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法析非典论古今之道演讲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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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法析非典论古今之道演讲范文1 特征码 SLtzkBliKFLuZgArTEsg 摘要:从旧时各朝官员隐瞒疫情到现代 SARS 的肆虐,不难看 出有一种传统文化一直在影响我们的生活,事实上如果没有此 次 SARS 的疫情,那么能有多少人知道中国早在 1989 年就有了 传染病防治法 ,其里面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有关 主管人员,和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的人 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正是这种广 场文化使社会主义中国的法治实施起来阻力重重,困难重重。 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因此,笔者将在本文对这种“文 化”法治,权利三者冲突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观

2、点,望做到抛砖 引玉,以期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传统文化, 法治 ,公民权利的自我价值 ,健康权 (一)法治实施与此类文化的冲突 在 SARS 出现之前,隐瞒疫情之类官场文化在中国已是屡见不鲜, 他就像一颗毒瘤,时时刻刻阻碍着中国这条巨龙的腾飞。与 SARS 疫情的斗争表面上看是其中国乃至全世界医药科技力量的 体现,在我看来,更像是这类“传统文化”与法治,权利 一次 赤裸裸的正面对话。尤其是 SARS 横行无忌,简直是对中国目前 法制建设及个人权利的一种嘲讽。 第 2 页 由此看来,此类“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下的中国是留不得的。 这些年一批法学家反而排斥,反对现代法治和权利话语,主

3、 张维护旧有的“潜规则” “文化”或曰“特殊知识”强调这种本 土资源的主要性,主张法治应当尊重这种“文化” ,这种“特殊 知识”而不是相反。 不错,真正有益的传统文化,我们应该保护。在共产党领导下 的社会主义中国对本土资源采取的政策,一贯是取其精华,舍 弃糟粕。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传统文化的理性化,非盲目性。 这次疫情之所以能迅速的蔓延,绝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其行政管 理部门办事不力,隐报,谎报疫情所致。出现这么大的漏洞并 不是某一个部门所能办到的,它的实现是由一种“潜规则”或 曰“特殊文化”之官场文化在作祟。这类“潜规则”正是上文 所提之隐瞒疫情,诸此类传统文化。 此类文化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

4、最为显著。 非典初期,由于受到诸此类“传统文化”的影响,各行政部门 一直对疫情采取隐而不报,报而不实的态度,直至突发性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国务院第 7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行 政法治建设才有了开拓性的前进。在解读此条例中,笔者发现 里面贯彻一种“三时(实)原则”即:“及时,确实,限时” 。 为何将此作为此条例核心?! 首先,我们从“三时(实) ”涵义入手,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到造成国家,公民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所允许的最大限度范 第 3 页 围内的这段时间 我们称之为“及时” 。 “确实”是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应如实的公布 于众,禁止隐瞒,或谎报更进一步来讲还包括各级部门的行

5、政 分工明确,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可越职旁代。 “限时”是“及时”得以实施的法律保障,没有“限时”的存 在,就谈不上“及时”和“确实”法律责任的承担。 这三时原则是我国法治顺利实施的有力武器,如果对他们利用 不善,反之将成为“诸此类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源泉。 再从社会发展规律角度上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 对其有反作用。同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反过来上层建筑 又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治建设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主要 部分,其作用更无可厚非了。只有使法制体系不断的完善,才 能使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提高。而目前,法治实施的 最大瓶颈就是中国三千年封建制度遗留下的“诸此类官场文化” 或

6、曰“特殊知识” 。只有解决其与法治实施的冲突问题,中国法 治建设才会有质的飞跃。 由此看来,此次国家对 SARS 疫情的全力防治正是行政法治对 “此类传统文化”进行的一场没有硝烟的反击战。 (二)公民权利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这个问题上,先对公民权利概念进行界定,公民权利即公民 权,它与法人的权利,外国人的权利等概念相对应。公民权 是指国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 第 4 页 这种分析得出公民权是公民权利的简称。公民权利可分为公 民基本权利和公民一般权利,公民实体性权利和公民程序性权利。 其中公民基本权利是由一国根本法来确认的,其他公民权利在 一国法律体系中予以详细规定。公民

7、的人身权既是如此。 在此次 SARS 中受到侵害最大的权利莫过于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了。 健康权即(健康权利) ,作为一项基本人身权利受到国际法和各 国法律的普遍保护。我国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 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人身权,健康权。健康权是 生命健康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通常 也分三种情形:侵害生命权,即致人死亡;侵害身体权即伤害 身体完整性;侵害健康权,即损害健康致人患病。根据世界卫 生组织的健康定义,侵害健康应当涵盖侵害躯体健康和侵害精 神健康。而 SARS 的侵袭,由于诸“此类传统文化”的影响导致 疫情没有及时控制住,因而 而在防治的初期管理部门出现了

8、谎报,漏报的现象。这一切不 仅对国人身体造成损害更在精神上给予了沉重的打击,可谓是 对公民权利赤裸裸的漠视了。 第 5 页 再看法律上的“权利”它是指由法律所赋予的受到法律的支持 与保障的一种力量,即所谓法律之力。这种力量是有支配标 的物和支配他人的能力,并与特定利益要素相结合。健康是人 生存的基本条件。公民享有健康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就是公民健 康权的特定利益要素。因此健康权是特定公民依法享有的法律 之力。 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与生俱得的权利, 是公民最基本的利益。因而,健康权受到刑法、民法、行政法 等各类法律规范的严密保护。在法律支持保护下,从而决定了 任何人的行为,活动都不

9、得侵害他人的健康,这就是任何人相 对于其他人所应履行的义务及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健康权的保证正是对公民权利自我价值的一种肯定。非典的出 现一方面是对公民权利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挑战,另一方面又 是对中国现阶段法制建设实施的考验。 可以看得出来,公民的权利在某些时期,某个阶段受到不同程 度的忽视,这说明公民权利自我价值的实现需要一个强有力的 后盾保证-法治体系的健全。 在封建社会形态中权力的定位是国家统治者 君主至上正是对公 民权利的否定。而社会主义下的中国由国之根本大法明确规定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恰恰证明的公民权利自我价值不 是一种抽象的不证自明的普遍价值,而是无数生活经验中得出 来的共

10、识,甚至来自无数人自己的生命体验。 第 6 页 SARS 事件中,公民权利的忽视,这正是中国“诸此类传统文化” 的直接体现。而此类传统文化即为一种不证自明的普遍价值, 这正是与公民权利自我价值相对立的。从给国家和人民带来 长达十年巨大灾难的文革,到日常生活中一些平民百姓遇到的 不白之冤,种种无情的事实都说明如果没有法治或者法治得不 到尊重,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必然会给社会,国家,人民造 成严重损害,后果极其可怕。 因此,保证公民权利自我价值的实现,就是对社会,国家,法 治实施的一种肯定,更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保证。 这次 SARS 肆虐再次以惨痛的事实提醒人

11、们法治,权利是何等重 要,提醒国人诸此类无视法律,漠视权利的“传统文化”或曰 “特殊知识”之危害何其深远。同时也提醒人们中国的法治建 设虽有不小的进步,但仍任重道远,因此现阶段应加强法制体 系的完善,法治的实施,及公民权利自我价值的强化,杜绝那 种“诸此类传统文化”或曰“特殊知识”的蔓延,建立一个完 善的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 刘洪波 南方周末2003,7。17 11 版 纵横谈 夏勇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导言部 分第 3 页 赵树民 著比较宪法法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第 340 页 第 7 页 梁慧星民法总论 ,法律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62,63 页 刘洪波 南方周末2003,7。17 11 版 纵横谈 法析非典论古今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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