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来看看 文档编号:617888 上传时间:2018-11-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 特征码 ifOZWNrFFPNfMGzkluZP *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 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XX3 号,以下简称若干 意见 )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限制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 (国法20XX12 号)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开展清 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市人民 政府转发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清理限制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 清理

2、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 二、 清理原则 (一)各清理主体按“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清理 工作。 第 2 页 (二)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按以 下原则处理:主要内容与若干意见不一致的,应当明令废 止;个别条款与若干意见不一致的,应当予以修改。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 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的修改或者废止,由起草 以及执行部门提请制定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定。 (四)在清理工作中发现有关规定存在限制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情形,但不在处理权限范围内的,按照规定程序报送有关 机关处理。 三、 清理的范围 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从 1979 年以来出台或起草或执行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 他文件,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保护和 政府监管等方面与若干意见不一致的规定,均应纳入清理 范围。包括: (一)在投资核准方面是否存在与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 第 3 页 遇的原则不一致的规定; (二)在融资服务方面是否存在与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 遇的原则不一致规定; (三)在财税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与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 遇的原则不一致的规定; (四)在土地使用方面是否存在与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 遇的原则不一致的规定; (五)在对外贸易方面是否存在与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

4、遇的原则不一致的规定; (六)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是否存在与贯彻平等准入、公 平待遇的原则不一致的规定; (七)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和领域,是 否存在垄断及禁止性的规定; (八)在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 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领域是否存 第 4 页 在禁止性的规定; (九)在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 是否存在禁止性的规定; (十)在金融服务业是否存在禁止性的规定; (十一)在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是否存在禁止性的规定; (十二)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重组方面,是否 存在禁止性的规定; (十三)在财税、信贷支持方面,是否

5、存在歧视性的规定; (十四)在社会中介服务、提供创业服务方面,是否存在 歧视性的规定; (十五)在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服务、开拓国内外市 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歧视性的规定; 第 5 页 (十六)在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是否存在歧视性 的规定; (十七) 若干意见中规定的其他需要清理的内容。 四、 清理步骤 (一)整理目录、严格清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清理的范围,在 6 月 20 日前,完成收集整理本部门所有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 目录(含本部门自行制定的文件和本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及其办 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及文件内容的任务,并将目

6、录报送市政 府法制办。 按照本次清理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 茶场,市直有关单位的清理工作人员应逐件逐项对照审查,需 废止或修订的,按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提请废止或修订,在 8 月 20 日前完成审查和清理工作。 (二)上报结果,及时公布。市直各部门应当将清理情况 (附件)在 8 月 20 日之前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清理工作完成后, 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第 6 页 (三)处理意见 对清理结果做以下四种处理并填制附表四: 1、最终的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未经政府公布的不 得作为今后的依据。如有遗漏未经公布的,应重新报市政府批 准后方可实施。 2、清理结果系没有出台任何文件或现行

7、政策中没有违反 若干意见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未出台或正在执行 限制非公经济规定”的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3、清理结果系需要全文保留的文件,应附加提交原文及制 定该文件的依据报市政府法制办。 4、清理结果系需要部分保留的,应附加提交保留的依据, 及修改全文的具体意见,一并报市政府法制办。 五、 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第 7 页 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应当在 6 月 10 日前,成立清理工作 机构,确定清理工作的责任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清理工 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清理工作。 市成立工作督查组,工作督查组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 改革局、市经贸局的人员组成,根据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适 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组。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此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深远。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应当在人员、经费 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清理,任务落实到 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 场,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清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清 理进展情况。清理工作要发挥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工 作督查组设立联系电话和联系电子邮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可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投诉受理电话: * 第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