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房地产商合同-业主临时公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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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房地产商合同:业主临时公约1 特征码 xHbhZkxxFZjssFanxEtt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 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 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 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 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 务合

2、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 座落位置:_; 物业类型:_; 第 2 页 建筑面积: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 南至:_; 西至:_; 北至:_。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 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 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 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 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 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 电梯、冷

3、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 、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 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 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 _、_、_等。 第七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 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第 3 页 1_; 2_; 3_; 4_。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 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 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

4、、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 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 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 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 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 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 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 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 止行为。 第 4 页 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 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

5、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 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 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 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 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 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 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

6、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 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 第 5 页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 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 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 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 法权益的活动; 8_;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 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_; 2_

7、。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 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 第 6 页 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 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 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 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 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_)的监督下,进入 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 业主并做

8、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 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 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 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 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 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 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 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 7 页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为

9、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 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 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_等必要 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_; 4_。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 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 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 包干制(酬金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

10、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 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 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 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 第 8 页 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物业的使用、 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 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 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 理企业可依据本

11、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公约约定义务 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 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 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 设施设备。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 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五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 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 9 页 ,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公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 同中承诺遵守

12、本临时公约。 第三十六条 本临时公约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 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 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 承诺书 本人为_(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 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_(建设单位)制定的 “_业主临时公约” (以下称“本临时公约” ) ;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临 时公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公约的相应责任,并同 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 临时公约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或 第 10 页 物业管理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 效。 承诺人:_(签章)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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