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接待工作制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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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院接待工作制度1 .视察接待。指各级领导来院了解情况、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工作、现场解决问题的接待工作,对此必须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好接待工作,保证领导同志的视察工作顺利进行。2 .事务接待。指各方面人员前来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接待,接待人员必须耐心、热情,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问题。3 .参观接待。指外单位来院参观的人员的接待。(1)办公室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医院的通知、传真后,确定来院参观学习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填写来院参观学习接待报告单,报主要领导阅批。(2)办公室将同意来院参观学习的意见告知联系来访单位。(3)办公室将来院参观学习报告单送达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归口参观、归口牵头的原

2、则,确定相关科室及人员。(4)办公室将来院参观学习报告单送达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根据分管领导签署的意见,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来院参观学习的准备工作。具体分工如下:A、办公室负责接待场地的安排、欢迎提示信息的准备工作;B、宣传科负责安排多媒体的播放、医院介绍幻灯片的制作和定期更新、录像照相的准备工作;C、保卫科做好保安和车辆停放工作;D、客户服务部负责全程陪同参观任务以及赠送材料。(5)、客人来院后,由院长或分管领导负责介绍医院情况,客户服务部组织相关科室分头带领来访单位到科室参观学习。(6)来院参观学习团,原则上不安排食宿,特殊情况,请示主要院领导后另行安排。(7)参观学习团离院后,客户服务部

3、做好汇总汇报工作。医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全体工会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二、通过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三、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四、与工会经费和财产相关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经审会的审查监督。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

4、全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五、经审会对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接受上级经审会的督促检查。六、健全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经审会审查通过,上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经审会审计。七、经审会负责对工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财务收支以及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八、经审会坚持依法审计,健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不断促进提高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水平。九、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经审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有专业知识和一定代表性的工会干部经民主选举产生。经审会主任纳入工会干部序列。十

5、经审会成员要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扎实工作,勤政廉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十一、经审会依法对工会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对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会应认真研究处理。医疗纠纷(争议)处理程序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接待处理医疗纠纷,妥善化解医患矛盾,依法维护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程序。一、医疗纠纷接待程序L患方来访时,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做好投诉接待记录,其中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患者姓名、就诊科室、投诉人姓名及其与患者的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反映

6、相关科室和个人的主要问题等情况、事实经过及投诉要求等。若为其他部门的医疗纠纷可通知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待处理。2 .应耐心告诉投诉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向患方出示省政府发文的医疗纠纷处理文件,说明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流程(包括复印病历、尸解建议等)及答复时间。(1)应患方要求或主动向患方建议封存病历,封存病历可以是复印件(患者仍在住院)。封存病历前应将相关材料复印给投诉人(客观病历)和留档(所有的材料)作为科室和院内讨论的材料。(2)仅患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有权封存病历,当患方要求封存病历时,应按国家规定审核患方身份,核对签名的患方代表身份(系患者近亲属),留存患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

7、权委托书。(3)应当在患方代表及医务部(班外时间总值班)在场的情况下,将病历装入“封存病历的信封袋”中,粘封档案袋后,在该袋上的骑缝处由患方代表签署姓名及封存日期后,封存件由医务部负责保存,以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和公检法使用。3 .根据患方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其对有关病情及诊断治疗情况的异议,在确保医务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安排临床科室的有关负责人和当事医务人员,在医务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患方进行沟通、说明解释有关诊疗情况。4 .并请投诉人递交书面投诉材料。5 .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应当向患者近亲属提出尸检建议,告知其有要求尸检的权利。(1)患者死亡后家属提出异议,应当向患者近亲属提出尸检建议。

8、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以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尸检可以延长至七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患任何一方拒绝进行尸检,或拖延尸检时间超过法定时限,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2)若患者家属同意尸检,通知病区经管医师填写尸检申请书,并经过死者近亲属签字同意后,按卫生厅尸检单位轮值表联系尸检单。根据尸检单位(病理科)的要求,通知死者家属做好尸检准备工作。若患者家属不同意尸检,也应由患者家属签字确认。二、医疗纠纷调查程序1 .科室调查,客服部接到患方投诉材料后,应立即将患方的投诉材料转交涉及的有关科主任,科室主任应尽快组织调查、分析讨论工作,外科手术患者应催促病理科及时

9、出病例报告。(1)当事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整理有关事件经过,书写病历摘要或诊疗经过。涉及多个科室,应当由各科室分别书写,再由主要诊疗科室负责根据各科书面材料整理完成一份反映整个诊疗经过的病历摘要或诊疗经过。(2)组织全科医生或相关人员就患方投诉所涉及问题,进行科学、客观、认真的分析讨论,针对本科诊疗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科室的处理意见归纳总结为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名认可后上交医务部(签名后上交医务部,便于档案管理)。(3)科室调查工作原则上应在3日内完成。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负责督促科室、个人完成调查工作,并对其进度、完成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向患方进行沟通说明。(4)可安排

10、适当的时间,由科室负责人与患方代表进行沟通,就有关医疗纠纷涉及主要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出说明、解释,完成首次答复,原则上不超过七日。患方代表在与科室沟通后,仍存有异议或提出新的问题和要求(可以根据患方意见进行书面汇总),提请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2 .提请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当临床科室与患方进行沟通后,仍不能达到共识时,应及时提请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做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结论性意见。结论性意见一般在患者投诉书提出之日起7日内做出,并答复患方。三、医疗纠纷的调解1 .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

11、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部分医疗纠纷中,患方情绪比较激动、难以沟通,应避免患方与当事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相关沟通程序可由临床科室主任或科室主任指定人员及职能部门完成。2 .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患方应当是由患者本人或者是其法定监护人、患者授权委托人。死者近亲属(应当是依继承法规定死者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留存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法院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也可以经“法庭主持调解”。四、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

12、院感染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三、制定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四、建立医院感染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对医院各级管理、医务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五、重视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定医院感染质量考核标准,定期督导检查。六、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并定期检查。七、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八、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

13、感染的职业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九、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十、研究并制定本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常见并发症风险防范制度一、根据患者病情选择适宜的药物。尽量单一用药,力争用最少的药物品种和最小的药物剂量使患者获得好的疗效,做到用药品种和剂量个体化。二、常见并发症是指在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时出现一些与治疗无关的、对患者健康有损害的情况,如恶性症状群、代谢异常、癫痫等。三、在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对药物副反应及并发症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四、定期给患者查体并监测有关指标,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五、发现并发症后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必要时书面告知,并将沟通情况记入病历中。六、对有并发症患者应登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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