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docx

上传人:randyorton 文档编号:70463 上传时间:2018-11-0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6.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合同范文】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合同范文】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特征码 cVCBxSiFUHRCyukZuIFf 无偿保管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刘某和张某是同事,二人平时关系较好。2002 年 3 月,刘某 因公出差,临走时把一辆价值 1000 多元的自行车交张某保管。 张某欣然接受了。一星期后,张某因疏忽致使自行车被盗。张 某发现后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未能破此案。 刘某出差回来得知车被盗后,多次要求张某赔偿其被盗的自行 车,但张某以自己是出于二人交情无偿保管的,自行车被盗不 是自己的过错,并且在被盗后已报警,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拒不赔 偿。无奈之下,刘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令张 某损失 1000

2、 多元。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委托帮忙代管物品的情况很多,一 般不会收费,但还得尽心照料,否则一旦出现闪失就不好交差。 在这种照料的过程中,有时候难免发生一些意外, “赔与不赔” 、 “怎么赔”同样让人难心。 其实,这种免费保管的行为在法律上叫“无偿保管合同” 。 一般情况,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 第 2 页 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即便是“免 费保管” ,还是要赔偿。 无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无 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的约定, 但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合同法 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

3、确定的,推定为无偿。如果保管合同明确 约定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则无须支付保管费;如果保管合同对 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 依合同意旨和惯例也无法确定是否应当支付保管费的,则该保 管合同推定为无偿,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用。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 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虽 说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其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较轻,但保管 人还是应该尽到与保管自己所有物相同的义务,所以,只要尽 了一般义务,能自证其无重大过失,便可以免赔偿责任。但如果 有重大过失,还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 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 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的主观心理状 态,即行为人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一般有 3 种不 同的标准:一是普通人的注意,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稍微 第 3 页 注意,即可预见的情形;二是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是指 应以行为人平日处理自己事务所用的注意为标准;三是善良管理 人的注意,是指具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对于一定事件的所用 注意作为标准。而如果违反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应认定为重 大过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