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张家界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桑植县农村存量违法建设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尊重历史”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时间、土地属性、
2、建设性质、安全状况等因素,予以分类处理。二、处理范围本县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所有集体土地范围内2013年1月1日以后修建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用地、违法规划。三、组织领导成立分类处理工作联席会议(见附件1),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梁高武任总召集人,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擎为副召集人,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分类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联席会议下设分类处理工作专班(见附件2),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星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
3、成员,负责分类处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专班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道华任办公室主任。四、部门职责(一)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予以查处;负责违法建设整治的全程监督及组织纪律保障。(二)县政府力、: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开展分类处理工作。(三)县人民法院:负责涉诉案件的执行。(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五)县公安局:负责按政策办理户口迁移等业务工作;负责分类处理过程中涉公安职责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工作,参与、配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村违法建设整
4、治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应予查处的违法建设予以书面转办、交办工作;负责2020年7月3日(含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查处工作;指导宅基地批准书核发有关工作。(七)县自然资源局:负责2020年7月3日以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商资本主体类违建的整治,并根据需要适时交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负责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查处;负责土地属性认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八)县林业局:牵头负责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的整治、查处工作。(九)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牵头负责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地和破坏景区资源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查处工作。(十)县
5、民政局:牵头负责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认定与查处,具体负责生祭碑、严重超规模坟墓的摸底与查处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答复和疑难问题的处理。(十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法建设的整治、查处工作。(十二)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整治、查处工作。(十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鉴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为违法建设提供商品混凝土的查处。(十四)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协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房处理及申报办证。(十五)县财政局:负责罚没收入的汇缴,支持配合没收财产的接管、处置工作;负责罚没收入奖励方案的制定,保障工作经费。(十六)县信访局:负责所涉信
6、访事件的受理、交办、督办及信访维稳工作。(十七)县司法局:负责对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培训及做好相关涉诉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督促执法部门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十八)县城管局:负责居民自建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域范围内乡镇集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十九)县税务局:负责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负责税收政策的解读、答复及处理。(二十)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的施工、使用提供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有线电视服务。已经提供服务的应在接到有关部门通知的当日暂停服务。公用企业在受理报装申请时,对不能提供土地、规划审批证
7、明文件的,不得办理报装手续。(二十一)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摸排、分类处理、群众维稳工作;负责罚款金额测算及收缴;负责未经集镇村庄规划审批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的整治、查处工作;督促分类处理对象接受分类处理,负责审批或补办有关用地手续。五、性质认定违法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作出认定,乡村规划违法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认定。(一)农村违法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用地行为:1.擅自占用土地的;2.超过批准面积的;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土地的;4.非法转让土地的;5.改变批准位置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地行为。(二)农村
8、违法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规划违法行为:1.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新建、扩建、拆建、改建的;2.违反规划许可确定的建设位置、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设面积等进行建设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建设行为。六、分类处理方式(一)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发生的为存量违法建设;2020年7月3日(含2020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为新增违法建设。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视为历史性违建,不纳入本分类处理范围。(二)农村存量违法建设分为住宅类违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违建、工商资本主体类违建三类,分情形按照拆除、没收、补办手续分类处理。(三)应当拆除违法建设情形。1.2020年7月3日
9、含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o2.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发生并符合下列情形的:违反“一户一宅”政策,建新未拆旧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能调整补划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的;“两代表一委员”、公职人员等(农村籍“两代表一委员、村干部除外)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四)可以没收的违法建设情形。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属于非法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2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没收的其他情形。对没收的非住宅类的违法建设,经评估并补办建设
10、用地审批手续后,连同土地一并公开招标、拍卖、依法处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五)存量违法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依法处罚且不属于应当拆除情形的,可按规定补办手续。对无法满足当前土地、规划条件暂不能补办手续的,由违法建设主体申请保留使用。1 .农村村民住宅违建,符合建房条件的。2 .合法用地范围内,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办公、厂房、仓库等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建筑物,且符合产业准入、满足结构安全、消防要求的。3 .房屋因灾灭失,未经批准而按原高度、原面积建设的。4 .未经批准危房改建或房屋维修整体拆建,但未改变原高度、原基础、原面积的。因补办审批手续涉及农转用指标的,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年度
11、按比例安排相应的农转用指标,消化存量违法建设。(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违建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 .,一户一宅,类存量违法建设,未超面积的补缴税费后可以补办审批手续,超面积的依法处理并补缴税费后可以补办审批手续。超占面积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2 .农村低保户、无房户、危房户、受灾户等困难家庭的居住类违法建设,补办审批手续,不予处罚。(七)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一户一宅”违建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 .具备分户条件未分户的,依法办理分户后,选择对应数量的房屋,按程序申请补办相应手续。2 .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允许选择一处房屋及宅基地,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对超出
12、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及房屋以非法占有土地处理。3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依法继承或受遗赠取得房屋占用的农村宅基地的,不认定为“一户多宅”违法行为。(八)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法建设按以下方式处理:1 .违建时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转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补办相关手续。2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违建住宅,能够依法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可以补办相关手续。3 .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因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易地扶贫搬迁、购买蓝印户口等政策要求,已退出原宅基地的,不认定为违法建设。(九)下列公共设施或乡村产业类违法建设,无法满足当前土地、规划条件不能补办手续的,由违法建设主
13、体申请保留使用。1 .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公共突发事件所需建设的房屋。2 .村“两委”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违建,乡村产业违建,拆除后严重影响乡村发展,或严重不利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3 .学校、幼儿园、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环境卫生设施、养老机构等民生公益类建设项目,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的。4 .农村村企合作建设项目,符合村企合作建设规范、标准和要求的,应限期完善相关手续。5 .民生公益、经济发展等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的临时建设,拆除后影响项目推进的。(十)工商资本主体类违建按以下方式处理。1 .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或者不宜分类处置的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
14、产业违法用地,予以拆除。2 .合法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门卫岗亭、厕所、垃圾屋、停车棚、装卸货物的遮雨棚等生产配套设施,拆除将对企业生产直接造成影响的,可以补办相关手续。3 .合法用地红线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因环保、污水处理等整改建设,可以补办相关手续。4 .未经审批备案、不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实际用于农业生产及其辅助用房,符合设施农业审批条件的,可以补办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可不予处罚。5 .未经批准或经批准建设的设施农业用地,改变用途用于餐饮、住宿等涉嫌“大棚房”经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由职能部门按违法占地予以处置。(十一)经审核认定符合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
15、补缴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办理相关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相关费用。经审核认定符合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必须接受处罚,按照违法用地、规划违法的情形给予相应的处罚。违法用地的处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实体从旧兼从轻,程序从新”的适用原则,分性质、情形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十二)涉及工商资本下乡、小产权房等本方案未尽违建情形,由县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后,纳入县人民政府“一事一议”内容。七、处理程序(一)自主申报。在满足房屋结构安全(经营性自建房需同步满足房屋消防安全)前提下,分类处理对象自主申报,乡镇人民政府
16、核实相关信息,并以乡镇为单位收集分类处理名册。(二)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房屋建设情况、村(居)委会、自然资源所、执法部门意见,现场踏勘,初步审核,签署分类处理意见。(三)税费收缴。分类处理对象凭桑植县农村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表到相关部门缴纳罚款及税费。(四)登记发证。分类处理对象接受处罚并补缴税费后,当事人凭桑植县农村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表、交款收据,由县自然资源局补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补办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等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八、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类处理工作,准确把握处理原则,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化解
17、历史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居委会(村、社区)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群、村(居)民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分类处理对象支持配合,促进工作有效推进。(二)建立推进机制。在县联席会议及工作专班的集中协调指挥下,建章立制,合力推进。一是责任机制。各责任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职责任务,制定相关推进措施并可报县纪委监委备案,督促分类处理对象接受分类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应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对接,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调度机制。坚持月研究、季调度工作机制,对政策瓶颈定期研判,明确解决路径。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必要时出具实操技术规范或指导意见。对不接受分类处理的,集中
18、会诊,明确责任单位,倒排工期化解。三是激励机制。结合任务完成情况,对主要责任单位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提高工作积极性。(三)严明工作纪律。在分类处理工作中,对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出于公心、不谋私利的工作失误或错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容错,依规依纪依法免除相关人员责任或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违规收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或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九、其他事宜(一)本方案有效期贰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本方案在实施期间,涉及与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法规存在异议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调整修改。(三
19、本方案报县纪委监委备案。以下供参考2025年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局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总结前期学习教育成效,分析当前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落实XXXX开局破题,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今年3月,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要求7月底前基本结束。目前学习教
20、育进入收官阶段,开展“回头看”是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的关键举措,是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契机。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这项工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回头看”的重大意义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必须从政治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一)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XXXX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今年全国两会后,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显示,今年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
21、XXXX精神问题16994起,批评教育和处理22547人,这是连续第139个月公布月报数据,释放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要通过“回头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这是防止“四风”反弹的重要举措经过十多年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顽瘴痼疾仍未根除。从全国查处情况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仍占较大比重。从我县情况看,个别领域还存在隐形变异问题,有的将违规吃喝转入内部食堂,有的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有的以调研名义搞变相旅游,有的在会议活动中铺张浪费。这些问题警示我们,作风
22、建设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回头看”就是要再杀一次“回马枪”,再添一把火,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这是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的内在要求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XXXX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思想认识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持续改进。但学习教育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部分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少数同志还存在松劲懈怠情绪。开展“回头看”就是要检验学习成效,巩固已有成果,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四)这是服务群众的现实需要作风建设成效最终要以群众满意度为检验标准。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但群众反映
23、强烈的“办事难”“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仍有发生。开展“回头看”就是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作风转变推动服务提质,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回头看”的关键环节“回头看”的核心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聚焦五个方面深入查摆,确保问题找准找实。(一)聚焦思想认识,看政治站位是否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从前期检查情况看,个别干部还存在认识偏差:有的认为学习教育是“软任务”,参与不积极;有的觉得XXXX抓了十多年可以松口气了;有的认为我县地处偏远,问题不会太突出;有的存在“看摊子”“守摊子”思想,缺乏进取精神。这些思想必须坚决纠正。要通过“回头
24、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聚焦学习研讨,看理论武装是否深入要重点检查理论学习是否扎实有效。看是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看是否深入领会了XXXX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看是否准确把握了新时代作风建设的规律特点;看学习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学习心得是否联系实际,学习讨论是否深入透彻。对学习不认真、理解不深刻、联系实际不紧密的要督促整改。(三)聚焦问题清单,看查摆剖析是否深入查摆问题是“回头看”的基础。要对照中央和省市指出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
25、在以下情况:一是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对分管工作敷衍应付,对急难险重任务畏缩不前;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会议过多过频、文件冗长空洞、调研走马观花、工作脱离实际;三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四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如在行政审批中设置障碍、服务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等。要建立问题清单,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四)聚焦整改落实,看立行立改是否彻底对前期查摆出的问题,要逐项检查整改情况,重点看四个方面:一看整改方案是否制定到位,措施是否具体可行;二看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看整改进度是否达到要求,
26、是否按时间节点推进;四看整改成效是否群众认可,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重新制定方案,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五)聚焦制度建设,看长效机制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管长远的根本之策。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管理、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与中央精神不一致、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查看制度的适用性和操作性,对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要及时修订,对执行不了或者条件不具备的要果断废止,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回头看”各项任务“回头看”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深
27、入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个人自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检查,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二是科室自查。各科室要召开专题会议,集体查摆本科室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制度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三是全局自查。要从全局层面查找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坚持开门搞“回头看”,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一是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向办事群众和服务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了解我们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座谈会、
28、问卷调查、网络征集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三是征求内部意见。组织党员干部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营造敢于批评、勇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三)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围绕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差旅管理、公务用车等重点领域,深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二是随机抽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各科室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脱岗离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问题。三是明察暗访。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四是群众评议。邀请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我们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接受监督。(四)强
29、化典型案例警示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一是学习反面典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违反XXXX精神典型案例,特别是农业农村部原部长唐仁健等高级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安排等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二是剖析身边案例。对近年来我县查处的违反XXXX精神案例进行梳理分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专题党课、案例分析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回头看”落地见效“回头看”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我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
30、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宣传报道三个工作组。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严格督导检查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监督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科室要约谈提醒。(三)加强
31、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内部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要及时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推送典型案例和整改动态,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回应,接受社会监督。(四)坚持统筹结合要统筹兼顾,避免“两张皮”。一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回头看”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以作风改进推动工作提质。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回头看”融入日常工作中,不额外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三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要以“回头看”为契机,建立健
32、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要通过“回头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五)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回头看”成效的根本标准。一是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优先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推动工作发展。要通过作风改进,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四是接受群众监督。要主动向群众公开“回头看”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确保取得群众认可的实效。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锤炼过硬作风,展现良好形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县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以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过硬的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