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进一 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 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分类科学处置发现的各类固体废物非法倾 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采取强力措施,以“去存量、控增量”的原则,解决历 史遗留问题,持续提升全县环境质量。二、工作目标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重点区域、 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非 法运输废物车辆船舶等为重点
2、依法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 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切断非法转移、倒卖、处置固体废物利益链条, 严厉打击涉危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切断非法转移、倒卖、处置固 体废物利益链条,倒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守法自律, 坚决遏制非 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态势,逐步消化固体废物污染隐患问题。三、工作任务(一)开展固体废物清理排查,摸清固体废物底数。1. 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清理排查。以乡(镇、街道)为单元, 在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逐一排查。 主要 内容:废弃矿区遗留的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城镇范围内的 生活垃圾堆场、弃土弃渣场及河流沿岸固体废物
3、堆放场(堆放点)进 行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固废物底数。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工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XX年8月5日前。2. 开展危险废物清理排查。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汽修(重点是汽车4S店)、通讯(蓄电池)、输变电站等行业企业危险 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摸底,查清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贮 存、处置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卫计局、县道路运输局、XX供电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x西南分公司xx办事处、中国移动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XX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国联合 网络
4、通信有限公司XX县分公司完成时限:XX年8月5日前。3. 开展一般固体废物排查。对工业企业(含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 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固体废物堆场环境 管理;生活垃圾产生、收集、处置以及垃圾填埋场环保设施运行;建 筑垃圾、倒土场及工程建设弃土弃渣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污 泥产生及处置;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粪污产生处置 等进行摸底排查,查清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 以及固体废物堆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建立企业管理目录,实施清单 化管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
5、成时限:XX年8月5日前。(二)开展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整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册府办发xx66号)要求,按 照“去存量、控增量”的原则,分类科学处置排查发现的各类固体废 物环境问题,逐步消化固体废物污染隐患。1. 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整治。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细化整 改时限,经充分论证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处置历史遗留的固体 废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工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整治时限:xx年11月20日前。2. 开展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整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工业企业内固体废物贮存场、 堆场等 未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固体废物堆场“防 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以下简称“三防”)措施;对长期堆存和 非法倾倒情形的,要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