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操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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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 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 发。 (二)性质:行政确认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 年 9 月 20 日主席令 第十七号公布,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改,自2009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 ) 第三条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 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 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 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三、实

2、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 年 9 月 20 日主席 令第十七号公布,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改,自2009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 ) 第三条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 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 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 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 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区林业系统扩权强县接收审批权工作的 通知 (桂林规发 20121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 于直接下放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

3、使用权证书核发的方 案”第五条,“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国家所有的跨设 区市范围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使用者所有的林木 所有权证书;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国家所有的跨县 域范围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 有权证书;(三)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1. 使用国家所有 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地方人 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 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 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2.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 林木和林地, 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3. 单位、集体及个人所有的

4、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 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 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使用集体所 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 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本行政确认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为自治区林业 厅、设区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行政审批条件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 号,2000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 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登记: ( 一) 申请

5、登记的森林、 林木和林地位置、 四至界限、 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 二) 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 三) 无权属争议; ( 四) 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 合。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发放或变更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使用者 所有的林木所有权证书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六、申请材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 ( 试行 )要求,集体林地确权发证申请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 登记申请表2 份; 2. 个人身份证明、 法人和有资质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 代表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

6、委托书1 份; 3. 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1 份; 4. 林权证 1 份; 5. 林权依法变更和灭失的证明文件1 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3 个月(换算为70 个工作日, 林 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 号, 2000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 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 个月内予 以登记) (二)承诺办结时限:2 个月( 40 个工作日) ( 三)拟承诺办结时限:30 个工作日 八、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07745271

7、631 投诉电话: 07745291663 附件: 1. 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 流程图 2.林权登记申请表(空表) 3.林权登记申请表(示范文本) 4. 林权证(样式) 附件 1 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 个月( 7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0 个工 作日) 同意核发的 不 同 意 核发的 申 请 材 料 不 齐全、不符合 法定形式 不 属 于 本 局 职权范围的 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首问 责任人审查申请材料 作出不予受理 决定并告知向 有关单位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补正 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受理

8、送达申请人 (限 3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八步区林业局林改办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限 20 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勘察 (限 30 日,不 计算在承诺办 结时限内) 公示( 30 日, 不计算在承诺 办结时限内) 八步区林业局负责人审批或集体讨 论决策,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核发林 权证决定(限10 个工作日) 书面告知申请 人不同意核发 理由 制作林权证书报八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加盖公章 (限 7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申请人提出申请 附件 2 林权登记申请表(空表) 申请表编号:(是)(否)属退耕还林填表日期 : 年月日 单位(个人)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身份证编号 登记类型 初 始 变 更 注销 登记权利内容 林地所有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座落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小地名宗地编号 面积造林年度年 株数林种主要树种 林地使用期年终止日期年月日 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主要权利 依据及附图 林 权 共 有 权 利 人 权利说明 村委会或集体林地所有 权权利人意见 村民小组长 (签名盖指模) : 年月日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林业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发证机关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 4 林权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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