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

上传人:白大夫 文档编号:5422265 上传时间:2020-05-05 格式:PDF 页数:61 大小:378.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备电厂安全管理制度.pdf(6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 . 新疆艾斯米尔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新疆艾斯米尔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 二一三年五月一日 2 目录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 3 职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0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2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4 红袖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8 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 20 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25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41 工伤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44 外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49 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 54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58 3 安全培训教育制

2、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公司安全教育 培训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水平及各级管理人员 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培训是自备电厂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需经费在自备电厂教育 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三条 凡属新疆艾斯米尔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员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 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二章 自备电厂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四条 自备电厂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

3、规的规定接受有关安全 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经过省、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 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自备电厂正副厂长、各值、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省、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初次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 学时。 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

4、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六条 自备电厂新聘任的基层以上干部在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之前由厂级安 全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考试试卷为专门的管理岗 位试卷,成绩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第三章其他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 新聘任的值长、专工、班长、必须由厂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 4 育、考试,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学时,安全考试试卷应为专门的管理岗位试卷,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 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

5、、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三)自备电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内容; (五)自备电厂各专业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六)相关的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 新入企员工安全培训 (一)凡新入企员工(包括新分配来大学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 等) ,必须经公司人事部面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自备电厂、值(专工)、班组三级安全 教育,并考试合格 (考试合格分数为 80 分),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二)三级安全培训程序: 1、新入企员工在公司人事部报到后,面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自备电厂。 2、新入企员工在自备电厂报到后,由分管电厂的安全管理

6、人员负责教育,时间不 少于八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值(专工)。 3、新入企员工在值(专工)报到后,由值长(专工)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学 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4、新入企员工在班组报到后,由班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学时,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 5、新入企员工上岗后,跟随指定的带教师傅进行岗位知识学习和上岗实际操作, 新入企员工独立顶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考试,考试由分管电厂的安全管理人员负 责,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 (三)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 (2)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自备电厂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内容; (4)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5 (5)自备电厂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自备电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7)自备电厂典型事故案例等。 2、值(专工)级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是: (1)值(专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值(专工)劳动纪律; (3)值(专工)安全生产特点、生产工艺流程; (4)值(专工)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5)值(专工)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6)值(专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 施; (7)值(专工)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 (8)值(专工)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9)值(专工)有关事故案例等。 4、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 (1)班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班组生产设备、 安全装置、 劳动防护用品 (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4)班组有关事故案例等。 (四)自备电厂、值(专工) 、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中,安全教育卡片要做到卡 随人走,上一级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级教育,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教育卡片,不得找人代 笔或代他人签字,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教育试卷由自备电厂分管 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装入个人安全档案。

9、 (五)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中,负责每一级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地按照安 全制度要求内容对新入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一级教育完成后,负责该级安全教育的 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 教育人姓名、 职务,受教育人人数、 姓名, 教育时间、地点,教育内容,受教育人签字。教育内容填写要求详细、具体。 (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要做到档案随人走,员工调动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档案也要随之调动。 第九条 调岗安全培训 6 (一)调岗安全培训,是指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二)自备电厂内部调动、专业之间调动及专业内部不同岗位之间调动,要经过厂 级、值(专工)、班组三级安全

10、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调岗安全教育内容参照新工 入企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中相关内容。 (三)调岗人员在调岗安全教育结束后,必须由自备电厂分管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 认后方可上岗,否则劳保用品不予发放。 第十条 复工安全培训 (一)复工安全培训是指员工伤愈、病愈、休假或较长时间离岗(半年以上)重新 上岗的安全教育。 (二)复工安全培训要经自备电厂、值(专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 岗,复工安全教育内容参照新工入企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中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事故后安全教育 工伤事故人员、工伤事故责任者、险肇事故责任者在复工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 育,教育内容包括事故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

11、后方可上岗。 自备电厂分管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发生的工伤事故、险肇事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发生。 第十二条“四新”安全教育 自备电厂在实施新的生产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针对有关人员 进行专门的新操作方法和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 第十三条外包工、民工和参观人员安全教育 对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自备电厂分管安全负责教育。 教育内容: 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十四条安全活动 各值第一个白班下班后为值安全活动日,以值为单位开展安全活动, 时间不少于

12、 30 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一)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二)自备电厂分管安全管理人员要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并写出评语,将不定期抽 查。 (三)安全活动日内容: 7 1、传达公司、自备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的通报、文件,并认真学习讨论; 2、 扼要小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 提出本周安全活动的重点及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 3、利用安全活动日对本班组每名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考试,一周一考,一周 一题,考题内容结合本岗位岗位工作标准中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考试卷集中报厂 级安全管理人员存入个人安全档案。 4、表扬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做法,批评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5、开展事故预

13、知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各种安全技术演练; 6、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经常性安全教育 (一)自备电厂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 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 1、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事故案例等。 (二)各值长(专工)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漫画、 图片、安全演讲会、事故现场会、知识竞赛、现场演练、反事故演习等形式,开展经常 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考试,由自备电厂分管

14、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分管 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考试完毕试卷存档, 考试内容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培训 (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 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自备电厂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包括: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 辆的驾驶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 米以

15、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8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 工、储存保管员; 自备电厂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取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满 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 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特种作业

16、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培训, 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特种作业人员 (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危险 物品作业 ) 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协调,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 核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 行。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试卷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印发, 实行闭卷考试,由政府主管部门与公司人力资源

17、部共同监考,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并通 过实际操作考核,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补考仍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 合格的,在接到通知30 天内,可再次申请复审一次,再次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九)复审内容包括: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9 (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10 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个人安全档案管理,记录员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 全行为,从而随时掌握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活动,为

18、加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监控提供 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在职员工每人一个安全档案,此档案跟随员工调动、调岗,直到员工退休, 档案进行销毁。 第三条 员工安全档案记录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情况、调动情况、每年安全教育情况、 发生工伤事故情况、安全惩处情况、安全奖励情况、体检情况等。 第四条 员工本人受伤或伤及他人,对其档案记录进行分析,做为事故分析的一项 内容进行研究。 第五条 员工安全档案由自备电厂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存档,要求用签字笔进 行填写,字迹清楚,填写工整。 第六条 员工在各分厂(钢厂)间进行调动,安全档案也随之进行调动。 第七条 每个员工的安全档案编号是唯一的,并且终身不变,不因

19、岗位变动而变化。 编号样式: AQ “员工上岗证号”,例如: AQ00001 。 第八条 员工的安全档案应归类存放,建立存放清单,清单中顺序应余档案编号对 应;且档案按编号顺序摆放,便于检查、查找。 第八条 填写内容要求: (一)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填写清楚、规范,各级试卷随之归档。 (二)员工每年所进行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考试必须录入,试卷随之归档。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必须录入,试卷随之归档。 (四)各种调动、调岗安全教育必须录入,试卷随之归档。 (五)个人发生工伤事故情况必须录入。 (六)个人所受安全惩处、奖励情况必须进行登记。 (七)员工进行的高温、粉尘等体检情况必须

20、进行登记,体检表随之归档。 (八)安全档案中应对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特种动火作业许可证书复印件进行归 档。 第九条 自备电厂各专业人员每年进行的各种评先工作,必须调查个人安全档案, 凡在本年度内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人、发生险肇事故的责任人、安全违章3 次以上(包 11 括 3 次)的相关人员,取消评先资格。 第十条 自备电厂对员工个人安全档案每年12 月份总结一次,对经常违章、造成事 故或险肇事故发生、安全考试不合格等安全素质较差人员,必要时调离危险性较大的重 要岗位。 第十一条 自备电厂对从其他单位调来的员工,首先要调查其安全档案, 对经常违章、 造成事故或险肇事故发生、安全考试不合格等安全素

21、质较差人员,不得从事危险性较大 的重要岗位。 12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会议的目的 为了更好的传递安全信息,保证自备电厂从上到下安全信息渠道的畅通,确保各项 安全决议和安全信息准确无误的传达到每位员工,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安全会议的形式 1. 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28 日召开一次。 2.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例会每半月召开一次。 3. 值(专业)安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4. 班组安全会议每天召开一次。 第三条 安全会议的职责 1. 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生产副厂长主持,安委会成员参加,并记录会议 内容。 2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管理人

22、员组织,各值长(专工)安全 管理人员参加,并记录会议内容。 3. 值安全会议由值长主持,各班组全体成员参加,并记录会议内容。 4. 班组安全会议由班长主持,班组全体成员参加,并记录会议内容。 第四条 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 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文件、通知精神; 2. 分析研究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 对本月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进行总结,布置安排下月安全重点工作。 第五条 自备电厂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 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排下周安全重点工作; 2. 通报本周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对相关单位提出批评和

23、表扬; 3. 要求主要专业汇报本周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 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 传达公司近期安全文件精神和安全要求; 2. 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安排下个月安全重点工作; 3. 要求各值(专业)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第七条 值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1. 传达自备电厂近期安全文件精神和安全要求; 13 2. 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安排下个月安全重点工作; 3. 要求各班组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 班组“每周安全活动”主要内容: 1. 传达自备电厂、值、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通报、文件,并认真学习讨论。 2. 扼要小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周安全活动的重点及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

24、。 3. 每周对本班组所有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考试,一周一考,一周一题,考题内 容结合本岗位岗位工作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考试卷集中报安全管理人员存 入个人安全档案。 4. 表扬在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不注意安全生产的行为。 5. 开展事故预知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各种安全技术演练。 6.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7. 学习公司、电厂下发的安全书籍、报纸中的相关安全内容。 第九条 会议召集值(专业)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 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十条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必须把会议内容、会议开始时间、会议地点

25、交代清 楚。 第十一条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 有事者必须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值(专业)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 及时完成。 第十三条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 考核。 第十四条各种安全会议必须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 员、会议的各种决议和安排,会议必须要有签到表。 14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现安全管理中的缺 陷,以便及时得到整改纠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

26、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 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 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为查思想、查制度、查

27、领导、查纪律、查隐患。 第五条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六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指材料、工具、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栏杆、铲车挡板、吊车吊钩等)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5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

28、中,忽视其作用。 12、不安全装束。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 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三)安全管理的缺陷 1、对物(含作业环境)性能控制的缺陷,如设计、监测和不符合处置方面的缺陷。 2、对人失误控制的缺陷,如教育、培训、指示、雇佣选择、行为监测方面的缺陷。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的缺陷,如工艺、技术错误或不当,无作业程序或作业程 序有错误。 4、用人单位的缺陷,如人事安排不合理、负荷超限、无必

29、要的监督和联络、禁忌 作业等。 5、对来自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等)的风险管理的缺陷,如合同签订、采购等 活动中忽略了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6、违反安全人机工程原理,如使用的机器不合适人的生理或心理特点。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经常性安全检查 包括各级领导进行的巡视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操作人员对 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和工具进行的经常检查。 1、自备电厂每月星期四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每年劳动节、国庆节、元旦、 春节等节日的前夕进行节日前安全检查,由自备电厂分管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 2、自备电厂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由电厂部门主管领导

30、组织进行。 3、自备电厂安全管理人员每周组织一次“红袖标”安全检查。 4、值(专工)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由各专业的专工牵头。 16 5、班组在每日接班前和班中,由班组长(兼职安全员)负责进行检查。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针对危险作业、危险物品、特种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有煤气、 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防暑降温、防洪防汛、 防尘防毒等,由自备电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 温、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煤气中毒、

31、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第八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 (一)安全检查以自查为主,对不断变化的现状随时随地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清 除作业现场和岗位的事故隐患。 (二)自备电厂组织安全联查和互查, 通过联查和互查, 达到相互学习、 相互评比、 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安全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汇报会、座谈会、讨论会、现场询问员工等方 法。 第九条 各种、各级安全检查要留下相关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区域、 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四章事故隐患整改 第十条 安全检查是手段,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是目的,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 隐患,必须逐项整改。 第十一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逐项分析

32、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按“四定”和“三 不推”原则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四定”原则: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第十三条“三不推”原则: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值、凡值能整改的不推给专业、 凡专业能整改的不推给厂级。 第十四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应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级管理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17 第十六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电厂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 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

33、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应采取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责任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 果填写在相应栏目,返回检查人,由检查人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证。 第十九条对于各值、专业、班组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设法解决,如限于技 术条件、物资条件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制定出可行的治理计划,报送有关部门协助 解决。 18 红袖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责、权、利,把安全监督落到实处,切实 强化各级“红袖标”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电厂

34、所有佩戴“红袖标”的人员都是自备电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享有电厂 所赋予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权利和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 电厂“红袖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分为厂级、值(专业)级、班组级三级, 由电厂主管副厂长、值长(专工)兼职安全监督人员、班组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组成 垂直的安全管理系统,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监督下级的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 自备电厂安全监督系统由公司主管厂长直接领导。 第五条 电厂安培部是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 第六条 300 人以上自备电厂必须设置安全办公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 人,300以下自备电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 值(专业

35、)级安全监督职能主管安全值长(专工)承担。 第八条 班组级安全监督职能由班组长或指定一名兼职安全员承担。 第九条 红袖标的佩戴 (一)所有值长、专工、班长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红袖标”。 (二)自备电厂厂长、副厂长、值长、专工、班长兼职安全员佩戴有“兼职”字样 的红袖标; 第十条 安全监督的原则:安全监督要做到全过程、全天候,做到每个作业区域、 每班、每小时都必须有“红袖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各级“红袖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奖励和扣罚。 各单位应制定相关制度,对“红袖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发放安全生产风险津贴, 具体标准按照单位实际情况

36、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自备电厂分管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电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奖励和扣 罚,特别是对各值长、专工、班长有直接奖励和扣罚的权利。 第十三条班组级红袖标的职责与权利: (一)组织好“周一”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二)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19 (三)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和班中巡查,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 (四)督促本班组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监督并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习惯性违章,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六)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工段; (八)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 及

37、时上报,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组织班组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四条值(专业)级红袖标的职责与权利: (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任务; (二)每周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工段级危险源检查表; (三)贯彻执行公司、电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监督检查本值(专业)的“周一”安全活动的进行,每周至少参加一个班组 的“周一”安全活动; (五)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厂级; (六)关心职工,在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掌握职工的 各种思想动态、不稳定情绪,根据每个员工特点和身体状况做好安全思想工作。

38、(七)每次检修和抢修任务,以及危险性较大作业,要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作业过 程中要进行安全确认; (八)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 及时上报,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组织相关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20 习惯性违章违纪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纠正生产现场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违制行为,使遵章守纪成为每个员 工行为准则,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自备电厂的各种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电厂全体员工必须自觉 遵守,如在工作中有所违反,均属违章违制,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自备电厂各种

39、安全检查时,要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就是员工的习惯性 违章违制行为,只有杜绝了习惯性违章违制行为,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根据自备电厂生产实际,结合日常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员工习惯性违章违 制行为,并根据违章违制的严重程度, 将员工习惯性违章违制行为分为三类,共 107 项。 第六条 自备电厂对习惯性违章、违制行为,实行检查登记制度,记入职工安全 档案中,作为对职工安全业绩考核的依据,并同时扣罚相应金额。 第七条 登记的内容为:违章、违制者姓名;违章、违制的时间、地点;违章、违 制行为;处罚情况等。 第八条 举报和制止违章、违制人人有责,任何职工都有权向上一级报告违章、违 制情况,上一级必

40、须认真登记和进行处罚。 第九条 对违章、违制者的处罚如下: (一)一类违章、违制行为,每例考核50 元; (二)二类违章、违制行为,每例考核100 元; (三)三类违章、违制行为,每例考核150 元。 第十条值(专业)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每例连带班组长(兼职安 全员) 50 元/ 次;厂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每例连带值长(专工)50 元/ 次。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违章累积达到三次,所在值(专业)应上报厂级安全管理人员, 并强制其进行下岗培训,培训期间按待岗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列入的违章、违制行为,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习惯性违章违制100例附后

41、。 21 习惯性违章违制100 例 1、一类违章、违制行为: (1) 坐在安全帽上的; (2) 安全帽没有系好帽带的; (3) 工作时间赤膊坦胸的; (4) 坐在操作台或桌子上以及把腿跷在操作台或桌子上的; (5) 坐靠在安全栏杆上的; (6) 在电器或机械操作台上放饭盒、茶杯或其它物品的; (7) 进入生产岗位女工未将长发盘入帽中的; (8) 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围巾、头巾、系领带的; (9) 班中时间聚堆闲侃、摆弄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10) 带小孩上班的; (11) 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的; (12) 班中时间干私活的; (13) 班中作业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的; (14)

42、上班期间脱岗、睡觉的; (15) 上班迟到、早退、私自会客的; (16) 班中嬉戏、打闹、吃零食的; (17) 操作室内乱刻、乱画、物品摆放无序的; (18) 自行车在厂区内乱停、乱放的; (19) 非岗位工作人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区玩耍、逗留的; (20) 出铁、放渣时跨越渣沟、铁沟的; (21) 用带潮气的铁棍等金属捅渣、铁沟及小坑的; (22) 戴手套打大锤的; (23) 两人同时打大锤的; (24) 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它物品的; (25)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26) 道口栏杆放下后,强行穿越铁路道口的; (27) 坐、卧在铁路轨道上休息的; 22 2 、二类违章

43、、违制行为: (1) 进入生产、施工区域未戴安全帽的; (2) 坐在氧气瓶上吸烟、休息的; (3) 使用没有胶圈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 (4) 氧气瓶、乙炔瓶在阳光下曝晒的; (5) 氧气瓶、乙炔瓶在斜坡上滚动移动的; (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小于5 米的; (7) 氧气瓶或乙炔瓶距明火距离小于10 米的; (8) 使用失灵的氧气表或乙炔表的; (9) 乙炔罐、瓶未使用回火保护装置的; (10) 氧气瓶和乙炔瓶同室存放的; (11) 翻斗车翻斗未复位而行使的; (12)机动车在厂内超速行驶的 (进出厂门限速 5 公里/ 小时, 厂区限速 15 公里/ 小时) ; (13)在厂区无证

44、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的; (14)在厂区非机动车或行人在机动车邻近时突然横穿马路的; (15) 在厂区撒把、带人超速骑自行车、摩托车的; (16)在厂区机动车辆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的; (17)手把车帮、脚蹬轴箱搭乘行驶的机车或在行驶的机车上纵向跨越车辆的; (18) 站在行驶车辆的连接器上或跨骑车帮的; (19) 在天车吊起重物的下面行走的; (20) 天车起吊的重物,从正在干活的人员头顶上经过的; (21) 天车运行前未鸣电铃的; (22) 往天车接触器上塞木棒等物品的; (23) 天车停止作业时仍悬吊物品的; (24)起重工具绳索、吊钩、吊环、铁水罐、钢包耳轴等磨损严重

45、、超限使用的; (25) 天车斜拉歪吊的; (26) 二人以上同时指挥天车作业的; (27) 天车吊运氧气瓶、乙炔瓶等爆炸性物品的; (28) 吊运埋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物品的; (29) 吊运工件时人、物混载的; 23 (30)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失灵而进行吊运的; (31) 乘人升降机超载运行的; (32) 班前四小时、班中喝酒的(包括班中能闻到酒味的 ) ; (33) 无电工动火作业许可证人员拆、接电线的; (34) 拆装动力线、照明线不进行绝缘处理的; (35)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36)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的; (37) 检修时,在配电开关处断电不挂警示牌的; (38)跨越正在运转中

46、的皮带、辊道或其它运行设备、设施的; (39) 用水或湿布清洗或擦拭电器设备的; (40) 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41) 使用有事故隐患的各类电器设备的; (42) 现场检修后安全保护设施不恢复的; (43) 使用安全装置失灵设备的; (44) 开动无防护罩的设备的; (45) 使用铁丝、皮带或有断股钢丝绳等做吊索的; (46)启动皮带运输机、轧机辊道不发启动信号的; (47) 非岗位操作人员乱动操作设备的; (48) 在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区单独进行作业的; (49) 搭乘运行中的料车、翻斗车及矿车的; (50) 在氧气区堆放油脂和易燃物品的; (51) 操作、维护、检修氧气生产系

47、统的人员,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沾染油 脂的; (52) 将火种带入“严禁烟火”区域的; (53) 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 (54) 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的; (55) 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做行灯的; (56)检修高压线路或电器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接地线的; (57)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 (58) 移动正在转动的风机的; 24 (59) 在高处操作平台向低处乱扔物品的; 3 、三类违章、违制行为: (1) 运转设备未停机进行处理或清扫作业的; (2) 未挂牌启动已停机设备的; (3)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的; (4

48、) 在易燃、易爆区域或设备、设施上无动火证进行动火作业的; (5) 司机酒后开车的; (6) 在煤气区作业不带CO检测器或报警器的; (7) 检修时未摘操作牌的; (8) 非电气作业人员检修电气设备的; (9) 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的; (10) 电源开关一闸多用的; (11) 违章指挥的; (12) 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的; (13) 未经批准在厂区或生活区进行各种爆破作业的; (14) 损坏厂内各种防爆设施的; (15) 安全教育或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而上岗操作的; (16) 在易燃、易爆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的; (17

49、)未经安技部门批准,任意挪用或损坏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 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器的; (18) 未经批准,各种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的; (19) 班中时间打架、斗殴的; (20)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进入塔、罐、容器、油仓、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 有害、缺氧场所作业的; (21)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 25 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自备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危险,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 合的根源或状态,是安全生产的控制管理重点。 第二章危险源的确定 第三条 确定危险源的依据: (一)按 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确定; (二)按 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 (三)属国家级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的危险源,具体类别有: 1、储罐区(储罐); 2、库区(库);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5、锅炉; 6、压力容器; 7、尾矿库。 第四条 自备电厂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指导危险源的辨识、评价。自备电厂由安 委会牵头成立以组长的危险源辨识、评价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应包括设备、 技术、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