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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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1)医德规范实施细则(一)为了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院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上级部门颁布的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二)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处理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三)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医德规范,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做有损医务人员形象的任何事情。(四)不准利用看病难、住院难(包括介绍看病、安排住院、手术等)以及利用处方、诊断、病假证明权牟取或索取、收取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不准接受患者

2、及家属请客招待。(五)工作时间要衣帽整洁,举止端庄。对待患者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诊断认真,治疗精心。(六)凡能在本院完成的就诊、检查、治疗、手术等,不得私自转到其它医疗机构,从中获利。(七)在外出会诊、讲学、协作、兼职等,要经医教科同意备案。(八)为患者诊治疾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对症用药,不开“人情方、关系药,要秉公行医。严格按照医保门诊定点医院医保刷卡项目刷卡。(九)不准购进非医疗性药品。采购人员不准个人索取和收受回扣、提成、劳务费等。(十)在学术问题上,要坚持双百”方针和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十一)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

3、巧立名目滥收费,科室一律不准收取现金。(十二)医务人员不得以患者名义开药,不准将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据为己有。凡危急患者,必须积极组织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值班医务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病历和护理文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否则按失职处理。(十三)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后勤服务,物资供应要及时,保质保量。医技科室各种检查操作认真,准确无误。(2)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规定(一)自觉坚持以医疗为中心,搞好医疗服务,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二)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和实事

4、求是、艰苦朴素的传统,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三)克己奉公,不搞特殊,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节约,不做违反原则或超出规定的事。(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使用干部,职称晋升,要任人唯贤,不搞亲疏,注重实绩。不利用职权安排子女,严格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五)不收受贿赂,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因工作关系需要招待的客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做违反物价政策的事。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做到优质服务。(七)严格院务公开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凡职工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都应通过适当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公诸于众。()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不准经商办

5、企业的规定,不在院外医疗卫生机构兼任有酬金的职务。(九)不借因公外出的机会,用公款游山玩水。(3)廉洁行医制度(一)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二)按照医院制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或违规收费。(三)、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患者、拒绝、训斥患者。(四)坚持原则,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假条或与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书、假证明等。(五)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的检查和治疗,不乱检查,不过度治疗,不增加患者负担。(六)不收受和索取患者或家属的红包与礼物,不接受吃请。(七)不收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

6、卫生材料等生产、销售企业及其代理商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医务人员的回扣、提成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八)规范医疗行为,不向科室或个人发放开单提成,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收现金。(九)不准以介绍患者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由收受介绍费、好处费。(十)不得借医疗服务之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患者到个人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十一)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行医,谋取私利。(十二)爱护医院仪器设备、材料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应认真查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于触犯刑律者,转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十四)医院设立举报奖,对违规行为有

7、举报者,经查实医院给予相应奖励。(4)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患者的权利L享受平等医疗待遇的权利。任何人患病后,不论其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有多大差异,他们所享受的医疗、护理、保健和康复的权利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为患者提供平等的医疗和护理服务。2 .隐私保密的权利。对在患者治疗、护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患者个人的隐私和生理缺陷等,患者有权要求医护人员为其保密。3 .知情和同意的权利。患者有权利了解有关自己疾病的所有信息,包括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和护理措施、预后等。对一些实验性治疗,患者有权知道其作用及可能产生的结果,并有权决定接受或拒绝。4 .自由选择的权利。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

8、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5 .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二、患者的义务1 .自我保健的义务。作为患者,有责任改变自己不良的生活习惯,发挥自身在预防疾病和增进健康中的能动作用,掌握自身健康的主动权。2 .及时寻求和接受医疗和护理帮助的义务。患者生病后有义务及时寻求专业性帮助,并积极配合各种治疗和护理活动。如果患者不服从医护人员所提供的治疗护理计划,其后果将由患者本人承担。3 .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是保证良好的治疗环境所必须的。4 .按时按数缴纳医疗费用的义务。这是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得以维持的必要保证。5 .尊重医疗保健人员的义务。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出现失误,患者及家属可以按正常途径提出或上诉,但决不允许出现患者打骂医护工作者、侵犯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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