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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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商标专利合同 商标许可合同4篇 *目录. 商标许可合同.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三). 商标许可合同.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范本【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空内,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放弃该商标使用权,这种许可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作为商标权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网小编为您提供的非独占商标许可合同范本,想了解更多,欢迎访问网。非独占商标许可合同本协议于19_年_月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

2、(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第一条定义1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物货(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在本协议中,“标记”泛指作为工业产权被保护的商业符号,如商标、服务标记、鉴定标记或广告用语等。本实例的许可证文件以商标这一术语来表示用在某类货物(产品)上的标记。假如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服务的服务标记,则*件应作适当修改以反映这种标记的性质。)。1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如果许可商标由一个或几个组成,或由几个

3、母表示的缩略词组成,则可用此作为标识。如果许可商标还包含一些特殊的颜色或图案,则需在单独的附件加以标识。)。第二条背景说明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这种附录一般采用表格形式,表中列出许可权扩展到的国名,在该国许可商标已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列出注册日期或申请注册日期;注册或注册申请所属国际分类(适当的话还有国内分类),以及所包括的货物或服务。还应包括如截止日期或延展日期等其他有关信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本表应随实际情况变化加以修正以保持适用。)。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

4、的良好信誉。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许可授予被许可方。第三条授权;所有权3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很有必要提供一个附件详细阐明许可方的有关制造和销售产品规格、制造和质量控制标准与质量控制要求或所提供的服务,以便被许可方按本许可证制造和销售产品。)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32条款31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在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33按条款31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

5、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34按条款31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3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第四条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4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许可将自生效日起

6、持续_年(:期限十分重要,它与每个许可证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被许可方授受一个商标许可证,意味着它借助许可方在相关市场领域的良好声誉来推售其产品或服务,并由此得到好处。为了获得利润,被许可方必须在生产和开辟市场两方面进行大量投资。它自然不希望因商标许可提前终止而截断其利润*,使投资价值降低甚至使之付之东流。所以被许可方可能要求在许可协议中详述许可证可以自动地或应被许可方要求而续展的细节。另一方面,许可方把许可证看做向被许可方市场输入标有自己商标的产品的有效方法,并希望许可证的期限相对短些,以便期满后自己在那里制造和(或)销售其产品。许可方也可能要求在被许可方有一最低销售量,若达不到此最低销售量,

7、则终止许可证。许可方的另一方法是参与被许可立市场,所以许可方可以找出许多理由说明许可证不必延展,或只能由许可方酌定是否延展。这些问题必须由双方谈判协商来解决。)。4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43协议的终止431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432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或采用任何业务名

8、称,或进行其他活动。433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第五条报酬51当事人双方确认本协议关于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5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_美元。5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总销售额的_%计算。每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使用费交付期通常也可为季或半年)。申报上月总额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

9、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为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第六条财会帐目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惟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正确执行了,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的工资等。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7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

10、,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7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721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72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或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

11、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许多商标许可证也包括这样的规定,即赋予许可方检查被许可方设施的权利以及对许可商标货物抽样作独立的质量检测的权利。)7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在宣传和其它印刷品中,许可方关于许可商标使用的图案标准,通常由单独的附件提出(见附录a)。)7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

12、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第八条保证8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会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8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83被许可方保证自己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第九条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9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

13、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的雇员。9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的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_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第十条广告;宣传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的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的广告,则它可能希

14、望得到被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的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第十一条第三方侵权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纠纷(参阅涉外经济合同法第6章;和技术引进合同条例条款121。)122完整协议(整体条款);修改(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

15、。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如果有关的其他协议所含的条款对现在的协议有影响的话,则必须对这些有关协议加以说明,说明它们对本协议影响的程序。这种说明可以放在“背景”一节中。)。(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123可分割性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中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124管辖的法律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

16、的利益。125遵守管辖的法律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126不可抗力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127非自动弃权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128平等待遇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

17、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129通知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或按随时提供的别的若寄给甲方:若寄给乙方: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使之生效。_(许可方)_(被许可方)_(代表签名)_(代表签名)_(职务)_(职务)_(日期)_(日期)附录a许可标志本许可标志为商标,由母“aaa”和如下的形式组成:(如果由特

18、殊的图案或色彩构成标志的一部分,则该标志应出现在上述形式中。)(如果包含标志的上述任何特殊的形式,则应从显示这些形式的许可方图案手册中确定任一可达到的并可应用的形式,并在其中使用许可的标志。)附录b许可商标注册情况国别注册号或申请序号注册日期或申请日期a 注册号1984.1.21b 注册号1985.1.21c 注册号1988.3.25d 申请序号1990.2.23e 申请序号1992.5.7附录c“aaa”商标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a.适用范围本附录说明适用于被许可方以本许可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不管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如有下列情况、则被许可方可以不严格执行这些关

19、于许可商标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等规定:(a)被许可方采用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虽不严格符合附录c,但与其相当或更好;(b)被许可方采用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基本上与附录c的要求一致,并且(c)依照许可商标的规定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至少相当于被许可方严格遵守附录c所述的规格标准和要求应达到的产品质量。b.可适用的文件(在此应列出所有工业上采用的技术规格和说明文件,以及所有确定本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以及其测试的技术规格和说明性文件。)c.产品测试这里应该详细描述测试产品质量的步骤。例如,其中应包括产品成分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测定,以及为了生产出可供以许可商标名义出售的最终产品

20、所需的关键生产操作。d.产品质量检验和标准1.检验(a)描述一般的产品检验要求,例如在各个关键生产步骤。(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范围内,保持产品的性能。2.标准除了本附录c的e节所规定的之外,所有供应用户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都应经受本附录c所述的产品测试和质量检验。e.不合格产品被许可方可能无意中生产了不合格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谅解。这样的产品不能作为许可商标产品出售。万一这种质量问题直到本许可商标用于该产品时才被发现,则被许可方虽可以销售这种产品,但必须在所有的销售文件中标明这是许可商标产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称、不保证这种产品达到了许可商标产品的标准质量。附录d许

21、可商标正确使用准则被许可方按本协议使用本许可商标时应遵循以下规则:1.本许可商标只能作为形容词修饰一个描述产品的名词(如“aaa”车床或别的描述该产品的名词);2.许可商标不应用作名词去描述产品,不能用作动词。3.许可商标使用时应与其他明显地区别开来,可以用大写或别的大母,或者使用引号如“aaa”。如果有图案的,则必须严格遵守附录一中的规定,除非许可方另有书面形式的规定。4.在每个许可商标在该国已注册的国家(见附录b,它是定期修订增补的)和许可商标产品销往的国家,许可商标每次使用时须带有注册符号(r)(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或“注册商标”或“reg.t.m.”,在注册商标和被描述的名词之间加上“

22、*”号,并加以脚注或类似说明,指出注册商标是许可方的注册商标。5.在每个许可商标尚未在该国注册(参见附录b,它是不断更新的)的国家,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则记号“t.m.”或“*”应放在该商标和被描述的名词之间,并加以脚注或类似的说明,指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的商标。国际商标许可合同(三)商标许可合同(2) 中国_(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一方,_国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鉴于被许可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

23、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12“许可方”是指_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3“被许可方”是指中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日。第二条合同范围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

24、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22许可只在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23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4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公司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第三条合同价格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

25、单位为_。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天之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日内提出质疑,被许可方应及时改正。第四条支付条件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被许可方将通过_银行(此处为被许可方的业务银行)和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

26、为_。42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_美元给许可方:_。43按本合同规定,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被许可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被许可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第五条资料的交付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5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被许可方。第六条商品质量61被许可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

27、的信誉。被许可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63在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

28、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第七条侵权和保证7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72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73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被许可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

29、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第八条标签81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

30、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82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第九条促销资料9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92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

31、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第十条分销10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10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第十一条会计记录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

32、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第十二条竞争产品如果协议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

33、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第十三条破产、违约13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终止合同。13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讼,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

34、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13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第十四条最后报告14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14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第十五条存货处理151合同根据第十三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十四条要求

35、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152如果被许可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第十六条对许可方的补偿16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16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

36、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16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第十七条税费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被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被许可方负担。1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8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

37、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18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19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9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9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19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2

38、0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年_月_日在_签。并自签之日起生效。20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20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外,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20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20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二十条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组成,合同

39、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7本合同用_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被许可方(盖章):_授权代表(签):_许可方(盖章):_授权代表(签):_附件1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2产品清单3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商标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3) 中国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国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注册商标”-是

40、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1.2“许可方”是指_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3“接受方”是指中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日。第二条合同范围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

41、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2.2许可只在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公司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第三条合同价格3.1按照第二条规

42、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

43、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第四条支付条件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4.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4.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第五条资料的交付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5.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第六条商品质量6.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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