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篇 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实施方案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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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有效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学生安全,有效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有效提高未成年人闩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工作目标高度重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性知识教育、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提升未成年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完善预防性侵协同工作机制,保护学生免

2、受校园性侵害。三、工作措施1、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学校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作了明确的要求,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学段的教育重点做了细致阐述,为各地各校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供了指导依据。各地各校要以两个纲要为指导,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要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要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

3、生自护意识和闩救能力。同时要认真上好道例与法治课和健康教育课,在学科教学中有意识渗透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犯教育。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各地各校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要求,定期对教师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做到普法教育常抓不懈。结合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邀请法律专家举行讲座,指导教师系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教师的法治观念

4、和守法意识,提高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知晓违法将要承担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杳,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曝

5、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1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3、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各地各校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责任制度,加强对学校工作和校园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教师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教师要尽力避免与学生特别是异性学生发生身体接触(正常教学需要除外)

6、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教师。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完善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

7、对校园尤其是女生宿舍进行“封闭式”管理。通过制度的健全落实和口常管理的加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4、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协同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要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要协调共青团组织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青少年闩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要联系妇联组织将预防性侵犯教育纳入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维护女童合法权益,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协调多部

8、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完善相关部门、家庭、社会一体化的保护未成年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5、妥善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各地各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确定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性侵学生者,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对于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

9、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门部门查处。要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在案例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学校应予以安排。6、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各地各校要结合每月至少一次的校园安全隐患排雀,同步检查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口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等。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

10、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聚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职能,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经常性督杏任务,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团、全国妇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强制

11、报告制度各项措施落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强制报告】本制度所称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第三条【报告主体】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公职人员,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

12、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第四条【报告情形】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以下情形,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

13、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九)未成年人被采用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行为强迫婚嫁的;(+)未满14周岁未成年女性早婚早育的;(十一)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第五条【督导推动】监察、检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健、团委、妇联等部门或群团组织要根据自身职能,通过宣传、培训、提供业务咨询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动各类密切接触未

14、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单位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并对本系统及主管范围内强制报告制度日常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第六条【联席会议】三级分别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级联席会议由省检察院分管领导负责召集,省监察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省级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参照省级设置。第七条【联络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员,承担日常联络联系任务,及时沟通有关信息,通报有关情况,强化信息共享,推动

15、工作落实。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备案台账,每半年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单位主管范围内强制报告案件数据。各级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集中座谈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协商下一步工作开展。第八条【会商机制】发生重大敏感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涉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事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报送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重大敏感案事件报告应迅速组织会商,提出工作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案事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必要时应立即报告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九条【培训督导】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应注重加强培训

16、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各级联席会议应成立联合督查小组,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第十条【奖励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主管范围内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建立备案档案,作为奖励、表彰依据。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或可能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免于受侵害,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单位反馈相关情况,由主管部门、单位在年终考核评优或团委、妇联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或由联席会议给予相关单位人员奖励表彰的书面建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注重编撰强

17、制报告典型案例,并及时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由联席会研究决定适时发布典型案例。第十一条【法律责任】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纪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根据其情节、后果等情况,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失职失责人员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应报告而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将此情况移交

18、同级监察委员会依法处理。第十二条【宣传引导】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及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争取全社会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加大向社会宣传“110”报警电话以外的未成年人维权电话12338(妇联)、12355(共青团)12309(检察)和12348(司法),畅通未成年人维权渠道,引导公众积极举报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开学期间传染病隔离制度在卫生保健工作中,XX一中

19、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学校发生新冠疫情后,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一、控制传染源1、对传染病人做到“五早”(早发现、早诊治、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师生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必须及时与学校联系,即时、即地隔离,病人不再出入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合。3、班主任知情后,立即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送医院诊治,收集病人所有留在教室里的研究、生活用品交家长等带回家消毒。二、切断传染途径1、根据新冠疫情的传播途径,进行疫点消毒,消灭传播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媒介。2、教室消毒:病人所在班级用消毒液擦洗课桌椅、橱柜、门把、窗台及地面,加强教室通风换气。三、保护易感人群1、建立人群免疫屏

20、障,阻断传染病的流行2、发现病人,各班主任应立即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3、学校得到新冠疫情报告,及时进教室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根据疫情,必要时给学生家长发宣传资料。4、与有关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协助宣传应急预防接种。5、学生应严格遵守规定的隔离期,返校上课时,必须由医疗部门出具相关健康证明。中心小学党建管理制度一、学校设立党支部,全面负责党务工作。党支部中建立支部委员会,负责党支部的领导工作。二、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负责党支部全面工作。三、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教职工完成党在学校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党支部要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

21、策在学校贯彻执行,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四、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一)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二)组织党内生活会,带领党员认真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竞赛,锤炼党员队伍。(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性,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员队伍廉政建设。中学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根据师教体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22、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此方案:一、组织领导组长:校长副组长:政教主任组员:中层领导和全体班主任学校防范性侵害事故应急安全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负责平时教育工作。二、采取措施(一)加强对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师德教育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1 .我们将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

23、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2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害

24、教育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1 .我们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性教育。2 .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密部位,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人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

25、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3 .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市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4 .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居所;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

26、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三)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我们学校将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现做规定如下:1 .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2 .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3 .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27、4 .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5 .放假后一律不得留学生在校园内。我们学校将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四)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我们学校将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1 .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2 .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

28、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将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有效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学生安全,有效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有效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

29、长。二、工作目标高度重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性知识教育、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提升未成年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完善预防性侵协同工作机制,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三、工作措施1、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健康数育指导纲要对学校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作了明确的要求,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学段的教育重点做了细致阐述,为各地各校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供了指导依据。各地各校要以两个纲要为指导,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教育

30、活动,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要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要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要认真上好道德与法治课和健康教育课,在学科教学中有意识渗透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犯教育。2、加强师德师风球设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各地各校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要求,定期对教师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做到普法教育常抓不懈。结合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

31、邀请法律专家举行讲座,指导教师系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教师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知晓违法将要承担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

3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国,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3、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各地各校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责任制度,加强对学校工作和校园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坚持“谁

33、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教师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教师要尽力避免与学生特别是异性学生发生身体接触(正常教学需要除外);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教师。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完善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

34、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对校园尤其是女生宿舍进行“封闭式”管理。通过制度的健全落实和日常管理的加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4、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协同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要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要协调共青团组织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要联系妇联组织将预防

35、性侵犯教育纳入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维护女童合法权益,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协调多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完善相关部门、家庭、社会一体化的保护未成年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5、妥善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各地各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确定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

36、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性侵学生者,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对于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门部门查处。要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在案例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

37、学生有转学需求的,学校应予以安排。6、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各地各校要结合每月至少一次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同步检查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等。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职能,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经常性督查任务,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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