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电大 2017 34 号关于印发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部门: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收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请遵照执行。附件: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收费管理办法2017 年8月28日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确保学校收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 号),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津教委 2015 39号)
2、市教委转发关于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财2016 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第三条所有收费收入必须及时、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处是学校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收费工作;负责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申报工作。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和经济指标部门是各收费项目的责任部门,负责应收费的核实、催缴,协助财务处做好日常收
3、费的管理工作,并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设立、变更、调整提出建议方案。第六条审计处负责对全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审计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体系。第三章收费项目类型第七条学校的收费项目类型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入学报名考务费、考试费和住宿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指学校面向学生和社会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性培训,以及开展相关社会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复印费。代收费指为方便学生,在自愿前提下,学校代提供服务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包括教材费等。第四章收费立项及审批第八条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应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内容
4、执行(见附件1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变更收费标准。需要设立、变更和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执行以下要求和程序:(一)有关职能部门或经济指标部门根据实际办学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提出新增或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书面申请,报财务处审核。 申请内容应载明: 拟收费项目、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相关文件及成本测算情况)。(二)财务处经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新增或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请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三)经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由财务处负责上报市教委、市发改委,待批准后执行。第九条 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
5、按照市发改委审批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培训收费及考试,价格主管部门有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没有规定的,由承接部门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成本、社会需求状况及培训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提出收费项目及标准的书面申请,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由财务处报相关价格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第十条代收费的收取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应及时退还学生。 各职能部门和经济指标部门如拟增设代收费项目,须提出书面申请,载明拟收费项目、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成本测算和收费标准。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由财务处登记备案,执行收费。第五章收费管理第十一条
6、学校各项收费必须由财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非经财务处授权,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收费。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部纳入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收缴,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采用网银交费、 POS 机刷卡等方式,原则上不再收取现金。第十三条 实施收费工作前, 收费项目的责任部门需向财务处递交收费通知, 由财务处审核备案。 内容应载明: 收费项目、收费时间、收费人数、收费标准(附收费人名单)等内容。第十四条学校的各项收入、 资金往来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财务处开具相应的票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票据,不得拆本使用票据,不得自行扩大票据使用范围。遵循款到开票的原则,若遇特殊
7、情况款项未到,需外借发票的,应填写借单,部门负责人审签,并标明借出发票编号,金额、对方单位的名称等基本信息,及时催促对方单位付款。第十五条 开放教育学费执行按学分收费,不得提前一次性收取一年以上学费。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具体学费、入学报名考务费收缴工作流程见附件 2。第十六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已修学分,按学分标准退剩余的学费,校外转入学生按照实际未修学分收取学费。第十七条 合作开展学历、非学历教育、及社会服务的,应与合作方按学校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并在相应职能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合同复印件交财务处留存。延续使用的合同,应向财务
8、处提供备案号备查。第十八条 收费项目结束后, 财务处会同收费责任部门应进行收费情况核对,收费责任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处进行收费催缴工作,保证各项收费及时足额入账。第十九条 校内委托收费责任部门代为收取的收入, 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款项及时、足额上缴财务处。第六章收费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建立、健全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审计室和财务处应将收费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学校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收费许可制度和国家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举办各类培训班、短训班,擅自截
9、留、挪用、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等行为,一经发现,除追缴全部收入外,还将依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负责人处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外语专业) 收每生每学70元津价费【 2008 】17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其他业) 学费每生每学65元津价费【 2008 】17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一般专业) 学每生每学70元津价费【 2008 】17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特殊专业) 学每生每学80元津价费【 2008 】17广播电视大学开放
10、教育入学报名考务费每生130 元津价费【2006】202成人高校业余、 函授班、电大注册试听生学每生每年1840元津价费【1999】621成人高校业余、 函授班、电大注册试听生学每生每年1600元津价费【1999】62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生每科40 元津价费【 2010 】98成人高校全日制一般专业学费每生每年不超过津价费【1999】621成人高校电大普通专科班学费(特殊专业)每生每年2700元津价费【1999】621成人高校电大普通专科班学费(一般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津价费【1999】621公寓式管理住宿费( 7-8 人)每生每学600元津价费【2000】410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11、学费每生每学2200元津价费【2000】389附件 2学费、入学报名考务费收缴工作流程一、 提交收费信息1.学院在缴费3 个工作日前以OA 邮件方式向财务提交 学生缴费信息明细表 ,同时电话告知。所有收费学生必须录入高校收费系统(含散招和集体生源),合作办学对方单位名称和特殊的办学形式如“双证” 等在学生缴费信息明细表的备注中标明。收取学费必须是按学分进行收费,严禁自行确定收费标准。2.招生与学生工作处在验证注册后,将当季录取新生信息汇总表提交财务处备案。二、财务处收费信息录入财务处根据学院提供的学生收费信息进行学生信息录入及缴费信息生成工作, 同期完成收费票据准备及网上统一支付平台的测试。三
12、实施收费1.集体生源缴费。学院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单,财务处根据资金进账情况开具发票,领取方式学院与财务处协商。2.学生独立缴费。 学生可通过学校主页右下角的“统一支付平台”进行自主网上缴费, 也可以持班主任开具的学生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现场缴费。现场缴费的, 由财务处现场开具发票;网上缴费的,财务处与学院对账后集中开具发票,学生到学院领取。四、核对缴费情况1每年 3月1日5月15日;9月1日 11月10日为学费集中收缴时间,学费收缴结束后由财务处汇总缴费学生明细表,提供给招学处和各学院。2.招学处组织各学院进行当季录取学生与缴费情况的核对。各学院在录取新生汇总表中逐一标明未缴费学生的情况,说明原因并负责进行学费的追缴。3.11 月 30 日学院汇总欠费学生名单,与财务处核对后报招学处、教务处和财务处备案。确认不再缴纳学费的学生不应给予课程注册和后续学习,学院办理退学手续,注销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