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管理公司与文化产业园合作合同甲方(健康管理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文化产业园):园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健康管理公司,拥有丰富的健康管理经验、专业的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大众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乙方作为文化产业聚集地,具备独特的文化资源、多元化的场地空间以及浓厚的文化氛围,汇聚了众多文化企业、艺术家及创意人才,致力于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为实现“健康+文化”跨界融合,打造兼具健康服务与文化体验的新型园区生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2、一、合作内容1 .健康文化空间共建乙方在文化产业园内为甲方提供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的场地,用于建设“健康文化体验中心”。甲方负责中心的装修设计、健康设备配备(如体质监测仪器、冥想放松设施等),并融入文化元素(如结合园区艺术风格的装饰、健康主题的文创产品展示等)。健康文化体验中心提供多元化服务,包括基础健康监测(血压、体脂等指标测量)、健康咨询、文化疗愈活动(如书法冥想、音乐放松、艺术心理辅导等)。甲方派驻专业健康管理师常驻,乙方协助协调场地使用相关事宜,共同制定中心运营规范。1.跨界活动联合举办双方定期联合举办“健康+文化”主题活动,如“艺术与健康”沙龙、传统文化养生讲座(茶道养生、中医养生与
3、书画结合等)、健康主题文创设计大赛等。甲方负责活动中的健康知识分享、互动体验环节设计,乙方负责活动场地布置、文化资源整合(邀请艺术家、文化学者参与)及宣传推广。针对园区内企业员工,双方合作开展定制化健康服务,如企业健康讲座、团队文化疗愈工作坊、健康主题团建活动等。甲方提供专业健康指导,乙方负责组织园区企业参与,活动频次为每月不少于凶次。1.资源共享与品牌联动乙方将甲方健康文化体验中心纳入园区特色服务体系,通过园区官网、公众号、线下导览等渠道进行宣传推荐,为甲方引流。甲方为园区入驻企业、艺术家及会员提供专属健康服务优惠,如健康管理套餐折扣、优先预约体验等。双方共同开发“健康文化”衍生产品,如融合
4、健康理念的文创产品(养生茶礼盒、健康主题书画作品等)、健康文化体验课程包等。产品开发成本由双方共担,收益按甲方X%、乙方X%的比例分配。二、合作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健康文化体验中心的运营期限与本合同一致。合作期满前X个月,双方协商续签事宜,若续签需另行签订协议;若一方不续签,应提前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完成场地交接、资产清算等善后工作。三、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1.场地使用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健康文化体验中心场地,前X年免收租金,自第X+1年起,甲方按每月每平方米X元支付场地使用费,费用按季度结算。场地水电费、物业费由甲方承担,按园区统一标准按月缴纳,乙方协助代缴或提供缴费渠
5、道。1 .活动与产品费用联合举办的主题活动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若活动有赞助收入,扣除成本后按上述收益分配比例分配。园区企业定制化服务费用,由甲方收取后,向乙方支付X%作为渠道服务费。衍生产品开发及推广费用,由双方按X%:X%的比例分担,收益分配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约定执行,每月结算一次。1 .支付方式甲方应支付的场地使用费、渠道服务费等,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费用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每月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款项后X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发票。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权利O有权独立运营健康文化体验中心,自主制定服务标准和收费体系(园区专属优
6、惠除外)。O有权在合作活动及衍生产品中使用乙方的园区品牌标识(需按约定规范使用)。O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园区企业资源、活动宣传支持及文化资源对接服务。义务O按约定支付场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保障健康文化体验中心正常运营,设备完好。O确保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专业合规,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园区管理规定。O活动及产品开发过程中,尊重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不擅自使用未经授权的文化元素。O对园区企业及个人的健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1.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o有权对健康文化体验中心的运营规范、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改进建议。o有权审核联合活动及衍生产品的文化内容,确保符合园区定位和文化导
7、向。o有权按约定获得渠道服务费及产品收益分成。义务o保障甲方场地正常使用,协助解决水电、物业等基础运营问题。o提供园区宣传资源,按约定推广甲方服务及合作活动,为甲方对接园区企业资源。o尊重甲方的健康管理专业自主权,不干涉其正常服务流程和专业判断。o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服务方案、客户数据、定价策略等)严格保密。五、知识产权与品牌管理1 .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健康管理方案、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的园区品牌标识、文化资源(如艺术家作品、传统文化IP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2 .联合开发的衍生产品知识产权由双方共有,任何一方单独使用需征得另一方同意,使用收益按约定分配。3 .
8、双方使用对方品牌标识时,需遵守书面确认的使用规范,不得擅自修改或超范围使用,合作终止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如甲方客户信息、服务数据;乙方园区运营数据、入驻企业信息等)严格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除外。3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期限为信息获取之日起X年。4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七、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时支付场地使用费等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X%支付违约金,逾期超X日,乙方有权暂停场地使用权限,直至费用及违约金付清
9、2 .甲方服务质量不达标或违反园区规定,乙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宣传支持,甲方有权要求补救,如减少场地使用费或赔偿损失;若导致合作无法开展,甲方可解除合同。4 .任何一方违反知识产权或保密约定,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对方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八、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 .出现以下情形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方严重违约,经催告X日内未整改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作无法继续的; 一方丧失履约能力(如破产、吊销执照等)的。1.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在X日内完成场地交接、费用结算、资产处理等事宜,按“谁投入谁所有”原则处理可移动资产。九、争议解决合作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