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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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 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研究进 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了解疾 病特征与可能的感染来源,规范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 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地开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 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 下, 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 组建防控技术专家组, 按照 “预防为主、

2、防治结合、 科学指导、 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 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等,规范开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 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 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 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 与风险沟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隔离、 诊断、 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 员开展培训。 (二)病例发现与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控 机构按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

3、(第二版) (见附件 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 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发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 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 14 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 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 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 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网 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立

4、即向当地县(区) 级疾控机构报告, 并于 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 (区) 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病例网络 直报的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 展及时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 (三)流行病学调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 例、 确诊病例后, 应当按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 学调查方案(第二版) (见附件 2)进行调查。 (四)标本采集与检测。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 例的相关临床标本,通知县(区)级疾控机构尽快将标本送 至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

5、相关病原检 测(见附件 4) 。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 鼻拭子等) 、下呼吸道标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 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 、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临 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 吸道标本)和发病 7 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 34 周 的恢复期血清。 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 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 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 45 号)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五)病例救治及院内感染预防控制。病例需收治在指 定医疗机构,承担

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的医疗 机构,应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 护用品等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对疑 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 离治疗。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诊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 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六)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由县(区)级卫生健 康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

7、理。对确诊病 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见附件 3) , 每日至少进行 2 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 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 病例末次接触后 14 天。 (七)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 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 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 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对医疗卫生机 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 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 感防控、密接管理、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 疗能力。 (九)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各省 级疾控机构、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地市级疾控机构、以及 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 术储备,随时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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