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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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 图(格式) 表 B.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岗位及职务技术职称是否参加岗位培训、考试岗位资格证号备注 表 B.2 重点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配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所属部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规格安装地点用能种类 能源消耗量 或功率 备注 表 B.3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级 测量范围生产厂家 出厂 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某车间、生 产线、某主要用能设备) 及 用途 ( 能源计量、 自检自查、 能量分析 ) 状态 ( 合格 / 准用 / 停用 ) 表 B.

2、4 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级 测量范围生产厂家 出厂 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状态 ( 合格 / 准用 / 停用 ) 表 B.5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级 测量范围生产厂家 出厂 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状态 ( 合格 / 准用 / 停用 ) 表 B.6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级 测量范围生产厂家 出厂 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状态 ( 合格 / 准用 / 停用 ) 表 B.7 其他能

3、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分表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级 测量范围生产厂家 出厂 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及用途 状态 ( 合格 / 准用 / 停用 ) 注:其他能源计量器具包括:用于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标准器、自检自查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能源能量分析用计量器具等。 表B.8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 能源种类及名称: 能源计量分级、分项 应配 数量 (台) 实际配 数量 (台) 实际配 备率 () 配备的计量器具类别及数量(台) 分级、分项级或项的名称衡器电能表 油流量表 ( 装置 ) 气体流量 表( 装置 ) 水流量表 ( 装置 ) 温度仪 表 压力仪 表 进

4、出用能 单位 进出主要 次级用能 单位 1 2 3 主要用能 设备 1 2 其他 合计 统计员签字:统计日期: 表B.9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 能源种类及名称: 计量器具 类别 计量目的 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其他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衡器 燃料的静态计量 燃料的动态计量 电能表 有功交流 电能计量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直流电能计量 油流量表 ( 装置 ) 液体能源计量 表B.9 ( 续) 计量器具 类别 计量目的进出用

5、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其他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准确度等 级要求 实际准确 度等级 气体流量 表( 装置 ) 气体能源计量 水流量表 ( 装置 ) 水计量 管径不大于250mm 管径大于250mm 温度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 计量 压力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 计量 统计员签字:统计日期: 表 B.10 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年初 库存 量 购进量消费量 期

6、末库 存量 采用折 算系数 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实物量 金额 (千元) 合计 工业 非生产 消费 合计运输 工具消费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 原煤吨0.7143 kgce/kg 洗精煤吨0.9000 kgce/kg 焦炭吨0.9714 kgce/kg 原油吨14286 kgce/kg 汽油吨1.4714 kgce/kg 煤油吨1.4714 kgce/kg 柴油吨1.4571 kgce/kg 液化石油气吨1.7143 kgce/kg 油田天然气万 m 3 1.3300 kgce/m 3 气田天然气万 m 3 1.2143 kgce/m 3 热力 ( 当量值 ) GJ 0.0341 kgce/MJ 电力

7、( 当量值 ) 万 kwh 1.2290 kgce/(kw h) 蒸汽 ( 低压 ) 0.1286 kgce/kg 能源合计吨标煤 图 B.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流向图 ( 参考件 ) 图例说明: 1、原煤流向 2、电力流向 3、自来水流向 4、蒸汽流向 5、压缩空气流向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图 B.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检测点网络图( 参考件 ) ( 蒸汽 ) 自来水 电力 原煤 变电站 原煤站房 蒸汽站房 压缩空气 站房 次级用能 单位 1 次级用能 单位 2 次级用能 单位 4 次级用能 单位 3 基建 其他 外供 主要用能 设备 1 主要用能 设备 2 图例说明: 1、虚线图为

8、未配置的计量器具 2、L 为流量类计量器具的类别代号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代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安置地点 L11 L21 L22 L23 L31 L32 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1 次级用能单位3 L21 1.0 级 L22 1.0 级 L23 1.0 级 主要用能设备1 主要用能设备2 L31 1.0 级 L32 1.0 级 供汽单位 L11 0.5 级 次级用能单位2 图 B.3 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 ( 参考件 ) 有限公司检定装置量值传递/ 溯源框图 文件编号: 共 1 页第 1页 上 级 计 量 标 准 - - 本 级 计 量 标 准 受 检 计 量 器 具 编制审核批准生效

9、日期 注:器具的计量特性以测量不确定度(U )或准确度 () 或允许误差 ()或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MPBV) 测量方法 测量方法 计量标准器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 检定 /校准机构名称 计量标准器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 计量器具1 测量范围: 准确度: 计量器具2 测量范围: 准确度: 等表示。 图 B.2 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 (参考件 ) 有限公司 能源计量器具 量值传递 / 溯源框图 文件编号: 共 1 页第 1页 上 级 计 量 标 准 - -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能 源 计 量 范 围 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测量方法 测量方法 计量标准器名称 测量范围: 准

10、确度: 检定 /校准机构名称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 能源名称 量的名称: 计量范围:进出用能单位 能源名称 量的名称: 计量范围:次级用能单位 注:器具的计量特性以测量不确定度(U )或准确度 () 或允许误差 ()或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MPBV) 等表示。 附录 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 表 C.1 能源计量管理审查记录表 4能源计量管理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 4.1 总则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 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管理职责,加 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 实准确。 1 依据本规范对重

11、点用能单位能源 计量审查的55 项条款要求,通过各项 条款的审查结果来总体评价重点用能 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是否符合本规范要 求。 2 单项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审查 结论为“符合规范要求”;有6 项或6 项以上评定结论为“不符合”,审查结 论为“不符合规范要求”。 2 4.2组织与 管理 4.2.1组织 机构 重点用能单位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 的领导,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 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 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 1 核查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或文件,是否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 领导、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能源计量专 职岗位,并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 互隶属

12、关系。 2 核查用能单位的任命文件,是否任 命了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 表 C.1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 4.2.2 管 理职责 4.2.2.1 最高管理 者 重点用能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单 位能源计量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 责: 1) 向单位宣贯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和 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目标; 3) 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 的有效配置。 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的活动记录, 确认最高管理者: 1) 是否将满足本规范及其他能源计 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传达 到有关部门,并已在用能单位内贯彻实 施

13、。 2) 是否组织制定和审定能源计量目 标。 3) 能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的 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计量器具、环境 条件等资源或条件,已有效实施能源计 量和管理。 4 4.2.2.2 分管领导 重点用能单位负责能源计量工作的 分管领导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确保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实施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2) 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 行自查; 3) 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 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的活动记录, 确认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 1) 是否按本规范及其他能源计量管 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制定能源计 量管理制度,并已在用能单位内贯彻实 施; 2) 是否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

14、开展情 况进行自查; 3) 是否在最高管理层提出改进能源 计量工作的建议。 表 C.1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5 4.2.2.3 主管部门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 责: 1) 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 作; 2) 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 果进行分析,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落实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 查看有关记录,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 源计量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落实本单位 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是否利用某种形 式,如自查活动等,定期或不定期的系 统分析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各主要环 节及其各项活动过程,确定各环节和过 程的能

15、源计量需求,不断加以改进和提 高。 6 4.2.2.4专 职岗位 重点用能单位应规定能源计量管理、 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 校 准和维修、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 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 析等岗位制定职责。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的各类能源 计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齐全, 并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现状相吻 合。 7 4.3 能 源 计 量 管 理 制度 4.3.1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本规范要求建立 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保持和持续 改进其有效性。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 传达至有关人员,被其理解、获取和执 行。 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各类制度的具 体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并覆盖

16、本规范 规定的要求。 2 查看有关记录,核查重点用能单位 对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否传达至有关 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必要 时可采用座谈会的形式来证实有关人 员对相关制度的理解、获取和执行状 况。 表 C.1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8 4.3.2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能源计量管理职责; 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 管理制度; 3) 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 校准管 理制度; 4)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 管理制度; 5) 能源计量检测和数据管理制度; 6) 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 制度;

17、 7) 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 1 检查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 制度,是否包括了能源计量管理职责;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 度;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 校准管理 制度;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 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检测和数据管理制 度;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制 度;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等七 个方面。 2 检查各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是否符合符合用能单位现实状况,并具 有可操作性。 9 4.4 能源 计量目标 4.4.1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范文件要求和本单位节能目 标,确定能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能 源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 针

18、、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 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能源政策及 有关标准,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文 件,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制定了能源 计量管理目标。 2 核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目标是 否全面、确切。 3 核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目标是 否可测量的。 4 通过检查有关能源计量目标的贯 彻、实施、考核等文件和记录,确认能 源计量目标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是否 得到了沟通和理解,并能贯彻执行。 表 C.1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0 4.4.2 能源计量目标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 布,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 定/ 校准、使

19、用等符合相关要求; 2) 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 符合相关要求; 3) 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 4) 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 准确和有效应用。 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 管理文件,确认能源计量目标是否由最 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2 检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目标,确认其 内容: 1) 能否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周期检定 / 校准、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 2) 确保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培训 等符合相关要求; 3) 能否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 计量; 4) 能否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 实、准确和有效应用。 11 4.4.3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目标 的测量方法并定期对

20、目标实施情况进 行评价。 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 管理文件,对每一项能源计量目标是否 制定了具体的测量和评价方法。 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 管理记录,是否按制定的测量和评价方 法,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 表 C.2 能源计量人员审查记录表 5 能源计量人员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2 5.1能源计 量 人 员 配 备 5.1.1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 作,保证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的生产规模和能 源计量岗位设置的要求,核查重点用

21、能 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不管 他是专职人员还是兼职人员,是否满足 了能源计量工作的需求。 13 5.1.2 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 校准、维修、 报废等管理工作,满足能源计量分类、 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 1 核查能源计量管理的归口部门的 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 人员负责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 配备、使用、检定( 校准 ) 、维修、报废 等管理工作。 2 核查其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 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主 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 计量器具的管理。 14 5.1.3 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 量检测数据采集

22、、统计、分析,保证能 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 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能 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 作。 2 抽样调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 统计、分析人员的能源计量工作记录, 能源计量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表 C.2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5 5.2人员培 训和资质 5.2.1 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 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 校准 和维修、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 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 等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 术和业务知识,具

23、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 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 的技术档案,核查: a) 能源管理人员是否过相关部门的 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b) 能源计量器具的校准人员和维修 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c) 能源计量的自查人员,是否通过 含有本规范的培训考核; d) 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等 人员,是否通过含有关知识的培训,掌 握其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 知识。 16 5.2.2 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计量检定/ 校准人 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 质。 对于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 自主检定 / 校准的,检查其从事能源计 量器具检定/ 校准的人员是否持证上 岗。

24、 17 5.2.3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工作 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 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 的技术档案是否有齐全。 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 表 C.3 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 6 能源计量器具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8 6.1能源计 量 器 具 配 备 6.1.1能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原 则 6.1.1.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 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 注: 1 能源分类计量是指按用能单位购 入或储存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 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

25、类,进行分门 别类单独计量。 2 能源分级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等单元进 行分级计量,分别实施能源消耗考核。 3 能源分项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能 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 换、生产消耗、生活消耗、自用与外销 等各个环节进行分项计量,分别实施能 源消耗考核。 1 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文件,确认 重点用能单位是否规定了能源计量器 具的配备原则,该原则是否包含了能源 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 2 查看有关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 配备规划、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台帐或一 览表等资料,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是否贯彻实施了分类、分 级、分项计量的配备原则。 19

26、6.1.1.2 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 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 1 查看有关检测仪器配置台帐,核查 重点用能单位对面广量大的耗能种类, 有无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 2 依据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的计量 性能,确定其是否可以自检自查。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0 6.1.2能源 计 量 器 具 配备要求 6.1.2.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 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 理通则( GB17167-2006)要求。具体 要求见附录A。 1 查看有关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 情况统计表,核查重

27、点用能单位能源计 量 器 具 配 备 率 的 计 算 是 否 符 合GB 17167-2006 第 4.3.1条的规定。 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下式计 算: RpNsNl 100 式中: 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Ns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 数量; Nl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 2 依据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 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 具一览分表,按附录C 表 C.6“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审查记录表”的要求,现场 核对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 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 配备状况。 3 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计算公式, 计算出各种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 要次级用能

28、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 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 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有效期内的 检定或校准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确 认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中的计量器具 准确度等级与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 是否一致。当未给出准确度等级,应采 用技术手段进行判定。 5 核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准 确度等级是否符合GB 17167-2006 的规 定。 6 现场核查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进 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及回 收利用余能现状,判断有无配备相应的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是 否符合 GB 17167-2006

29、 的规定。 7 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 的重点用能单位,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所 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评价其 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 8 对从事能源生产的重点用能单位,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所配备的能源计量 器具是否满足评价其单位产品能源自 耗率的要求。 9 当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的,检查 相关生产工艺要求,依据生产工艺规 范,核查其配置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 级是否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1 6.1.2.2 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应执行其规 定。 1 当

30、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 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重点用能 单位应提供现行有效的标准。 2 按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的现行有效 的标准,核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计量 器具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2 6.1.3能源 计 量 器 具 理 论 需 要 量确认 6.1.3.1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能源种类:煤 炭、原油、 天然气、 焦炭、 煤气、 热力、 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 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 的各种资源,确定能源流向和检测点, 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检测点网 络图(可分别参照附录B 图 B.1、图 B.2) 。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种类( 如 煤炭、原油、

31、电力等 ) , 及用能的性质( 如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加工转 换、从事能源生产等) ,据此作为评价 的材料。 2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编制了能源 流向图和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并符 合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 23 6.1.3.2 设置的能源计量检测点应覆盖重点 用能单位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 需求。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种类( 如 煤炭、原油、电力等 ) , 及用能的性质( 如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加工转 换、从事能源生产等) ,据此作为评价 的材料。 2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流 向图和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是否覆 盖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范围。 表

32、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4 6.1.3.3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检测 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 量、准确度等级 , 并按附录B 重点用能 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 图的格式要 求形成文件。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重点用能 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是否齐 全、正确,并与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 相一致。 25 6.1.3.4 重点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 能源计量检测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 量进行评审 , 以符合实际状况。 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定期对能 源流向图、能源计量检测点和能源计量 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 2

33、 依据能源计量检测点网络图,抽样 检测能源计量检测点,是否符合实际状 况。 26 6.2能源计 量 器 具 管 理 6.2.1 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能源计量器具配 备、申购、验收、保管、检定/ 校准、 维修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制度并实 施有效管理,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 足能源计量检测需要和在用能源计量 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 管理制度,是否具有能源计量器具的申 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 校准、 维修、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 2 查看有关记录,确认重点用能单位 是否按制度的规定,对能源计量器具的 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 校准、 维修、报废处理等环节进行控

34、制,以防 能源计量器具的误用、错用、损坏和改 变其计量性能,确保在用能源计量器具 的量值准确可靠。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7 6.2.2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 台账或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台 账或一览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 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 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检定/ 校准状态。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 应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 分表。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 文件,是否具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台 账或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

35、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 分表。 2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 台账或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 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 览分表,列入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是否 齐全。 28 6.2.3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能源计 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 1)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2)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 3) 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 定/ 校准证书; 4) 计量器具维修保养记录; 5)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抽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 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29 6.2.4 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 贴与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 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

36、 校准状态标识, 以备查验和管理。 1 依据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现场核 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有无与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 和计量确认状态标识。 2 必要时应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 计量器具检定/ 校准状态标识的正确 性。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0 6.3能源计 量 器 具 检 定/ 校准 6.3.1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 量值传递或溯源图( 格式可参照附录B 图 B.3 、图 B.4) ;其中作为内部计量标 准器具使用的,应确定其准确度等级、 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 1 核查重点用能

37、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 文件,是否具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量 值传递或溯源图。 2 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和校 准证书,是否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 用计量标准。 3 当某些校准或计量检测目前尚不能 严格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 标准的,检查其是否通过建立对相应计 量标准或测量设备的溯源来提供测量 的可信度。例如: 使用有资格的供应者提供的有 证标准物质来给出材料可靠的物理或 化学特性; 使用规定的方法和( 或) 被有关 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协议标准等。 31 6.3.2 重点用能单位自行检定/ 校准能源计量 器具应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 考核合格。 当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自 行

38、检定 / 校准的,是否建立本单位最高 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2 6.3.3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 周期检定 / 校准计划 , 实行定期检定/ 校 准。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有关 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1) 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属 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向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向其指 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2) 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 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 校准资格的计量 技术机构或用能单位内部建立计量标 准的部门实施检定/ 校准。 3) 属于自行检

39、定/ 校准且自行确定 检定 / 校准间隔的,应有现行有效的控 制文件(即计量器具检定/ 校准间隔的 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作为依据。 4) 对无法拆卸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 具,应采取可行、 有效的措施 (如自校、 比对等)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制定能源计 量器具周期检定( 校准 ) 计划。 2 依据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核 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计量器具 周期检定( 校准 ) 计划是否符合计量法 律法规的规定。 3 当重点用能单位自行制订自校规 范的,核查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经过 专家技术审查,并对其预期用途经过验 证。 4 无法拆卸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 具,是否采取可

40、行的、有效的措施(如 自校、比对等) ,检查有关自校、比对 等记录,能否确保其量值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33 6.4能源计 量 器 具 使 用 6.4.1 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处于有效的检 定/ 校准状态。未经检定/ 校准、经检定 / 校准不合格、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能 源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 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 定期检定 ( 校准 )等情况,确认能源计量 器具在使用中是否处于有效的检定或 校准状态。 2 现场抽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 具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4 6.4.2 能源计量器

41、具使用和维护应指定专 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最新使用说明书 (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检定 / 校准证书等资料应便于取用。 核查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人 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能 源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 使用和维护人员有无能源计量器具 的最新使用说明书(包括制造商提供的 有关手册)以及检定/校准证书等资料。 35 6.4.3 能源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已知满足 需要的环境中使用,确保测量结果准确 有效。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器具 的受控方法有无文件规定。 2 依据文件规定,现场核查重点用能 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是否在受控的或已 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 36 6.4.4 对影

42、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 整装置及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其铅 封、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有无文件规定对 影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装 置及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其铅封、 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 2 现场抽查具有调整装置及软件的 能源计量器具,其铅封、封印及其他保 护装置有无改动。 表 C.3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7 6.4.5 在用能源计量器具被怀疑或出现损 坏、过载、可能使其预期用途无效的故 障、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 / 校准周期、误操作、铅封/ 封印或保护 装置损坏破裂等情况时,应验证其是否

43、合格并记录。 查看有关能源计量器具档案或使用 记录,如果设备有过载或处置不当、给 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 定限度时,确认重点用能单位是否验证 并有记录。 38 6.4.6 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应停止使用、隔 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在排 除不合格原因经再次检定/ 校准合格后 才能重新投人使用。 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在调整或修理 前,如果检定/ 校准结果表明该器具在 以往检测中出现明显的误差风险,应采 取必要的措施。 1 查看有关能源计量器具档案或使用 记录,如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否停止 使用。 2 现场查看是否予以隔离以防误用, 或加贴明显的停用标签或标记,直至修 复且经过校准或

44、测试表明能正常工作 后才能重新投人使用。 3 如果能源计量器具在调整或修理 前,如检定 ( 校准 ) 结果表明,该器具在 以往的检测中出现了明显的误差风险, 是否采取必要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 表 C.4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审查记录表 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9 7.1能源计 量检测 7.1.1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能源分类、分级、 分项计量要求,确定需进行计量检测的 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 能源种类,按设置的能源计量检测点对 各种能源分门别类定期进行能源计量 检测和记录。 1 查看有关能源消

45、耗统计报表 、能源 流向等资料,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 种类 (如煤炭、原油、电力等) ;用能的 性质 ( 如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 加工转换、从事能源生产等) ;用能结 构,确定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进出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构 成情况,据此作为评价的对象。 2 查看有关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根据 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种类,核查重点用 能单位是否对各种能源分门别类定期 进行能源计量检测和记录。 3 查看有关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依据 用能情况和数据的来源,核查重点用能 单位能源计量的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40 7.1.2 能源计量检测应按照操作规范或程 序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受控条件包

46、括: 1) 使用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2) 应用经确认有效的检测规范或程 序; 3) 具备所要求的环境条件; 4) 使用具有资格能力的人员; 5) 合适的结果报告方式。 依据能源计量检测操作规范或程序, 现场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是否按操作 规范或程序的规定,在受控的条件下实 施计量检测。 表 C.4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1 7.1.3 能源计量检测者应实时记录能源计 量检测结果,记录内容包括: 1) 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检测依据、 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 2) 能源计量检测原始数据; 3) 数据计算方法及结果; 4) 检测、复核人员签

47、字,必要时应 有审核人员签字; 5) 检测日期。 查看各种能源的计量检测原始记录, 核查其计量检测记录的正确性、规范性 和有效性。 42 7.2能源计 量 数 据 采 集和处理 7.2.1能源 计 量 数 据 采集原则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与实际计量检 测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能源计 量数据。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建立的能源计量 数据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是否完善,以 保证能源计量数据与实际计量检测结 果相符。 2 现场抽查能源统计报表和计量检测 原始记录,是否存在伪造或者篡改能源 计量数据的问题。 表 C.4 ( 续) 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 审查评定 审查记录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3 7.2.2能源 计 量 数 据 采集要求 1) 采集路线和时间相对稳定,以消 除因采集时差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 性。 2) 满足计算和统计单位产品能源消 耗量及工序能耗量、制定和考核各级能 耗定额、计算节能技改的节能量等需 要。 3) 满足政府节能管理的要求。 抽查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记录,是否符 合以下要求: 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路线和时间 应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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