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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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浅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特征码 eQgIWHUgEHpffXUbirXh 江泽民同志在 20XX 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指出: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 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我们应 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 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是站在 新世纪的高度,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基础上提出的适应 时代要求的治国方略,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 的完善和创新。 法治,是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

2、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 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 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德治,是指以德治国, 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 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通过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 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 第 2 页 导爱岗敬业、诚实信用、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 业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 会主义法律

3、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 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 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 不可,也不可偏废。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法治与德 治相结合的重要思想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首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思 想。中国的法制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而中国政治文化 的一个重要的传统就是德治。作为中国文化传统主流的儒家思 想十分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把德治作为一种社会和政治思想, 这一传统至今对人们的心理仍有深刻的影响,人们在评价一个 时代,一个社会,甚至一个地区的

4、时候,都会十分注重社会风 气、社会的道德水准。在现代条件下,法律作为可以量化操作 的形式规范,他所能规范的是人们行为的外在方式,在大多数情 况下它只能以行为的结果为对象,而很难顾及行为的动机。道 德则不同,它更多的是以行为的动机来衡量行为的效果。加入 WTO 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利益的 调整和各种价值目标的碰撞,而法律作为抽象的行为规范恰恰 会漠视这一点,如果在法制建设过程中,不能有效的体现法治 第 3 页 与德治的结合,就难免的会出现法律精神和法律形式的冲突和 背反、道德和法律的冲突和矛盾。例如,某些城市制定的在春 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由于这种规定,漠视了广

5、大 群众长期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认可,使人们对冷冰冰的法律规范 产生了排斥和抵触情绪,因而这样的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必 将会面临困境,笔者认为这是在立法活动中重法轻德的必然结 果。与此相反,在一些地方立法中重德轻法的现象也时常出现。 例如,前几年某城市通过的地方性行 zd 规中,规定行人违章被 机动车辆撞死或撞伤,机动车的司机或车主可以不承担责任。 这样的法律规定,只注重了道德的要求,而忽视了法律的严肃, 是典型的将道德规范法律化。笔者认为这是立法活动的大忌, 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 因此,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应当是我国法制建设的 指导思想。 其次,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提高执法

6、质量的重要措施。 法治国家的主体是人民,但实施法律的则是具有丰富法律 知识的执法者。因此,能否公正、准确的把握立法宗旨,在执 法环节上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完全取决于执法者的思想道德 素质。社会关系是复杂多变的,而法律总是具有滞后性和僵硬 性。古今中外,立法者为了尽量使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具有 较大的适应性,便会在立法活动中有意采用一些模糊性的条款, 让执法者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 第 4 页 如各国民法中“诚实信用” 、 “公序良俗”等原则规定,反垄断 法中的“合理”原则的规定等,就属于此类情况,因此,执法 人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具有了一些自由裁量权,如 执法者

7、在庭审或诉讼过程中所具有的在证据采信方面的权利就 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 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但这里的“事实”在诉讼活动中需要经过审判人员的认定才能 转化为证据,进而才能成为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依据。由此可 见,保证司法公正,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更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行政执法过程,我国的行 zd 规十分完善,但是,一些行 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越权的行 为仍不断出现,并且成为滋生腐败的“病灶”其社会影响十分 恶劣。这些现象的发生是法治与德治不能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 上述情况说

8、明,德治和法治在执法过程中同等重要。只有 将德治与法治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保证执法质量的提高。 第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途径。 其一,运用立法、执法手段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首先。通过科学的立法活动,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 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具有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律强制力。 道德是靠人的良心和社会舆论来保障实施的,但是,在利益多 第 5 页 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条件下,良心和舆论尚不足以防止反 道德的行为发生。在道德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 的义务,这些义务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基本秩序能 否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把那些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 同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

9、以法律制裁为后盾,赋予其强制执 行的效力。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使之从“软 制约”变成“硬制约” 。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立法,在对违反 最低限度道德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的同时,对见义勇为等先进 行为和典型人物给予各种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积极引导人们 向先进榜样学习,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其次。通过公正执法,惩治不道德行为,可以增强公民的 道德意识。例如:通过依法惩处家庭暴力、虐待老人的行为, 可以促进家庭美德的培育;通过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可以 提高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自觉性;通过实 行政务公开,既可以培养政府的诚信意识和公民的监督意识, 又可以强化公务人员的廉政意

10、识。此外,具有良好法律知识和 道德素养的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行为,不仅会使广大人民群众 心悦诚服地遵纪守法,同时,又会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 德水平。 其二,通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推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因 第 6 页 此,坚持这一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通 过从严治党,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成为遵守 国家法律和实践社会道德的表率,成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 力推动者,这样才能使法治与德治的相结合落到实处。 总之,正如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所讲的:“徒善不足以为 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治治身,德治治心,法治治近,德治 治远,法治与德治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是 完善的治国方略。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立足本职,努 力探索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用实际行动实践法治与 德治相结合的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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