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参照表及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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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1: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企业主要负责人姓名(签字):填报时间: 序号隐患情况整改(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核查人 说明: 1.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完善汇总填报此表,并在安全大检查期间每月底之前报所在地街道和行业主 管部门。 2、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还应在“ 整改(防范)措施 ” 栏中填报防范措施。 附件 2 :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参照表 本表格供参照使用,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表格。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标准检查方法 查出 问题 处理 意见 一 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 政许可的情况 建筑施工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 (批发) 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 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查看证件 二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 情况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 员;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 培训 查看文件和证书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资料 如实、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查看资料 依法履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 手续查看资料 醒目位置设置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 急救援措施及职

3、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查看现场 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存 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查看现场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查看现场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 个人 查看资料、证照 和现场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按照使 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查看维护检修 保养记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

4、及现状评价情况 查日常监测记录 和检测评价报告 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 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查看合同和培训 档案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查看职工健康档 案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查看职工 健康档案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查看证件 三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 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主

5、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 程 非煤矿山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 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 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 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 种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危 化 品 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 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 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 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 查看资料 制度;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过程和符合有关标准 规定的作业规程

6、烟 花 爆 竹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企 业 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值守 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 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 测监控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 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 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要求的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批 发 企 业 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检查 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仓库安全 和保卫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 施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事故隐患 整

7、改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和产品出入库检 查验收制度,装卸、搬运、消防等作业安全规 程 查看资料 工 商 贸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 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 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 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 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制度,其他。根据企业不同岗位、工 查看资料 种建立健全操作规程 四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 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 全生产投

8、入的情况 安全生产 费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依据关于印发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 2012 16 号) 执行。 查看财务账本和 凭证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或者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 万 元。其中,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 万元(不含30 万元) ;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100 万元);大型企业 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 万元(不含150 万 元) ;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 万 元(不含 200 万元) 查看企业安全生 产风险抵押金核 定通知书或者保 单 五 依法设置安全

9、生产管理机 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情况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以 及 危 险 物 品 的 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 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单位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按 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 查看文件 查看证书 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超过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查看证书 从业人员在3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委托具

10、有国家规 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 全生产管理服务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 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 查看计划 查看档案 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 资格证书的情况 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 学时,每 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 学时 查看证书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临时工、合 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必须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加工、制

11、造业 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 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查看档案 查看试卷 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学时要求: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 经营单位初次培训不得少于72 学时, 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 学时; 其 他单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 查看安全培训 教育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 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 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 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 对性的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

12、业 查看证书 现场检查 七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 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 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 工验收的情况 立项审批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验收 评价报告、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试生产 (使用) 方案等资料 (具 体可参照 安全生产法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 验收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 “ 三同时 ”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 查看资料 八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 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 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的情况 针对能够引起企业职工伤亡

13、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规定的 20 类伤害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需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161791996)则 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 位置、型号、固定方式等事项。 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剧毒、防火、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触电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 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加油站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车用 乙醇汽油加油站应设置明显识别标识,车用乙醇储罐、 加油机应单独设 置识别标识。 烟花爆竹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4、或警示标 语,零售场所应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采石场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露天矿内有坠入危险的钻 孔、井巷、溶洞、 陷坑、 泥浆池和水仓等危险区域,必须加盖或设栅栏, 并设明显标志和照明;地下矿废弃井巷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 巷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 查看现场 九 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 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 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 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查看记录 查看现场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

15、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 物品的容器、 运输工具,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 或者安全标志 查看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 艺、设备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十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 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 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 重大 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00) 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查看档案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有检测、评估或者监控报告,加强了对现场的监测监控) 查

16、看报告 查看现场 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应包括企业危 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辨识与评 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 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 等内容) 查看预案 及记录 至少每半年向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 施情况 查看资料 十一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治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查看培训档案、 现场询问 十二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

17、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 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 用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 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 动防护用品 查看清单 查看实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并不得 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查看财务 账本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查看产品 合格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 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查看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

18、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 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 人员检查验收 查看特种劳动防 护用品安全标志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 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现场 现场询问 十三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情况 查看协议 现场询问 十四 对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的情况

19、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查看承包、承租 单位资质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 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签订的协议 或者承包、租赁 合同 十五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 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 况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 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查看资料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 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 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 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 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 案 查看文件 查看资料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 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查看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 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 日前和下一年1 月 31 日前向安监 部门和有关

21、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查看报送 记录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随时报告,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 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查看方案 查看整改 记录 十六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 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AQ/T9002 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 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 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查看制定的应急 预案 矿山、建筑

22、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 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 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查看评审或论证 纪要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的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省或者设区的 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 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 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应急预案 备案登记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 事故预防重点,每年

23、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 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 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查看演练计划和 演练评估报告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查看修订记录 十七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 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 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 救援器材、 设备的配备、 维护、 保养的情况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 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 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

24、织签订救护协议 查看成立文件或 者签订的救护协 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 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查配备台帐和 使用档案 十八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应在事发后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或较大涉险事故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事 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监部门;发生重大、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或迟报 查看事故 档案资料 十九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 况 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危化品生 产企业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查值班签字记录 推行非煤矿山在规定时限内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 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 查技术装备计划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 通知 (湘政办发201163 号)文件执行。 查计划安排 二十企业负责人签名检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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