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甲店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协议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可能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珠海市斗门区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商业秘密范围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1. 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联系方式、消费偏好、储值金额及历史服务记录等;2. 技术秘密:美甲产品配方、操作流程、技术标准及创新工艺等;3. 经营信息:市场策略、促销方案、财务数据、供应商资源及员
2、工培训资料等;4. 其他信息:甲方明确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及电子数据。二、竞业禁止义务(一)禁止行为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实施以下行为:1. 任职限制:在珠海市斗门区内,直接或间接为以下主体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任职、兼职、顾问等):1. 经营美甲服务、美容护理或相关业务的企业;2. 销售美甲产品或同类化妆品的商家;3. 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美甲店或美容机构。1. 自营限制:在斗门区内自行开设或参与经营上述竞争业务,或通过配偶、亲属等关联方间接从事相关活动。2. 信息使用:不得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无论是否已从甲方离职。(二)例外情形以下行为不视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1.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已获得书面授权的行为;2. 因司法程序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信息,但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三、竞业限制期限(一)期限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为:自离职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二)期限调整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且期限自动延长至违约行为终止后1年。四、经济补偿(一)补偿标准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X%(不低于珠海斗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20%,且不得低于乙方离职前一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具体金额为人民币X元/月。(二)支付方式补偿金于每月X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乙方指
4、定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补偿终止若甲方连续3个月未支付补偿金,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五、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1. 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不超过甲方已支付补偿金的3倍)。2. 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律师费)及预期经营损失,损失赔偿额按以下方式计算:1, 实际损失=甲方因乙方违约导致的销售额下降利润率;2, 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按乙方因违约获得的全部收益确定。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还需返还已领取的全部补偿金。(二)甲方责任甲方
5、未按约定支付补偿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X%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导致协议解除,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补偿金作为赔偿。六、协议生效与终止(一)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终止情形2. 竞业限制期限届满;3. 甲方书面放弃竞业限制要求;4. 乙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甲方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三)后续义务协议终止后,乙方仍需履行保密义务,直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斗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 附件包括:1. 附件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2. 附件二: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3. 附件三:乙方离职前12个月工资明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手印):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