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docx

上传人:爱问知识人 文档编号:608494 上传时间:2018-11-21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32.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亲,该文档总共3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docx(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特征码 ULBIUxOCShMSnuZJCQwU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的决策行 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 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宜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意见。 (二)对经常委会审定的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 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 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作出 决策或向市人大提出决策建议。 (三)对常委会确定的党的建设、精

2、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事关全局的重要 第 2 页 政策、制度进行审议,作出决策。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 进行监督和评议。 (五)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讨论拟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 文件。 (六)选举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 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 (七)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奖励 (不含相 关部门颁发的单项奖)、处分决定进行审议,予以确认。 (八)对常委会提名的镇(街办)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 荐人选进行审议表决。 (九)对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大

3、问题作出决策。 二、议事与决策程序 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 第 3 页 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全委会的议题一般由常委会征询委员意见后确 定。 (二)准备材料。对拟提交全委会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常委会 要提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咨询论证,在此基础上, 起草准备会议讨论议案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必要时应准备两 个或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论证方案,供与会委员讨论时参考。 (三)提前通知。全委会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一般应 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 部问题一般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另文送达。 (四

4、)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应认真阅读会议通知及有关会议材料, 列出发言提纲。全委会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市委书记受常委 会委托担任会议主持人。会议先由常委会指定的常委会分管委 员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 充分讨论。讨论时,市委书记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 取其他非常委委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委 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第 4 页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 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 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实行逐项表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

5、无记名投票、 记名投票等方式。 (六)作出决策。在全委会委员对讨论事项逐项表决的基础上, 由会议主持人集中综合全委会委员的表决意见,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 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 二以上全委会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 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市委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有关人员 列席会议。 对市委委员、候补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 籍的处分决定,必须由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报经 上级党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 待召开全委会时予以确认。 (七)形成纪要。全委会

6、由市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 (讨论干部 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记录)。会议须形成全委会 会议决议、公报。会议决议、公报,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归 第 5 页 档(干部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归档)。 经全委会讨论通过以市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 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三、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一)对市委全委会讨论形成的重大决策、决议,应由常委会集 体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 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二)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根据书记或副书记的意见,将 全委会决议和常委会议研究提出的各项

7、措施分解到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 (三)承办单位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四、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和常委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 第 6 页 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全委会委员的监督。全委会 委员要支持书记和常委会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 监督。全委会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全委会 的团结统一,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全委会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坚决杜绝以传阅会签 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策。对全委会集 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

8、行,任何人无权 改变集体的决定、决议。 (三)市委全委会及其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党的代表大 会和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全委会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 秘密,不得泄露。 (五)市委全委会委员如有不执行本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按 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 7 页 第 8 页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与决策规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集体决策行 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 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提出贯彻

9、落实中央、省委和宜昌市委会议精神、重要 第 9 页 文件,以及本级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决议的意见。 (二)审定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 长期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改革措施。 (三)研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 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对重大违纪 案件确定处理意见。 (四)研究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工作会议, 对应由上述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或提出意见,讨论拟提交 上述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五)讨论研究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和重大建设项目 年度计划。 (六)研究确定或调整市委常委工作分工。 (七)研究确定干部管理体

10、制,审定市级机构设置方案。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市委管理干部 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调动和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向同 第 10 页 级国家政权机关推荐的干部人选,讨论和呈报宜昌市委管理的 干部人选。 (九)审定以市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市 委名义命名表彰以及向上级党委政府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先 进个人,审定市委领导同志代表市委作的重要工作报告。 (十)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 市人武部党委、市纪委、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各镇(街 办)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党组、人民团体党组需要 报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十一

11、)研究本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十二)其他须由市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议事与决策程序 市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月中和月末,遇 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应遵循集体 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下述程序 进行: 第 11 页 (一)确定议题。常委会委员可提出议题;市委各部门及群团组 织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副书记或常委同意,其中干 部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 院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市政府各部门报 送的议题,应先

12、由市政府讨论。各方面提出的会议议题,由市 委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安排意见,经市委办公室主任审阅,报市 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市委常委会重大问题 议事决策议程。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准备材料。对拟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分管 常委应在会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研、论证,起草会议讨 论材料(包括议案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会议材料应主题鲜明, 文字准确简练。必要时应准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论证 方案,供常委讨论时参考。 (三)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一般应提前 2 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 问题一般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另

13、文送达。 (四)充分讨论。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后,各位常委应认真 第 12 页 阅读,列出酝酿讨论发言提纲。对特别重大的议题,也可根据 需要召开市委书记办公会提前酝酿讨论,但不能以书记办公会 代替常委会议。常委会议由市委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 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 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持人不应首 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常委会其他委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 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 上表达。其书面意见应指定专人送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 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

14、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 接近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可暂缓表决,留 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 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推荐、 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会议决定多 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六)作出决策。在常委会委员对讨论事项逐项表决的基础上, 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常委会委员的表决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作出决策。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 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 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未到会委 第 13 页 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常

15、委会议决定的意见应由市委办公 室(干部人事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向未到会的常委会委 员通报。 (七)形成纪要。常委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讨论干部 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常 委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人员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 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 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会议记录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存档(干 部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存档)。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议的,书记、 副书记或常委会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三、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市委常委是市委常委会议的出席人员。

16、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书记兼 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则由常务副主任列席)。是党员的团市委书记 可以列席市委常委会议。 第 14 页 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人民团体工作的 议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人民团体有关领导同志列席。 市委常委议军会议,武装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根据议题需要,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可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常 委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市委常委会议。 四、会议纪要和会议决策的落实 (一)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由市委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委书记 签发。经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市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 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签发。 (

17、二)对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由常委会委员按照分工 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 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集 体的决定、决议。 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将常委会议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落实 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 督办。承办单位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第 15 页 五、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 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委员的监督。常委会委员要 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常委会 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常委会

18、的团结统一, 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常委会议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坚决杜绝以传阅会 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策。对常委会 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三)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全委会和纪 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常委会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 秘密,不得泄露。 (五)市委常委会委员如有不执行本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按 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 第 16 页 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促进市委议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

19、 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特制定 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不是一级 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 括: (一)对准备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酝酿和 讨论。主要包括:(1)对涉及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 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2)酝酿重要人事任免 事项。 第 17 页 (二)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并通报 市委常委;必要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 (三)对市委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四)酝酿一个阶段主要工作的部署,研究处理

20、常委日常工作中 不宜由市委书记、副书记个人决定,但又不需要市委常委会讨 论的问题。 (五)交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市委书记、副书记是书记办公会出席人员,市委办公室主任、 市委政研室主任是书记办公会列席人员,其他列席人员由主持 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书记办公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市委书记 主持,也可由市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第 18 页 (二)书记办公会议议题由市委书记、副书记提出,市委办公室 主任汇总提出安排意见报市委书记确定,有关事项由相关部门 准备。 (三)书记办公会议应有书记办公会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举行。 因病因事不能

21、出席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 会议的办公会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四)书记办公会商议问题时,应充分讨论,如对议题产生不同 意见,一般应当缓议,经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 四、会议纪要和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书记办公会由市委办公室主任或市委政研室主任作记录, 会后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市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 签发。 (二)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市委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 (三)对确定处理的市委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市委书记安排 分管副书记组织落实。 第 19 页 五、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 于集中正确意见,自

22、觉接受副书记的监督。副书记要支持书记 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书记和各副书记 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 监督。 (二)坚持集体议事制度,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 式代替集体议事。对书记办公会议定的事项,每个成员都必须 坚决执行。 (三)书记和各副书记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市委常委会、全 委会和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书记和各副书记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 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书记和各副书记如有不执行本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按 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 20 页 第 21 页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

23、委员会 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讨论稿)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 分工相结合,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 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 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第 22 页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 容包括: (一)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 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二)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数额较大的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 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 (三)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 (四)

24、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 序的制定与修改。 (五)本地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由领导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第 23 页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 题应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部门提出但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并在相关领导集体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集体主 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 础上准备上会材料(包括议案材料和论证材料),必要时应提出 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三)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

25、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 2 个 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 (其中干部问题 须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另文送达)。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 法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四)充分讨论。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 重大问题,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 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应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 下进行。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 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领导 集体其他成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集体 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 第 24 页 和未到会领导集体

26、成员的书面意见,要全程记录清楚。 (五)逐项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议题经充分讨论后,意见 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议题内容采用口头、举 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 必须记录在案。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投票结果当场公布。非领导集体成员不参加表决。 (六)形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有关要求 (一)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 题。 (二)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三)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 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

27、次会议再讨论 表决。 第 25 页 (四)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 不得向外泄露。 (五)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 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四、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一)对领导集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由领导集体成员按照 分工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二)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该决定的相关会议 决定。 (三)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将领导集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 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 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 作出书面报告。 五、违规处理

28、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 第 26 页 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讨论稿)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 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 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 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 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 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9、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 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 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 第 27 页 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 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 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 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 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 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 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 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 督办落实

30、。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 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 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 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 第 28 页 心体察民情民意,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 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

31、、市政 府报告。 第六条 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 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 ,每年写出 12 篇 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 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 务实、清廉。 第八条 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 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 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 第 29 页 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 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 30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