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幼儿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制度。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促进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家园联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第三条法律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第二章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条职业道德1 .爱
2、岗敬业:教师应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2 .关爱学生:教师应关注每位幼儿的身心发展,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关心幼儿的成长与学习。3 .严谨治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严谨、科学,遵循教育规律,做到因材施教。第二条师生关系1 .平等尊重:教师应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位幼儿,建立和谐师生关系。2 .沟通协调:教师应积极与幼儿及其家长沟通,及时反馈幼儿在园表现,协助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第三条教学能力1 .教学设计:教师应具备合理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制定符合幼儿发展需求的教育计划。2 .专业发展:教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第四条团队合作1 .协作精
3、神:教师应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支持同事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2 .经验分享:教师应主动分享教育教学经验,促进团队共同成长。第三章考核标准与评分第一条考核标准考核依据上述考核内容,设定具体评分标准:1 .职业道德:满分30分- 爱岗敬业:10分- 关爱学生:10分- 严谨治教:10分2 .师生关系:满分20分-平等尊重:10分-沟通协调:10分3 .教学能力:满分30分-教学设计:15分-专业发展:15分4 .团队合作:满分20分-协作精神:10分-经验分享:10分第二条评分方法1 .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估。2 .互评:教师之间进行互评,促进彼此之间的反馈。3 .园内评定:由
4、园领导及教研组对教师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确认得分。第四章考核流程第一条考核时间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园领导提前通知全体教师。第二条考核步骤1 .宣传动员:提前向全体教师宣传考核内容和标准,明确考核的重要性和目的。2 .填写表格:教师根据考核标准填写自评表,并提交互评表。3 .组织评定:园领导及教研组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结果。4 .反馈交流:考核结果向全体教师反馈,并进行交流讨论。第三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具体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及以上2 .合格:70分至89分3 .不合格:70分以下第五章监督机制第一条监督责任园领导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第二条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在园内公示,接受全体教师及家长的监督。第三条反馈机制教师可就考核结果提出反馈意见,园领导将认真审核并给予回复。第六章附则第一条解释权限本制度由园领导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第二条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三条修订流程如需修订,应由园领导提出,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过园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以上制度的制定旨在为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够始终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教育风范,从而促进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