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doc

上传人:田海滨 文档编号:52805 上传时间:2025-07-09 格式:DOC 页数:94 大小:25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4页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4页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4页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4页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前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但苏丹红、地沟油、僵尸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依旧频频发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同志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讲话时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李克强同志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批示: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基本要求。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学校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

2、中之重,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2014年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省教育厅委托四川旅游学院编制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希望借此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学习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努力提升全省学校食堂管理与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指南的编写是在四川省教育厅的组织、领导下完成的。项目开始之初,四川省教育厅

3、学校后勤与产业处的同志与指南编写组老师一起,深入全省各地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的实地调研。编写组结合调研结果,编制了该指南。在指南的编写过程中,四川省教育厅后勤与产业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指南从最初编写框架的制定,到最后的成稿进行了多次的研究和讨论。在研讨过程中,得到了来自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部分高校和市(州)教育局特别是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和四川省中初等学校环境建设和后勤管理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和建议,这里一并表示感谢。本指南可作为四川省各级各类学校和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的指导用书和食品安全培训的参考教材,也可作为学校食堂管理

4、人员的参考用书。由于时间紧迫,编者的能力有限、经验不足,指南可能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此恳请参阅本指南的各位同志予以批评、指正。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编写组2015年10月目录/CONTENTS第一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01第一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要法律法规解读 01第二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及追究 09第二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组织管理 13第一节学校食堂生产经营资质要求 13第二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14第三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第四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20第三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硬件管理 30第一节学校食堂选址、面积及流程布局要求 30第二节学

5、校食堂场所管理 36第三节学校食堂设备设施管理 41第四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过程管理 50第一节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库存及运输管理 50第二节学校食堂原料烹调加工、备餐、留样管理 56第三节学校食堂餐用具洗消保洁管理 72第四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过程监控 76第五章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80第一节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80第二节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81第三节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的常见类型 83第六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97第一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校食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6、规,以此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第一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要法律法规解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项内容,共计10章154条。新食品安全法秉承“预防为主

7、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新理念,有了以下新的变化:(一)创新监管制度1.增设风险分级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增设责任约谈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政府可以对未及时发现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3.实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和通报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

8、并实时更新,并可以向投资、证券等管理部门通报。(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要求健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提出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原辅料、关键环节、检验检测、运输等风险控制体系。3.增设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

9、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4.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建立追溯体系的义务,包括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三)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过程控制和监督1.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原料控制。不仅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的原料品质进行了规定,还提出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等程序性要求,以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问题可溯。2.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益的客观要求。在餐饮服务行业积极推进“明厨亮灶”,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优化场所布局,采取透视明档、矮墙展示、视频传输、参观回廊、开放式厨房等

10、多种方式,将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展示在消费者视线下。(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强化行业自律。食品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2.强化消费者协会监督。增设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3.强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业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4.强化群众监督。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5.强调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自律

11、新闻媒体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五)规定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1.明确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抽查检验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自检,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要求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蔬菜、畜禽肉、水产品等鲜活食用农产品为抽检重点,加大抽检力度。4.总局根据情况直接针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生产企业进行计划性或者突击性抽样。监管部门发现不符合食品安

12、全标准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六)加大处罚力度1.惩处类型更加丰富。(1)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新法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经营病死畜禽等行为,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2)增加了行政拘留。比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3)强化了资格处罚。比如,新法对因食品安全犯

13、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强化了民事责任追究。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新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完善了惩罚性的赔偿制度。新法增设了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新法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

14、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强化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民事责任。2.惩处力度大幅度提高。比如,食品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达货值的三十倍。3.惩处对象更加广泛。惩处对象不仅包括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还包括运输贮藏企业、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等。比如,为违法生产经营者

15、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主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1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规范对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规范分为主体和附件两部分。主体部分为总则、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设施设备、过程控制和附则,共计5章46条。附件部分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等6个附件。(一)风险管理规范引入了风险管理

16、的理念,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要求,如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备案公示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制度等,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有关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提高要求1.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加工处理流程,检验设施及其他设施的要求,提高了专间的硬件设施要求,增加了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要求。2.提高了关键岗位的人员配置要求,增补了关键环节的过程控制要求,完善了重点环节的加工制作要求。规范明确了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等一般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以及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料现榨、水果拼盘制作、面点制作、

17、烧烤加工、食品再加热、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食品留样、贮存等特殊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要求。三、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4年7月2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对学校食堂许可办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采购、贮存、加工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办法包括总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和附则,共计6章48条。(一)责任体系1.办法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

1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办法强调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2.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各地应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全程监管办法对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消费贮存、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做出明确规定,实现了从源头到餐厨废弃物全程无缝监管。在原料采购上,要求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制作加工过程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烹饪后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学

19、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三)诚信经营1.办法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政府监管人员及经营主体资格做出严格规定,要求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监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并倡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管。2.严格限制学校食堂经营主体,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3.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四、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如:1.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

20、10236号)2.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川教20133号)5.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川教20142号)6.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05431号)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8.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二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及追究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

21、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明确了要以学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的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办法规定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办法要求各地

22、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 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划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严格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活动,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经营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一)第一责任人:校长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

23、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第二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学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三)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食堂负责人主持学校食堂的各项日常工作,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因管理不善、责任不明发生食物安全事故的,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校长及当事人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乃至法律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校长责任1.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的;2.未建立食堂安全校长负责

24、制或未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3.未建立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4.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5.食堂发生严重食物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6.瞒报、缓报、谎报食物安全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安全事故扩大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分管副校长责任1.未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4.未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25、5.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和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6.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责任1.不主动配合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3.不及时传达上级及学校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的;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食堂发生食物安全事故未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食物安全事故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第二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组织管理

26、学校食堂需要有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组织机构。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组织管理是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和安全的基础。第一节 学校食堂生产经营资质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学校应以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

27、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组建膳食委员会,共同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一、设立学校食堂管理机构领导小组为提高学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推动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学

28、校应成立食堂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学校食堂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原则上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堂工作,副校长、食堂负责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食堂管理机构领导小组职责:1.重视食品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堂人员健康情况,饭菜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监督和检查。2.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严把进货和消毒关,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出现,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常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召集小组成员开会进行研究,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价,监督食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二、建立校长负责制学校应建立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由

29、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食堂安全责任书。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明确第一责任人既是为了深入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现状,制定和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为了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追究第一责任。校长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三、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根据食堂规模,应科学配置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监督日常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1.定期协助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

30、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岗位。2.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3.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4.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所在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协助学校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5.有条件的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配备检验员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并准确填写检验记录。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向领导汇报。四、设立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学校应设

31、立由学校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食堂膳食委员会,帮助食堂生产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逐步提高师生的满意度。食堂膳食委员会职责: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协同食堂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制定食堂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师生、学校和食堂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2.定期检查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注意食品安全和营养,提高膳食质量。3.经常检查食堂物资保管情况,经常检查采购员采购的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情况。4.定期召开(如每月一次)膳食委员会例会,收集和反映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第三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

32、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以上制度将在后续章节详细介绍。学校食堂的各个环节均应详细完备地记录,便于查证。以下列举部分记录表,供参考。一、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与健康记录表2-1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与健康记录列举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岗位上岗时间健康证号(张贴健康证复印件)在岗期间有碍食品

33、安全病症记录日期病症处理离岗时间重新上岗时间表2-2食堂从业人员晨检记录姓名个人卫生情况个人健康情况处理备注:1. 个人卫生状况包括:工作服、帽卫生;面部、手部卫生;是否佩戴首饰;是否穿拖鞋等。 2. 个人健康状况包括:是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以及是否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是否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有炎症,是否有感冒、咳嗽、流鼻涕等症状,手部是否有外伤等以及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 3. 无上述情况,可填写“正常”或“良好”,如有其中任何一项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情况,均应如实登记,该从业人员应整顿或治愈后方

34、可上岗。二、食品采购记录表2-3食堂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记录采购日期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元)采购地点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索证情况采购人验收人三、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使用记录表2-4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使用记录日期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量使用人保管员表2-5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日期食品名称食品生产量添加剂名称添加剂作用添加剂单位用量使用量使用人保管员四、餐用具消毒记录表2-6餐用具热力消毒记录日期开机时间餐用具名称及数量消毒温度消毒时间操作人表2-7餐用具化学消毒记录日期消毒剂名称消毒剂用量消毒剂配制用水量餐用具名称及数量消毒时间操作人五、消毒剂使用记录表2-8消毒剂使

35、用记录日期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用途用量使用人六、食品留样记录表2-9食品留样记录日期餐次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人审核人处理时间处理人七、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记录表2-10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记录日期废弃物种类废弃物数量(kg)处理方式处理人废弃物收购单位收购用途废弃物接收人接收人联系电话处理数量(kg)第四节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堂从业人员若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或未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甚至未经健康检查即上岗,就会增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能有效降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一、食堂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36、规范1.爱岗敬业,热爱学校。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文明礼貌,热情服务。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食堂负责人、炊事员、采购员、库房保管员等。(一)食堂负责人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食堂日常工作,保证食堂正常工作秩序。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学生利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组织学校食堂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协调员工关系,处理各种矛盾,调整、安排员工岗位工作。5.检查各岗位操作流程,赏罚分明,促进工作。6.做好水、电、气、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担安全责任。7.了解师生对饭菜及食堂

37、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伙食。8.时刻提高警惕,严防食物中毒及故意投毒。(二)炊事班长或厨师长岗位职责1.做好菜品生产工作,保证全校师生按时用餐。2.接受食堂负责人领导,协助其安排工作;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员工岗位。3.负责粗加工、切配、烹调等岗位的日常检查和监督,保证各岗位工作井然有序,安全高效地完成食堂日常工作。4.有营养配餐意识,制定菜谱,保证菜品质量,尽量做到色、香、味、形俱全。5.安排落实各加工间水、电、气的使用,安排每日例行岗位工作和收尾工作检查。6.负责厨房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技术标准检查。7.做好员工考勤工作。8.组织每日晨检,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员工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8、及时调整岗位。9.每周组织会议,统计一周岗位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予以改正。10.提前列出采购计划单,以便订购相关食品原料。(三)操作岗位职责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2.加工前应严格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和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材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加工时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加工后的食品用洁净的专用容器盛装并加盖,放置待用。3.食品应烧熟煮透,成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4.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置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5.保证菜品质量,

39、尽量做到色、香、味、形俱全。6.每餐菜品加工完后应及时做好台面、炉灶、地面、操作台等的清洁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各种用具按规定分类定点放置。(四)采购岗位职责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库房等部门联系,按需要按计划进货。2.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包装完整、无破损。3.采购食品原料时,认真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查验食品质量。4.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不新鲜的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库房保管岗位职责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出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2.食品应按类别、品

40、种等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定型包装食品上架摆放,挂牌注明食品名称、进货日期。3.散装、易霉变食品应储存于容器并加盖密封,经常检查,防止霉变。4.畜禽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分类冷藏或冷冻。5.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有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同库存放。6.冰箱应经常检查,定期除霜。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超过保质期应及时处理。8.做好防火、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9.库房应定期清扫,保持库房、货架清洁卫生,经常通风,保持干燥。(六)保洁消毒岗位职责1.每天小扫除(扫地、洗地、抹柜),每周大扫除(洗墙壁、地漏、抹门窗、风扇、盆盖),室内外环境卫生用水冲洗。食堂地面每餐次洗

41、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必要时地面应消毒。2.餐具、炊具、用具使用前清洗消毒,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和放置整齐。每餐次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3.每次用餐后应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储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卫生。4.不得用抹布(特别是未消毒的抹布)擦拭已经消毒处理过的餐用具,防止二次污染。5.每次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应把水池及地面等清洗干净,并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6.餐厨垃圾应日产日清,垃圾桶每天完工或需要时进行桶壁内外清洗、消毒、晾干。7.拖把、地刷、扫帚等清洁工具的存放、清洗场所与食品、餐具清洗场

42、所分开。8.使用药物消毒时,应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三、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了解食堂从业人员的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3.在岗期间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4.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手外伤和烫伤、皮肤湿疹、耳

43、鼻喉溢液、呕吐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5.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二)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1.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卫生习惯。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等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耳环、项链等首饰物品,不涂抹含有浓郁芳香气味的化妆品。2.在食堂生产中避免以下不良行为:工作时用手摸头发,抠耳朵,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随地吐痰,扔烟头;工作时间内接触钱币等物品后不洗手,

44、大小便后不洗手;直接用手随意吃拿食物;嚼口香糖;把工作围裙当毛巾用,擦手、擦脸;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穿背心或光膀子工作,穿着工作服到处乱跑;用脏抹布擦抹盛菜盘子或碗;对着菜品大声讲话、咳嗽或打喷嚏(应用纸巾掩住口鼻,转身背对食品)、打哈欠、剔牙、揉眼睛、剪指甲、伸懒腰等。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从事吸烟等个人活动,即中途离岗、休息后;接触生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餐用具后;咳嗽、吐痰、打喷嚏或擤鼻涕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后;接触其他污染源(如电话、钱币、门把手、脏抹布)后。食堂从业人员的手部经常与菜品和餐具等直接接触,是传播有害微生物的主要媒介。因此,员工手部的清洁卫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确保食堂从业人员手部卫生的唯一方法就是使员工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应严格进行消毒清洗,操作中应适时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5.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厨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