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五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建立适应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居民新时期实际医疗服务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62030年)的通知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5203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五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社会发展和人口状况市地处省
2、东北,全市总面积4188平方公里,现辖五县一区,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设有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一个工业园区和一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市常住人口为377.21万人,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66下降为98.21,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3.15%o市2025年全年生产总值1649.99亿元,同比增长3.0%o全年财政总收入213.8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全市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4元,比上年增长4.6%。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81元,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43元,增长L1
3、第二节居民健康状况2025年,市出生人口4.54万人,出生率11.35%o,死亡人口2.56万人,死亡率5.92%o,人口增长呈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态势。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为77.7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2.79%。、4.27%。和0.139%。,主要指标总体优于全省平均水平。第三节医疗服务需求2025年,市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同)总诊疗量2380.93万人次,其中:门急诊2234.69万人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1558.65万人次,占全市总诊疗量的65.5%o全市住院人数70.65万人,出院人数70.09万人。第四节医疗资源现状
4、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机构4072个,其中:医院82个(公立医院40个、民营医院42个,综合医院46个、中医医院16个、专科医院20个),妇幼保健院6个,基层医疗机构3984个(乡镇卫生院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门诊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3892个)。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21137张,其中:医院13820张(含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机构7317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6张,病床周转次数为33.16次,平均病床使用率为73.58%,平均住院日8.1天。全市共有执业(助理)医师9986人,注册护士10135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65人,注册护士
5、2.69A,医护比为1:1.01。第五节发展中的挑战一、医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2.65人、注册护士数2.69人,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6.71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78人、注册护士数为3.06人,与全省平均值相比分别少1.11张、0.13人、0.37人。二、医疗资源结构不够合理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总数的0.1%、占医院总数的4.88%,分别较全省平均值低0.04%、0.67%,分别较全国平均值低0.16%、3.84%0全市医护比1:1.01,全省医护比1:1,全国医护比为1:1.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6、基层医疗机构的医护比仅为1:0.6O三、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总体在区域配置和利用上存在不均衡,布局结构有待调整。受制于区位及基础条件劣势,优质医疗资源配置相对不足,城乡及各县(区)之间整体医疗资源的均衡性有待提高。全市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在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全部在市城区,全市共22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5家位于华龙区,7家位于县,4家位于南乐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各有2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速度相对较慢,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四床位资源配置差异大床位资源在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上存在不平衡现象。区域方面,床位资源主要集中在华龙区,床位数占34%;层级方面,主要集中在医院,床位数占
7、65.38%(其中综合医院床位数占45.7%),基层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占34.62%。五、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至2025年底,全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均为0,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1个,县域三级医疗机构数为0,距离全省“全面建成四级医疗中心服务体系,打造一批高水平医院,创建一批国内领先的重点优势学科,构筑国家、省、市、县四个层级医疗服务高地”目标相差甚远。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相对滞后,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较弱,分级诊疗成效不够显著。第二章规划原则和目标第六节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公平可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围绕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医疗资源
8、要素配比,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一盘棋”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通过统筹医疗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能,增强重大疫情应对等医疗救治能力。合理配置区域综合和专科医疗资源,促进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居家医疗等接续性医疗服务快速发展。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
9、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三整合资源,科学布局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导,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以及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合理配置各区域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合理规划发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鼓励新增医疗机构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设置,推动各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同质化发展。四传承创新,中西并重遵循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中西医并重,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推
10、动中西医协调发展。第七节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平急结合、医防协同、区域协作、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多元发展,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发展接续性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到“十五五”末,全市医疗机构规划床位数28163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7.2张。医院床位数2034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2张;其他医疗机构床位数7
11、823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2张(详见附件1)。市、县级新增床位中为社会办医院预留不少于1400张床位。根据本规划资源配置的总目标,参照全国和省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居民健康需求变化,采用需要法测算出各县(区)的床位数(详见附件2、3)o第三章医疗机构规划“十五五”期间,根据常住人口数量,合理配置床位规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八节医院一、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骨干作用。建好市级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四所医院”和县级公立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三所医
12、院”,具备条件的县可建设公立二级儿童医院。强化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切实落实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并规范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详见附件4)。到“十五五”末,公立医院规划床位总数12321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3.15张。(一)综合医院适度调整现有综合医院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床位数根据人口数量规模一般控制在6001000张;市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床位数一般控制在10001500张,市、县办综合医院床位规模可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及实际需要适当调整。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
13、可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床位规模。1 .三级综合医院2025年,市辖区内政府办三级综合医院1个,病床使用率为90.89%。依据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52030年)和省“百县工程”规划,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增设政府办市级三级综合医院;鼓励县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34所县医院升级为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过长的,不得新增为三级综合医院。充分发挥三级综合医院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重点承担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任务。鼓励三级综合医院提高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占比,合理配置各临床专科资源。2 .二级综合医院2025年,全市政府办公立二级综合医院6个,集体办公立
14、二级综合医院1个,病床使用率为81.23%。规划期内,90%县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根据医疗资源分布和县级“三所医院”建设要求,适度配置公立二级综合医院,市级不再增设公立二级综合医院。3 .一级综合医院2025年,全市公立一级综合医院5个,病床使用率为65.36%o规划期内,加强公立一级综合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一级综合医院数量。(二)中医医院2025年,全市公立中医医院6个,床位数为2720张,每千常住人口0.72张。其中:三级中医医院1个,在市城区;二级中医医院5个,分别在5个县。规划期内,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8张配置,床位数达到3
15、129张。规划期内,加大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力度,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发展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实现政府办县级中医医院100%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目标,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可升级为三级中医医院。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服务能力建设,80%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有康复科。(三)妇幼保健院2025年,全市妇幼保健院6个,床位数690张。其中:市级妇幼保健院1个,为三级妇幼保健院;5个县各有县级妇幼保健院1个。规划期内,通过扩容提能,将5个县级妇幼保健院提升为二级妇幼保健院,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数增加到1380张。(四)专科医院202
16、5年,全市公立专科医院共5个,床位数804张。规划期内,增设2个三级公立专科医院。规划期内,鼓励发展和调整部分专科医疗资源,重点发展心血管、儿科、神经疾病、传染病、肿瘤、呼吸、创伤、妇产、口腔、康复等专科。精神类专科医院可视情况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的床位配置,加大儿童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支持力度。1 .儿童医院规划期内,建设市儿童医院,2023年前达到三级儿童医院水平;具备条件的县可增设公立二级儿童医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科学科能力建设。2 .传染病医院规划期内,加强市传染病医院能力建设,作为市级传染病归口管理和集中收治定点单位,承担全市常规传染性疾病患者医疗救治任务。加强新冠肺炎
17、救治能力建设,建设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亚定点救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床位;各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救治能力建设任务,依托实力较强的医院进行管理。3 .精神病医院2025年,全市公立精神病医院3个,分布在市城区、县和南乐县,床位数324张,病床使用率90%。规划期内,适当扩大精神病医院床位规模,总床位达到450张。二级以上和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4 .眼科医院2025年,全市公立眼科医院1个,为市眼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床位为200张。规划期内,将市眼科医院提升为三级眼科医院。5 .其他专科医院根据辖区内专科医院总体情况,按照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分类确定应设置
18、的其他专科医院。(五)规范公立医院设置分院区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等实际,优先考虑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群众医疗需求较大的地区开办分院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逐步缩小地区间医疗差异,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建立完善不同院区间统筹管理制度,强化防治结合、平急结合,加强重大疫情救治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重大疫情发生时迅速转换功能。二、社会办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和运营医疗机构,为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发展精准医疗
19、个性化医疗,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形成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第九节其他医疗机构坚持政府主导,鼓励整合现有资源或社会资本举办独立设置医学检验室、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机构。第四章其他资源配置第十节人力资源配置一、医护人员总体配置到“十五五”末,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到1408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人;注册护士总数达到1681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4.3人。医护比1:1.20二、各县(区)医护人员配置根据各县(区)经济、社会、
20、人口、患者就医流向、现有人力资源及“十五五”末床位资源指标,制定出各县(区)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标准(详见附件5)。第十一节医疗技术配置严格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鼓励开展三、四级技术,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建设,到“十五五”末,建设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5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40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60个。重
21、点加强心血管、儿科、神经疾病、传染病、肿瘤、呼吸、创伤、妇产、口腔、康复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及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第五章保障政策与措施第十二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规划内容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实行台账管理,加强督导问效,确保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要按照分级规划的原则,合理优化调整卫生资源配置,市级通过制定和实施规划,确定本市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和调整原则;各县应依据本规划中资源配置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对辖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统筹规划。第十三节完善筹资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
22、筹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中的主体地位,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各县区财政分担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卫生投入力度,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第十四节强化引导约束按照合理控制床位增量、科学盘整现有存量的原则,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科学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优化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完善公立医院床位核定程序,合理设置
23、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立以功能定位、病种结构、人才培养、服务范围、任务落实、工作效率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第十五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各级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将医疗机构资源配置的落实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根据阶段评估情况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床位配置数据根据人口变动、医疗机构建设、政策影响等情况,合理进行调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度、联合督办制度、评估制度、情况通报和告诫谈话制度、责任问责制度,健全完善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的实施和推进,实现本市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结构优化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