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制度BasicsystemofEnvironmentallaw.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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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法律制度 Basic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law,Prof. Han Lilin,第六章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下),第一节 征收环境资源费(税)制度 第二节 现场检查制度 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第四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节 经济刺激制度,Prof. Han Lilin,第一节 征收环境资源费(税)制度,环境资源费(税)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筹集环境资源保护资金而对污染物排放者、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者按照法定标准而征收一定费(税)的法律制度。,一、排污收费制度 the System of Pay fee for Pollution Discharge,作

2、用: 1 可促使排污者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综合利用,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 筹集环保资金的有效手段。 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经济调节手段。,一、排污收费制度 the System of Pay fee for Pollution Discharge,(二)产生和发展过程 1904年,德国的鲁尔工业区首先实行了排污收费制度,197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废水收费法,专门规定了排污收费问题。 ,一、排污收费制度 the System of Pay fee for Pollution Discharge,(三)排污费的征收对象和范围 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户(即排污者

3、)。 排污费的征收范围是指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 排污费的征收范围包括 废气、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和超标噪声等。,一、排污收费制度 the System of Pay fee for Pollution Discharge,排污费的征收依据和征收标准 依据: 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核定)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条例第6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一、排污收费制度 the System of Pay fe

4、e for Pollution Discharge,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按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1.污水排污费 2.废气排污费 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4.噪声超标排污费 5.海洋排放污染物,排污费的征收依据,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

5、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一、排污收费制度 the System of Pay fee for Pollution Discharge,排污费的征收程序: 公告 通知 排污者(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 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物,一、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费的减缴、免缴和缓缴: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

6、或者免缴排污费。,一、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 重点污染源防治 区域性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一、排污收费制度,违反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排污者、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责任形式:行政责任: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 缴排污费。 刑事责任,案例,A公司在开发利用贮灰场和清运粉煤灰的过程中,对清运作业监督不力,致使10吨粉煤灰被倾倒入B河,造成水体污染。当地环保部门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收费的规定,对该厂罚款5万元,同时征收排污费20万元。A厂不服,认为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保部门不能在罚

7、款的同时征收排污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保部门能否在罚款的同时征收排污费?,二、征收自然资源费、生态税制度,(一)自然资源费制度 是指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劳务 时,为达到效率使用状态,有选择的对部分公共物品和劳务采取有偿提供的一种形式 。,二、征收自然资源费、生态税制度,(一)自然资源费制度 1.自然资源使用费 2.自然资源补偿费: 3.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费,二、征收自然资源费、生态税制度,(二)生态税制度 生态税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环境资 源开发利用的行为人所开征的税。生态税的概念是 1920年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庇古(ArthurCPigou

8、)在 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提出的。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所 征收的税。广义的资源税包括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 税、土地增值税、矿产资源税,第二节 现场检查制度 On sit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ystem,一、现场检查制度的概念及其作用 现场检查制度,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他环境监督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 依法进入所管辖的排污单位现场,对其执行环境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的环境行政监督制度。,第二节 现场检查制度 On sit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ystem,一、现场检查制度的概念及其作用 主要特点: 1.

9、检查机关的特定性 2.检查过程的随机性 3.检查内容的法定性 4.检查行为的强制性,第二节 现场检查制度 On sit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ystem,一、现场检查制度的作用 1.有利于督促污染单位治理污染,及时消除污染事故隐患. 2.有利于提高和增强排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律观念。 3.有利于环保监督部门提高监督效率。,第二节 现场检查制度 On sit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ystem,二、现场检查制度的内容 (一)现场检查的机关及其权限和义务 (二)现场检查的内容 三、违反现场检查制度的法律后果 (一

10、)现场检查机关违反该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被检查单位违反现该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Completion by Set Time System,一、限期治理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并造成严重污染的排污者和在特殊保护区域内超标排污的已有设施,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限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环境法律制度。,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Completion by Set Time System,限期治理制度的类型: 点源污染的限期治理 行业污染的限期治理 区域及流域环境污染,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Completion by Set Ti

11、me System,(二)限期治理制度的意义 1.可以推动污染源积极治理污染。 2.可以有效控制污染,解决严重污染问题,使区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有利于工业布局的合理化。 4.有利于改善厂群关系和稳定社会,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Completion by Set Time System,二、限期治理制度的内容 (一)限制治理的对象 限期治理对象有两类: 1.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污染源 。 2.位于特别保护区内超标排污的污染源 。,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Completion by Set Time System,限期治理的目标和期限 限期治理的目标:达到的环境标准 限期治理的期限: 13年,但

12、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Completion by Set Time System,(三)限期治理的决定机关 1.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 市、县、或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对于限期治理的决定权,我国现行立法趋势是:由人民政府决定向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转变。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已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赋予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 Completion by Set Time S

13、ystem,三、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第四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措施及报告处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 突发性 蔓延性 危害性极大 时间持久 如:博帕尔农药泄露事件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第四节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措施及报告处理制度,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有关环境主体的职责与义务 (一)事故单位的义务 (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职责与义务 (三)人民政府的职责与义务,第四节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措施及报告处理制度,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的规定 四、违反环境污染破坏事故应急措施与报告处理制度的法律后果 补充:应急预案,切尔诺贝利 核泄漏,印度博帕尔事件

14、 1984,第四节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措施及报告处理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分类: 1.按类型分: 水污染事故 大气污染事故 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第四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措施及报告处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事故 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 放射性污染事故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第四节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措施及报告处理制度,2.根据危害程度分,可分为: 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如下六个层次: 一是突发公

15、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三是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四是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

16、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五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六是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因此,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除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外,各地方和各部门也相应地制定有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

17、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所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是指为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由政府事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及其应急机制,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该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等规范性措施的总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如下三大类: 第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 第二,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

18、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人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 第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级) 重大环境事件(级)、 较大环境事件(级) 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的运行机制,(1)预防和预警机制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国内(外)有关

19、环境、自然灾害等预警信息或者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并且还必须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2)应急响应机制,第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机制。按突发

20、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分为特别重大(1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级响 应)四级。 第二,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实行1小时报告制。 第三,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第四,根据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际联席会议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五,确立了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采取

21、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的运行机制,(3)应急保障机制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还分别对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技术保障等应急保障机制作出了专门规定,并对宣传、培训与演练 以及应急能力评价等作出了规定。 (4)后期处置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此外,还应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 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22、 (5)责任追究机制,沱江污染案,2004年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导致了沱江干流的特大水污染,受害水域一时间鱼虾绝迹,沿江的几个城市被迫停产自来水。这起事故给成都、资阳、内江、自贡和泸州5市的工农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9亿元,其中川化公司已赔偿1179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的3位官员:原副局长、原环境监测站站长和原环境监理所所长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由于3人在环境监管中的失职行为,致使川化公司排污的后果进一步扩大,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这个案例也是经济损失与人民身心损失巨大,值得注意的是对行政主管部门官员职

23、责的追究,也给那些只追求GDP,不管环境生态破坏的地方官们敲响了警钟。这次的松花江污染事故中,官员职责的法律追究想来必不可少。,2005年11月,航拍受污染的松花江,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后沿江鱼死亡,松花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双苯厂事故发生后,大量的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致使江水严重污染,为防范可能发生的松花江水大面积污染,哈尔滨市停水4天,沿江及其他城市也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同时,我国政府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俄罗斯方面,温家宝总理致信俄罗斯总理,表示中方对此次污染持负责任态度,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

24、产事故和重大污染责任事件。,松花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并且这次污染事故由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中石化吉林双苯厂引发,距松花江仅有数百米,使下游黑龙江省内的居民、企业遭受停止供水数天,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造成的巨大精神由谁补偿?其中也牵扯各级行政部门在事故中的责任与危机处理中的责任,其中有大量值得深入探讨的法律问题。,太湖严重污染案件,2007年5月29日媒体报道,由于近年来无锡市太湖严重污染,致使自来水变质发臭,不能饮用,这是又一个对人类发出的危险警报。 实际上,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料表明,1991年到2004年期间,无锡市区肝癌、胃癌、肺癌等主要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死亡率和在死因中的比

25、例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研究表明,太湖水域蓝藻的代谢物微囊藻毒素在动物试验中表现出强促癌性,与太湖地区的几种消化道恶性肿瘤有一定的相关性。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资料也表明,环太湖地区已经成为恶性肿瘤的高发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信息特征: 1.共享性,即环境信息属于共享资源。 2.反馈性,即环境信息是表现环境资源和环境状况的反馈性识别信号。因此,这里的环境信息应包含三个层次:环境状况、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对人类的影响。 3.认知上的需要性,即人们要认知和解决环境问题则需要掌握这些信息。,环境信息类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政府环

26、境信息,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企业环境信息,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昀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是指为了保存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在一定的生态功能区,针对特定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所进行的补偿,包括直接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综合治理的直接投入,以及该生态功能区区域内的居民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丧失发展机会而给予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扶持。 生态补偿的目的在于对损害或保护环境的行为,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进行收费或补偿,生态补偿制度的原则,1.污染

27、破坏者和受益者分担补偿原则 2.国家集中收入补偿为主和社会分散补偿为辅原则(国家补偿:环境税费 )社会补偿:社会性环境基金组织、环境产权交易、环保企业的有偿服务及地区间的补偿活动,来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国家生态补偿的压力。 3.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共同发展原则。,生态补偿制度的原则,4.充分补偿和适当补偿相结合原则。 对生态环境的补偿应以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的成本费用为准,对成本费用的补偿应是充分补偿。对于丧失的发展机会的补偿以及对生态效益的补偿由于难以测算,要求的补偿数额较大,补偿资金有限,不可能做到充分补偿只能适当补偿 5.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 (生态效益:物质、能量循环。经济效益:投

28、入和产出),生态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的主体可以分为生态补偿的给付主体和接受主体。 国家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来源于收取生态税费,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甚至发行生态彩票。目前我国实行的就是政府主导型的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的给付主体还包括受益的地区、部门、企业和个人,它们通过提供贷款、投资、技术援助、帮助经济发展等方式进行间接补偿,或者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补偿。,生态补偿的方式,1资金补偿 2实物补偿 3政策补偿 4项目补偿 5智力补偿,生态补偿的途径,1流域生态补偿 2产业之间的生态补偿。 3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补偿。(资源开发利用对设立押金退款制度 ) 4生态补偿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the Syste

29、m of Nature Recourses Protection Law,资源规划制度 资源产权制度 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 资源许可证制度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环境法律制度创新(多元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循环经济制度 生态补偿制度 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制度,环境法律制度创新(多元化),经济刺激制度 Economic Stimulation system 税收 Tax Revenue 财政援助 Financial Aid 低息贷款 Low Interest Loan,综合案例一,案情:拟建筹建泰华造纸厂,建成后投入生产使用生 产使用,生产规模较大。问题: 1.在筹建阶段需要执行哪

30、些环境法律制度?其内容是 什么? 2.建成后需要执行哪些环境法律制度?其内容? 3.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给周围群 众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4.试述每类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特点。,案例二,某镇三个村范围内,由于村民饮用了被污染的地下水 和地表水,多人发生皮肤骚痒,皮肤溃烂。仅1998年 6月在当地就诊的达1520人,花去的医疗费4528元,住 院1005人花去住院费21328元。污染区的鸡、鸭基本无 法成活。猪、牛、狗等家禽皮肤大面积溃烂,随即死 亡,直接经济损失26500元,因用被污染的地下水灌 溉,秧苗根系腐烂,叶片变白,造成减产或绝收,损 失58万元。

31、由于该厂效益好,98年712月份在未经 环保部门批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下,又 上了一套新生产装置。,案例二,受害群众发现后进行了阻拦,不准开工生产,双方发 生纠纷,长方强行生产,受害群众将厂方诉至法院, 要求停止生产,排除危害,赔偿损失。 法院查明:“改镇靠石亭江,在江的上游两公里处是该 农药厂,向江中排放大量的废水,生产”叶枯灵“所排 放的费废水中含有硫氢化物的毒性与上述发病情况吻 合,周围无别单位排放的此物。农药厂虽向水中排放 废水,但不超过国家允许排放的标准。改农药厂年创 利税80万元,属于国家列举的15小企业之一。,案例二,分析回答问题: 1.原告诉请能否成立,为什么? 2.

32、该厂新上的装置应不应该开工生产?理由是什么? 3.就法院所查实事,厂应该怎么办?,?,案例三,1994年9月,贵州化肥厂因直接向该辖区的红枫湖排放污水,致使黄全忠等人网箱养鱼死亡,该化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源还造成贵州红枫发电总厂财产损失,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案件经贵州省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省环境监测站、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省气象局等8家单位历时一年多时间的监测论证,结论为:贵州化肥厂排放氮废水致网箱鱼死的主要原因。1996年12月,黄全忠等人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贵州化肥厂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460万元。案件经贵州省高级法院审理认定,该化肥厂违反国家环

33、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创办排放高浓度的工业废水,是导,案例三,致黄全忠等人网箱鱼死的直接因果关系,该化肥厂不能举证证明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者由于黄全忠等人自身原因所致,因此,该化肥厂不具备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鉴于黄全忠等人网箱鱼死非该化肥厂的唯一污染源,故应承担损害赔偿的60%责任。据此判决:贵州省化肥厂尽快排除污染危害;贵州省化肥厂赔偿黄全忠等人经济损失1668664万元。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该化肥厂认为,黄全忠等人网箱鱼死为水域严重缺氧等原因所致,一审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无据、黄全忠等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赔偿数额偏低,未能全面保护其实际损失。,案例三,最高法院

34、审理认为,贵州省各有关部门作出的调查报告具有客观性、权威性,这些报告证明该化肥厂排放工业废水是致网箱鱼死的主要污染源,对网箱鱼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化肥厂提出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排污与网箱鱼死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为该化肥厂排污非网箱鱼死的全部责任,因此,判令其承担60%赔偿责任正确,双方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思考问题,从成案中找规律, ; 1、环境纠纷的特点? 2、环境纠纷解决和普通民事纠纷的解决有何不同? 3、采用现行民事法律制度是否能够科学地解决环境民事纠纷? 4、试论述环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如何理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的作用及其必要性?

35、6、请论述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 7、试述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案例四,2003年,原告谭某、苏某以某装修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装修的室内游离甲醛浓度超标,致谭某流产,损害其人身及财产合法权益为由,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装修商赔偿装修费、拆除施工费、医疗费、检测费、另行承租房屋费等2.6万元,并索赔精神损害赔偿费6万元。一审诉讼期间,两原告提供了广州某测试中心出具的“原告居住的新房客厅、主卧室空气中甲醛浓度均超标”的检测报告。被告装修商对该检测报告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提出质疑,该区法院重新委托北京中科院环境技术研究中心广,案例四,州分中心装修商装修的室内环境进行了重新测试,

36、结论为:原告新房室内大厅和大房的有机化合物超标,室内装修环境质量不合格。案件经该区法院审理认定:装修商装修的新房室内空气中有害气体严重超标致原告谭某流产的损害后果,被告装修商未能就法定的免责事由、其侵权行为与原告谭某流产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证明,故被告装修商应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故判决:被告装修商对原告室内装修材料予以拆除;一次性返还原告谭某装修费1.9万元,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房屋承租费8791.85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思考问题,1、结合案例分析建立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中的精神损害 赔偿制度有无必要(和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比较较)? 2、在建设项目建设前期应当如何考虑避免环境问题的发生? 3、请结合案例论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及其内容。 4、如果因建设确已引发了环境问题,如何科学解决?,Thank You,Thank You,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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