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

上传人:白大夫 文档编号:5510073 上传时间:2020-05-26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466.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器械速查手册.pdf(1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目录 一、国内产品注册流程 1 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流程 2 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流程 3 四、一类生产企业登记 4 五、生产许可证办理 5 六、生产许可换证 6 七、生产许可证变更 7 八、经营许可证办理 8 九、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筹建&审批 9 十、一类医疗器械首次或重新注册 10 十一、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11 十二、二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 12 十三、三类首次注册和重新注册 13 十四、三类注册证书变更 14 十五、进口注册 15 十六、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清单 16 十七、体外诊断试剂手册注册资料清单 17 十八、广州市各区局对外办公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18 一、国内产品注册流程 25 /

2、 / 30 50 60 产品注册证告知 发证 5 质量体系考核 注册核查 / 90 50 补充资料 10 60 / 注册资料申报受 理 55 10 / 10 注册资料审评 三类 注册资料审评 / 6 产品自测 总计 产品注册证告知 发证 1 注册资料准备 3发放登记表 行政审核登记 注册资料申报受 理 / 生产企业登记受 理 设施、人员 及体系筹备 10 30 产品注册检验 生产许可证资料 申报受理 生产许可证告知 发证 25 二类 设施、人员 及体系筹备 2560 进行临床试验 5 洁净厂房检测 生产许可证资料 审查和现场审核 / 5 55 / 30 10 总计220345 流程流程一类 二

3、、进口医疗器械注册流程 产品测试 产品注册证告知 发证 行政审批 注册资料申报 生产企业委 托在中国代 理人 补充资料 / / 5 60 30 10 技术审评60 编制产品标准、 技术资料翻译 生产企业委托在 中国的售后服务 机构 / / 总计 165 技术审评 5 编制产品标准、 技术资料翻译 60 60 / 行政审批 注册资料申报 产品注册证告知 发证 / 10 25 补充资料 30 / 产品测试 生产企业委托在 中国的售后服务 机构 生产企业委 托在中国代 理人 临床试验或者提 供临床试验资料 / 总计190 流程一类流程二三类 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流程 25 / / 30 55 60

4、产品注册证告知 发证 5 质量体系考核 / 90 55 补充资料 10 / / 注册资料申报受 理 55 10 / 10 注册资料审评 三类 注册资料审评 / 6 产品自测 总计 产品注册证告知 发证 1 注册资料准备 3发放登记表 行政审核登记 注册资料申报受 理 / 生产企业登记受 理 设施、人员 及体系筹备 10 30 产品自测 生产许可证资料 申报受理 生产许可证告知 发证 25 二类 设施、人员 及体系筹备 / 进行临床试验 5 洁净厂房检测 生产许可证资料 审查和现场审核 / 5 55 / 30 10 总计225255 流程流程一类 注册检测2525 四、一类生产企业登记 1.参考

5、法规 a)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 年 7 月 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 号) 2.受理部门、许可时限及收费 受理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1+10=11 工作日 行政收费: 无 3.要素 场地、人员、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4.场地要求 车间、办公室、仓储、检验室,能满足生产要求。 5.人员要求 无特殊要求 6.生产、检验能力 能满足生产、检验要求。 7.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收集相关法规,编制质量管理文件。 8.有效期:与注册证相

6、符。 五、生产许可证办理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 年 7 月 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 号) 2.受理部门、许可时限及费用 受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30+10=4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无 3.要素 场地、人员、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4.场地 a)车间、仓储、检验室、办公区域相互独立; b)洁净厂房需经过检验(25 个工作日); c)场地应清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d)仓储应由防火、防尘、防鼠、防潮、防虫

7、措施,产品分区摆放; e)有毒和放射物品独立存放。 5.人员 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无特殊要求 企业负责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质量负责人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生产无菌产品的须大专) 生产负责人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生产无菌产品的须大专) 管理者代表 二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 年以上工作经验。 (重点监控产品,5 年) 。 专职检验员2名。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无菌产品的须有培训证明) 内审员2名。持有内审员证书。 采购负责人中专以上学

8、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可以一个人兼任,管理者代表可以兼任其它岗位,其它岗位必须一人一岗, 不得兼任。 6.生产检验能力 能满足生产需求,标明设备状态。检验设备能做全部出厂检验和环境检测。 7.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收集相关法规,编制生产质量管理文件。 8.有效期 5 年 六、生产许可换证 (有效期届满前6 个月,不少于45 个工作日前)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 年 7 月 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 号) 2.受理部门、许可时限及费用 受理部门: 省食品药

9、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30+10=4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无 3.要素 场地、人员、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4.场地 a)车间、仓储、检验室、办公区域相互独立; b)一年内洁净厂房检验报告(25 个工作日); c)场地应清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d)仓储应由防火、防尘、防鼠、防潮、防虫措施,产品分区摆放; e)有毒和放射物品独立存放。 5.人员 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无特殊要求 企业负责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质量负责人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生产无菌产品的须大专) 生产

10、负责人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生产无菌产品的须大专) 管理者代表 二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 年以上工作经验。 (重点监控产品,5 年) 。 专职检验员2名。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无菌产品的须有培训证明) 内审员2名。持有内审员证书。 采购负责人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可以一个人兼任,管理者代表可以兼任其它岗位,其它岗位必须一人一岗, 不得兼任。 6.生产检验能力 能满足生产需求,标明设备状态。 检验设备能做全部出厂检验和环境检测。检验设备应经过检定或 校准。 7.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11、 收集相关法规,编制生产质量管理文件。 8.有效期 5 年。 七、生产许可证变更 (生产地址 、注册地址 (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的)、生产范围 )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 年 7 月 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 号) 2.受理部门、许可时限及费用 受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15+10=30 工作日 行政费用: 无 3.要素 场地、人员、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4.场地 a)车间、仓储、检验室、办公区域相互独立

12、; b)一年内洁净厂房检验报告(25 个工作日); c)场地应清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d)仓储应由防火、防尘、防鼠、防潮、防虫措施,产品分区摆放; e)有毒和放射物品独立存放。 5.人员 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无特殊要求 企业负责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质量负责人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生产无菌产品的须大专) 生产负责人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生产无菌产品的须大专) 管理者代表 二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 年以上工作经验。 (重点监控产品,5 年) 。

13、专职检验员2名。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无菌产品的须有培训证明) 内审员2名。持有内审员证书。 采购负责人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可以一个人兼任,管理者代表可以兼任其它岗位,其它岗位必须一人一岗, 不得兼任。 6.生产检验能力 能满足生产需求,标明设备状态。 检验设备能做全部出厂检验和环境检测。检验设备应经过检定或 校准。 7.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收集相关法规,编制生产质量管理文件。 8.有效期与原证一致。 八、经营许可证办理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14、(2004 年 8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 号) 2.受理部门、许可时限及费用 受理部门: 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30+10=4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约 1500+2000(软件) +1500(培训费) = 3.要素 人员、设施设备、经营场所、仓库、管理制度 4.分类 A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6815、6866(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 B 类 6821、类 6822(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类除外)、类 6846、类 6877 C ( 设备) :6823、6824、6825、6826、6828、6830、6831、683

15、2、6833、6840、6845、6854 D (医用材料) :6863、6864、6866(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除外) E 软性、硬性(透气性)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类 5.人员 企业质量管理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每年对人员进行体检,经过培训。 6.办公场所 非居民住宅区内。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60 (珠三角地区的不少于80 ) 7.仓库 a)非居民住宅区,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20 (珠三角地区的不少于40 ) ; b)A类,面积 500 ; D类,面积 100 ; c)避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消防安全、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等设

16、施设备,以及 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 d)储存实行分区分类管理,标识清楚,并按产品批次存放。库区应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 退货区、不合格品区等专用场所。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无菌(植入)医疗器械与其他医疗器械 应分开存放。 8.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收集相关法规,编制生产质量管理文件,保持纪录。 9.有效期 5 年。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熟悉相关法规, (珠三角地区大专以上学历) B、C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人 大专以上学历、1 年以上工作经验; 经营 10 个以上类别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 B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C类,相关专业本

17、科学历、2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 人, 610 个类别或B、C类产品,至少5 人, 10 个以上类别最少7 人 E类,至少1 名初级(含)以上验光师或眼科医师(含) 九、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筹建&审批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 年 8 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 号) 2.受理部门、许可时限及费用 受理部门: 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30+10=45 工作日, 筹建后申请 医疗器械经营企

18、业许可证45 个工 作日。共90 工作日 行政费用: 3.要素 人员、场地、设备、管理制度 4.人员 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无特殊要求 企业负责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IVD 法规、知识等。 执业药师/ 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 年以上工作经历。 验收、售后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 保管、销售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质量管理、验收、保管、销售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并考试合格。 5.场地 办公、营业场所:不得少于100 ; 仓库: 住宅用房不得用做仓库,不得少于60 ;冷库不得少于20m 3,配有自动监测、 调控、 显示、 纪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

19、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双电路,备用制冷机组。 6.设备 a)诊断试剂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b)通风及避免阳光直射设备; c)有效调控、检测温湿度的设备; d)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e)不合格诊断试剂、退货诊断试剂专用存放区域或设施设备; f)包装物料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g)质量状态的色标管理; h)符合药品储存温度等特性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 i)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7.法规及质量管理文件 收集相关法规,建立购进、验收、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信息技术等内容的质量管理文件 和文件。 8.验收合格后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8 条)和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

2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14 条) 。 十、一类医疗器械首次或重新注册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 年 8 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 号公布) 2.许可时限及费用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30+10=4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无 3.要素 企业资格(生产企业登记表、营业执照)、产品标准、全性能自测报告、说明书、资源条件及质量 管理能力、质量跟踪报告(重新注册)。 4.标准 是否符合相关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文本是否符合医疗器械

21、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及有关规定; 产品的主要安全、有效性指标是否已经列入注册产品标准; 是否明确了产品的预期用途。 5.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 a) 申请企业现有资源(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等)条件、管理能力、生产能力、检验手 段和能力的说明; b) 提供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及产品检验所需计量器具的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 6.流程 申办人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广州市食品药 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审核材料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广州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领取审批结果。 7.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点:广州市十八甫

22、路 96 号 受理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 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 楼。 电话: 38920441 38920444 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 9:00-12 : 00,下午 1:00-5 : 00 周五上午 9:00-12 :00,下午 1:00-3:00 十一、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 年 8 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 号公布) 2.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许可时限及费用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23、 =5+60+10=7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包装标签审评 :850 元; 技术审评 :约 5000 元。 3.要素 企业资格(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标准、注册检验报告、临床试验、质量体系考核和 真实性核查、说明书、技术文件和风险分析。 4.企业资格 a)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b)营业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注册产品标准或直接采用国标或行标 a)是否符合相关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b)标准文本是否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及有关规定; c)产品的主要安全、有效性指标是否已经列入注册产品标准; d)是否明确了产品的预

24、期用途。 6.注册检验报告 a)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以临床协议签定日期为准)出具的检测报告; b)国家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在其认可的授检目录中)全性能注册检测报告 7.临床试验 a)临床试验合同(或协议)(原件)、临床试验须知、临床试验方案(原件)、临床试验报告(原 件) 、知情同意书样稿 b)提交同类产品临床试验资料的医疗器械或相关临床文献资料,并与已上市的同类产品进行对比 说明(包括结构组成、材料、基本原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预期用途等内容),得出与已上市同 类产品是否实质等同的结论。 8.质量体系考核和真实性核查 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考核的产品范围应涵盖申请注册的产

25、品。 9.说明书和标签、包装: 符合 10 号令要求。 10. 有效期 四年 75d 十二、二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 年 8 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 号公布) 2.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许可时限及费用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60+10=7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包装标签审评 :850 元; 技术审评 :约 5000 元。 3.需要重新注册的情况 a)企业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

26、前6 个月; b)有下列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在30 天内作变更重新注册: ( 1)型号、规格; ( 2)生产地址; ( 3)产品标准; ( 4)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 5)产品适用范围。 c)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管理类别发生改变的,企业应当在6 个月内作变更重新注册。 4.企业资格 a)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b)营业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注册产品标准或直接采用国标或行标 a)是否符合相关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b)标准文本是否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及有关规定; c)产品的主要安全、有效性指标是

27、否已经列入注册产品标准; d)是否明确了产品的预期用途。 6.注册检验报告 a)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以临床协议签定日期为准)出具的检测报告; b)国家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在其认可的授检目录中)全性能注册检测报告 7.质量体系考核和真实性核查 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考核的产品范围应涵盖申请注册的产品。 8.说明书和标签、包装: 符合 10 号令要求。 9.有效期 与原证一致 75 天 十三、三类首次注册和重新注册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 年 8 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28、理局令第16 号公布) 2.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许可时限及费用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90+10=9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免费 3.要素 企业资格(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标准、注册检验报告、临床试验、质量体系考核和 真实性核查、说明书、技术文件和风险分析;质量跟踪报告(重新注册)。 4. 产品注册证书所列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或者重新注册。 产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 5.企业资格 a)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b)营业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6.注册产品

29、标准或直接采用国标或行标 a)是否符合相关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b)标准文本是否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及有关规定; c)产品的主要安全、有效性指标是否已经列入注册产品标准; d)是否明确了产品的预期用途。 7.注册检验报告 a)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以临床协议签定日期为准)出具的检测报告; b)国家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在其认可的授检目录中)全性能注册检测报告 8.质量体系考核和真实性核查 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考核的产品范围应涵盖申请注册的产品。 9.说明书和标签、包装: 符合 10 号令要求。 10. 风险分析 按 YY/T 031

30、6-2008 进行风险分析 11. 有效期 四年。 Free 95d 十四、三类注册证书变更 1.参考法规 a)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276 号) b)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 年 8 月 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 号公布) 2.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许可时限及费用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20+10=3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免费 3.变更情况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a)生产企业实体不变,企业名称改变; b)生产企业注册地址改变; c)生产地址的文字性改变; d

31、)产品名称、商品名称的文字性改变; e)型号、规格的文字性改变; f)产品标准的名称或者代号的文字性改变; 4.有效期 与原证一致。 十五、进口注册 1.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许可时限及费用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时限: 受理 +审批 +发证 =5+90+10=95 工作日 行政费用: 免费 2.要素 企业资格(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标准、注册检验报告、临床试验、质量体系考核和 真实性核查、说明书、技术文件和风险分析;质量跟踪报告(重新注册)。 3. 产品注册证书所列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或者重新注册。 产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

32、前6个月内 4.企业资格 a)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b)营业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注册产品标准或直接采用国标或行标 a)是否符合相关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 b)标准文本是否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及有关规定; c)产品的主要安全、有效性指标是否已经列入注册产品标准; d)是否明确了产品的预期用途。 6.注册检验报告 a)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以临床协议签定日期为准)出具的检测报告; b)国家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在其认可的授检目录中)全性能注册检测报告 c)一类产品进行自测。 7.质量体系考核和真实性核查 有效

33、期内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考核的产品范围应涵盖申请注册的产品。 8.说明书和标签、包装: 符合 10 号令要求。 9.风险分析 按 YY/T 0316-2008 进行风险分析 10. 有效期 四年。 95d 十六、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清单 编 号 资料名 首次注册重新注册 三类二类一类三类二类一类 1 1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2 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生产企业登记 表)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产品技术报告 5 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6 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7 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8 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9 试验合同 10 临床试验方案 11 临床试验报告 12 医疗器械说明书 13 企业产品

34、生产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含 检测手段)的说明 14 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 文件 15 真实性核查报告 16 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7 质量跟踪报告 注: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提供。 十七、体外诊断试剂手册注册资料清单 资料名第三类产品第二类产品第一类产品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综述资料 4.产品说明书 5.拟订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6.注册检测报告 7.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8.工艺及反应体系研究资料 9.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10参考值(范围)确定资料 11.稳定性研究资料 12.临床试验资料 13.生产及自检记录 14.包装、标签样稿 15.

35、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报告 注: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再提供。 :注册申请时不需提供。 十八、广州市各区局对外办公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区局对外办公窗口地址联系电话 天河区局天河区长湴长兴路123 号二楼 荔湾区局荔湾区龙津西路 337 号之二 越秀区局越秀区东华北路 168 号金城宾馆 2 号楼 5 楼 海珠区局海珠区江南大道中穗花新村三巷七号之一3 楼 白云区局白云区大金钟路长安南街15 号 2 楼 萝岗区局开发区开发大道 781 号 1 楼 黄埔区局黄埔区港前路 361 号 番禺区局番禺区市桥富华西路148 号 2 楼 花都区局花都区新华街海关南街3 号 增城市局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 号 从化市局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32 号七楼 南沙区局 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 号蒲洲开发园 N1区 1楼广 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