一 )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 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 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十二 )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各项财务制度, 并做好群众工作, 经常开展勤俭办学和爱护公 物的宣传教育。 (十三 )学校接

14、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 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 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 财务公开。 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十四 )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财务建档、存档工作。 (十五 )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法规、制 度、财会工作条例、 财会人员条例等文件,加强遵纪守法的自 觉性。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 权。对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 反映。 (十六 )时刻提高警惕,做好财务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 作。 二台双飞教育培训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15、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 遵守教师培训制度, 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 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 课时的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 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 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 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 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

16、 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 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 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 课 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 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 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 商分担。 六、 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 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 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 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 情况;

17、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 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 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捋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 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三台双飞教育培训学校章程 第章总则 第一条本学校名称为双飞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学 校) 。 第二条本学校的性质是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 的,面向社会从事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学校遵守宪法、 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 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擅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 教育质量。 本学校为民族提高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

18、复合型人 才,坚持诚信办学,杜会效益第一。 第四条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三台县民政局,本学校的 业务主管单位是三台县教育局。 第五条本学校的住所地是三台县大十字新华宾馆7 楼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 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叶双飞。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招生及教学管理、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四)制定本学校的章程; (五)提出本学校的发展规划; (六)就本学校的变更、终止等重大事项提出建议等。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

19、人民币伍拾万元,出资者为叶双 飞,资金来源为个人自筹。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是:非学历教育培训、 幼儿教 育、加盟其它教育品牌。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学校设理事会, 其成员为 5 人。理事会是本学 校的决策机构。 本学校理事会由举办者、出资者、 校长、 教职工代表等人 员组成。本学校的理事会成员均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 理事每届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会组成人 员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本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业务活动计划; (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聘任或者解聘本学校校长粕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 本单

20、位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五)罢免、增补理事; (六)内部机构的设置;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的工资招酬;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2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 名。 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 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十四条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理事 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 日前将会 议的时间、 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 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

21、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 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 行。理事会实行1 人 1 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 以上组成人员同 意方可通过: (一)修改学校章程; (二)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三)聘任、解聘执行校长; (四)制定发展规划; (五)审核预算、决算;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 应当当场制作会议记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 事会决议违反法律、 法规或章程规定, 致使本学校遭受损失的, 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

22、 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学校校长经理事会决议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本学校校长是理事会成

23、员,参加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学校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 人,并推选 1 名召集人。监事任期与理事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 出资人、 本学校教职工中选 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 举产生。 本学校的理事长、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学校财务; (二)对本学校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 行监督; (三)当本学校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学校利益时,要求 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 人 1 票制。监事会决议 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24、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叶双飞。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 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 年,或者因犯罪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 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教职工的聘用 第十六条本学校经费来

25、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教学培训的学杂费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和事业的 发展。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 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 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 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 手续。 第三十条本学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 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学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条例的规定

26、,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学校教师聘任、 劳动用工、 社会保险制度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 日内,扣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 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第三十五条本学校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

27、 日内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学校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 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 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 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学校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 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 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 2010 年 9 月 26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自登记管理机关 核准之日起生效。 举办者:叶双飞 2

28、010 年 10 月 27 日 三台县民办学校 申报换证审批表 举办者(盖章) :叶双飞 学校名称(盖章) :双飞教育培训学校(戴氏教育三台分校) 申报日期:2010 年 10 月 26 日 三台县教育局制 二、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 教职工人数 (人 ) 合计管理人员数 专任教师 数 兼职教师数职工人数 15 人3 人9 人3 人 姓名 性 别 年龄籍贯 学历 职称 担任本校 职务 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管 理 人 员 费东梅女24 四川大专执行校长 511123198609345989 四川省 冯清源男21 四川大本副校长 510722198903142070 四川省三台县 陈晓

29、蓉女46 四川大专财会人员 510722196408168821 四川省三台县 专 任 教 师 姓名 性 别 年龄籍贯 学历 职称 担任本校 职务 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邹燕徽女23 四川大本英语510722198710088434 陈郡女22 四川大本英语510704198804221846 杨波男27 四川大本数学62012319830897017 练书均男26 四川大本数学513029198408155914 三、学校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姓名叶双飞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联系电话 13550325882 18615769123 家庭住址耀森三期 3

30、161 工 作 简 历 大学生首次创业 学 校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年月日 五、校舍设备情况表 校 园 校 舍 校园占地 校舍建 筑面积 其中 教室实验室 学生 宿舍 教工 宿舍 其他 自有550 550 21 间间间间 500 租借550 550 21 间间间间 500 教 学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量 折合 价值 名称单位数量 折合 价值 课桌张69 2800 元 椅子把176 3520 元 投影仪套1 3800 元 音箱设备套1 3600 元 电脑台2 6600 元 打复印机台1 8700 元 黑板张14 1400 元 数学教学用具套1 100 元 英语教学用具套2 200 元

31、合计30720 元 六、学校用地、校舍、设施、设备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张贴处) 八、2010年办学经费收支预算 收入预算支出预算 项目 金额 (元) 说 明项目 金额 (元) 说 明 国家财政补助 工 资 福 利 等 人 员经费 6 万 办学单位补助 校舍、房产租赁 (或折旧)费 5 万 个人出资50 万水电费0.5 万 学费1 万设备购置费20 万 杂费修缮费14 万 经营基金 社会捐赠 上年结余 其他收入 收入合计51 万支出合计45.5 万 十、经济担保合同书 注:经济合同担保书主要指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合同的订立需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十一、学校(班)章程(管理制度) (打印附后) (教育机构章程应包括如下内容:1、办学目的;2、教 育机构名称;3、内部管理体制、财产管理与处置;4、教职 工的聘任及工资福利待遇;5、教育机构解散的条件及清算事 项; 6、章程修改程序。 ) 十二、办学审批 主管 部门 意见 审 批 意 见 经办人审核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单位负责人: 单位(章) 年月日 获准学校名称双飞教育培训学校戴氏教育三台分校 批准文号、日期 许 可 证 许可证号发证日期 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备案单位备案日期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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