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建工程合同.docx

上传人:来看看 文档编号:581521 上传时间:2018-11-2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委建工程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委建工程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委建工程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委建工程合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委建工程合同 特征码 NGEsoKtplyACMDSHgCAo * 立契约书人 委建人 (以下简称甲 方)与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 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 市 区地号土地内定名 “,经暂编号 A 区栋 楼的房屋一户。 第 2 页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 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 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平方 米, (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 记载的面积为准) ,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

2、面积加 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 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 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 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 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 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 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 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 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 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

3、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 工标准悉依市政府局核准的建造执照 第 3 页 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 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 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 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 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 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 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 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 限,乙方不负迟延完

4、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 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 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 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 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 第 4 页 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 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包括下列房

5、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包括建筑 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 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 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 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 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 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 事宜。 第 5 页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 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

6、知交款日 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 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 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 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 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 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 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 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 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 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

7、 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 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 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 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 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 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 第 6 页 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 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 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

8、 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 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 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 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 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 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 移转规费,公定契税、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 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 工程受益费不论甲

9、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 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 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 7 页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 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 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 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 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 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

10、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 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 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 第 8 页 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 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 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11、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 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 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 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 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 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 第 9 页 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 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 房屋自行装

12、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 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 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 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 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 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 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 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 第 10 页 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 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法院 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乙方: 住址 : 年月日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