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9篇专题资料.docx

上传人:peixunshi0 文档编号:574367 上传时间:2025-07-3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9篇专题资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9篇专题资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9篇专题资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9篇专题资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9篇专题资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共9篇)目录篇一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2篇二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4篇三、学校中小学生校服选用管理办法6篇四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9篇五中小学校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2篇六、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14篇七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20篇八学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24篇九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26篇一、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市教委贯彻落实该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

2、理局对XX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办法。第一条:中小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校服穿着规定。中小学校制定的校服采购办法、校服穿着规定等工作应当听取本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并经本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后方可实施。第二条:校服采购应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经备案的校服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学校与企业达成采购意向后,校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需持校服采购草拟合同至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进行备案,获得备案认可后,学校和企业方可正式签订采购合同。第三条: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接到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生产企业资料发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承接校服生

3、产的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第四条:学校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由中心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条:企业在正式批量生产校服前,必须按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送检校服样品,获得检测合格报告后,企业方可正式批量生产。第六条:企业不得将校服成品直接发放至学生手中,必须由学校统一接收。学校接收校服后及时通知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由中心派专人前往学校进行随机抽样。抽检衣物损耗由校方

4、与企业事先协商承担。校服检测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第七条: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学校应及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第八条: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九条: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企业或学校在校服采购流程中如若发生违规行为,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约谈、通报,并督促采购方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惩戒等;同时建立“黑名单”机制,对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企业取消其向本区学校出售校服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5、对情节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处理。第十条: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中小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双方分管局长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特殊学校。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二、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质量监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区各中小学校。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条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基教股、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监察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校

6、服采购监督小组,对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全程进行监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严格实行报备报批制度,其中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由学校或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按程序向区教育科技局基教股提交采购报告(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中心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批复同意后,方可采购,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采购;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但需向基教股报备,报备应提交的资料为三家以上询价记录、有效的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四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本着家长自愿原则,成立以学校校长任

7、组长的校服监管领导小组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材料、颜色、质量等,全面负责询价、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第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规定,小学校服费20元/生/学期(三年购买一次),即小学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20元,采购年级为一年级、四年级;初中校服费25元/生/学期,即初中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50元,采购年级为七年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服费参照初中标准执行。严禁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的其他年级组织采购校服,对中途个别学生因校服丢失、损坏不能穿等,确需补充校

8、服的,严格落实报备制,即由学校向基教股报备需补充的数量、补充的原因等,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规购买校服,严禁打着家长委员会的旗号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收取校服费购买校服,严禁高于规定价格收取费用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严格执行校财局管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规定,所收取的校服费必须第一时间全额上交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严禁任何学校私设小金库。第六条校服采购要做到物美价廉,必须选择证照齐全且具有生产能力、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厂家作为合作商,重点扶持招商引资校服生产厂家或企业。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严格按照校财局管规定,严格落实报批报审制度,每次采购需成立3人以上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并索取有效的营

9、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第八条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合同制度。每次校服采购学校须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含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供货时间、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规范运作。验收时要成立有相关监督部门参与的验收小组,实地查验有效的质检报告,确保质量合格。第九条城区中小学校每次校服采购均须与供货方签定健康安全协议,确保所供应的校服健康、安全,若因校服原因引发的健康事故,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第十条严格落实校服信息公开制度。采购程序、价格信息、供货厂家等情况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开。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十一条

10、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于违规违纪的,纪委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教育科技局。篇三、学校中小学生校服选用管理办法根据文件精神及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校服选用要坚持“质优价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倡在市域内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西苑学校学生校服选用办法规定如下:一、校服选用决策1 .学校要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每年秋季开学前,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校委会集体决策。2 .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

11、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3 .校服在小学、初中学段的1、3年级采购发放。二、征集采购意向1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2 .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三、组建选用工作小组学校成立由校委会成员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工作小组,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四、发布采购需求在有关指导下,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五、组织招

12、标采购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六、公示招标采购结果1 .公开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企业进行样衣展示,由学校校服选用工作小组确定本校校服款式。2 .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对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八、校服验收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校服质量检验报

13、告及质量标识,并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抽查检测。九、售后服务监督1 .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2 .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十、资料存档备案L采购结束后,学校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3 .学校及时向教育服务中心备案采购相关资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4 .监督学校是否开展“塑魂树人行为世范三尺讲台一面旗”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5 .监督学校是否到社区开展宣传,是否开展排查和暗访工作。6 .监督在职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推荐、诱导和甚

14、至逼迫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有偿补课行为;7 .监督在职教师是否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8 .监督在职教师是否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9 .监督在职教师是否违规使用学校资源如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有偿补课。上述三项28条是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汇总公示,广大家长若发现某学校或某教师存在以上违规行为之一的,欢迎拨打下列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我局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到立查立纠、举一反三,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复兴教育生态。感谢您对复兴教育的大力支持!举报电话:3148635(监察室)3148765(教辅征订)3148757(校服采购

15、3148762(有偿补课)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生产企业作为校服生产企业。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学校采购时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低于标准采购校服的行为。第七条校服采购应全程进行公示,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将采购的各个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第八条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结合实际,随机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

16、验费由学校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第九条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对校服进行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如校服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主管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校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第十条校服费用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向学生收取。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可以提出申请,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联合捐助。捐助人向学校捐助的,学校应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

17、告知捐助人。第十一条校服采购合同签订的合同文本由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共同制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购合同需经校务监督委员会及家长委员会鉴证、签字方能生效。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篇九、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意义校服被

18、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统一着装上学成为普遍共识,很多学校统一为学生订制校服,重大活动要求穿着校服,校服管理工作随之启动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校服标准不明确、管理部门协调不紧密、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当前,与校服有关的各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各级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加快建立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

19、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二、规范校服采购管理(一)校服选用管理1 .学校集体决策。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吸收专业组织和人员意见建议,按照校服着装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2 .征集采购意向。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

20、对稳定。3 .组建选用工作组。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工作组,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o(二)采购过程管控1 .发布采购需求。确定校服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服招标的,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相关信息。采购学校要做好深度调研,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2 .规范招标流程。国家规定应当招标采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学校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

21、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校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采购学校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3 .确定供货企业。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账户,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4 .校服检查验收。校服验收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22、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学校应当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检,申请公证检验。三、加强校服质量管理(一)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供需双方约定,个别指标可适当高于上述三个标准要求。(二)规范校服市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进行校服生产企业登记注册,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加强对校

23、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学校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三)加强质量检查各采购学校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接收校服时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马鞍山市全面实施学生用纤维制品(校服、军训服、实习工装、幼儿园及大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幼儿园园服)免费公证检验制度。市和市场监管局应定期互通信息,门

24、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通报公证检验结果,共同督促生产企业及相关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四)建立监督机制对严重不合格的学生用纤维制品的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整改、召回、立案查处;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的情况,依法查处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25、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群众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及时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四、发挥校服育人功能(一)改进设计式样各县区、各学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式样的选用,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校服遴选,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可以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设置运动校服供选择。式样遴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

26、于违规操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二)加强发展保障校服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减免费用或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三)促进审美教育学生校内统一着装,减少同学之间攀比,促进学生自我约束作风,培养学生团队意识、规矩

27、意识。学校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对学生进行清洗晾晒、熨烫折叠等方面的技能训练,促进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审美能力和形象气质的提升,为每一个青少年健康、自信、快乐成长助力。五、健全校服工作机制中小学生校服工作涉及环节多,需要多部门配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负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强化由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分工合作、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各县、学校明确校服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级学校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校校服管理办法,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具体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