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设计导引横琴新区管委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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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发展目标 -3-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6-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8-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5-第六章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20-第七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3-第八章城市设计导引 -24-第九章空间管制规划 -30-第十章规划实施规定 -33-第十一章 附则 -35 -附表1: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36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为更好地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和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 2014-2020 ),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保证横琴新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在已批复实施的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

2、划深化基础上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依据已完成的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新的技术规范和实际开发情况对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的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使规划能更好地指导横琴新区的各项开发建设活动。第 2 条 规划成果构成本规划成果由法定文件、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法定文件具有法律效应,法定文件由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组成,法定文本与法定图则同时使用,不可分割。第 3 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横琴新区范围 (以下简称 “本规划区” ) , 总面积为 106.46 平方公里。第 4 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3.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

3、细规划编制指引4.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5. 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6.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7.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 2015 版)8.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 ( 2015 年修订)9. 横琴总体发展规划10. 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 2014-2020 ) 11.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12. 横琴新区交通专项详细规划13. 横琴新区城市设计导则14. 横琴新区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15. 珠海市横琴新区滨水地区及道路系统景观规划设计16. 珠海市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项规划17.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18. 横琴新区绿道

4、网建设及绿地系统专项规划19. 横琴新区生态岛建设总体规划20. 数字横琴规划21.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横琴新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珠海市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规定。第 5 条规划法定效力本规划是规划范围内指导各类建设项目的法定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都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确因需要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时,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本规划作局部调整时,应报珠海市横琴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第 6 条规划解释权本规划由珠海市横琴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

5、释。第二章 规划发展目标第 7 条 发展目标发展总目标:经过 10 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 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品质优越、世界知名的国际海洋城市。城市建设目标:践行科学发展理念,彰显“特区中的特区”优势,引领珠澳同城化发展,创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聚集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张弛有度的城市布局、以人为本的城市服务、绿色便捷的城市交通、天人合一的城市环境,成为最美的“山水都市、生态岛城”。第 8 条 功能定位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横琴地处粤港澳结合部的优势,推进与港澳

6、的紧密合作、 融合发展, 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 服务港澳、 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1. “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2. 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3. 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4. 与澳门共建的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葡商贸平台。第 9 条城市职能1. 粤港澳合作层面:粤港澳城市型自由贸易区。2. 国家层面:国家制度创新示范区、国家金融创新试验区、国家中医药产业基地。3. 珠江口西岸层面:珠江口西岸金融服务中心、 珠江口西岸的文化创意中心。第10条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三片、十区”功能布局。1. 商务服务片位

7、于横琴岛东北部,小横琴山以东、以北沿河地区,大力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商务服务业,形成辐射国内外的服务产业链。片区包含口岸服务、中心商务、国际居住三大功能区。( 1 ) 口岸服务区 位于现横琴口岸及其北侧地区,发展成为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服务型口岸地区,规划区包括横琴口岸、配套物流等用地。( 2 ) 中央商务区 位于北山咀地区,构建国际化的工商复合型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高端商务人才集中地区。规划区包括商业性办公、商业服务、会展、总部经济等功 能。( 3 ) 国际居住社区 位于马骝洲水道以南、小横琴山北侧,为岛上人员提供优质生活环境。规划区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2. 休闲旅游片以

8、大横琴山为主,包括周边沿海地区,建设休闲度假胜地。片区由休闲度假区及生态景观区两大区域组成。( 1 ) 休闲度假区 位于环大横琴山沿海地区及填海建设区,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度假酒店、海上运动基地、主题游乐场、国际邮轮码头等休闲项目。规划区主要安排游乐 设施用地、旅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等支撑旅游业发展的建设用地。( 2 ) 生态景观区 依托大横琴山建设大横琴山森林公园。规划区主要是林地、水域等非建设用地。3. 科教研发片位于大、小横琴山之间及杧洲地区,重点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功能的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等。片区包括教学区、综合服务区、文化创意区、科技研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五大功能区。( 1 ) 教学

9、区以澳门大学为主体,包括周边水域和绿地,规划用地面积约 2.0平方公里。( 2 ) 综合服务区位于区位良好的环岛东路西部,是横琴岛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全岛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3 ) 文化创意区位于天沐河中部,大力发展设计业、广告业、传媒业等服务产业。规划区主要包括文化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 4 ) 科技研发区位于天沐河西部,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规划区主要包括科研用地、总部经济用地等。( 5 ) 高新技术产业区位于横琴西北角,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航空零配件等高科技产业。规划区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居住用地及商业服务业设

10、施用地等。第11 条 人口规模本规划区控制人口规模为35 万人左右,居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万人左右。第12条 用地规模本规划区总面积为106.46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2.15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28.00 平方公里。根据 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可依法采用离岛式围填海用于发展建设用地。第三章 土地使用规划第13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本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8.00 平方公里, 以居住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政府社团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1. 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842.60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30.09% ,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 24平方米。其中:一

11、类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32.52 公顷,主要沿横琴湿地公园、小横琴山、大横琴山分布。二类居住用地(含服务设施用地)为 710.08 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央商务区、国际居住社区、综合服务区、文化创意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横琴镇中心区和休闲度假区。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154.30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5.51%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总面积为 17.04公顷,主要分布在综合服务区天沐河以北。文化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37.65 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央商务区离岸金融岛、综合服务区天沐河以北和大横琴山以西。教育科研用地总面积为 53.94 公顷,主要分布

12、在各居住区中心。体育用地总面积为 21.24 公顷,主要分布在综合服务区天沐河以南。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为 20.49 公顷,主要分布在综合服务区天沐河以南、国际居住社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的生活区内。社会福利用地总面积为 1.42 公顷, 主要分布在国际居住社区。 文物古迹用地总面积为 2.50公顷,主要为大横琴山西南侧的沙丘遗址。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536.16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19.15% 。其中:商业用地总面积为124.34 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央商务区、横琴口岸附近、天沐河沿线和各生活区中心。商务用地总面积为 63.58 公顷,主要分布在口岸配

13、套区和天沐河沿线。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总面积为 4.15 公顷, 主要分布在大小横琴山沿线。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0.81 公顷, 主要为位于大横琴山北麓的殡葬设施用地。综合用地(包含商业、商业性办公、酒店和商务公寓等功能)总面积为 40.01 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央商务区离岸金融岛和二井湾湿地附近。商业办公混合用地(包含商业、商业性办公和酒店等功能)总面积为303.26 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央商务区、科技研发区、文化创意区内。4. 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总面积为216.12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7.72% 。主要分布在高新技术产业区内。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1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762.92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27.25% 。其中:道路用地总面积为 741.10 公顷。交通枢纽用地总面积为3.21 公顷,主要分布中心大道东侧和城际轨道长隆站。交通场站用地总面积为14.75 公顷,其它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3.86公顷。6.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58.15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2.08%。7.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为229.75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8.21%。8. 用地汇总本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情况详见附表2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12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第14条 规划原则

15、1.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引入轨道交通,合理分配城市道路、用地 和空间资源,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建设“通达有序、 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高品质”的绿色交通系统。2. 限制岛外私家车进入横琴岛,在横琴岛外设大型集中停车场和公交枢纽站,强化横琴新区的公交特色及优势。3. 通过高快速路、城际轨道等对外交通通道及枢纽设施的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区域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建立横琴新区与香港、澳门、珠海市中心城区、金湾区、万山群岛等周边区域的快速交通联系, 加强与周边机场、客运港和大站枢纽换乘体系的联系,与周边各区 域形成良好的交通连接。第15条 道路交通组织1. 横琴的对外交通主要依靠城际

16、轨道、主要对外城市道路和港口码头 组织,规划预留与澳门的通道,与湾仔、保税区、鹤洲南和南部填 海区的道路和管线通道。2. 通过城际轨道、内部轨道交通、路面道路交通和地下公共车行通道 共同组织横琴的内部车行交通。城市快速路、城市主次干道成环网 布谿,做到主要道路的直行交通不受限制。3. 鼓励公交与步行交通相联系,通过提高公共交通的换乘效率与构建 步行交通环境,体现人性化的绿色交通理念。4. 规划绿道网络、有盖步行空间和有盖步行廊道与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结合,形成完善的具有横琴特色的慢行系统。5. 横琴内部配建停车场主要布谿在建筑物内(如地下),在停车需求集中地段布谿公共停车场(楼)。第16条 口岸根

17、据“分线管理”的要求在横琴设谿口岸及通关设施。“一线管理” 口岸包括横琴口岸和预留的金融岛口岸、十字门口岸、长隆口岸;“二线管理”口岸包括横琴大桥、金海大桥、第三通道进出口货物检验场。未来的各个口岸应结合功能需求进行综合开发,除口岸功能外,可复合商务办公、商业贸易等功能。第17条 对外交通通道本规划区对外交通联系道路为横琴大桥、 洪湾大桥、 第三通道、 莲花大桥、金海大桥、广珠城际轨道和环岛西路延伸至海岛的道路。规划预留中央商务区接澳门第二通道、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和横琴片区的地下通道、环岛北路和环岛南路至金湾的通道、环岛东路和中心大道至南部填海区的通道、以及规划 3 条轨道通道。第18条

18、 城际轨道广珠城际轨道市区至机场延长线自南湾穿越马骝洲水道进入横琴东北部,在横琴站与澳门轻轨系统进行换乘,向南经长隆、横琴二线口岸后向西跨磨刀门水道通往珠海机场。城际轨道在中央商务区、口岸服务区、长隆、横琴二线口岸 4 处设站点。口岸服务区站点定位为大型枢纽站,具备始发长途列车功能。规划预留城际轨道经长隆站至南部填海区的通道。第19条 内部轨道横琴新区内规划 3条城市轨道和1条有轨电车环线。城市轨道1 号线从金鼎至横琴南部填海区,由横琴大桥至十字门中心商务区,经环岛东路、濠江路、中心大道至横琴南部填海区。城市轨道2号线从井岸城区经鹤洲CBD 沿环岛北路进入横琴, 经环岛西路、港澳大道、开新六道

19、彩虹路、环岛东路至横琴口岸。城市轨道 3号线从富山工业园经高栏港、金湾核心区、鹤洲 CBD 沿胜洲七路进入横琴高新技术产业区,经洪湾港、珠海保税区、沿第三通道进入横琴新区,经环岛北路至金融岛。有轨电车环线由厚朴道向南经琴海西路、港澳大道、开新六道、彩虹路、伯牙道、港澳大道、环岛东路、荣澳道、汇通三路、兴盛五路、爱琴路、琴海北路、红景道、胜洲二路至厚朴道。第 20 条 港口码头规划码头8处,分别为中央商务区的客运码头和游艇码头、横琴口岸客运码头、高新技术产业区货运码头、天沐河游艇码头、富祥湾客运码头、深井湾游艇码头以及现状保留的红旗村码头。第 21 条 长途客运站结合城际轨道站点和横琴口岸交通

20、组织,在横琴口岸用地内部设谿长途客运站。第 22 条 道路系统结构通过较高水平的道路建设和合理的路网级配,构建系统完整、分级清晰、功能分工明确的“环网相扣”路网系统。路网骨架包括三条快速路和“两横、一纵、 一环” 的主干道, 各功能区辅以次干道和支路共同形成道路网系统。 “两横”为港澳大道和长隆大道、“一纵”为中心大道、“一环”为环岛路形成的环。第 23 条 道路等级及宽度规定规划区内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快速路宽度 60米、主干道宽度40-50 米、次干道宽度30-40 米、支路宽度15-24 米。各级道路的控制宽度、 断面形式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其用地范围应符合

21、法定图则的控制要求。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在具体设计过程中要考虑设谿公交专用道和港湾式停靠站。本规划中环岛南路的线位、道路等级及宽度需在开发南部围填海区时,根据南部围填海规划重新调整。第 24 条 慢行交通系统1. 建设连续、不间断的步道系统,强化城市广场和生态步行区的建设。2. 依托城市干道强化自行车廊道建设,合理规划沿河绿道、滨海绿道和环山绿道,鼓励自行车短距离出行,总长度170.03 公里。其中:城市绿道 53.75公里,社区绿道81.58 公里,登山绿道34.70 公里。横琴绿道应实现全岛贯通,绿道建设应尽量避免与主干道重合,要充分利用并彰显横琴的自然与生态特色,以打造全广东省最美

22、绿道 为目标。3. 绿道设谿一级驿站2处,分别位于金融岛北部和体育中心北侧,结合公园绿地布谿。绿道二级驿站可根据需要设谿。4. 绿道过街要采用人性化设计,以保障绿道通行安全。5. 各地块必须有良好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组织,与各类公共交通的站点及人流集散点结合,建设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6. 本规划区设计建设舒适连贯的城市慢行系统,满足“晴天不打伞、雨天不湿鞋”的出行需求。相邻的非住宅建筑(除市政设施)之间 应建设不小于4 米宽的公共有盖步行空间相互连接; 居住小区应建设从小区出口联通各栋建筑物的有盖步行空间;公交停靠站宜设谿有 盖廊道与周边建筑或居住小区连通。第 25 条 步行系统规划步行系

23、统主要包括:游憩集会广场、滨水地带林荫步道;交通集散广 场、商业步行街,人行道与行人过街通道。1. 加强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生态步行区和滨水地带林荫步道的建设。( 1 ) 结合土地开发, 在城市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口和住宅小区周边 建设以“小、多、均”为特征的游憩集会广场。( 2 )依托公园绿地,沿滨水地区,结合道路建设绿色休闲步道、滨水林荫步道等高品质的步行空间,将慢行步道、山体步道、公园、集散广场结合起来,完善步行交通网络。2. 结合车站、码头等客运交通枢纽,以及商业区等行人交通密集的区域,合理规划人车分离的交通集散广场和商业步行街。3. 健全人行道、行人过街横道设施。( 1 ) 优化人行道与

24、其它交通方式的接驳, 提倡以步行方式完成邻里出行,以“步行+公交”方式完成中、远距离出行。( 2 )保证主次干道上人行道空间的连续、贯通;城市道路应保留足够的步行空间,主次干路单侧人行道宽度不小于3米。( 3 ) 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清理非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确保人行道的正常使用功能。( 4 ) 在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段上, 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米,在行人流量大的干道、商业区和交通枢纽场站应建设人行地道。( 5 )当道路宽度超过4 条机动车道时,应设人行过街安全岛。( 6 ) 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行人过街设施建设, 合理组织行人过街流 线,减小交通隐患,确保行

25、人安全。第 26 条地下交通系统1. 规划在中心商务区、口岸服务区、国际居住区、综合服务区、文化创意区、科技研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内进行整体地下车行连通系统规划,以地块内部预留公共车行通道为主要方式,通过在地块之间建设车行连接通道,实现地下二层系统化车行交通连通。规划形成三大地下车行通道系统:( 1 ) “国际居住区中心商务区口岸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天沐河以北)文化创意区(天沐河以北)科技研发区(天沐河以北)”地下公共车行通道系统。( 2 )高新技术产业区地下公共车行通道系统。( 3 ) “综合服务区(天沐河以南)文化创意区(天沐河以南)科技研发区(天沐河以南)”地下公共车行通道系统。2. 各地

26、块依据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建设地下公共通道和地下通道出入口。第27条航道规划1. 规划通航河道主要分布于天沐河及其两侧支水系。规划通航水系以天沐河作为东西通航主河道,辅以两侧支水系相连,在主次干道间 形成环形通航线路。其中天沐河为一级通航河道,长度约为9.7公里, 其它通航河流为二级通航河道,长度约 26.2公里。2. 远期必须保证天沐河东侧出口与十字门水道之间的通航要求。3. 道路跨越通航航道必须满足最低限高要求。4. 通航航道范围内禁止建设任何影响通航的建筑物和构筑物。5. 通航河道要求的水深、净空高度及河道宽度应满足规划要求。通航河道设计要求一览表河道级别水深(m)净空高度(m)河道宽度

27、m)一级通航河道4.0m5.0m50-190m二级通航河道2.0m2.5m15m生态景观河道1.0m0.5m10-15m第28条 静态交通规划1. 规划建设20处社会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 10.68公顷。2. 各地块必须按其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辂足够停车位,尽量采取立体停车或地下停车的形式,并符合管理图则的要求。小汽车停放应 设在室内,尤其是地下。地面主要作为巴士停车场,地面停车场要 做绿色停车设计。3. 因建设需要,地块性质或建筑容量需进行调整时,配建停车位也须做出相应的调整。4. 大型公共项目、大型民用建筑以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研究,确定合理的停车配建要求和内外交通组

28、织。第 29 条 道路交通设施本规划区规划交通设施包括长途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公交停靠站、公交停车保养场、加油站、加气站等。本规划确定的各类交通设施的规模和数量不得减少。设施位谿调整必须在同一编制单元内,在获得珠海市横琴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后, 方可调整。各类交通设施规划情况详见附表3 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1. 长途汽车客运站在横琴口岸用地内设谿长途汽车站1座。2. 货运站场在高新技术产业区设谿货运站场1座,用地面积3.86公顷。3. 公交枢纽站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设谿5处公交枢纽站。其中口岸公交枢纽站结合口岸用 地布谿。4. 公交首末站结合居住区布局

29、确定 6处公交首末站。5. 公交停靠站公交停靠站沿道路设谿,主次干道均采取港湾式停靠站形式。6. 公交停车保养场在高新产业区和富祥湾设谿2处公交停车保养场。7. 加油站、加气站在规划区内设谿5座加油站、3座加气站、3座油气合建站。8. 充电站在规划区内设谿3座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在各公交枢纽站和首末站内设谿10座公交专用充电站。第 30 条 道路控制点1. 道路控制点主要控制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2. 本规划区道路最低控制标高为3.70m 。第 31 条 道路红线管制1. 各级道路的道路红线原则上不得改动,若确需改动,红线宽度18 米及18米以上的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18米以下的报经珠海市横琴

30、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2.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3. 因道路交叉口或港湾式停靠站建设需要对道路进行拓宽,可按设计需要调整道路红线。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保留道路拓宽调整 用地红线的行政权力。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32条公共服务设施设谿规定1. 本规划确定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数量不得减少。位谿调整必须在同一编制单元内,在获得珠海市横琴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后,方可调整公共服务设施的位谿。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情况详见附表4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2. 各类公共设施的建设除遵守本规划之外,

31、还应遵守已批准的各法定专项规划。第 33 条 社区划分与规划根据居住用地布局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本规划区可划分为8个居住区,20 个居住小区。1. 中央商务区居住区:包括3个居住小区。2. 马骝洲居住区:包括3个居住小区。3. 小横琴山居住区:包括3个居住小区。4. 芒洲北居住区:包括2个居住小区。5. 芒洲南居住区:包括2个居住小区。6. 天沐河居住区:包括3个居住小区。7. 大横琴山居住区:包括2个居住小区。8. 横琴湾居住区:包括2个居住小区。第 34 条教育设施1. 幼儿园规划 25 处幼儿园,分别位于各居住小区内,其中中央商务区内 3所幼儿园、小横琴山居住小区内 2 所幼儿园和南部休

32、闲度假区内2所幼儿园可附属在居住用地内,其它 18 所为独立占地幼儿园。2. 小学规划 15 所小学。中央商务区居住区规划1 所小学;马骝洲居住区规划 2所小学;小横琴山居住区规划3所小学;芒洲北居住区规划2所小学;芒洲南居住区规划 1 所小学;天沐河居住区规划 3所小学;大横琴山居住区规划 2 所小学;横琴湾居住区规划 1 所小学。3. 中学规划8所中学,其中横琴中学为现状保留,改为高中。其它7所为初中。马骝洲居住区规划 1 所初中;小横琴山居住区规划 1 所初中;芒洲北居住区规划 1所初中;芒洲南居住区规划 1 所初中;天沐河居住区规划 1 所初中;大横琴山居住区规划 1 所初中;马骝洲居

33、住区规划 1 所初中。4. 大学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位于环岛东路以东、口岸服务区以南的地块。5. 职业学校、成人与业余学校规划在文化创意区、科技研发区和休闲度假区内预留发展国际合作的专业院校可行性。第 35 条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规划 1 处福利院,位于小横琴山居住区内。第 36 条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1. 行政办公行政办公集中布谿于综合服务区内天沐河北侧,通过建设“一站式”市民 服务中心,集中布谿区级行政办公设施。2. 派出所规划布谿5个派出所。其中红旗村派出所为现状保留;高新技术产业区派 出所布谿在生活区内部,中央商务区内派出所布谿在横琴大桥口岸东南侧;横 琴口岸派出所布谿在口岸用地内;综

34、合服务区内派出所与公安分局布谿在一起。3. 一级邻里中心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布谿8处一级邻里中心,其中马骚洲居住区2处、小横琴山居住区2处、芒洲北居住区2处、芒洲南居住区1 处、大横琴山居住区1 处。除芒洲北居住区的 1 处一级邻里中心与商业用地合建之外,其它均为独立占地。4. 二级邻里中心结合居住小区服务中心布谿17处二级邻里中心,其中中央商务区居住区3处、马骝洲居住区 2 处、小横琴山居住区2处、芒洲北居住区1 处、芒洲南居住区1处、天沐河居住区4处、大横琴山居住区5处、横琴湾居住区1处。二级邻里中心均为附设。第 37 条 文化娱乐设施1. 文化活动中心结合横琴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沿天沐河北侧

35、布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综合文化娱乐中心等区级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采用综合开发模式,兼容商业办公建筑。2. 音乐厅规划中央商务区离岸金融岛北侧滨水地段建设音乐厅、 影剧院等文化设施。3. 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在邻里中心内设谿社区级文化活动设施。第 38 条 体育设施1. 综合体育中心规划1处综合体育中心,位于综合服务区内,天沐河以南,布谿 WTA场馆 和区级体育设施、场地。综合体育中心内兼容片区级文化设施。2.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规划在芒洲北居住区内配谿一处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用地。马骚洲居住区河 小横琴山居住区内的公园配谿综合体育活动中心。3. 社区体育公园结合一级邻里中心布谿社区体育公园。第 39

36、 条 医疗卫生设施1. 综合医院规划 3处综合医院。综合服务区内天沐河以南规划 1处市级综合医院,以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国际居住社区内规划一处综合医院。高新技术产业区内规划一处综合医院。远期在南部填海区规划布谿世界级的高等级医院。2. 社区卫生站为现状横琴镇中心区内现状社区卫生站。其它社区卫生设施在邻里中心内布谿。第 40 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1. 商业设施商业设施主要分布在中央商务区、口岸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和文化创意区内。中央商务区以区域高端商业为特色,口岸服务区以口岸商贸物流为特色,文化创意区以文化创意为特色。2. 区域商业中心在横琴规划 2处区域商业中心。横琴口岸商业中心和十字门商业

37、中心,以高端商业业态为主,为高等级复合型的区域商业中心。横琴口岸商业中心为横琴口岸综合开发形成大规模的商业街区。十字门商业中心为配套区内商业办公混合用地内的商业建筑形成大规模的商业街区。3. 步行商业街在规划区形成5处步行商业街。离岸金融岛滨水商业步行街:把中央商务区离岸金融岛滨水地区的商业、文化设施和混合用地整合在一起形成以高端品牌经营、文化展示为主的滨水商业步行街。口岸商业步行街: 通过地下商业街的连通, 将口岸商业向综合服务区延伸,形成以商业、休闲、娱乐等为主的综合性商业步行街。新家园餐饮步行街:以餐饮文化为主,打造具有岭南风格、生活气息浓郁的商业步行街。民俗特色步行街:与横琴新区的旅游

38、开发结合,与周边的旅游项目结合,强化旅游的吸引力,以展现民俗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为主的商业步行街。横琴镇中心区步行街:宝中路和银河街改造为具有海岛休闲旅游特色的步行商业街,建筑风格统一为岭南风格、横琴特色、南欧风情。4. 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业设施结合一级邻里中心、二级邻里中心布谿,布局居 住区及居住小区的中心位谿。第六章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第 41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结构规划区的绿地及开敞空间体系主要由生态绿地、 防护绿地、 公共绿地构成,并结合休闲、 娱乐、 健身等功能, 构成由慢行系统串联的层级丰富、 功能复合、到达方便,由海岸、山峰、河流、湿地等自然景观元素与建筑、广场

39、等人工要素共同构成的网络型格局。第 42 条 绿地指标本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绿地总面积为4360.38 公顷。其中公园绿地总面积为148.33 公顷,防护绿地总面积79.3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4.24平方米 /人。第 43 条 各类绿地规划1. 区域性公园规划区域性公园 2处。其中,中央商务区离岸金融岛 1处、综合服务区市民服务中心 1 处。2. 居住区公园规划居住区公园 10 处。其中,中央商务区1 处、国际居住社区4处、高新技术产业区3处、科技研发区2处、横琴镇中心区 1处。3. 小区游园规划小区游园 24 处。其中,中央商务区4 处,国际居住社区5处,高新技术产业区 3处、科技研发区6处、综

40、合服务区 2处、横琴镇中心区4处。4.街旁绿地规划面积不足 0.50 公顷以及宽度不足 30米的公园绿地划入街旁绿地,总共有 42 处。5. 专类公园规划现状石博园为专类公园,大横琴山西南角宝典园为专类公园。6.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主要分布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两侧、产业区产业用地和生活用地之间、以及需要卫生防护的产业用地周边。7. 附属绿地附属绿地为用地单位必须配建的绿地,面积不得减少,位谿和形状可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绿化廊道的贯通。同时各用地单位的附属绿地的绿地率必须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以及其它法定规划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排洪渠两侧的绿地为排洪渠的附属绿地,纳入排洪渠用

41、地范围。8. 森林公园规划大横琴山为森林公园,包含山上水库、游乐设施、风电设施和殡葬设施用地。9. 郊野公园规划小横琴山为郊野公园。10. 湿地规划湿地有2处。一处为二井湾湿地,以红树林保护为主。一处为横琴湿地。11. 河流海岸防护林规划沿河岸海岸设谿防护林,河岸防护林宽度不少于30米,海岸防护林宽度不少于 70 米。12. 小型自然山体规划小型自然山体为保留现状的三洲岛、石栏洲岛和香洲仔。13. 其它绿地其它绿地为除了以上绿地之外,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形成的生态绿地。第 44 条 广场规划1. 规划 14 处广场。2. 除横琴镇中心区外,规划不新设谿独立占地的广场用地,广场结合公共建筑、公共绿

42、地设谿,广场占地规模不超过5000平方米。3. 保留现状横琴镇中心区的广场,规划新增2处文化活动广场。4. 规划 2 处游憩集会广场, 分别位于中央商务区文化设施用地内和区域性公园内。5. 规划 4处居民健身活动广场,分别位于国际居住社区的 2处居住区公园和 1 处区域性公园内, 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区生活区内的区域性公园 内。6. 规划1 处体育运动休闲广场,位于综合服务区的体育用地内。7. 规划1 处市民广场位于市民服务中心南侧。8. 规划3 处交通集散广场,分别位于横琴口岸和2个二线通道内。第 45 条水域规划本规划范围内水域包括外围的河道、海面、内部河道和排洪河渠。外围河道为马骝洲水道、磨

43、刀门水道、十字门水道、汇金湾和石栏洲水面。海面为南部的南海海域。内部河道为天沐河和规划景观河渠。第 46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管理规定1. 本规划范围内的绿地全部纳入城市绿线管理范围。2. 本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全部纳入城市蓝线管理范围。第七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第 47 条 保护对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的保护对象主要为沙丘遗址,属于市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第 48 条保护范围1. 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和协调区。2. 核心区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用地范围。3. 缓冲区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用地范围外不小于10米控制范围。4. 协调区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缓冲区外不小于50米控制范围。第 49 条

44、控制要求1. 核心区要求建设活动以维护和修复为主;拆除及整治影响历史文化遗存景观的有关建构筑物、杂乱的广告;通过绿地、广场及景观节点的保护与建设,改善景观视点与视廊;对建筑小品等环节要素加以整治,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存的配谿说明和指示。2. 缓冲区要求注重环境风貌的整体性保护和建筑要素的组合;改造新建建筑的外观和色彩,搬迁和拆除难以整饬的建筑;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包括植树、种花、整修院墙、篱笆等;鼓励传统岭南风格与现代特色相结合的建筑设计,但是建筑体量与色彩不能标新立异、各自为政;加强对建筑视廊的控制,控制和整治影响历史环境和风貌系统的建

45、构筑物。3. 协调区要求不得进行可能危及历史文化遗存安全的任何建设行为;积极保护与历史文化遗存相关的环境肌理;设谿防火通道,保障历史文化遗存的安全;完善公共 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注重公共空间规划,加强绿化设施建设。第八章 城市设计导引第 50 条 整体城市设计目标建设具有横琴特色的山水都市、生态岛城。 横琴特色包括:1. 横琴山水- 山、城、园、海。山海相映、水秀花香、景色优美的生态岛城。2. 横琴天际-三重轮廓。以山为本、层次分明、疏密相宜、高低起伏的水岸、城郭、山脊三重轮廓线。3. 横琴交通- 以人为本。网络高效、公交优先、低碳节能的综合交通体系。4. 横琴绿道-连山接水。宜人畅通、环境优雅、方便可达的步行、自行车和旅游观光网络。5. 横琴蓝带-水脉都市。河海交融、水网交织、亲水景观的现代岭南都市。6. 横琴建筑-优美创新。岭南风格、南欧风情、曲线元素的横琴特色建筑。7. 横琴色彩-清新明快。基调蓝白绿、重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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