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库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库建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通过科学、规范、动态的管理,优化专家库结构,提升专家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管理,包括入库、考核、退出、增补等环节。首批专家库成员和后续专家的调整,按本管
2、理办法执行。二、入库管理(一)专家推荐由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市(州)教育局等单位根据入库条件进行推荐。(二)入库条件L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无学术不端,无不良从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记录。2 .思想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3 .业务水平扎实。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相关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需兼具
3、前沿科技应用与教学转化能力。准确把握中央、省“双减”和中小学科学教育有关精神、工作要求和改革任务,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其中,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教研和教学理论功底扎实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可放宽条件。4 .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5 .积极支持工作。推荐单位能为专家提供参与工作的必要保障;专家能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三)入库程序L资格审查。省教育厅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
4、专家相关信息进行形式审查。2 .专家评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建评审专家组进行审核评议。专家组结合评议情况,向省教育厅提出评审意见。省教育厅在专家组评审意见基础上,综合确定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库专家名单。3 .公示。将拟聘用专家库专家名单通过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4 .正式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教育厅以文件形式公布专家库专家名单,聘任时间为3年。三、专家库专家职能职责(一)指导开展科学教育活动专家可协助学校开发科学教育校本课程,融合前沿科技与实践内容,参与教学实践与实验指导等。(二)教师培训与专业支持专家可以为科学教师开展培训,分享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指导学校开展课题
5、研究,协助申报科学类项目,并推动成果转化等。(三)政策咨询与评审评估参与政策制定与论证,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科学教育发展建议,开展科学教育有关工作咨询、项目评审等,对学校科学教育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四、调整程序(一)退出机制1 .自动退出。因政策调整、健康状况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履职的,专家可申请退出专家库,经推荐单位同意后,向省教育厅递交书面退出申请。2 .解聘退出。专家任职期间出现违反推荐条件、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有效履行职能职责等情况的,由省教育厅取消聘任资格并向社会公示。(二)新增机制省教育厅结合工作需要及专家库建设实际,适时启动新增机制,总数控制在50人左右。优先考虑基层一线教师、特色领
6、域、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三)换届机制专家任期一般为3年,如有续聘意愿的专家,可在聘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提交续聘申请,省教育厅根据实际情况及专家的专业能力、履职情况记录等确定专家是否连任。专家库专家任期届满申请续聘,但审核未通过,或未提出续聘申请的,到期自动解除聘任关系。附件: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表附件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表姓名性别照片(1寸蓝底)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籍贯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主要特长或研究方向地址和电话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和职务,参与科学教育工作的相关情况)学术情况(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和著作、承担重大教育科研项目、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及主要学
7、术荣誉称号等相关情况)本人所在单位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盖章年,月日本人所在单位(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表格可延展或附页。附件2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为规范我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管理,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生科学教育实践工作开展,丰富科学教育服务体系,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塑造学生科学创新思维,切实发挥省级科学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的管理,包括考核、退出、增补等环节。首批实践基地和后续调整新增实践基地等均按本管理办法执行。二、申报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符合
8、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及的场馆、基地、营地、园区、生产线等阵地、载体和资源。(三)正式运行2年以上,每年接收参加科学教育实践的中小学生不少于2000人次。(四)具备符合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培养目标的科学教育实践主题,开设的课程与学校科学教育内容相衔接,学习目标明确、课程体系完整。(五)具备科学教育特点鲜明、内容科技含量高、工作成效显著、在本区域有较大影响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六)为广泛实施中小学科学教育提供物质基础,对中小学生进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科学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科学
9、素养、动手和创新实践能力。(七)配备科学教育实践专员,负责对接中小学生科学教育实践工作;配备专业科学教育实践指导老师,能够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和指导服务。(八)接待能力较强,原则上能够同时容纳200人以上中小学生参加活动,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九)实践基地收费项目定价合理,标准向社会公开。如收取门票,应对参与科学教育实践活动的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鼓励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门票及实践收费项目减免费用。(十)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的要求,安全保障措施完备,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2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三、认定程序(一)申报推荐。拟申报实践基地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向各上
10、级主管省直单位、高校或市(州)教育局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课程方案,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书,具有独特资源优势的佐证材料等),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同意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二)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实践基地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三)评审评议。根据审核情况,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开展实地评审评议。在专家组评审意见基础上,综合确定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四)公示。实践基地名单通过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五)正式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教育厅以文件形式公布实践基地名单。四基地运行与管理(一)实践基地应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承接开展中小学生科学教育实
11、践活动。(二)实践基地应加强课程开发与建设,结合课程内容,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加强科学教育实践指导老师培训。课程应向所在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备案。(三)实践基地应强化财务规范管理,有可靠资金来源,能够保障日常运转。坚持公益性,不得面向学生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四)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活动中如需第三方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应对其相应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并监督第三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五)实践基地实行周期管理,管理周期3年,一期届满前应向省教育厅报送经推荐单位同意的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保留省级实践基地称号,进入下
12、一个管理周期;审核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六)管理期内,实践基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示,进行为期1年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保留称号;整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L运行不规范,1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低于90%的;2.1 年内接收参加科学教育实践活动的中小学生数量少于2000人次的;3 .课程开发数量较少,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科学教育需要的;4 .不按时提交总结材料的;5 .其他原因需要给予警示的。(七)管理期内,实践基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称号。1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称号的;2 .已不符合基地准入条件的;3 .组织或涉及开展宗教、迷信活动,开
13、展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相违背实践活动的;4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5 .出现重大舆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6 .其他原因应退出的。(八)实践基地因政策调整、机构撤销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实践活动的,可自愿申请退出,经推荐单位同意后向省教育厅递交书面退出申请。(九)省教育厅结合工作需要及实践基地建设实际,适时启动新增机制。附件:贵州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贵州省中/与科学教育实睡地申报表申报基地名称(公章):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一、本申报书由申报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填写。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三、申报基地、推荐单位一律加盖
14、公章。四、提交申报书时应如实提供反映申报基地基本情况、开展科学教育工作的图片或视频等。五、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L拟申报类型”:按照A.科技场馆类,B.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C.“三农”类,D.企业类,E.自然资源类,F.艺术馆类,G.历史文化遗产类,H,实验室类,I.其他类。2 .“基本科学教育信息”中“专职科学教育人数”指单位内专门从事科学教育工作的人员数量,“兼职科学教育人数”指单位内兼职或能够临时从事科学教育工作的人员数量;“科学教育志愿者人数”指经常到基地从事科学教育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基地外人员数量,“其他上级单位”是行政主管单位以外的相关业务指导部门。3 .“基地简介”:介绍基地
15、基本情况。4 .“科学教育工作简介”:请简要介绍申报基地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情况,包括面向公众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的主要形式、内容、规模、效果及开放制度等基本情况。5 .“科学教育工作保障条件”:包括单位和基地两部分,说明申报基地为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所提供的场所、设施、人员、经费、制度等保障条件和措施。6 .“科学教育实践工作计划”:请从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角度,简要说明申报基地未来四年的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工作计划及相应的保障条件或措施。7 .“其他相关材料
16、请详细列出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科学教育工作制度、基地标识、基地宣传片、场地展示图、特色活动照片、视频、数字化虚拟参观等材料。基地基本信息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名称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通信地址邮编申报类别A.科技场馆类,B,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C.“三农”类,D.企业类,E.自然资源类,F.艺术馆类,G.历史文化遗产类,H.实验室类,L其他类主管单位科学教育工作情况科学教育队伍.专职科学教育人数人兼职科学教育人数人科学教育志愿者人数人开展科学教育经费年度科学教育经费总额万元占单位年度经费比例%年科学教育经费中主管单位及其他上级单位拨款经费主管单位:万元其他上级单位:万元年科学教育经费中社会来源经费万元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一天年参观人数人科学教育科学教育实践场所室内:平方米,室外:平方米科学教育宣传栏延米内容更换频次次/年开展科学教育工作情况(不超过2000字)基地的科学教育工作保障条件(不超过100O字)其他相关材料目录申报基地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推荐单位意见:单位(公章):认定单位意见:单位(公章):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