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普查技术队伍组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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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HONGYU.MACRO土壤普查技术队伍组建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以土壤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为支撑,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样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等“六结合”的工作方法,坚持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等“六统一”的技术路线,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

2、25年实现对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与部分未利用地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 普查内容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种类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2.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粘磐、铁磐、盐渍等障

3、碍类型、障碍因子层次分布等。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气候、地形地貌、植被、水文、成土母质与母岩等情况。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土壤采样,明确土地利用类型,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作物产量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经验和做法。5.土壤数据库构建。省级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属性图、土壤类型图、土壤专题图、土壤采样点图、遥感影像图、地形地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质图、行政区划图、交通道路图、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理化性状、土壤

4、分类、土壤生物性状、立地条件、土壤障碍及退化状况、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6.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省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典型土壤剖面整段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建立市、县(市、区)土壤样品储存库。7.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8.普查成果汇交汇总。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和样品库成果。开展土壤类型分布状况、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

5、良与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评价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土壤质量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土壤酸化、盐渍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与耕地保育对策。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分省、市、县(市、区)三级汇总。二、 动员部署土壤三普工作、编制土壤三普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召开全省动员部署会议并正式启动全省土壤普查工作,2022年7月底前完成。根据国发20224号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国家下发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广东试点县土壤三普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土壤三普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备案

6、试点县方案于2022年4月上旬前完成,省级方案于2022年7月中旬前完成。各市、县(市、区)土壤三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报省土壤普查办备案。三、 建立各级工作组织架构省级成立土壤三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落实土壤普查相关工作。同时组建省级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广东土壤三普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成果审核、汇总。各地级市、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级组织架构于2022年6月中上旬前完成(包括试点市县),市、县

7、市、区)级组织架构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四、 技术队伍组建1.工作内容确定省级技术支撑队伍,组建专家咨询组、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调查采样队伍,筛选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市、县(市、区)组建土壤三普基层技术队伍。2.组织方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普查办”)充分吸纳相关科研教育单位等专业力量参与,按照普查技术要求,确定省级技术支撑队伍,组建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筛选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组建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市、县(市、区)土壤普查办要利用好省级专家团队,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吸纳当地科研教育单位等专业力量组建当地的技术团队;组织本地农技人员成立

8、本地土壤三普基层技术队伍。3.实施方案(1)确定省级技术支撑队伍。根据普查技术要求,省土壤普查办从全省科研教育单位等确定省级技术支撑队伍名单,为工作底图制作、预布设样点省级校核、外业调查、采样制备、流转和技术培训、土壤类型校核完善、剖面性状调查和土壤图野外勾绘校核、土壤生物性状调查、三普成果编制、汇总分析与验收、样品库构建等土壤普查工作内容提供技术支撑服务。(2)组建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组建方案,省土壤普查办组建省级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3个专业技术组,分别为外业技术组、内业技术组、平台技术组。其中:专家咨询组成员由土壤学及相关领域内

9、的资深专家组成,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土壤二普工作经历者优先,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重大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咨询;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要求具有丰富的土壤农化、土壤地理、土壤遥感、土壤生物、土壤评价、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具体负责土壤普查任务的培训、咨询、指导、质量控制、平台构建与开发等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一次聘任全期延用。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每年聘任一次,根据年度评价情况,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管理。(3)初步筛选检测实验室。按照国家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要求,省土壤普查办采用文件资料

10、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检测实验室申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检测实验室报全国土壤普查办,经全国土壤普查办审查后纳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检测实验室负责样品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工作,制定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4)确定质量控制实验室。省土壤普查办通过技术力量和工作资质比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留样抽查工作,协助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查和飞行检查;参与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编制省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5)组建外业调查采样队伍。省土壤普查办负责组建专业的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市、县(市、区)土壤普查办依托省级技术支撑单位,选择确定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并组织土壤普查基层技术人员,参与外业调查采样。表层样点调查队伍至少配备1名以上土壤学专业背景、并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三普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1名当地基层技术人员。剖面样点调查采样队伍还需由熟悉土壤分类与制图的专家带队,带队负责人需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考核,持有全国土壤普查办颁发的证书,重点负责挖掘土壤剖面、观察与记载剖面形态、采集剖面土壤样品与标本,开展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与边界勾绘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外业调查采样队一般还应配备联络、后勤保障、劳工等人员。资料参考: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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