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夏考资 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制定修订说明根据国家法治建设要求,依据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教育部组织编写并公开发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司法部组织有关专家对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内容并单列一编;按照“了解”、“理解”、“熟悉并能够运用”三种能力层次提出该部分考试的基本要求。此外,根据法学理论的更新及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对其他考核知识点范围及部分法律法规进行适当增删。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2010
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复习掌握的提示和要求; 三、各科目涉及到的应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目录。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写、修订过程中,得到了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学院校专家和学者的大力支持。法律实务部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汉华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交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二OO年四月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说明 一、考
3、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人才,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相应法律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考试内容、科目与要求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10年国家司法考
4、试科目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5、三、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四、试卷结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试卷共四张试卷结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
6、格?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 (五)分析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仔细审阅试题,根据有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作出全面分析,结合试题所给材料,按要求作答。 示例: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
7、马路上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窜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钱某大声呼喊抓强盗。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此时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赵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赵某重伤。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1万元后,为逃避银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华夏考资 问题: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六)法律文书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对试题所提供的事实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并按规范格式和内容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要求应试人员对试题所提供的法律文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
8、规范或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法律文书题还应文字通顺、标点正确、无语法错误。 示例:被告人李某,男,1970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某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徐某(女,3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产生了邪念,便将徐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的裤子欲行强奸。徐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继续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徐当场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徐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
9、备销赃时被发现。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问题:现假定你为本案的公诉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起诉书。 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耒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试人员姓名。 (七)论述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根据试题所提供的材料,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理论进行分析和论述。论述题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语言流畅、逻辑严谨、表述准确。 示例: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并对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国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为审判案件的
10、依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请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
11、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考试内容: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 放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 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 上)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12、中国传统法 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 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
13、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第二节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第三节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第四节 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第五节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依法
14、行政和依法执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考试内容: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 完备)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权责 统一 政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 法权威 发扬司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坚持依法执政法 理 学 第一章 法的本体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15、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
16、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考试内容:第一节 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的争
17、议 法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 点 法的特征(规范性 国家意志性 普遍性 强制。性 程序性 可诉性) 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法的局限性)第二节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含义 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 自由 正义) 法的价值 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 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 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与语言 法律规 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法律规则的分类)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 义、种类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 用 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第四节 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 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 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
18、的正式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 章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 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 之间的冲突原则 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中突原则) 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 政策 习惯)第五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公法、社会法 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含义 研究法律体系 的意义)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第六节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的含义 法的效力的根据 法的效力范围 法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原则) 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
19、间 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的溯及力)第七节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法律关系的种 类) 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 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和种类)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第八节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的特点 法律责任与 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 法律责任的竞合 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 的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 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 第二章 法的运行 基本要求: 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
20、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 理解:立法与法治,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执法的特点,司法的特点,法律适用的目标,法律推理的特征,法律解释的特征,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法的基本原则,执法与司法的区别,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演绎法律推理,归纳法律推理,类比法律推理,设证法律推理,语义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
21、客观目的解释,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考试内容:第一节 立法 立法和立法体制(立法权限 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 立法原则(合 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民主立法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 法律案 的审议 法律的表决和通过 法律的公布)第二节 法的实施 执法(执法的含义 执法的特点 执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司法的 含义 司法的特点及其与执法的区别 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要求和 原则) 守法(守法的含义与构成) 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含义和 构成) 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社会法律监督体系)第三节 法适用的一般
22、原理 法适用的目标(可预测性与正当性) 法律适用的步骤(确认事实 寻找法律规范 推导法律决定)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第四节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含义和特点) 演绎法律推理 归纳法律推 理 类比法律推理 设证法律推理第五节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 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的 方法(语义解释 立法者目的解释 历史解释 体系解释 客观目 的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第三章 法的演进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法产生的根源,法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法的现代化的类型,法治国家的含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
23、条件。 理解: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的含义,法的传统的含义,法律文化的含义,法律意识的含义,法的现代化的含义,法治的含义,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据,法的移植的含义,法系的含义,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含义与区别,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考试内容:第一节 法的起源 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法产生的过程与标志(法产生的根源 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 第二节 法的发展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法的历史类
24、型的更替) 法的 继承与法的移植(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据 法的移植的含义) 第三节 法的传统 法的传统的含义 法律文化的含义 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含义与 结构) 法系(法系的含义 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含义与区别) 第四节 法的现代化 法的现代化(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 法的现 代化的类型) 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 第五节 法治理论 法治(法治的含义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法治 国家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含义 法治国家的基本条 件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第四章 法与社会 基本要求: 了解:法与政策的联系,法与政策的区别,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25、 理解:法与和谐社会,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宗教的 相互关系,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科学技 术,法与道德的区别,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 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法与和谐社会 第二节 法与经济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法与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 法对 科技进步的作用)第三节 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政治对法的作用 法对政治的作用) 法与政 策的联系 法与政策的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实施方式、调整范 围、稳定性与程序性程度等方面的区别) 法与国家(法与国家的一
26、 般关系)第四节 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的联系 法与道德的区别(产生方式、表现形式、调整范围、 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区别)第五节 法与宗教 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宗教对法的影响 法对宗教的影响)第六节 法与人权 人权的概念 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人权与法律的评价标准 法与人权的实现)法 制 史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基本要求: 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人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考试内容: 法制思想(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德主刑辅) 先秦法制主要内容 (出礼入
27、刑 五刑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 铸刑书与铸刑鼎 法 经) 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 文景帝废肉刑 亲亲得相 首匿)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 八议 五服制 罪) 司法制度(大司寇 五听 三刺 廷尉 春秋决狱 秋冬行 刑)第二节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基本要求: 了解:永徽律疏,六赃,五刑,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明清会典,罪名与刑罚,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考试内容: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十恶 六赃 保辜 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
28、与私罪 自首与类推 化外人) 宋刑统与编敕 契约与婚姻继承 法规 元代四等人制度 明律与明大诰 清律与例 罪名与刑罚 (折杖法 刺配 凌迟 奸党罪) 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 教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故杀与谋杀) 司法制度(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与都察院 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察使司 刑讯与仇嫌回避原 则 翻异别勘 审级管辖 廷杖与厂卫 会审 死刑复奏)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基本要求: 了解:清末主要修律内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熟悉:这一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并能够分析借鉴。考试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 十九信条 谘议局与资政 院) 清末主要修律内容(大
29、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大清 商律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 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 清末司 法体制的变化(四级三审制 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廨) 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 “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 宪法(1947)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第一节 罗马法基本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理解:罗马法的发展,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熟悉: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并能够分析借鉴。考试内容: 罗马十二表法(DodiclTavole)的制定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罗 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人法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国法大全(CorpusJurisCivilis)
30、查士丁尼法典(CodexJus- tinianeus)、法学阶梯(1nstitutiones)、学说汇纂(Digesta)、新 律(Novellae)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意义第二节 英美法系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沿革,英国法的渊源。 理解:英美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熟悉: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并能够分析借鉴。考试内容: 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 衡平法 制定法) 美国联邦宪法(Con 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宪法的制定 宪法的主要 内容与修正案) 英美司法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权 陪审制度 辩护制度) 英美法系的特点第三节 大陆法系基本要求
31、 了解:历史沿革。 理解: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 熟悉: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并能够分析借鉴。考试内容: 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oftheRightsofMan andoftheCitizen)和宪法 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 法国民法 典(CodeNapolEon)与德国民法典(BUrgerlichesGesetzbuchfardas DeutscheReich) 司法制度(法院组织 民事、刑事诉讼) 大陆法 系的特点宪 法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
32、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考试内容: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 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 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法律 的关系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的分类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
33、的历史发 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行宪法的修改)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一般功能 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 司法 守法)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 约) 宪法典的结构(序言的效力 正文 附则)第六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 最高权威性 原 则性 纲领性 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 禁止 性规范 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第七节 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与
34、条约关系 -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考试内容: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与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爱国统一战线)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5、 社 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三资”企 业)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文化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我国 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基本要求: 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与特征,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和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 -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选举制度的基
36、本原则,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我国的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 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与作用、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任务并能够结合宪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考试内容: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第二节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
37、举权的普遍性原 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秘密 投票原则) 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 划分选区和选民 登记 候选人制度 投票选举 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行政区 域划分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 方的自治权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 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政府 特别行政区
38、立法会 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 政区基本法 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 律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第六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要求: 了解:公民与国籍的含义,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人权与公民权的含义,基本义务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熟悉: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并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39、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基本权利效力 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基本权利与人权 2004年修宪载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 意义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的广泛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 现实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 宗 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生命权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利(受 教育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第三
40、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 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 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 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 务) 第五章 国家机构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机构特征,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与划分。 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不同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职权和基本制度,审判中的宪法原则,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互关
41、系。 熟悉: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考试内容: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 中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责任制原则 联系群众、为人民服 务原则 精简和效率原则)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 期 全国人大的职权 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全国人 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和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与工 作程序) 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 临时性委员会) 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