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0619074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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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2016 年月日 ,. ;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 工程劳务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甲乙双方已经充分理解本合同条 款,并自愿履行相应的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 合同内容 2.1 劳务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2.1.1 承包范围 完成施工图都工程除门窗、栏

2、杆(永久)、幕墙及 消防工程以外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设计图纸中基础、地下室所有施工工序、主体结构、 二次结构、内外墙所有的抹灰粉刷装饰、地面、屋面(防水外的内容),地下室顶板上的 找平(不含顶板上花池、广场砖),内外脚手架、支模架、雨棚、明暗沟、散水、勒脚、 坡道、台阶等附属工程劳务施工。 乙方如下设备和材料已含在合同价款内,包括(不限于) 塔机、施工电梯;钢筋加工设备、机具、电焊机、对焊机、焊条、焊剂、扎丝、保护卡圈、 砂浆垫块等;木工加工设备、钉子、铁丝、斗车、砂浆转运车、止水螺杆、对拉螺杆、对 拉螺杆的各种套管、砂浆撑条、步步紧、工具用具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全部周转材料 (支模架、内外

3、脚手架、脚手板、竹跳板、模板、木方、扣件、顶托、钢筋加工棚、机修 车间、水泥库房等);搅拌机、抽水泵、加压泵、临时用水电(电线、电缆、电箱、照明、 线管、水管、开关、闸阀、龙头)、胶带、胶布、文明施工等的材料和人工费以及施工脚 手架地面硬化的人工及所有的周转材料、辅材(后浇带、沉降带、不同材料结合处的钢丝 网,止水钢板、橡胶止水带、砼和砂浆的外加剂材料不在内) 。 2.1.2 承包内容 2.1.2.1 0.00 以下地下室工程 包括所有地下室、地下室坡道、楼梯、地下室夹层等。施工顺序是清地梁、浇筑梁底 ,. ; 垫层、放地梁定位线、砖胎膜砌筑、砖胎膜回填、浇筑垫层、防水卷材保护层、地梁钢筋 安

4、装、地下室底板钢筋安装、地下室底板砼施工。钢筋加工制作、焊接、机械连接、安装, 模板支模架搭设、拆除运输,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结构混凝土浇筑,后浇带处理(包括分 隔模板安装、钢丝网安装、后面浇筑时的凿毛、基底清理、浇筑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 及浇筑,为防止基础上浮而进行的均匀堆载或降水、排水(雨天地下室浇筑完毕时,地下 室集水坑的积水的排除),操作架施工,二次结构的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程,地下室砌 体工程、墙面、贴墙面砖,地面找坡、找平、贴地面砖,地下室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地 下室外墙防水卷材外的12 砖砌筑,如有),地下室顶板面的找平、温度钢筋(混凝土表 面的凿毛和钢筋除锈和缺省钢筋的安装)、

5、刚性防水混凝土施工。地下室车库出口的排水 沟盖板安装。上述工作内容的所有工序施工以及相关的工作和准备全部在劳务承包范围内 计价方式按相应项目清单计价。 2.1.2.2 0.00 以上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 包括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程,混凝土工程,脚手架工程,砌体工程, 装饰工程,明沟、散水工程。具体如下: 1、结构的一、二次钢筋制作、运输、安装、焊接、机械连接,施工区域内的运输、 浇筑、振捣,养护,支模架运输(卸料平台)、搭设、拆除,模板制作、安装、拆除、转 运到指定地点, 拉结筋的植筋 (墙柱等全部二次结构的下料、 安装、钻孔、植筋、结构胶)、 焊接,构造柱、异形构件、压顶、厨卫及所

6、有梁的翻边、圈梁、雨棚、屋面结构、找平层、 刚性层、保温层及造型的施工。二次结构施工前,楼层的建筑垃圾的清理。 2、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的基础硬化、搭设、拆除,包括外墙脚手架、支模架、铺水平防护板、悬挑支 座制作安装,挂安全网,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防护、便捷通道、各临边防护栏杆、卸料平 台、踢脚板的安装拆除,安全出口、防护棚搭设,脚手架场内的转运、码堆,以及其他甲 方指定搭设的脚手架,并包括脚手架、扣件等所有材料。 3、砌体工程 所有不同厚度、不同材质的墙体砌筑,挡墙砌筑,防水砂浆、拉结筋植筋、墙体通筋 安装焊接、砂浆拌制、运输,钢筋砼板带施工。不同砖的运输。水泥仓库的搭设、保管。 砂浆搅拌机的防

7、尘棚。 4、装饰工程 所有内、外墙体、踢脚、墙裙、勒脚、构架、雨棚、女儿墙内外、栏板、装饰线条的 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粉刷、墙砖、楼地面砂浆找平、细石砼垫层、厨卫防水找平层、楼地 ,. ; 面的地砖、墙砖铺贴施工等。卫生间的回填、找平、砖面层施工。 5、防水工程(刚性防水): 6、附属工程 台阶、坡道、明暗沟、砌筑、沟盖板安装,散水、整平、混凝土浇筑等。 9、图纸范围内砼、砖砌体;钢筋转运、制作、安装(对焊、电焊、制作、绑扎、收 尾等)、装修所用材料设备的安装及转运;木工图纸范围内的模板及支模架等相关材料的 制作、安装、拆除;粉刷图纸上内墙粉刷、粘贴、楼地面找平层、面层;工地围墙内的上 下车及搬

8、运、 安全文明施工, 甲方负责主控制十字线乙方配合,乙方负责分线、 放线抄平。 每项工序完工之后做到工完场清。 10、临时施工用水、电用工均在劳务合同内。 临时用水:甲方水源接点以后的所有材料、人工乙方负责,包括到各用水点的管路、 龙头、闸阀、胶水、上楼立管、施工养护水管等。 临时用电:甲方提供的现场电源接线点以后的所有机具设备、材料、人工乙方负责。 2.1.3 承包人工程配合 承包人工程配合并承担配合费,包括地下室和0.00 以上主体工程,主要工作内容: 2.1.3.1施工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1.3.2对专业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管理; 2.1.3.3向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施工脚手

9、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塔机、施工电梯)使用和 协调。 2.1.3.4向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接入点,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接入。 2.1.3.5向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用材料和施工垃圾堆放场地。分包单位产生的垃圾 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 2.1.3.6完成合同范围内各专业分包工程留下的补洞、补缺、填缝、修边工作; 2.1.3.7乙方的工程协调配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工程管理配合费含合理工 期内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安全网、邻边防护摊销费用。 施工范围以完成设计图、设计文件为准,并包含为完成设计图及设计文件施工所需的 准备工作、配套工作及扫尾、善后工作;甲方提供电力设施只到二级配电箱

10、,二级配电箱 后的所有电线电缆箱体均由乙方承担,提供移动箱及开关箱的标准配置箱样品各一台,乙 方所有开关箱及移动箱必须照标准配置箱样品配置;包含各工序的辅助材料。并且包括第 三方使用乙方脚手架、 设备和与第三方人员的协调配合,以及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各项关系。 第三方使用乙方脚手架的租金按乙方所租价格计算。 ,. ; 2.2 合同工期 2.2.1 开工日期 工程暂定于 . 年月日,工程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 个月,计划总工期为个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见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完成正负零主体封顶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1 2 年月日 上述施工工期乙方承诺如期完成,未按期完成上述节点工期,按违约处罚,结算时 扣除

11、违约金。 2.2.2 工期延误 2.2.2.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 重大设计变更; b. 不可抗力; c. 由于建设方原因要求停工; d. 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2.2.2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后48 小时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 面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 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建设方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 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2.2.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 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

12、.2.2.4建设方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固定单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 同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市场、政策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 =建筑面积固定单价,固定单价:肆佰叁拾元/ (本单价为含税价,税率 为 11% ),预估建筑面积约 / ,合同暂估总价约 / 元(大写: / 整)。最终结算建筑面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 4.2 合同单价 ,. ; 1、该工程劳务分包单价按建筑面积计,固定单价为肆佰叁拾元 /m2(单价分解见合 同单价分解构成分析表

13、)。针对设计图纸以外增加的部分不能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时按单 项计价,单价详见零星项目清单计价表。 固定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合同条款第2 条劳务分包内容,如部分项目未发生则按合同 单价构成分析表相应项目单价核减固定单价。若乙方拒不执行本合同内的项目,甲方有 权核减固定单价, 同时加扣该项目单价100% 的违约金, 乙方应承担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因甲方或设计变更等增加的工程按合同单价构成分析表中相应单价计算。 2、合同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食宿费、节假日加班费,超高降效 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措施费用、其它项目费、规费,除主材(水、电、砂石、水泥、混 凝土、钢筋、止水钢板、止水条、

14、用于工程实体的管线、钢丝网、砌体材料)以外的所有 的材料、机械、机具、人工,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 (工地围墙内 ) 的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 必要的二次搬运费用,包括雨天、夜间等非正常坏境下施工的费用以及所有措施费用,包 括所有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排水、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 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 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 险引起的费用。 4.3 按原有贵州劳务行业规定承担相应税费 4.4 计日工 如果甲方安排乙方合同外合理的计日工人工,乙方必须执行,普工为14

15、0 元/ 工日, 技 工 280 元/ 工日。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在乙方进场后 2 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其余的由乙方自行打印。 5.1.2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 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3 甲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地。 5.1.4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负责工 程主轴线测量放样、控制标高定位、沉降观测等,其余测量放样工作由乙方负责。 5.1.5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6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

16、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 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 ,. ; 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 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建设方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 工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其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5.1.7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8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甲方和建设方主合 同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9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0 甲方有权对乙方

17、的工程质量等级等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 取整改措施。 5.1.12 若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理的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引进劳务队伍进入乙 方工作面进行施工,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价款中扣除。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3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 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 工准备工作,包括各工序的施工测量、放样。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20 日前根据次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向甲方申报次月的材料 需求

18、计划,若因乙方未申报材料采购计划导致窝工或给甲方造成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 担。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 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赶工措施和方案,经 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 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 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建设方 处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 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

19、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实施、管理, 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自身、他人人身、财产 损失等负责。 ,. ; 5.2.7 按国家和施工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乙方提供或 使用的劳务人员均须为年龄在1850 岁的合法性公民,且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乙 方应为其提供的劳务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为确保合同履行, 乙方必须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3 日内安排人员进场,乙方确定进场人员后需将盖乙方公 章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码、进退场日期等内容) 报送给甲方,按时报送人员异

20、动表,并提供进场人员有效劳动合同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甲 方备案,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8 乙方应按甲方与建设方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 图纸和技术文件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 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 损失和罚款。 5.2.9 乙方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及成品保 护工作等,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0 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 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

21、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 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1 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甲方有权代其支付,所发生费用 从工资保证金中扣留,不足部分可直接从工程价款中抵扣。 5.2.12 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 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自身、第三人造成的人 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3 安排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工作,必须向甲方交验特种(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名册、 证书并

22、提供复印件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擅自调离、 更换。将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名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报甲方查验,同时出具作 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备案。 5.2.14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 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15 乙方确认(身份证号码:)为本合同工程项目 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16 乙方的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 质 ,. ; 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

23、方单 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 方按 1000 元/ 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2.17 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 管理规定及指令。因乙方执行不力或者响应时间过长造成甲方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管 理人员可采取电话或者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乙方负责人,事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签 认,其费用按实在工程款内扣除;乙方未签认或者拒绝签认,甲方可直接在工程款内以实 际费用的三倍扣除。 5.2.18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事实上的转包等)。 5.2.19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

24、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 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 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0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 15 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 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 送交甲方备案。 5.2.21 乙方保证在雨天、夜间进行不间断的施工,以保证工期达到要求。 5.2.22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他任何活动。 5.2.23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合理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 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

25、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电 甲方负责由变压器处将施工主干线接引至施工现场主配电箱内,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 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 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 6.2 施工供水 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在甲方指定的供水干管处自行接引,由乙方装表计量,乙方负 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 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 6.3 施工住房 6.3.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 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

26、. ; 6.3.2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 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 检查。 7、材料、设备 7.1 材料 7.1.1 本工程所需主材(水、电、砂石、水泥、混凝土、钢筋、止水钢板、止水条、 用于工程实体的管线、钢丝网、砌体材料、烟道、地砖、墙砖)由甲方提供。其余所有材 料、周转性材料、设备、工器具由乙方自备。 7.1.2 乙方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0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并熟 悉图纸,如果在发现图纸问题未及时沟通而擅自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用于该楼宇 的甲供材料、设备由乙方装车

27、、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单价中,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 甲方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需要的甲供材料乙方应提前3-7 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计划由甲 方主管审定后供应,若因计划未及时申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1.3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 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 7.1.4严禁将甲方提供的统供材料贩卖或运至施工区域以外范围,甲方将对被乙方贩 卖或运至施工区域以外范围的统供材料费用处以材料费用10 倍的违约金。乙方对此不得 提出任

28、何异议,如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乙方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5为控制材料消耗,甲方对其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制定消耗或损耗标准(其中钢筋 损耗废料所有权归甲方),并按此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超耗部分的材料款由乙方自行承 担,费用按甲方实际到工地价格另加10% 的管理费对乙方收取材料款。 7.1.6 乙方按照甲方下发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材料在国家定额允许损耗范围内节约 的材料,按节约材料原价的30% 对乙方进行奖励。 7.2 设备 7.2.1 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 乙方施工 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

29、离开 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2.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 乱放。 7.2.3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物资设备管理 ,. ;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7.2.4 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质量要求 8.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和各专业 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2 质量检查与验

30、收 8.2.1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 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 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 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 担的责任。 8.2.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进 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 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

31、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8.2.3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 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份的成品保 护工作,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破坏施工上一阶段的施工成品,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3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8.3.1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建筑物正常使用年限保修; 8.3.2 装修工程为 1 年; 8.3.3 其他未约定项目的保修期限:1 年。 8.4 、质量保修

32、责任 8.4.1 双方同意保修通知送达形式为:书面函件通知、传真件通知、电话通知、手机 短信通知、书面邮件通知、电子邮件通知,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以上任何一种形式的通知 均视为有效通知。 ,. ; 8.4.2 在保修期之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发出的 第二天视为收到),承包人必须在48小时内派人到达发包人或业主领取维修单。 8.4.3 承包人接到维修通知单后 48小时内必须组织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 必须在 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处理。如因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 担业主的赔偿责任。并在发包人或业主要求的时限内修复完成,修复完成后必须经发包人

33、或业主签字验收同意,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承包人未通过发包人或业主签字验 收同意的均视为承包人未完成本次修复。 8.4.4 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同一部位经承包人修复两次后再出现类似问题,每发 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 元,同时发包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维修,不需要承 包人确认,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100% (发包人的管理费)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8.4.5 因质量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含人员伤亡)时,承包人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 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 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时,发包人将保留向承包人追索的权利。 8.4.6

34、工程保修项目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已经维修完毕的项目必须保证在六个月内同 一部位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承包人也应继续维修。 8.4.7 承包人若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到达发包人或业主领取维修单的视为违约,发包人 有权不再通知承包人(第8.4.5 条约定的内容除外),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不 需要承包人确认,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 (发包人的管理费)从承包人质量保 修金中全额扣除。 9、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9.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 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其他专业分包队伍 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35、措施费在此合同中已经包含,由乙方负责。 9.2 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 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 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 人,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 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 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做出指导,并对其安 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4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

36、违章指挥。若因甲方违章指挥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 ; 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5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工作服等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 担,防护用品乙方必须采购合格的产品,费用已全部包括在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 何费用。 9.6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 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且所造成的医疗或赔偿费用叁万元 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叁万元以上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来承担责任和费用。 9.7 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 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

37、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8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参照都匀市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实施 9.9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赔付金额不少于 60 万元,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报送甲 方备案。超过 15 天未办理保险的,甲方有权代为购买,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并向乙 方收取购买保险所需资金20% 的手续费;若因乙方未投保以及在甲方代为购买保险尚未办 理完成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任何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 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

38、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 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 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与第三 者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 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0.1 职业健康 10.1.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1.2 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 面罩、雨衣、雨鞋、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

39、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 支付。 10.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 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 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 ; 10.2 环境保护 10.2.1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问题需要安全防护、保护措施实施时, 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2 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 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 不可回收的废物 /

40、可 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0.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 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0.2.4 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 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0.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 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 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0.2.6 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 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0.2.7 乙方生产、施工现场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环境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

41、B12523-2011标准。 10.2.8 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0.2.9 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0.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 法规。 10.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 监督检查活动。 11、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 并经乙方盖章、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

42、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 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次结算中按当次工程款的2%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 如合同执 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 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后返还累计扣留的员工工资保证金(不计利息)。 12、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 ; 12.1 计量原则 12.1.1 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 的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同的工程量计量。 12.1.2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 经甲方确认的

43、工程量才 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不符合质量标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 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 12.2 工程量确认 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实际测量完成工程量为准。乙方按甲方规定格式上报已完工 程量报表,经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项目分管领导核定、报项目经理签署后作为计量和 结算依据。 13、结算与支付 13.1 结算方式 13.1.1 本合同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全部主体结构封顶验收达标后办理一次结算, 结算实际工程价款(实际工程价款=实际建筑总面积固定单价)的陆佰万;各项施工内 容全部完成并竣工验收达标,甲方的完工结算办理

44、完后,累计结算实际工程价款的85% , 剩余工程款待结算完成后6 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的50% , 其余的 50%12个月内支付完毕。 13.1.2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不预借工程款。 13.2 支付方式 13.2.1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不预借工程款。 13.2.2 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对公账户(不对个人账户支付), 乙方必须指定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的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原则上甲方不支付现 金。 13.2.3 分阶段支付: 工程价款在分阶段结算办理完成后15 日内支付。 13.3. 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形象进度、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质保 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1

45、 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14 日内无息退 还质保金。 13.4 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只对已完成且检验合格的 工程量按 75计算工程款,经双方签字确定后5 天内支付,未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支付。 13.5 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劳务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所在地:贵州省市区(或 县)。 ,. ; 14、担保及保险 14.1 进场人员保险按本合同第9.9 条款办理。 14.2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 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46、;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4.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 承担风险责任。 a. 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 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 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不承担因 此造成的间接损失。 15.2 乙方违约责任 15.2.1 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 等事故及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

47、承担违约金伍佰元至壹万元, 如果超过此标准按实际损失计算。 15.2.2 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 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15.2.3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 方应承担违约金叁拾万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 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3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 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叁拾万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 部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叁拾万元及由

48、此 造成乙方的全部损失。 15.2.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各节点工期逾期,乙方应承担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并按逾 期天数以贰仟元 / 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15.2.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叁拾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 ,. ; 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叁拾万元,并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 15.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 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 15.2.7 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

49、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如 民工停工、在施工现场静坐、闹事、围堵甲方及项目部、建设方、政府部门等),均属乙 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 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乙方所使用民工农民工闹事非乙方煽动,但乙 方处理、调解不及时,自发生至处理完毕超过2 小时的,乙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外还应承担违约金壹万元;聚众闹事发生三次以上或累计总时间超过12 小时,视乙方管 理不力,无力履行合约,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 15.3 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15% ,如果实际 损失大于违约金,按双方确认的实际损失计算。 16、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6.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 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 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 施。不可抗力结束后14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6.2 免责条款 若建设方未能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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