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防治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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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特征码 AwoMYMRTaCvMJtbRBUqc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 备军。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不断攀升的趋势。据青少年 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20XX 年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己占 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并向低龄化、团伙化、恶 性化方向发展,给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许多不安定的因素。 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以及如何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保 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引起了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本文从青少 年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治理的对策进行分析,并提出 笔者的见解。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主

2、观因素。 包括:心理状态、认知能力、社会阅历等。主观上讲,青 少年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较弱,心理构 成易变,情绪极为不稳定,易冲动,往往只重表面,片面看待 事物,易受暗示,多盲从,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加 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又极为淡漠和贫乏。这正是犯罪 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的阶段。 第 2 页 1、心理状态不稳定。 青少年突出的心理状态主要是:好奇、盲从、攀比虚荣、 好逸恶劳、逆反、报复、寻求刺激、哥们义气等。往往表现出 极强的个性,他们考虑问题往往带着片面性和偏执性,处理问 题时也易盲目、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青少年这 些心理特点的存在会导致很

3、多不确定的因素,当遇到别人的挑 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如 18 岁的刘某, 因为谁先上楼的问题和邻居发生口角,竟然丧失理性举刀将邻 居砍成重伤。从生理角度讲,青少年正当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 对一些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生 的做法,一些青少年“不堪忍受” ,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 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如 16 岁的少年刘某, 因偷家里的钱玩电子游戏,受到母亲的打骂批评,心生不满, 竟然活活勒死了亲娘;一个 12 岁的初中生,因违反学校纪律, 被老师罚站,竟将老师打成重伤。 由于心理状态不稳定,造成分析问题过于片面,容易产生 各种各样的矛

4、盾。如: (1)物质欲望不断增长与满足相对减少的矛盾。父母对于 幼小儿童的物质满足总是给予优待的,但当他们进入青少年后, 需要追求的东西大大超过了幼儿时期。一般家庭来说,是不可 能再满足的,甚至还会降低标准。这样就产生了不断增长的物 质欲望与满足可能性相对减少的尖锐矛盾。当这种矛盾达到一 第 3 页 定的程度,则会可能采取偷、抢等犯罪手段取得财物,以满足 自己的欲望。 (2)依附关系与要求自立的矛盾。幼小时期,基本上是依 附于家庭,当他们进入青少年之后,与人交往更频繁,有了自 己对人、对已、对事进行评论的标准,把自己看成是评论事物 的尺度,他们渴望独立,但他们的经济仍然受到家庭经济的制 约,而

5、且无法摆脱这种状态,从而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在这一 阶段如果父母不是耐心引导,而是予以严厉斥责,则会促使他 们反感、厌恶、反抗,容易造成与家长、老师关系僵化、破裂, 严重时出现逃学、夜不归宿。如果与不良品行的社会青年搭成 一片,极易受引诱而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3)性理念要求与道德、法律的矛盾。青少年正处在青春 期性萌发到成熟的过程中,机体内部出现性激素的刺激所引起 的生理感受很强烈;另一方面,他们对于道德、法律观念理解 肤浅,当受到外界刺激,往往置道德、法律而不顾。 2、认知能力差。 认知能力是指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 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青少

6、年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是行动超出认识的水平,往往没有 怎么想,就行动起来了,总是在易激动的感情驱使下,不顾一 切的去行为,或者固执偏见地蛮干。据有关部门调查,因为一 时冲动不顾后果而犯罪的占青少年犯罪的 50%以上。北京市丰 第 4 页 台区发生一起少女投毒杀母案,警察问她:“你想过这样做的 后果吗?”投毒少女说:“我没多想,当时头脑一热,就干了。 ”少数青少年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 全的守法心理结构,人们厌恶的事,他们却赞美;人们赞美的 事,他们却反对。如有的人在失恋后,竟向女友脸上泼硫酸, 认为是开玩笑;有的人认为持刀劫钱是小事一桩。这种心理道 德水准的失调,导致了行

7、为上的犯罪。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 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 成员盲目干事,人云亦云,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如一个少年 抢劫、盗窃团伙,6 人中有 3 人不满 12 周岁,这 3 人跟随一个 16 岁的“头目”在两年内作案数十起。当问到他们为什么犯罪 时,他们都说:“头头让我们干的,我们也感觉到刺激、好玩” 。 3、社会阅历浅。 青少年接触社会时间不长,人际交往能力差,缺乏社会性、 独立性。多数青少年罪犯自我意识较强,在人际交往中表现出 自私、任性、嫉妒、自卑、感情易冲动等不良特征,一旦交往 受挫,容易产生孤独、报复心理。这也是造成一部分未成年人 激情报复、伤害、故意

8、杀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徐某,15 岁,捕前正读初中三年级。徐某与同学沈某关系一向较好,只 因徐某考试成绩不佳,老师便让沈某替代徐某担任了班中学习 委员,徐某便产生了报复心理。20XX 年 3 月 24 日上午课间在 第 5 页 厕所解手时,沈某与徐某开了一个下流玩笑,徐某便恼羞成怒, 对沈进行殴打,被在场的同学拉开。到教室后,徐某自感仍没 解恨,便抄起方砖向沈某砸去,致沈肩肿骨严重骨折,后徐某 被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 4 年。 (二)客观因素。 客观上,可以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来分析外界环 境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1、家庭因素。 有调查表明,由于家庭引导不当、不良教育而走向违

9、法犯 罪的青少年占青少年犯罪的 50-60%。可见,研究青少年违法犯 罪的原因,家庭的不良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1)家庭引导不适应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的发展。一是过 分放任或压抑。青少年到青春后期产生自我实现的意向,这时 的青少年已把自己视作成年人,并要求取得与成年人同样的地 位,但其又不能脱离家庭的照顾,家庭则成了他们能否实现这 种意向最直接的客观条件。有的家庭不注意到这时青少年的心 理变化,过分放任或压抑青少年自我实现的意向发展,使青少 年以自我中心,个人主义、利已主义的思想恶性不断膨胀。还 会让青少年产生逆反心理,认为父母对自己缺乏爱,在家庭中 没有自己的位置。这两种极端的引导

10、方式会使青少年把眼光投 向社会,寻找能够相互交往的伙伴,自我实现的意向驱使他们 在一起胡作非为。二是偏重物质倾向。不少家庭受当前社会影 第 6 页 响,在物质生活上比阔气、比摆设、比享受。特别有些家庭非 但不对青少年进行必要的引导,还纵容青少年互相攀比,通过 装饰自己的子女为自己的面子争光。这样环境下的青少年为达 到自己的目的,往往不顾家庭和本人的经济条件,东借西扯, 不择手段。三是不能正确处理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与知识、 能力等方面的矛盾。青少年时期身体迅速增长,精力充沛,但 社会不能充分提供新的活动场所及劳动就业条件。许多父母亦 认为自己的子女还不懂事而不安排工作。这样使青少年产生精 力过

11、剩与无处发挥的矛盾。整天无可事事,久而久之养成好吃 懒做、游手好闲的恶习。青少年时期内分泌旺盛,神经系统容 易兴奋,情感活泼,喜欢结交朋友。但他们又缺乏分辩是非、 善恶的能力,从而产生社会能力超出认识能力的矛盾。父母不 加指导,青少年容易被坏人拉拢和利用,走向歪门邪道。 (2)家长行为不规范。青少年好奇心强、可塑性大,易受 暗示,善于模仿,但识别是非控制能力较弱。长辈的各种恶习 和不健康言行有形无形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一是虐待和遗弃 使青少年的心灵受到伤害。被遗弃的子女往往离家出走,流落 街头,生活无着落,在动机不良行为人诱惑下开始违法犯罪的 活动。二是违法犯罪家庭的负面影响。有违法犯罪史的家

12、庭对 青少年沾上恶习或导致违法犯罪所起的负面影响是不小的。例 如,对某工读学校 50 多名女生调查,其庭成员中已被判刑的占 30%。三是家长不道德的负面影响。家庭成员作风不好,爱占便 第 7 页 宜,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青少年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负面 影响不可估量。 (3)家庭关系紧张和家庭结构不完整。一是家庭成员的关 系紧张,引起生活上,工作上相互计较、勾心斗角,特别是父 母之间的尔虞我诈、互相猜疑、互不忠实。二是单亲或父母双 亡家庭,还有一些父母对非亲生子女另眼相待。由于缺少爱抚 和管教,使孩子产生自卑和怨恨心,或自暴自弃。致使一些孩 子离家出走,夜不归宿,一旦交上不良朋友或者受到外界的不

13、 良引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20XX 年 8 月 6 日,韩 、王、李等 13 人盗窃作案 16 起,价值 20000 余元。13 名犯罪嫌疑人均是 12-16 岁。其中 5 名在校学生均属单亲家庭, 父母互相推诿没人管,经常不上学,在社会上受到不良恶习影响, 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4)不良家庭教育和影响。一是溺爱。对子女有求必应, 百依百顺,让青少年从小就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这种放纵态 度以类似的方式反复出现 ,逐渐系统化、稳固化、习惯化,到 一定的阶段就会形成任性的固定性格。表现为胸怀狭窄、顽固 执拗、遇事斤斤计较、为所欲为、无所顾及,往往为区区小事 而吵闹不休,动辄怨天尤人,开

14、口恶语辱骂,严重的触犯刑律。 二是体罚。专制家庭教育通常表现为过于干涉和粗暴体罚青少 年。如有些父母不顾子女的兴趣和能力,把自己单方面的欲望 强加给子女,忽视了青少年独立意向和自尊心。父母这种冷淡 第 8 页 的、压制式的态度会使青少年产生自卑感和敌对的情绪,情绪 激发后会实施不良行为。正如一犯罪的少年说:“父亲对我的 态度与其说是教育,倒不如说他对我有仇,我受够了他的粗暴, 我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别人,这样我才解恨。 ”三是养而不教。据 调查,在农村有 20%的家长对子女的学业不闻不问,在城市, 有 15%的家长没有时间过问子女的事情。据统计,有 70%的青少 年违法犯罪是父母对子女不闻不问,不

15、加引导和教育,直至自 己的孩子受到处罚才后悔莫及。 2、学校因素。 (1)教师的素质有待提高。表现在教师对学生不尊重、布 置惩罚性作业、变相体罚等。 (2)片面强调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导致了学生在 情感和认知发展上的严重失调,进而也使学生在思维方式、个 性和人格发展上愈加片面和扭曲。一旦走上社会,他们往往难 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在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极易出现行为 异常。 (3)法制教育跟不上。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学生缺乏法律 意识,辨别能力差,很容易误入歧途。 (4)德育和素质教育被冷落。导致高分低能、适应能力、 生存能力差的学生出现,很难适应社会需求,又因找不到工作 铤而走险。 (5)学

16、校的门槛太高。义务教育的免费性名存实亡。学费 第 9 页 免了,杂费却是原来的许多倍,很多学员被高高的门槛挡在学 校的大门外。 (6)受教育机会不均等。一是存在重点和非重点学校、重 点与非重点班的差异。为了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家长拼权、 拼钱,让孩子进重点学校、重点班读书。而那些普通学校、普 通班在师资、管理等方面的投入与重点学校、重点班有很大差 别。二是把成绩定为优劣的标准。致使学生的脸上始终贴着 “好”与“坏” 、 “优”与“劣”的标签,进而对学生的情感产 生不不平等的思想。 3、社会因素。 (1)无业人员不断增多。一是下岗、失学这些无业人员不 断增多,还有一部分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

17、置落实不到 位。二是很多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无所事事;三是农村人口 大量涌入城市,缺泛有效的管理。这些无业人员,有的为了活 计或追求物质享受铤而走险,这些人的行为使青少年产生了信 仰危机与价值失衡。 (2)社会丑恶现象横行。一是假冒伪劣、无证经营、贫富 不均等现象在不同程度存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 滋长;二是腐败、黄赌毒、离婚率高以及违法犯罪案件等社会 现象,容易造成导致青少年思想上的混乱;三是图书报刊、音 像制品、文化娱乐、网络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 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健康的内容,这对涉世不深的青少 第 10 页 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甚至使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如

18、涉 嫌绑架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蒋某就是模仿某电影的手法,勒索 60 万巨款;四是录相厅、舞厅、卡拉 ok 厅、台球室、游戏室、 网吧等不按规定营业。尤其是网吧和游戏室,进行通霄营业, 吸引青少年整天沉溺其中。近几年来,因网吧和游戏室引发的 案件不断增加。有这样一个案子,三名经常玩暴力游戏的中学 生同一个三轮车夫发生口角,结果毒打车夫,导致其死亡,讯 问他们时,他们却说:“我们在游戏里就是这样打的” 。 二、预防、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但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还破坏了 家庭的幸福,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防治青少年违法犯 罪己成为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防治青少年违法

19、犯 罪不是靠开开会,成立工作组就能解决的问题;要用实事求是 的观点分析,必须在各级政府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各部门齐 心协力,从各方面消除产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条件,寻 求防治对策。 (一)加强、完善立法工作。 1、制定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法 。 我国虽然在 1992 年就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又在 1999 年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这些法律由于规定过 于笼统,有些方面缺乏操作性,对现阶段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甚 至是无法可依。如:上述法律规定是对家长不送子女完成九年 第 11 页 义务教育的,子女可以到法院起诉。但家长对子女不予管教的、 不服从管教的学生整天不上课、未成年人晚上不回家住宿等

20、情 况,没有规定很好的约束措施。是不是可以打电话报警?或要 求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另外,我国法律 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从宽处理的规定,但对从严管教的规定 不够全面,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刑法中规定因不满 16 周岁不 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 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家 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 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 在国外,有的国家禁止 18 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 无论是否点燃;禁止 18 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 违者将被处罚。还有

21、的国家规定晚上 10 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 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渲染暴力、色情、恐怖活 动影视文化等方面有很多的规定,但存在一个共同点就是操作 性不强,实际作用、效果不大。综上所述,笔者呼吁制定切合 实际的、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法 , 使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从而达到防治 的目的。 2、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修改建议。 有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 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可依未成年人保护 第 12 页 法第十二条规定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这条还规定可依民 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确定监护人。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规定,确

22、定监护人的前提条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 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重新确定监护人,而不是“未成年 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 法权益。 ”很明显,两条法则对重新确定监护人的前提条件不同, 两条法则无法连贯起来。这样就会出现一个法律上的缺陷;即 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有监护能力却不履行监护义务 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具体如何确定未成年人的监 护人。笔者认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进一步确立临时或长 期的监护权,不但有利于防止有的家庭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 还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成立“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

23、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的进程。就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趋势看,仅靠口号解决不了问 题,不拿实际的行动解决实际的问题,就会耽误一代代人的发 展,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尽管各地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 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但其工作范围有限。笔者认为,在全国 范围内,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应成立专职的防治青少年 违法犯罪机构,专门从事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这些机 构的经费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人员由政府各部门抽调或 从社会公开招录。最基层的机构名称为 xx 社区防治青少年违法 第 13 页 犯罪中心。社区将立足基层,建档立卡,把有劣迹和心理障碍、 辍学、闲散青少年、残缺家庭子女等纳入教育

24、、管理和服务范 围。对他们在生活上解困、思想上解惑、学习上帮助、行为上 纠正,把违法犯罪的倾向和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违法犯罪 的青少年进行矫正。社区的职责是:保护和巩固家庭;为不良 家庭提供咨询和服务;矫正失足的青少年;设立青少年零违法 犯罪区。 1、为不能顾及子女的家庭提供实质上的照顾。 这主要针对上学回家但父母不在家而无人看管的孩子或受 到挫折的父母或监护人已不能够亲自照料自己的家庭时,社区 对他们的家庭提供适当的服务、对孩子给予实质的照顾。 2、为结构不完整和不良家庭提供咨询和服务。 一是社区成为单亲家庭合资经营家务方面的基地,并分担 管理家务和照顾子女的义务。二是社区接受虐待避难,使

25、遭受 暴力的青少年能够躲开暴力。三是社区履行监察的职能。主要 是指监督、调解和起诉。监督是对青少年享有法律赋予权利的 监督,包括监督父母、社会及有关单位对青少年不良影响;调 解主要是针对不良家庭,如:家庭父母关系紧张、父母与子女 有隔膜、家庭行为不规范等,通过社区的调解缓和青少年与家 庭、父母关系,疏通父母与孩子隔膜,促使家庭行为规范。起 诉是指对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拒绝抚养,甚至虐待,随便 遗弃,岐视女孩等这些现象,社区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 第 14 页 得到法院的认可) 3、矫正失足的青少年。 就是将那些社会危险性和危害性不大的青少年罪犯置于社 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26、矫正其犯罪心理和 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主 要工作是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相关方面的困难;依法进行教育矫 正、帮助改正恶习;矫正被扭曲的心理;还要进行行为规范, 组织参加有关公益活动;制定迁居制度等。这样可以让失足的 青少年罪犯继续在社会上,边改造边学习、工作,不脱离社会, 继续接受正面教育,避免了失足的青少年在监狱中的交叉感染。 据司法部门预防犯罪研究所资料显示,在社区中矫正的罪犯人 数,就缓刑和假释两项,2000 年,加拿大适用的比例最高,达 到 79.76%,法国为 72.63%,这些数据说明,世界主要国家处于社 区矫正中的罪犯人数已经超过了监禁人数。我国社区矫正

27、试点 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六个试点区展开,管理社区服刑 人员 6062 人,尽管占全国服刑人员的比例非常低,但效果是明 显的。把青少年罪犯放在社区矫正的作用有:一方面可以减少 监狱人口管理和国家对监狱运行的投入,使监狱能集中财力、 人力、物力矫正那些危害社会更大的罪犯;另一方面,可以充 分地利用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源,提高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改造 质量,增强刑罚效能,让罪犯在与社会的密切交往中,不再排 斥社会,有效地防止其重新犯罪;最重要就是减少狱内交叉感 第 15 页 染。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在全国范围推广社区矫正失足的青少 年这项工作,并在试点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与社区矫正 有关的规定,

28、让社区矫正有据可依。 4、创建青少年零违法犯罪社区。 “青少年零违法犯罪社区”包括加强社区教育、完善社区 服务内容、净化社区青少年成长环境和加强社区青少年事务管 理四大内容。社区将设立心理辅导室,为有心理障碍的青少年 “解困” ;建立社区青少年跟踪帮教机制,那些生活上处于弱势、 思想上有错误倾向的青少年,将会得到社区的帮助。随着青少 年零违法犯罪社区不断增多,由点到面,范围不断扩大,最终 达到控制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具体做法:一是在加强 社区教育方面,依托社区的青少年服务中心作为青少年活动阵 地,针对家庭、社会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结合青少年不 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在社区中加强青少年思

29、想道德教育、法 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防 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二是在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方面,开展 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定期聘 请专家进入社区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加强青春期心理教育,促 进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社区还设立心理辅导室和心理咨询 热线电话,对存在心理障碍的青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和心理矫治服务。三是在净化社区青少年成长环境方面,建立 快速处理机制,设立举报热线和监督员,及时发现容易诱发青 第 16 页 少年违法犯罪的场所,抓住苗头,适时预警和控制。四是在加 强社区未成年人事务管理方面,将建立社区闲散未成年人信息 管理系统,

30、加强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管理,特别是对履行教育 义务或监护职责有问题的家庭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 未成年入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卡。此外,将建立社区未成年 入的跟踪帮教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来关心生活上处于弱势、思 想上有错误倾向和出现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帮助他们在生活上和思想上解除困惑。据了解,广西南宁市在 各个社区开展创建“青少年零违法犯罪社区”工作,围绕中小 学生、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及罪错 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 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实现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逐年减少,在防 治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

31、)发挥家庭第一课堂的作用。 1、提高家长教育水平。 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家长的素 质有重要关系。提高家长素质和家长教育水平,应该学习和掌 握一些基础的普通的心理学知识,对孩子的不良心理迹象及时 发现,及时矫治。对待孩子真正做到爱的理智,教的及时,严 之有度,导之得法。家长的身教重于言教,要以身作则。为子 女树立一个楷模,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 健康成长。 第 17 页 2、构筑家庭防线。 家庭对青少年采取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 违法犯罪的基础。因为人的思想和行为并不是天生的,也不是 头脑固有的,而是后天的环境影响和教育的结果。青少年从幼 年、

32、少年到青年都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在一种宽松和谐的环 境中成长,形成一种良好的固有的思维和行事习惯,从内因上 消除违法犯罪的动机。从青少年成长的规律来看,要抓好两个 年龄段的家庭教育。第一段是 3-6 岁的学龄前教育。这是开始 认识世界、感知外界的思维活跃时期,也是习惯、性格逐渐成 形时期。父母的语言和行为及对人、物的原始态度都应起到表 率的作用,在兴趣上也可以引导。第二段是 13-16 岁的少年时 期。这是青少年成长的最佳年龄,也是国际公认的堕落犯罪危 险年龄。此时,正处在半懂事、半不懂事状态,缺乏判断是非 的能力。家庭教育在此时期尤其重要。如:青少年如何对待生 活的态度、作风的问题;和人的交

33、往中如何把握尺度,以及如 何应付生理上的问题等,这些作为家庭教育不可缺少的部分。 还要经常与子女谈心,开展品德教育、理想教育、文化知识教 育和性知识教育,从家庭中开始强化青少年犯罪的社会预防。 但绝不能盲目溺爱、纵容、包庇过错,也不能岐视、打击和粗 暴体罚。更不能养而不教、放任自流。父母更应注意现代家庭 独生子女的任性、自私、骄傲自大、不合群等这些通病,采取 有效的途径加以矫治,不能依顺、任其发展。 第 18 页 3、消除青少年不正当欲求,改变和调节不良的需要结构。 青少年中,有不良的需要会产生满足这种欲望的冲动,当 这种冲动不能遏制而采取非法或不正当的手段时,就有可能走 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4、(1)要遏制青少年无止境的个人需要。对于幼小儿童的物 质满足,一般家庭总是给予优待的;有的不引导子女要这个要 那个,千方百计满足孩子的要求,使孩子在脑中形成了要与给 的必然联系。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的东西会更多。如玩的、 穿的、饮食的等等。父母要加以制止,必须依自己子女的性格 用适当的言语把道理讲明白。 (2)不要让青少年生理性需要占主导地位,特别是少年后 期和青春初期的青少年。这时的青少年逐渐出现第二性特征, 产生性神秘感或对自己身体的变化有恐惧感。青少年的主观心 理状态和客观现实之间进行强烈的思维斗争。父母此时的家庭 教育主要把适当的生理卫生知识讲清楚,消除青少年对性的神 秘感和好奇心。

35、(四)发挥学校基础教育的职能作用。 1、加强师德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师应具备优 秀的品德和较高的素质。要做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传道授业, 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青少年以潜移 默化的影响,成为学生学习的表率。 2、坚持把德育教育放在首位,要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 第 19 页 变。教师是道德的传教士,要循循善诱,耐心细致让学生系统 地接受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及人生观教育, 把德育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切实改变“重智轻德” 、 “重智轻能”的育人思想。做到既抓德育又抓智育,既抓智育 又抓能力培养,使其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3、抓好在

36、校生的法制教育。建议将法制课从政治课中分离 出来,让法制教育走入主课堂。学校法制教育队伍向法律专业 化转换,可将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充实到学校,担任法 制教师。对原来从事法律常识教学的一部分政治课教师进行专 业培训。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知识竞赛、演讲、展览、少 年模拟法庭、法治讲座、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旁听等法制教育 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学法、懂 法、守法及用法。 4、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针对无心学习,上进 心不强,得过且过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携手做好教育转化工 作。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 生观、价值观,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使

37、他们感受到学校的温 暖,避免发生逃学、辍学现象。 5、抓好心理卫生教育。现在的青少年身体发育较快,但在 心理和社会经验的成熟过程相对而言比较缓慢,使学生产生心 理失衡现象。云南大学“马加爵案”引发了许多争议,其中热 点之一就是学生心理教育问题。笔者认为,学校应增设心理教 第 20 页 育。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咨询, 进行个别指导,以增强他们自我认识、自我解困、自我调节的 能力。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防止负面行为 的发生。 (1)设普通心理学课程,通过心理学的学习可以使青少年 明白各种心理活动产生的机制和一些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克 制一些不良习惯,建立良好

38、的心态。如激情犯罪,纯属青少年 心情过分紧张、情绪过分激动所致。 (2)开展情感教育。对青少年遭受的挫折表示同情和关心, 起到慰抚青少年受伤心灵的作用,拉近双方的心灵距离;向青 少年输入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斗志和克服困难 的信心,使之从悲观的情绪中走出来。 (3)开展“三观”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有利于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崇高的信念,有了远大的 理想青少年就不会斤斤计较眼前的困苦和得失,从而有足够的 动力克服悲观主义情绪,大是大非面前能坚定立场。 (4)多开展积极的集体活动。开展一些锻炼青少年意志的 活动,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和乐观的学习、生活态度。如组织 夏令营

39、活动、各种有益的比赛、长跑和登山运动等。 (五)调动社会积极因素。 1、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一是加大打击流动人口犯罪的力 度;对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要从重处理; 二是 第 21 页 严厉查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三是坚持不懈的 开展查禁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猖、赌博、吸贩毒品等社会丑 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四是对校园及周 边环境恃强凌弱、以大欺小、强讨强要、现象要彻底根治。 2、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一是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 整治,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 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管理;二是加强青少年公益性文化设 施的建设管理,影视

40、、广播、报刊、出版部门要多出健康的为 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 3、调动社会积极力量。社会积极力量,如:“希望工程” 、 “青少年维权中心” 、 “真情暧万家” 、 “帮教志愿者协会” 、 “职 业介绍所”等,社会有关部门给予这些自主成立的社会积极力 量组织大力的支持。对因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学生通过送温暖、 “希望工程” 、 “春蕾计划”等活动,帮助辍学学生和失学儿童 重返校园,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童工,不 允许家长强迫未成年子女辍学、务农或经商。对流浪、乞讨青 少年,要做好遣送以及救助工作,防止他们流落街头,走上歧 途。对社会失业青年要建立青年就业培训基地,完善职业介绍 网络,拓宽就业渠道。 4、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1)完善公安机关的职能。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公 安工作多年来的工作方针,但长期以来,我们在预防工作上一 第 22 页 直都是停留在表面上,在老的作法上转圈子。笔者认为应在公 安机关内设立专职犯罪预防部门,建立专门队伍,创新和完善 一套工作模式,做好预防青少违法犯罪工作。 (2)法院应发挥法庭教育的作用。对犯罪的青少年,法院 应贯彻教育挽救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注重个案的庭前社会调 查,发挥庭审中法庭教育的作用,尽最大可能地挽救违法犯罪 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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