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15中考时间、命题范围与高中招生信息(邦尼思教育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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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 2015中考时间、命题范围与高中招生信息 南宁市2015 年初中毕业标准: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 科成绩均为D 等以上(含D 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考生报名时间: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17 日,考试时间:6 月 24 日至 6 月 26 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命题,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和现行教材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的要 求,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详情查看关于印发南宁市2015 年初中毕业升 学考试命题范围与要求的通知 一、考试招生工作原则 (一)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

2、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 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所有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自愿为 原则。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录取重要依据。 (五)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45%的名额, 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

3、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 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八)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招生采取以 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 (一)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标准。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科目有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9 科。其中生物、地理科 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 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其他科目采 用中考试题,

4、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毕业考试不通过或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 业年级学生,可由学校在中考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标准: 1.自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 1)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 等以上 (含 D 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 等以上(含C 等)。 2.参加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 等以上 (含 C 等)准予毕业。 (二)中考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 (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市属和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所属学校的学生,如户 口在南宁市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之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 考考生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 1)考生报名时间:2015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17 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 2)考生报名地

6、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 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4 月 16 日至 4 月 17 日到户口所 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 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三)中考项目及办法。 中考以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 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三维框架, 即学业考试成绩、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鉴定。中考包括书面考试和技能考试。 1.书面考试。 所有科目书面考

7、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科目赋分考试时间说 明 语文 120 6 月 24 日 9:00-11:30 物理 100 6 月 24 日 15:00-16:30 试题附部分公式。 不能使用计算器。 数学 120 6 月 25 日 9:00-11:00 不能使用计算器。 化学 100 6 月 25 日 15:00-16:30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 不能使用计算器。 英语 120 6 月 26 日 听力 9:00-9:20 笔试 9:20-11:00 其中听力占 30 分,考试时间 20 分 钟;笔试 90 分,考试时间 100 分钟 。 思想品德与 历史 100 6

8、月 26 日 15:00-17:00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其 中思想品德占 60 分,历史占 40 分 。 2. 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5 月 69 日。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不达标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 2)体育与健康考试。 考试时间:5 月 1018 日。 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 分, 满分为 60 分。考生体育成绩

9、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四)中考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 1.命题原则。 中考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 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立足于教材,结合我市 和广西社会发展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 杜绝偏题、怪题。 2.命题要求。 ( 1)由各学科教育专家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 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

10、例为6:3:1(命题具 体范围与要求另行印发)。 ( 2)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和保密制度。全体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工作期间至考试 结束,实行全封闭管理。 3.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建以市、县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 人员队伍,全市集中无纸化阅卷。建立严格的阅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 公平和公正。 4.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 A+ 占 5%、A 占 10%、B+占 15%、B 占 20%、C+占 20%、 C 占 15%、D 占 10%、E 占 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

11、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 占 5%、A 占 9%、 B+占 19%、B 占 21%、C+占 19%、 C 占 15%、D 占 8%、E 占 4%。 (五)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 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 A、B、C、D 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 A、B、C、D 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

12、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各校评为A 等的 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如要超过该比例,须由学校向市 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中招办 ”)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对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为D 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 5%。 3. 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 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 等以下(含C 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录取;评价为D 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另 行印发)。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

13、校招生工作按属地分县区开展,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 隆安县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要与市区同步进行,各县要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 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 施。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市中招办 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1.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 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 站实

14、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 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 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 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 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 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 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

15、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 退出。 3.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 ( 1)录取依据。 学业成绩 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五、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 等以下(含C 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 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 或 E 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 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 或 E 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 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 者,不能被一般普

16、通高中录取。 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 或 E 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 成绩出现E 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 成绩出现三科E 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 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 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 取;依次类推。 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 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

17、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 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 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 等以上(含A 等);市一中、市八中、南 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 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 等以 上(含 B 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 总成绩为C 等以上(含C 等)。 ( 3)录取办法 采用 “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

18、的录取方法。市中招办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各校 招生计划和每批次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4.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由各普通高中自行招录。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特长生指标一般不 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果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 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 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 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 取名单需报市中招办审核后方可执行。 5.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

19、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今年将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45%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 数,平均分配给各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 市六职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1.现场报名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 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20、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9 月 30 日。 2.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中考的考生可在7 月 14 日至 17 日自行选 择报读中职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 职校)登记报名信息,于7 月 17 日 18:00 前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优先选择专业后录取 (中职学校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三)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 月 14 日至 17 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 月 14 日至 16 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 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

21、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7 月 17 日完成 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的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招生时段时间安排招生工作内容报名权限 查询权 限 7 月 14 日 8:30 16:00 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市一 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 校)开放报名。 开放 第一天 7 月 14 日 16:0018:00 市二中、市三中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 和指导性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关闭 第二天 7 月 15 日 8:30 16:00 除已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的普通高中外 ,其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市一职 开放 二十 四小 时开 放 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 )继续开

22、放报名。 7 月 15 日 16:0018:00 市一中、市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 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 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 邕宁高中等学校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 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录取工作。市英华 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 区示范性特色学校、民办)完成50 名指导性计划录取工作。 关闭 7 月 16 日 8:30 16:00 除已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的普通高中外 ,市英华学校、其他普通高中和中职 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 校、市六职校)继续开放报名。 开放 第三天 7 月 16 日 16:0018:00 报名人数已达到招生计划限额的普通 高中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

23、和指导性招 生计划录取工作,普通高中报名录取 工作结束。 关闭 7 月 17 日 8:30 16:00 中职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 四职校、市六职校)继续开放报名。 开放 第 四 天 7 月 17 日 16:0018:00 中职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 四职校、市六职校)完成报名登记工 作。 关闭 六、重要事项 (一)参加中考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各初中要认真组织毕业年级学生系统复习巩固初 中阶段学过的知识,鼓励学生继续升学。毕业班学生是否参加中考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 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二)严格执行“三限 ”规定。各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 部门关

24、于 2014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 号)中 有关 “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的“三限 ”政策规定。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 划和最低准入成绩招收新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批准执行。 (三)严格执行计生加分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 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即具有加分资格,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5 分后再进行 总分的等级划分(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 (四)严格国际班招生管理。申请举办国际班的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 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

25、148 号)、 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南教201234 号)和关于进 一步加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的通知(南教基教2012115 号) 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班办学行为,加强对国际班的管理。市二中、市三中国际班录取最 低总成绩为B+ 以上(含B+),市十四中举办的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 等以上(含B 等) 。 (五)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 高中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 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必须在当地(即初中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 格后再按我市

26、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原则上要求转出和转入学校 办学等级对等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办理转学的学生需持当地普通高中的入学资料(中考 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卡、转学联系表和当地教育局证明等)提前与拟转入的我市普 通高中联系,办理时间一般为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六)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 通高中程序。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 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中考(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招生考 试院),凭我市市区中考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

27、因未在 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当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 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具体要求同上述第五项。 (七)非本市市区户籍但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 阶段学校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而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 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且不准备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 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来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报市 中招办备案后,由考生及家长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 (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本市以外的考生需按程序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备

28、。自 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市区或县域范围内的生源。对由考生本人自 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本市以外的考生,学校要将考生姓名、原毕业初中 学校及中考成绩等信息列表造册,报送市教育局、考生原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和自治区教 育厅基础教育处。对不如实填报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采 用强迫、欺骗、引诱、发回扣费、发生活费、发各种名目的补助或奖励费等不正当手段抢 生源的学校,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中考报名考试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参加全市统一中考的毕 业年级学生,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

29、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 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 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报 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参加学校补考的学生,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毕业考和补考,不得收取任 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用。 七、组织保障 市中招办和各学校制定工作制度,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正、 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一)公示制度。市中招办在中考前一个月向社会公示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 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办法等。 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中也要向考生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

30、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时 间安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二)诚信制度。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命题、审题、阅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 签订诚信协议并由市中招办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 诚信责任和义务,严禁任何泄密行为发生。 (三)问责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招生报名和录取期间,学校党政 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招生报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 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不得 向高

31、中阶段招生学校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 不擅自发布影响招生秩序的言论和信息,严格按照“三限 ”政策招生。普通高中严禁自行 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对在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按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监督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纠风办、监察局、新 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对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 在中考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 理。 (五)培训制度。对所有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

32、价、命题、审题、阅卷和中考招生的 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以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六)宣传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学校领导培训会、教师培训会、家长会、班会等多 种形式,加强对南宁市2015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宣传, 让广大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了解方案内容和报名的操作办法,做到有孩子参 加中考的家庭家喻户晓。 本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如国家教育部、 自治区教育厅在中考招生前出台新的招生工作要求,则按新要求修改本方案后执行。其它 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未尽事宜,以南宁市教育局正式印发的文件通知为准。 (来源:南宁市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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