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20.10CCSX00深圳DB4403市地方标准DB4403TXXX-XXXX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与管理规范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theupgradingofagricuIturaIproductswhoIesaIemarkets(送审稿)XXXX-XX-XX实施XXXX-XX-XX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总体要求45建设要求45.1建筑和场地45.2场内布局45.3设施设备46管理要求66.1商品管理66.2食品安全管理66.3环境卫生管理76.4安全管理
2、76. 5市场运营管理77创新发展措施97. 1智慧建设创新97.2管理创新97.3运营模式创新9参考文献10-LX.1刖5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检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兰芳、李木生、龙江、罗金元、李文贵、姜崇斌、庞莉、杨金平、裘海纳、胡书玉、许晓纯、岳振峰、姚晓玉、陈拼、赵丽青、李智儒、廖敏、聂婵、范方辉、陆贵良、陈敬忠、杨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深圳
3、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与管理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和创新发展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与管理,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新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19575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2223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4、基本要求GBGBGBGBGBGBGBGBGBGBDBDB3165443284500135001450016500525144055026550365503744/264403/T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室外给水设计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广东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18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SZDB/Z285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批市场)agriCuIturaIpro
5、ductswhoIesaIemarkets依法设立的,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商位和相应设施,为买卖双方提供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花卉等农产品及粮油、饮料、茶叶等食品批发交易的场所,具备商品集散、商品贮存、检验检测、信息公示、价格形成等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来源:GB/T19575-2004,3.1,有修改4总体要求4.1 严格遵守国家土地、城乡规划及商业管理相关规定,建设与运营手续应完备。4.2 应基于原有设施基础进行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4.3 应遵循绿色可持续原则,降低能源损耗、减少碳排放和农产品损耗等。4.4 应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与技术应用,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5建设要求5.1建筑和场地5.1
6、1 核心功能区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者钢结构,净高应不小于4m且能满足经营需求。5.1.2围合式市场应设置不少于两个独立的车行出入口,车行和人行出入口应分开。5.1.3市场出入口应有醒目的市场名称等标识,保持整洁、美观。5.1.4市场内道路和地面应做硬化处理,保持平整,便于清洁。5.1.5建筑整体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和GB55037的要求。5.1.6市场应以交易为核心功能,适当配置加工配送、办公、检验检测、仓储、消费体验等关联功能。5.1.7应充分考虑市场内各功能区的划分,以及农产品来货车辆、采购车辆、非机动车等入场、出场的分流,减少人流与车流交叉。5.1.8应根据S
7、ZDB/Z285的要求,在汽车出入口设置减速带、防冲撞金属柱、翻板式路障机或电动伸缩栅栏门;人员出入口和人、车混行通道隔离带设置防冲撞金属柱或水泥柱(墩)等硬质隔离设施。注:硬质隔离设施是指能够有效防范汽车冲撞等暴力侵害的硬质设施。主要包括实体围墙或栅栏、防冲撞金属柱、水泥柱(墩)、减速带、电动伸缩栅栏门、翻板式路障机及其他具备防汽车冲撞功能的设施。5.2场内布局5.2. 1应设置集中交易区、仓储区、停车区、综合服务区、检测室等功能区。注:综合服务区包括办公区、餐饮经营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点等。5.2.2应按照鲜活商品、生熟商品、干湿商品等商品种类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交易区域应相对集中,各交易
8、区的标识应清晰、醒目。5.3设施设备5.3.1供水设施5. 3.1.1应符合GB55026和GB50013的要求。5.3. 1.2应按需供水到各功能区及商户,水量、水压应满足需求。5.3.1.3应根据实际需求配置用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的冲洗装置。5.3.2排水设施5.3.2.1应符合GB50014要求。5.3.2.2应配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应符合DB44/26要求。1.1.1.3 污水排放系统应符合GB8978的规定,其中鲜活商品交易区、餐饮经营区、检测室的排水设施应设置预处理设施。1.1.1.4 宜配备雨水收集设施,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做好市场内排水系统与市政管网接驳。5.3.3
9、 供电设施5.3.4 .1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一户一表。5.3.3.2场内电气线路敷设应满足GB50052要求,并配备与设计电流相配套的漏电保护器等装置。5.3.3.3场内电线应统一规划接驳。5.3.3.4交易区内应配置统一节能照明设施。照明光源应使农产品呈现真实的感官性状。5.3.3.5应配备应急电源和应急照明灯。5.3.4通风设施交易区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5.3.5温控设施需要实施温控的交易区应配置相应的温控设施;有空气湿度控制要求的交易区应配置除加湿设施,并配置监测设备。5.3.6环卫设施5.3.6.1场内应在指定区域配置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和暂存点,应至少设置
10、一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5.3.6.2 交易区应配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分类收集容器。5.3.6.3 应配备防蚊、蝇、嶂螂、鼠等病媒生物的防治设施。5.3.6.4 场内应设置公共卫生间。5.3.7消防设施5.3.7. 1应设置消防控制室。5.3.7.2应配备符合GB55036要求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更换消防设施器材。5.3,7.3场内应设置满足GB55036要求的消防通道。5.3.7.4 封闭式交易区应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门,保持畅通。各出入口应设置安全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牌。5.3.7.5 场内明显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5.3.7.6 应建立企业
11、消防专职队或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器材装备。5.3.8安防设施1.1.1.1 1应安装监控摄像头,满足多角度、全方位监控要求。1.1.1.2 应设立安全监控室,在监控室设置集中监控显示屏,并安排专人值守。1.1.1.3 应配备安防相关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5.3.9计量设施设备5 .3.9.1应配备满足经营需求的汽车衡、电子秤等。6 .3.9.2应在零售交易区的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5.3.10检测设施设备从事食用农产品交易的批发市场应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冷藏设备及配套的其他设备等。5.3,11经营设施5.3.11.1应配备商户招牌、证照公示牌。5.3.11.
12、2商品柜台台面应采用洁净、平整、光滑、易清洁材料铺设。5.3.11.3冷冻产品交易应配备冷库或冷柜,冷库建设应满足GB51440要求,温度能满足冷冻产品贮存条件要求;生鲜肉类交易宜配备吊架;冷鲜水产品交易应配备冰台和/或冷柜;鲜活水产品交易应配备蓄养池;粮油干货交易应配备防潮仓库。5.3.11.4经营自制即食食品等应设置专间或专用操作区。5.3.11.5冷库应配备便于监测和控制温度的设施。5.3.11.6专业化市场宜配备专用设备,如水产专业市场统一配备供氧系统、供水系统;畜禽肉专业市场配备封闭的交易场所,设置可控温的收货区、分拣加工区、交易区;冻品专业市场配置智能化冷库。5.3.12物流设施5
13、 3.12.1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配套的装卸货区域。5.3. 12.2市场宜配备装卸、搬运等辅助设施设备,并实行统一管理。5.4. 13服务设施设备5.5. 13.1应配置导购图、车行人行路线标示图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设施标识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5.6. 13.2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设施设备。应公示市场资质证照,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责等信息,市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租赁费、管理费、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商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监管部门告示等信息,宜使用数字移动终端实现信息动态公示。5. 3.13.3应按照DB4403/T318要求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6管理要求6
14、 1商品管理6.1.1 商品准入6.1.1.1应建立并落实商品准入管理制度。6.1.1.2应查验入场商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注:从事食用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规定核查承诺达标合格证。6.1.1.3应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农产品制订和实施入场检测计划。6.1.2商品销售6.1.2.1商户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有效证照,宜采用电子显示屏实现证照展示、查询。6.1.2.2销售的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腌制食品、加工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无害、洁净的容器、工用具、包装材料;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符合GB31654的要求。6.1.2.
15、3销售接触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6.1.2.4应指导商户按要求印制销售凭证或提供统一销售凭证。6. 1.2.5应按照GB43284的要求推进包装限塑、减塑和垃圾减量。6.2食品安全管理1.1.1 1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2 应与商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1.1.3 应规范保存、使用检测试剂。1.1.4 应建立适宜的检测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场内抽检、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委托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对深圳市发布的重点监控清单内的农产品实行定期检测。1.1.5 市场内发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
16、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食品,应要求商户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6.3环境卫生管理6.3.1应建立并落实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3.2 市场内不应乱吊挂、乱张贴、乱扔垃圾、垃圾堆积、乱排偷排污水等。1.3.3 应在营业时段实施动态保洁,保持市场内无明显废弃物散落、无明显异味。应定期进行垃圾清扫清运,消杀消毒,保持清洁。1.3.4 垃圾收集容器应外观整洁、无破损、无满溢现象。1.3.5 垃圾收集点应无垃圾溢出、无污水外流现象,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无破损。1.3.6 宜配备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湿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回收处理设施等。6. 3.7市场内公共卫
17、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7. 3.8应定期实施病媒生物消杀。6. 4安全管理6.4. 1生产安全6.5. 1.1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6.6. 1.2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和商户开展安全生产培训。6.4.1.3应定期开展生产安全检查。6.4.1.4应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确保特种设备运行正常。6.4.1.5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6.4.2信息安全6.4.2.1市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应符合GB/T22239中第二级的要求,市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应符合GB17859的要求。6.4.2.2监控视频资料应至少保留30日备查,不应删改或挪作他用。6.4.3消防安全6.4.3.1应制定并落实消
18、防安全制度。6.4.3.2市场内不应有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阻挡消防通道的行为。电动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6.4.3.3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6.4.3.4 消防控制室内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应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6.4.3.5 应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6.4.3.6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全员的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6.4.4治安安全应设立治安管理队伍,宜设立警务站,与属地管理部门建立警企联动机制。6.4.5应急管理6.4.5.1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建立应急预案。6.4.5.2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6.4.5.3应
19、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6.5市场运营管理6.5.1市场人员管理1.1.1.1 1.1应配备负责检测、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信息宣传、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和服务人员。1.1.1.2 应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批发市场管理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检测人员应着统一的工作服或佩戴识别标志。1.1.1.3 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1.1.1.4 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AED急救技能、消防设施操作等。6. 5.2商户管理7. 5.2.1应建立并落实商户准入管理制度。
20、6.5.2.2 应对商户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查,与入场商户签订经营合同,并建立商户档案。6.5.2.3 应监督商户开展合法、诚信的经营活动。6.5.2.4 从事食用农产品、食品经营的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个人卫生。6.5.2.5 应对市场内商户开展诚信经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创建文明市场、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6.5.3价格管理6.5.3. 1应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标示内容应真实明确、字迹清晰、醒目。6.5.3.2 应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对有规格、等级、产地等要求的商品,应标明商品规格、等级、产地等内容。6.5.3.3 属于政府对价格实施监控管理的商品,应执行有关规定。6.5
21、3.4 应定期采集主要农产品价格,建立纸质或电子台账,并按规定要求报送政府监管部门。6.5.4计量管理6.5.4.1应建立并落实计量管理制度。6.5.4.2 应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账管理、检定管理、日常抽查,督导商户正确合法使用、维护更新计量器具等。6.5.4.3 应定期校准温湿度监控设施。6.5.4.4 计量器具应有清晰的检定或校准标识。6.5.5文件记录管理应根据市场各项工作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或文件。其中,食品的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6.5.6消费者权益保障6.5.6.1应设
22、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点,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和调解渠道。6.5.6.2 应建立并落实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制度,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6.5.6.3 应建立消费者维权登记台账,跟进消费者维权处理情况。6.5.7市场文明建设6.5.7.1创建文明市场,应通过适宜的方式在市场内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6.5.7.2提倡文明服务,从业人员应用语文明、礼貌待人、规范服务。6.5.8应急保供6.5.8. 1应建立平急保供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储备、在田储备、委托应急调运等保供机制。6.5.8.2 宜搭建价格发布平台,发布主要农产品品类价格指数,对价格实施监测,建立预警机制。
23、6.5.8.3 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应主动配合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平抑物价波动。7创新发展措施7.1 智慧建设创新7.1.1 宜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挛生等技术,构建智慧数字化综合性平台,核心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可视化驾驶舱、智慧安防、设备运维、环境监测、商户管理、在线查验证票、智能门禁、检测数据处理、计量结算、价格指数、交易支付及供应配送等,实现核心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7.1.2 1.2宜建立“技防+人防”智慧物联平台,集成Al识别分析、大数据分析及物联感知技术,实现对电气设备、消防设备、环境设备、监控设施及场内交通设施的智能识别与实时联动监控,构建安全生产隐患预警机制,确保安全事
24、故可追溯、可控、可管。7.1.3 宜建立溯源信息管理系统,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至终端交易全环节采集进货、贮存、运输、交易等数据,实现产品信息全程可追溯(包括基地来源、物流路径、检测报告等),保障食品安全。7.1.4 宜部署消防设施物联集成系统,实时监控烟感设备、消防水泵、电气设备等状态,并将数据实时传输至消防应急指挥平台。7.2管理创新7.2.1宜通过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方式提升管理水平。7.2.2市场检测室宜具备定量检测能力。7.2.3 宜将内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与政府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对接,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管理。7.2.4 宜对接管理规范和规模适宜的生产供应基地,确保供应链
25、规模适配。7.2.5 2.5宜创新“交易交付分离”模式,提升供应链效率。注:交易交付分离是将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功能与物流、仓储等交付功能分开的一种形式。交易活动可通过线上电子交易平台集中完成,而物流与仓储则独立运作,提升供应链响应速度与资源利用率。7.2.6宜建立品牌营销管理体系,通过商品展示、公益活动、文化交流等活动推广农业品牌。7.3运营模式创新7.3.1 宜设立对口协作帮扶农特产品、名优特商品、“圳品”等特色销售专区。7.3.2 宜提供农产品初加工、精加工及包装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7.3.3 宜拓展商户下游渠道,引入B端客户资源,构建“商户一平台一下游渠道”的生态闭环,优化流通效率
26、与服务品质。参考文1 GB/T19575-2004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2 SB/T11097-2014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中心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食品召回管理办法7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9深圳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1引10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1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12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13深圳市非工业排水预处理设施设置指引(试行)14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15深圳市公共厕所建设规范16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17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1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