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房地产劳务合同范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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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房地产劳务合同范本1 特征码 VYFySSpCOIYMkNxLbIMf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 止,共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 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年_月_日 起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

2、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 个 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第 2 页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 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 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 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 ,劳动者签订合同 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 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

3、工种)工 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 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 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 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 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 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 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 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 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4、条款无效。 第 3 页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 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 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 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 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

5、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 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 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 第 4 页 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 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

6、提出批评、检举和控 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 女职工禁忌劳 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 ,对女职工和未成 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 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 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 (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 准) ,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 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 第 5 页 定)工

7、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 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 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 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 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 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 “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 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

8、”的情形。 “25 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 5 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 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 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 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 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 第 6 页 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 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 章制度并公示。

9、(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 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 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 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

10、本合同: 第 7 页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 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 也可依据第 39 条第 5 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 当提前三十日

11、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拟订,无变化。 第 8 页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 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 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 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拟订

12、。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 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的; 6.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修订。 第 9 页 (六)乙方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 3

1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 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 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 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 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第 1 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4、危及乙方人 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第 2 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 第 10 页 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 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4 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 协商一致的,

15、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 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 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 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 同的证明后 10 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 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 ,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 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 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16、第 11 页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50 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 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 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 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 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 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 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 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

17、。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 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 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 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 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 造成损害的; 第 12 页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 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

18、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 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 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 ;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 第 13 页 (二)中

19、约定的第 1 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 2 项。 注:对本条(二) (三) (四)而言,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责 任,以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公司的顺利开展和应对各种情况的法 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 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 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 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 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有管辖权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

20、裁。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 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 ,乙方同时 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 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注:本条款解决的是异地工作人员(“外派”人员)规章 第 14 页 制度适用的问题。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 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三)双方签订本

21、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 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 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 (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 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 (来自:)此 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 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 协议 ,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 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 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第 15 页 (三)本合同共有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 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 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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