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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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五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C)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四五”时期主要成就“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初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

2、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快速发展。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十四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养老机构实行奖补的通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基本构建起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兜底养老服务长足发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改造提升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高龄津贴

3、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市本级55%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截至2025年底,全市建有养老机构103家,床位1.3万张,等级养老机构66家。建有日间照料服务设施117个,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1个。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市场更具活力。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登记备案制,养老设施工程建设、消防审验、食品卫生等方面审批程序不断简化,用地保障、税费优惠、政府补贴等新政策不断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

4、务改革持续推进。(二)“十五五”时期的发展形势“十五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改革创新的方向指引和制度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资源的跨区域配置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为养老服务发展创造新空间。面临挑战。预测“十五五”期间,我市老年人口将突破百万,步入中度老龄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五化叠加”,面对“

5、未富先老”的现实压力,养老服务、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准备仍不充分,大多数家庭和个人的支付水平仍然有限。发展优势。我市南邻京津,北倚辽蒙,有着“一市连五省(市)”的特殊区位优势,是环京津、环渤海和冀辽蒙交界地区的重要城市,是连接华北、东北两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内蒙古东部地区的重要出海通道。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发展养老产业空间充足,为开创老年人美好生活奠定了良好基础。短板不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相对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中心城区场地用地制约,优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医养结合不紧密,质量效益不高,人才队伍不强。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6、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牢把握全市人口发展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聚焦短板弱项,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构建具有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基本原则

7、统筹谋划,均衡发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总量与结构、速度与质量之间的关系,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县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提升整体性、均衡性和协调性。以人为本,顺应趋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将养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设符合市情、顺应老龄化趋势、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兜好底线,广泛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责任,明确兜底性、普惠型和市场化养老服务分类布局,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优化结构,提升

8、质量。聚焦养老机构失能照护功能,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专业化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打造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社会参与,市场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采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持续运行问题,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打造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

9、继续发光发热,参与社会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城市构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助餐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所有居住小区;农村全面建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专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充分激发,为老服务业态不断丰富,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服务供给更加充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兜底养老服务不断优化,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规范发展

10、服务业态创新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金融支持、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医疗康复、健身休闲等多样化为老服务不断丰富,老年用品产业不断壮大,服务老年人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政府管理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养老服务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监管能力不断强化,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更加完善。环境支持日益完善。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能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要素保障持续

11、增强。行业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市场规范和相关标准日益健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从业人员规模和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共享。“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指标2030年目标值属性1.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2.5预期性2.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有率(%)100约束性3.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约束性4.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5.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率100约束性6.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预期性7.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

12、60预期性8.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明显增长预期性9.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人)1预期性10.老年大学覆盖面每个县(市、区)至少1所约束性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1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机制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各部门互认、按需使用,作为发放老年人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培育综合评估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

13、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2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根据特困老年人规模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下限,做好规划建设和运转保障等工作。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不得兴建超高标准、超规模的公办养老机构。提升长期照护服务水平。积极争取省级对市级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支持,配强专业照护人员

14、配齐医疗服务资源。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失能照护能力,有条件的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社会失能老年人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原地改造升级项目,不需要调整规划用途,不额外占用建设指标。专栏1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县级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率。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到2030年,县级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有率达到100%o公办养老机构质

15、量安全达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养培训,鼓励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参与等级评定,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30年,80%以上的乡镇(街道)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不低于一级;80%以上的县(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不低于二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新老年人养老理念,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环境,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积极接纳失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明显提升。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

16、与重建等工作机制。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老年人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3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的衔接。

17、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引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发挥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托基层行政、村民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力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提供相应援助服务,

18、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安全问题。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4 .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制度稳妥规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重点解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健全保障范围、参保缴费、需求认定、等级评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标准体系和政策制度。探索建立稳定可持续的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引导

19、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研发多样化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二)优化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体系1 .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开展居家巡访关爱服务。在城镇社区,采取“社工+邻里+志愿者+医生”相结合等多种模式,通过电话、视频、探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服务。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到2030年,医疗救助呼救系统覆盖所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根据老年人意愿和需求提供全天候、全方位长期照护服务。有条件的探索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和运营的支

20、持政策。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将家庭照护者培训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组织等定期面向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开设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可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部分公益性课程。鼓励低龄老年人参加社会化照护培训。2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优化设施布局。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小区范围较大、人口密度较高地区,特别是社区所辖人口3万人以上的,增设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点,通过T+N”的模式,实现服务设施社区、服务功能生活小区“双覆盖”,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完善功能定位。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21、机构具备生活照料、助餐供餐、文化娱乐、健康指导、呼叫服务、心理慰藉“六项”基本功能,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娱“七助”服务内容。3 .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建立助餐服务网络。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分布、用餐需求,通过街道层面依托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打造标准化老年食堂(中央厨房)、社区层面依托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重点设置养老助餐点(老年餐桌)以及与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等方式为当地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增强助浴助洁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模式发展,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浴技能培训,支

22、持助浴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和设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门保险产品,降低助浴机构服务风险。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老保洁服务产品。统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推进社区助医服务。在不影响六项基本功能和“七助”服务发挥的前提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的通知(冀政办传20222号)要求,力争在居家养老中心或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中,调剂出符合卫健部门条件和要求的场所,设立卫生站

23、不具备在机构内部单独设立卫生站条件的,与相邻相近的卫生站等医疗机构合作,一方面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医服务,另一方面向社区居民开放提供医疗服务。推进社区养老信息化。市、县搭建社区日间照料信息化平台,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其他生活服务提供商等与社区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辅助出行、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菜单式”就近便捷服务,实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线下体验服务”。充实养老工作人员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充实社区养老工作人员力量,专门负责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专栏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助

24、餐服务网络建设。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为阵地,依托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2022年所有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均具备助餐功能,服务覆盖社区内所有居住小区。到2030年助餐供餐水平大幅度提升。助洁助浴服务机构建设。到2030年,培育一批专业化助浴服务机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开展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综合评价。结合省级制定出台的评价标准,积极培育示范中心,示范站(点)。4.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发展加强综合性养老机构建设。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

25、障的养老机构,重点支持新建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和照护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推动其在长期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推广运用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特困供养机构升级。继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要依照基础指标,坚持保障基本、经济适用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改造提升指标。以改建或扩建为主,加强县级(区域)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重点

26、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优质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早期介入、全程参与委托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工程建设,支持开展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探索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或拓展为连锁服务机构。鼓励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拓展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民营养老机构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对象,打造护理型养

27、老机构。引导养老机构改善床位结构,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比例,增设临终关怀、认知症障碍照护等专业服务、专区及床位,提高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能力。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5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丰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医养结合机构,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规模化、集团化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土地供应。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或与周边医疗卫生机

28、构及接续性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疗机构、安宁疗护中心等。鼓励连锁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集中签订合作协议。鼓励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根据服务老年人的特点,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到2030年,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提升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设以康复、护理为主的门诊机构。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

29、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通过签约合作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推进居家老年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推动老年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相衔接,健全医养结合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应用,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水平。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实施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针对老年人特点分类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专栏3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

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现有资源,新建或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高龄、重病、生命终末期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培育医养结合优质示范单位。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组织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6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设“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打造县乡村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县级层面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农村幸福院

31、邻里互助点等发展互助性养老。突出县级中枢指导作用。建设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或拓展县级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功能,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作用。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点单线下提供服务功能,协助做好入网老年人数据分析、服务质量监管等工作。鼓励指导中心、失能照护机构和信息平台一体打造融合发展。强化乡镇综合服务功能。综合考虑功能定位、区域布局和老年人口分布等因素,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养老机构转型提升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加综合服务功能,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和居家老年人。到2030年,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基

32、本实现服务全覆盖。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以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改造提升农村幸福院,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站、村卫生室、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村民自有住宅设立邻里互助点,明确专人负责或统筹使用公益岗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娱和心理慰藉等力所能及的服务。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托管运营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到2030年,农村互助性养老基本实现全覆盖,可持续运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专栏4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每年选取至少2个涉农县(市、区),重点建设以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中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农村互助养老设施为基础的“三级”养老服务

33、网络。到2030年,“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农村幸福院提质增效。改造提升存量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将规模较大、条件较好、具备老年人托养功能的逐步培育成小型养老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向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以及留守、独居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娱和心理慰藉等服务。7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型服务,扩大供给,提高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情况、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受益范围和支持政策,推动普惠

34、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确保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等能够持续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对接老年人需求,提供就近就便消费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助餐、定期巡访等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企业、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按照“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要求,推动党政机关等所属培训疗养机构撤销或脱钩。坚持“应改尽改、能转则转”原则,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主要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不得以养老名义经营其他业务。建立绿色通

35、道,积极协调解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加大国有经济投入。加强市、县国有经济在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布局。引导地方国有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培育发展以普惠型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对主要承担养老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等情况。培训疗养机构与党政机关等脱钩后,资产统一划转至负责接收的国有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三)打造多元化养老产业发展体系1 .全面推动养老消费提质扩容培育老年消费市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健全市场规范和相关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产品质量监测,营造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制定养老政务

36、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激发老年人消费潜力。提高消费支付能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养老保险和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保险,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

37、融产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加强涉老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严禁金融机构误导老年人开展高风险投资。强化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畅通老年消费者反馈渠道。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相关专利、商标和商誉等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消费领域侵犯老年人权利的行为,以及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提升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养老服务欺老虐老行为监管。2 .统筹推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养老旅游融合发展。引导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加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鼓励企业开发老年特色旅游产品,拓展老年医疗旅游、老年观光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新业

38、态。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旅居养老旅游服务设施,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3 .增加高品质老年用品供给加快老年用品研发应用。针对不同生活场景,重点开发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置、坐便器等日用产品以及智能轮椅、生物力学拐杖等辅助产品,推广易于抓握的扶手等支撑装置以及地面防滑产品、无障碍产品。针对机构养老、日间托养、上门护理等需求,重点开发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方面产品,提升成人尿裤、护理垫、溃疡康复用品等产品的适老性能,发展辅助搬运、翻身、巡检等机器人。发展老年人监护、防走失定位等产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老年用品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

39、升适老产品智能水平。加强宣传推介,推动老年用品进产业园区、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4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各县(市、区)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和模式,推动养老领域供需信息对接,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鼓励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利用大数据等手段,为居家社区老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方便老年人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专栏5养老产业重点工程特色养老产业园区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规划建设特色养老产业园区,加大对养老服务、智慧养老、辅具制造、生物医药等企业的扶持力度

40、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推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5.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加强养老服务协同联动。加强京津冀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方面交流合作。发挥养老服务领域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养老项目对接、优质养老资源宣传推介。持续推动跨区域养老服务合作,加快建立区域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深入开展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养老服务延伸布局。鼓励京津优质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合作共建等形式与我市合作。推进京、津养老项目向我市延伸布局。(四)完善全流程养老服务监管体系1 .加强养老服务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国要求,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将发展养老服务

41、的扶持政策和地方经验上升并固化为法规规范。发挥养老服务法规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合同管理、调处服务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养老服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养老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涉老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加强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老年人及其家属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其自觉守法用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2 .创新养老服务监

42、管方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信息共享。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覆盖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全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提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

43、控、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运营秩序监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规范服务纠纷处理程序,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指导退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妥善做好老年人的服务协议解除、安置等工作。3 .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和机构实施标准化管理,培育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4 .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加大养老诈骗重

44、点防范和整治工作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打击。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预付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对预付费的资金监管机制。开展非法集资重点防范和专项整治,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严防以虚假投资、高额返利、预付费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建立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对查实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涉金融失信人名单。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规范中高端机构养老发展,对建设、销售以老年人为主要居住群体的住宅或居住小区,要坚持以服务为本的功能定位,落实信用承诺,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经营健康稳定可持续,严禁以养老之名“跑马圈地”

45、五)构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1 .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鼓励成年子女陪护老年父母。鼓励探索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老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鼓励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46、创建活动,将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内容。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鼓励各县(市、区)推广与当地文化风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爱老敬老优待服务和活动。2 .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推动大健康和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积极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三减三健”意识,加强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指导。实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逐步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老年人用药负

47、担。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加快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普及安宁疗护理念,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补齐安宁疗护短板。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鼓励开展老年精神疾病医院一社区协同诊疗管理服务。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工程,推动老年健康领域成果转化。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配套运动场所和设施的规划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体育健身设施。引导社区配套体育设施在上班时间向老年人倾斜,发挥场地最大价值。编制老年人科学健身活动指南,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广中国传统保健体育运动,组织相关赛事和

48、锻炼展示。建立健全老年人全民健身服务志愿队伍,开展老年人运动项目指导。开展冰雪运动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冰雪运动项目。鼓励开发老年人体育服装、锻炼器材等产品。营造良性的体育健身消费环境,鼓励推出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指导、竞赛参与等服务。3 .丰富老年人教育资源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新增老年教育资源向郊区和农村地区倾斜,促进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均等化,到2030年,每个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支持各类有条件的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服务。推进养教结合创新实践,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线上老年教育。鼓励培养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补充的教学和管理队伍。4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文化生活。加强老年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运营效率。鼓励老年类节目制作和投入,支持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平台增加播出,编辑出版适合老年人的大字本图书,加强反映养老、孝老、敬老美德的艺术作品创作。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和演出队伍建设,搭建老年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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