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间谍工作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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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间谍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工作,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工作。第三条反间谍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积极防御、依法惩治、标本兼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间谍工作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反间谍工作应当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

2、发展先行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第五条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主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工作。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经费。支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做好本辖区内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第七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宗教事务、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外事、邮政管理、

3、电信管理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第八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情况会商、执法协作、案件移送等反间谍安全防范协作机制。第九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融入“塞上枫桥”基层综合治理。各级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反间防谍职能作用,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线索。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

4、全素养。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通过播放宣传教育节目、刊登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根据反间谍安全防范形势加强反问谍安全防范普法和风险警示、防范常识教育,并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第H条任何公民和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一)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予以协助配合,如实提供;(三)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发现的间谍行为、线索或者有关情况;(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履行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第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

5、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单位性质、所属行业、涉密等级、涉外程度以及是否发生过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等因素,依法编制、动态调整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名录,并书面告知重点单位。第十三条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明确承担反间谍安全防范职责的内设职能部门和人员;(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审查,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三)加强工作人员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对离岗离职人员脱密期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设备等的日常安全

6、防范管理,采取隔离加固、封闭管理、设置警戒等反间谍物理防范措施;(五)按照反间谍技术防范要求和标准,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加强对要害部门部位、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的反间谍技术防范;(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第十四条宗教事务、公安、网信等部门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健全监测研判、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发现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第十五条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在对外文化宣传推广、交流合作中的指导、管理,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等,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文

7、化领域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第十六条教育部门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加强对教学和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及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第十七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网信、电信管理等部门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密切协作,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发现、依法处置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指导、监管职责中,发现数据出境活动存在涉及间谍行为风险隐患或者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的,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第十八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

8、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出国(境)考察、学习、交流等人员加强反间谍安全防范及保密行前教育、境外管理和回国(境)访谈工作。第十九条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国防科技工业等部门以及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军队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重要国家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以及重要军事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划定安全控制区域,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动态调整。在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由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实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应当充分

9、考虑国家安全因素和划定的安全控制区域,征求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规划、建设方面的安全防范要求。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现场技术检查、使用专用设备技术检测、远程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并及时提出处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第二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定期分析研判反间谍安全防范形势,开展风险评估,通报有关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三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应当口头或者书面告知有关人员保密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必要时,有

10、关人员应当与国家安全机关签署保密义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第二十四条对涉嫌间谍行为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出境。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第二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认定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是否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的来源、种类、特征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具相关意见。第二十六条国家安全机关发现网络信息内容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恐怖主义、泄露国家秘密、间谍行为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紧急,不立

11、即采取措施将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并通报有关部门。第二十七条国家安全机关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依法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进行鉴定以及需要对危害后果进行评估的,由自治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在一定期限内进行鉴定和组织评估。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涉嫌保密违法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查处等工作。第二十八条对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违法拍摄涉密场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置,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12、第二十九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实物查验、基础信息数据、技术接口和解密等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第三十条任何公民和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举报间谍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线索或者有关情况。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国家安全机关根据违法线索查证结果、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举报发挥作用情况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三十一条鼓励、支持反间谍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设施、设备在反间谍工作中的

13、作用,提升反间谍工作水平。第三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反间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升反间谍工作能力。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责令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约谈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将约谈情况通报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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